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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优质17篇)

时间:2023-11-18 07:35:38 作者:紫衣梦 林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优质17篇)

一个好的实施方案应该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实施方案的最佳实践和成功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扣水务职能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加强工作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能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政治坚定不坚定、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促指导。各督导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从即日起,迅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相关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每次督查结束后,要迅速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移交相关情况。督导组对被督导对象实行分片包抓制度。在具体督导过程中,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专案汇报、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督查工作要做到“九查一看”,即:组织部署情况必查、领导责任落实必查、宣传发动情况必查、线索摸排情况必查、案件办理情况必查、各单位参与情况必查、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必查、辖区内排查整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必查、深挖“保护伞”情况必查。

(三)强化责任查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稳定。根据县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深龙教通[20xx]117号文件精神暨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同校园欺凌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通过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彰显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开展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师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执行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日常事务。

(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学校要通过张贴、散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电子屏、专栏、教师、家长微信群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人人皆知,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深入排查摸底,发现案件线索。

从即日起,学校要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通过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激发全体师生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能力。

(四)突出工作重点,精准防范打击。

学校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整治,形成校园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报告、整治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通过排查整治发现在校学生同校外不法青少年勾连线索,发现长期游荡在学校周围、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线索,主动提供摸排出的案件线索,严防黑恶势力向学校渗透,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四、工作保障。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学校案件线索的排查,主动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

(二)通畅信息报送。

学校要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报送机制,确定专人,快速移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推动。

(三)加强督导考核。

教育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学校综治工作年终考核,结合校园欺凌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适时开展督查。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一)突出打击重点。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以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霸占破坏水资源、放高利贷、缠访闹访、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线索排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线索,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务行业涉黑涉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充分利用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和qq、微信等平台,把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动员全系统职工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体职工动员、每个职工知晓、全体职工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水利系统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成立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对排查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同时在调查摸底、严厉打击的同时,从薄弱环节、规章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利谐稳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涉医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我院正常秩序,保障医务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的总体要求,通过涉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使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中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x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各科室护士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合办公室,王雨溪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四、工作举措。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在我院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载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对涉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加强正面宣传,动员我院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院上下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在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在全院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的氛围。

(二)加强线索摸排学习,全面掌握情况。

1.畅通举报途径。院内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局和市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每月在我院职工中开展扫黑除恶排查,填写《扫黑除恶排查表》,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公主岭市公安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涉及医疗行业的信访案件排查梳理、申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医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医疗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医疗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医院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我院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我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我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职工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规范线索管理。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我院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严守工作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内部管理。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职工思想、法制、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建立问责机制,重点整治“庸、懒、散、软”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按照安泽县委、杜村乡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村委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村两委、驻村工作对、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陈家沟村情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陈家沟村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氛围。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宣传结合,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合力。积极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陈家沟村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村里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2、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4、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资金,重点工程违法建设等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途径。村委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深入各自然村开展走访调查,从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杜村乡乡党委、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十二类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三个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陈家沟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信息报送。严格信息报送及时性,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村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给社会安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和中省相关会议精神,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集中攻坚,巩固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把打击与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持边扫边治边建,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切实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易肇事肇祸行为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问题,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特别是肇事肇祸及倾向的精神病人员的管理,全面落实精神病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对确诊精神病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危险性评估,落实监管级别,按监管级别要求定期开展随访: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定期梳理动态,摸排线索,发现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病人要随排随报,报告精神卫生机构和派出所,因人施策,采取应急措施,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做好公安管控精神病人和重点人员的随访工作,关注动态病情,及时发现潜在危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双向转诊制度,配合精神卫生机构做好精神病人免费施药工作;利用精防网络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的宣传。(牵头股室:疾妇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二)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区卫计局将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挂牌督办。(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特别是区级医疗单位,要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贩子”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四)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区卫计局认真履行医疗监管工作职责,将涉嫌雇佣“医托”的机构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坚决打击通过宣传免费体检、诊疗推销保健品或诱骗患者手术等变相“医托”行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和“网络医托”监测信息,发现涉嫌“医托”诈骗案件线索的,及时汇总通报公安机关。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切实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不得未经审查或与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要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广播、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要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五)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设备,确保门急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切实做好消防和医院安全防范工作。要从非正常刀枪伤就医人员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配足配强保安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守护夜间值班科室,加强夜间急诊巡逻。二级以上医院还应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言行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伤医事件时,安保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或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牵头股室:政法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一)第一阶段(8月)。各单位按照当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周密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第二阶段(9月-10月)。全面摸排梳理整改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存在的行业乱象,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集中力量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整治乱象、打击黑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终达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标。

(三)第三阶段。(11月-12月)。巩固并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将专项斗争中一些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固化成为长效监管机制。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卫计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股(见附件)。各单位要参照局机关工作模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每项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部门协同,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对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完善监管制度,对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强化督导,严格追责。区卫计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医院建设考核体系。对群众反映突出、关注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事项,依法挂牌督办、及时解决。区卫计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平安医院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省委十二届三次、州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xxx扫黑除恶暨政法信访维稳安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义龙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切实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人文、开放、创业、平安、幸福新义龙,谱写宁静致远、都和民安的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为保障此次全区对辖区内各乡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办公室,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1.2019年1月:对影响我镇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开展摸排调研,卫生院开展深入摸排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区卫计局汇总。

2.2019年2月至6月: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会同公安部门、市监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

3.2019年7月初至12月底:开展回头看,对已打击的非法行医窝点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强行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系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统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我院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组织开展好摸排调研工作。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精准扶贫驻村点等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规范线索管理。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在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时,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上报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三)采取线索摸排与及时打击相结合。我院摸排出来的非法医疗机构及时核查,及时打击。

(四)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我院要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不力,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选树典型、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和推广,为全区稳定发展传递正能量。在单位门口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七)强化督导考核。

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中,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增强 “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在院内广泛发动群众,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院职工及病患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提高全院职工的法治观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我院职工及病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保证医院和谐稳定。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卫健委、xx交通大学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人民主体、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全院职工及家属、病患及陪护,实现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员参与、成效全员评价、成果全员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上级公安机关、医院各科室的作用,调动全院职工参与的积极性,明确政策界限,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涉及我院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做大成势。

(四)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和良好治安环境的黑恶势力。

(三)干扰医院正常秩序、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黑恶势力;

(四)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操纵、破坏医院正常決策和业务开展的行为;

(六)在医院设备设施、医疗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十)侵占医院公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涉及医院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十三)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其他涉黑涉恶问题。

按照xx交通大学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办公室主任:xx。

成  员:党院办保卫部总务部宣传部医务部门诊部。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会招采办国资办基建办。

(-)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夯实医院安全基础。切实加强安全培训等传统形式的安全教育,加强“交大一附院安全员群”微信平台建设,不断更新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安全宣传培训,以实践演练来提高职工的安全素养,真正让职工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以及逃生等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二)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各部门各科室要在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活动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职责任务,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及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内部防控体系。保卫部要加强医院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三)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充分利用医院报刊、电子屏幕、标语、横幅宣传栏、科室书报架等传统媒介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动员发动广大职工、病患及家属等参与医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医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四)加强与驻地政府执法部门联系,建立院地联动机朝。加强与驻地综治、公安、交巡警、城管、食药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大对医院及周边安全检査措施和密度,确保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职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医院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医院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本科室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本科室教职员工大会进行专题部署,按照医院统一要求并结合本科室实际落实工作措施。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内部排查,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形成工作合力。医院各科室要按照职能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加强协调配合,结合本科室的实际,主动承担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开展好医院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线索,确保工作开展不留死角。积极鼓励职工及病患行动起来,检举掲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形成全院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洪流,给黑恶势力强烈的震慑与打击。

(四)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及时报送信息。工作小组成员科室要确定一名专职信息员。自2019年3月起,专职信息员每月15日前向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涉黑涉恶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增强 “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在院内广泛发动群众,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院职工及病患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提高全院职工的法治观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我院职工及病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保证医院和谐稳定。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卫健委、西安交通大学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人民主体、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全院职工及家属、病患及陪护,实现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员参与、成效全员评价、成果全员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上级公安机关、医院各科室的作用,调动全院职工参与的积极性,明确政策界限,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涉及我院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做大成势。

(四)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和良好治安环境的黑恶势力。

(一)欺骗患者诱导消费、强制消费、倒卖号源、医托、号贩子、术中加价、欺诈医疗、非法采供血、血头血霸、非法行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黑救护车”等行业乱点现象;。

(二)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敲诈勒索、欺凌、暴力、性骚扰等侵害职工的违法犯罪行为,威胁职工安全的“地痞”及寻衅滋事、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三)干扰医院正常秩序、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黑恶势力;。

(四)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操纵、破坏医院正常決策和业务开展的行为;。

(五)干扰医院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恶意讨薪的黑恶势力;。

(六)在医院设备设施、医疗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七)借医疗纠纷干扰医疗秩序、阻塞通道、损坏医院财物、威胁医护安全的黑恶势力;。

(八)职工陷入“套路贷”“裸贷”等非法高利货以及传销组织等情况,职工遭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暴力讨债情况;。

(九)内部工作人员放任或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与黑恶势力之间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十)侵占医院公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涉及医院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十三)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其他涉黑涉恶问题。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组  长:马辛格施秉银。

副组长:马现仓。

成员:刘青光袁祖贻王茂德刘昌冯广林韩菊。

李琳邹余粮韩建峰佘军军王亚峰许庆丽。

办公室主任:王莘。

成  员:党院办保卫部总务部宣传部医务部门诊部。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会招采办国资办基建办。

(-)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夯实医院安全基础。切实加强安全培训等传统形式的安全教育,加强“交大一附院安全员群”微信平台建设,不断更新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安全宣传培训,以实践演练来提高职工的安全素养,真正让职工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以及逃生等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二)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各部门各科室要在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活动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职责任务,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及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内部防控体系。保卫部要加强医院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三)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充分利用医院报刊、电子屏幕、标语、横幅宣传栏、科室书报架等传统媒介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动员发动广大职工、病患及家属等参与医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医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四)加强与驻地政府执法部门联系,建立院地联动机朝。加强与驻地综治、公安、交巡警、城管、食药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大对医院及周边安全检査措施和密度,确保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职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医院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医院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本科室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本科室教职员工大会进行专题部署,按照医院统一要求并结合本科室实际落实工作措施。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内部排查,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形成工作合力。医院各科室要按照职能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加强协调配合,结合本科室的实际,主动承担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开展好医院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线索,确保工作开展不留死角。积极鼓励职工及病患行动起来,检举掲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形成全院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洪流,给黑恶势力强烈的震慑与打击。

(四)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及时报送信息。工作小组成员科室要确定一名专职信息员。自2019年3月起,专职信息员每月15日前向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涉黑涉恶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实现之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委平安办、省扫黑办《平安陕西建设宣传工作方案》《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报道工作方案》、省厅《2020年平安交通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自身特点,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决定在全公司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决定》,省厅《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交通的意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省厅“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决胜扫黑除恶、助力全面小康”工作主题,加大公司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决整治各种乱象,不断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以及省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部署、新要求。

2.宣传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举报渠道,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加大线索摸排工作力度。持续宣传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重大战果、取得的显著成效。

3.宣传各公司、各部门推进专项斗争中的特色做法、亮点工作、突出成效等,从中发现典型,树立行业典型。同时,深入宣传行业整治行业乱象的成功经验,宣传推进源头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办法做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熟的经验做法向基层推广。

4.各公司、各部门要拓展宣传报道思路,强化精品意识,把握好时效度,持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法律政策等,注重趣味性、生动性,讲述全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好故事,传播党的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同时,综合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载体,充分利用好媒体各类资源加强宣传报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不断加强行业扫黑除恶专题专栏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舆论引导,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深入人心。

1.各分公司、各部门要利用本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栏,编发我公司扫黑除恶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灵活生动的形式积极向主流媒体投稿,保持一定篇幅的稿件,充分展示我公司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2.各分公司、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展厅、进车间”等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向基层、一线的辐射。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职工群众开展宣讲活动,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分析报道,有理有据解疑释惑,以案示警,让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扫黑除恶强大舆论声势。

1.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是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的重要手段。各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重大问题,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开展宣传工作。

2.加强扫黑除恶宣传策划,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宣传效果上求突破;坚持让事实说话,让典型说话、让群众说话,不断创新报道内容和报道载体,提高宣传报道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报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报道为主,对行业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要慎重把握,坚决防止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为莱西市城乡建设领域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莱西市扫黑办《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定期报送工作通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受涉黑涉恶干扰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得到改善,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建设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务求“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聚焦易受涉黑涉恶干扰的重点建设项目、建筑市场管理领域。重点打击阻扰重点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市场管理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拖欠工程款、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为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成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处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法规科负责人兼任。

结合开展清欠工作和打击围标串标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公安、政法等相关部门扫黑除恶斗争,确保取得积极成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配合公安政法部门坚决打击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严厉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遏制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全行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对建设领域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使从业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结合建设领域的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科处要切实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切实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清欠维稳、建筑市场管理等涉黑涉恶犯罪易发领域的全面排查,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违法阻工、围标串标等建设领域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各科处要根据业务工作范围的特点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局党委要将治理局机关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要进一步健全建筑领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综合运用局12319服务热线、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局政务网、微信群、通知通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及所管行业从业人员,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行业治理环境。

(一)健全工作机制。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各科处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各科处应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健全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

(三)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一落实责任科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请各科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每月20号前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通过金宏网报送至局法规科,确保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安泽县委、杜村乡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村委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村两委、驻村工作对、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陈家沟村情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陈家沟村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氛围。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宣传结合,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合力。积极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陈家沟村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村里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2、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面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4、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资金,重点工程违法建设等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途径。村委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深入各自然村开展走访调查,从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杜村乡乡党委、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十二类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三个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陈家沟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信息报送。严格信息报送及时性,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村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卫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维护和巩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国家、省、市、区总体要求,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彻底清除安次区医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等涉黑涉恶问题,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从而实现全院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安次区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附件1)。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活动。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省委十二届三次、州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xxx扫黑除恶暨政法信访维稳安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义龙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切实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人文、开放、创业、平安、幸福新义龙,谱写宁静致远、都和民安的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保障此次全区对辖区内各乡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办公室,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1.2019年1月:对影响我镇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开展摸排调研,卫生院开展深入摸排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区卫计局汇总。

2.2019年2月至6月: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会同公安部门、市监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

3.2019年7月初至12月底:开展回头看,对已打击的非法行医窝点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五、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强行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系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统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我院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组织开展好摸排调研工作。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精准扶贫驻村点等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规范线索管理。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在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时,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上报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三)采取线索摸排与及时打击相结合。我院摸排出来的非法医疗机构及时核查,及时打击。

(四)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我院要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不力,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选树典型、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和推广,为全区稳定发展传递正能量。在单位门口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七)强化督导考核。

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中,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是“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如下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020年是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我们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广安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华蓥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广安市委和华蓥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部门职能作用,在2018、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上,深挖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目前应紧紧围绕2020年“三年治本”的阶段目标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着力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斗争质效,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形成压倒性态势,防范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再作新贡献,为平安华蓥建设再添新亮点。

(一)深化思想意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对***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再学习、再讨论、再对表,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推动思想认识不断深化、政治站位不断提升、斗争精神不断提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承担直接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具体责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纳入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着力推动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一)建立定期会议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会议,及时接收处理线索。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缺失,没有履行好扫黑除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问责。

(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相互交流经验,集中**难题,深化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同频共振、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城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后,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定及时汇报、移交。城管部门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线索,要积极配合整改。

(三)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根据专项斗争工作需要,适时更换扫黑除恶标语,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定期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单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活动情况;每月定期上报涉黑涉恶线索,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以“零线索”上报。全面收集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渠道包括市民举报、媒体曝光、行业摸排等;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台账,由局扫黑办具体负责线索移交和对接工作。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实施敲诈勒索或接受当事人宴请、财物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加大排查力度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一线,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特别是对在涉嫌正常执法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遭早夜市管理、便民市场、临时摊点中采取威胁强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建筑执法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搭建、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对外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对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二)依法严惩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黑恶现象。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加大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果。加强和工商、食药、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合督导检查,形成联动合力,强化工作效果。另一方面,广泛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排查扫黑除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理。

(一)完善法纪协同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坚持“六同步”,做到线索移送、线索处置、案件调查、查否线索联动告知、措施运用、成果运用同步进行,确保“扫黑”与“打伞”“拍蝇”、追责问责同步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甚至该查不查、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实现真正“保护伞”查处的“零突破”。

(三)强化队伍管理监督。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全体干部职工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加大对队、所、股、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交流力度,实行定期轮换任职,严防因时间长滋生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充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熊国军局长任组长,宋庆平主任、张长虹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队、所、股、室负责人要把工作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真重视、真认真、真实干,坚持抓点促线、抓点促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局扫黑办建设,充实力量,充分发挥局扫黑办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查漏补缺。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收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各股、室、队、所认真对照全国、全省、广安市和华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深入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问题差距,强力补齐短板。

(三)强力督导推动。组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采取暗访明查形式,结合走访询问、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各队、所、股、室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和明查暗访,真实掌握各单位专项斗争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点对点交办督办,提高督导工作质量效果。

(四)逗硬考核问责。局扫黑办牵头完善专项斗争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斗争成果、群众意见在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常态化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以问责促进问题整改,确保扫黑除恶质效整体提升。对存在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伞不打、有乱不治,组织推动不力、斗争后效不明显、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的,要从严问责追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省委十二届三次、州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xxx扫黑除恶暨政法信访维稳安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义龙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切实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人文、开放、创业、平安、幸福新义龙,谱写宁静致远、都和民安的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为保障此次全区对辖区内各乡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办公室,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1.2019年1月:对影响我镇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开展摸排调研,卫生院开展深入摸排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区卫计局汇总。

2.2019年2月至6月: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会同公安部门、市监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

3.2019年7月初至12月底:开展回头看,对已打击的非法行医窝点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强行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系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统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我院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组织开展好摸排调研工作。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精准扶贫驻村点等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规范线索管理。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在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时,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上报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三)采取线索摸排与及时打击相结合。我院摸排出来的非法医疗机构及时核查,及时打击。

(四)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我院要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不力,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选树典型、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和推广,为全区稳定发展传递正能量。在单位门口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七)强化督导考核。

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中,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广大团员、青年朋友们: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县委、县政府对扫黑除恶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广大团员、青年朋友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远离违法犯罪,为扫黑除恶贡献青春和力量。

我们倡议:

一、带头学法守法。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带头守法,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鉴别力,远离不良人员,不涉足不良场所,不危害他人与社会。

二、坚决远离犯罪。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管好自己和家庭成员,坚决不加入任何黑恶组织,不参与任何涉黑涉恶行为,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趁之机。

三、积极传播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青年志愿者精神,树立努力拼搏、奋发向上的新时代青年形象,争做文明新人,让社会充满正能量。

四、争当“中国好网民”。在网络空间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坚决抵制网络、低俗和恐怖内容,不沉溺于网络、不散布虚假消息,勇敢与负面信息做斗争,努力为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做出贡献。

五、树立正确的“三观”。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学习身边先进典型,学习革命先辈艰苦奋斗、坚韧不拔、忠贞不渝的革命精神,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做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新时代好青年。

共青团镇雄县委。

【方案】xx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3

号)、《。

xx。

xx。

号)和全国、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

xx。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

xx。

”建设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

xx。

人民。

xx。

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xx。

党工委副书记。

xx。

任副组长,成员由。

xx。

xx。

xx。

组成。领导小组在街道综治信访科设立办公室,

xx。

任办公室主任,

xx。

xx。

xx。

任办公室副主任,街道各科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联络员由。

xx。

担任。

“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整体工作绩效走在前列。

1.

打处成效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得到严惩,实现“五上升”,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和重大恶势力团伙侦办数、黑恶势力“保护伞”查处数、涉黑涉恶类犯罪人员打处数明显上升。

2.

整治成效明显提升。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实现“十下降”,即十类涉黑涉恶类犯罪案件发案数逐年下降。

3.

打防机制更加健全。专业队伍建设和打处水平不断加强,政法机关对于重大案件同步督办、提前介入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科办(中心)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间线索发现移交及漏洞完善提升机制得到健全。

4.

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结合“平安。

xx。

”创建,人民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对“平安。

xx。

”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明确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结合。

xx。

街道实际,聚焦以下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

“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挖幕后组织者、操控者、经营者;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

“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一)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制定行动方案,街道层面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斗争正式启动。全面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全面开展线索排查核查工作,重拳出击,全面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和行业监管漏洞,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继续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

“攻坚克难、深挖见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和“保护伞”,不断完善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在继续保持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基础上,坚持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滋生黑恶势力犯罪土壤得以铲除,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各村(社)、科办(中心)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深入到组、单位、企业逐一拉网排摸,采取区域排查与系统排查相结合、滚动摸排与专业核査相结合等方式,对涉黑涉恶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综合运用排查走访、受理举报、信访接待、案件梳理、专门经营等方式切实摸清底数、找准病症、固定证据。

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涉嫌违法犯罪的村“两委”成员、高危人群、在侦在办案件的涉案人员、在押人员等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领域等重点场所,以及日常警情、群众举报、历年调解档案等案事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纪工委、基层组织科、综治信访科要从来信来电等举报内容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并重视已结案件的“回头看”,进一步梳理深挖。其他站所要结合实际,重点排查娱乐场所、建筑行业、仓储物流、采砂采矿、集贸市场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摸排发现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高利放贷、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黑恶犯罪线索或被黑恶势力非法控制从事赌博、色情、吸贩毒品等情况。

按照“无禁区、无死角、无遗漏”的工作要求,村(社)和各相关科办(中心)要制定详细的排查工作方案,开展排查工作相关科办(中心)、村(社)要组织相关站所对近五年来土地出让后已建成项目、已建成项目和目前仍在建项目工地倾倒的土方和塘渣项目实施主体、出让土地建设过程中影响进程因素逐一开展走访排查,特别是对曾出现延期交地情况的因素开展重点排查相关科办(中心)要对受理和掌握的民间借贷案件(纠纷)开展走访排查街道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其他相关科办(中心)对城建、农业等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科(办),逐一上门开展排查同时,要对近五年来信访已结案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梳理深挖线索。

xx。

派出所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扫黑除恶举报激励制度,电话举报线索统一交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专业部门核查认定并采取激励措施。

(

中心。

)

村(社)有关站所要将日常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涉及职务犯罪或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统一报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综合分析研判后按责分流交办。公开举报电话收集的线索,由派出所街道纪工委研判后,自行侦办或者交街道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流交办其他科(办)或站所。

始终坚持

“打早打小、主动进攻、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方针,形成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派出所对有黑恶势力苗头的违法犯罪个案要注意串并研判、分类处理,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势。对重大案件线索要采用分级侦办、专案侦办、重点督办、适度经营等手段,在全力侦破的基础上,同步铲除经济基础。财政统计审计科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共同打击黑恶势力洗钱犯罪。

相关科办。

(

中心。

)

和站所要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街道纪工委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要将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微杜渐。要加大打击力度,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重点督办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涉农”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要优先处置,及时深挖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要深刻剖析

“村霸”等各类黑恶势力问题产生的根源,特别注意理清背后的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影响,实施精准打击,强化源头治理,着力祛除黑恶势力问题“毒瘤”。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党组织要结合组团联村(社)、网格党建等工作,组织引导党员和群众与不法行为、不良现象作斗争。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基层民主协商议事机制,全面落实“五议两公开”等制度,大力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深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凡涉及“三资”管理、工程项目、村民利益的大事,都要全面公开、依规监督。及时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深入开展家风家训活动,大力培树文明乡风,推动移风易俗。

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文体中心、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大队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强重点行业监管,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建立涉黑涉恶黑名单制度,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教育计生卫生科要加快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勢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制度。司法所要加强特殊人群的帮教管控,对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要落实监督管理、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失业、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此外,要进一步发挥

“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作用,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强化区域治安排查整治,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要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加强跟踪督导,扭转治安乱象。

为了更好的落实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深入开展排查打处,街道财统科负责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各科办

(

中心。

)

村(社)站所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村(社)和站所主要负责人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此外,每年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办(中心)村(社)站所和个人进行通报激励。

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科办(中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犯罪突出问题,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科办

(

中心。

)

(

中心。

)

站所,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相关科办。

(

中心。

)

站所要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要把依法打击处理与有序舆论引导结合起来,对一些社会关注高的热点案件及重大敏感案件,要认真落实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提前开展舆论风险评估,制定落实舆论引导方案,做到主动发声,防止恶意炒作,牢牢掌握舆论引导工作主动权。

按照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派出所要牵头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月例会,通报交流当前进度,会商研判重大案件线索,分析明确下一步打击方向等,并严格执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通报制制度。同时,要把

“零容忍”的斗争态度与严格依法办案结合起来,既要对黑恶势力做到打早打小、打准打狠、除恶务尽,又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认定涉黑涉恶犯罪,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相统一,决不能一味追求打击速度和数量,而忽视打击质量。要把“扫清”和“深挖”结合起来,既要把那些老百姓看在眼里、称霸一方、“显山露水”的黑恶势力通通清扫干净,又要深挖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依托,以合法的工商业活动为掩护,幕后操作的“隐性”黑恶势力,真正打深打透打彻底。

始终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一是发动群众举报,充分利用举报电话,结合开展平安系列宣传活动,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专项斗争的重要环节,并贯穿始终,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让群众深度参与,并视情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在全社会迅速营造强大的专项斗争氛围。同时,要制定落实证人保护措施,鼓励证人被害人积极指正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鼓励恶势力团伙成员检举揭发其它罪行。二是梳理群众诉求,对群众实名举报和信访事项,要逐一回头看,及时核查反馈,做好件件有回音。三是加强正面引导,在严格落实保密制度的同时,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适时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充分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要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舆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最直接、最有力回应,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层政权的关键之举、治本之策。街道综治信访科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村(社)平安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的权重和分值,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专项斗争督査督办的力度,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査。专项斗争期间,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广大团员青年们:

自20xx年1月开始,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洞口县各级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不懈,强化责任落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健全机制制度,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树立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决心,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态度。“党有号召,团有行动”是共青团的光荣传统,共青团洞口县委在此号召全县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远离违法犯罪,为创建平安洞口贡献青春力量,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定理想、倡导文明。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维护法制律尊严,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建设和谐、平安、美丽新洞口贡献青春力量。

二、文明上网,远离“网毒”。严格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善于网上学习,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健康上网,不浏览不良信息,不沉溺于网络游戏,不发布虚假错误信息,不随意约见网友,自我约束上网时间,使用文明语言,分清善恶美丑,培养健康网络道德。

三、学法守法,远离犯罪。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对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远离不良人员,不涉足不良场所,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自己的人生轨迹始终沿着法制的道路前行。

四、增强友爱互助意识。积极团结同学,热情帮助同学,要广泛发动亲朋好友和街坊邻里共同携起手来,增强应对困难、对抗邪恶的勇气,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五、树立进取、向上的人生观。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磨炼意志,陶冶情操,立志做新时代的有用青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尽力扫除黑恶阴霾,尽快扫出风清气正,尽早迎来朗朗乾坤。

共青团洞口县委。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纪委监委的同志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经过近两周的清理,把2017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的再排查,纪委书记指出,要精心组织,细致摸排,重点整治有问题的地方,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一个个曾经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保护伞”“地头蛇”“黑老大”纷纷落网,为地方群众“扫”出一片海晏河清与朗朗乾坤,可谓大快人心。然而扫黑除恶没有“休止符”,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歼灭战,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扫黑答卷”。

凝聚民心所向,奠定扫黑除恶的牢固根基。黑恶势力是危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影响党的执政根基的“恶性毒瘤”。这些“毒瘤”不根除,广大人民群众也不会有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当前,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触底”,部分黑恶势力更加注重“易地伪装”“隐身行事”,企图以此“瞒天过海”,躲避正义的制裁。人民群众身处基层,既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直接受害者,也是第一见证者。因此,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就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真正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扫黑除恶“辐射网”,以“秋风扫落叶”的压倒性态势涤荡黑恶势力。要把扫黑除恶的落脚点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实实在在的真招、准招,“扫”出风清气正、国泰民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步接一步走向胜利。

《通知》明确指出,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黑恶势力根深蒂固、盘根错节,仅靠“单打独斗”很难肃清,只有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才能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还原地方“晴朗气象”。各有关部门要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联动、无缝对接,切实攥成一个拳头,共同发力,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运转、集中高效。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整治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尽锐出战、点“穴”出击,真正形成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的工作局面,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为了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目的早日实现,我县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

针对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指出的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十个突出问题,我局认真审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以便及时纠正。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治站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入整治思考。他反复强调,“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因此,明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重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会议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加强宣传引导跟踪巩固效果。

引导我局各部门关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增强工作人员扫黑除恶意识及单位的整体学习氛围。自觉接受督导,做好问题整改,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反映情况。通过微博、微信、部门网站等线上宣传方式及线下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活动中来。周期性的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改进宣传流程,跟踪巩固宣传发动效果,总结、固化后加以推广。

深入线索排查责任落实到位。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进一步拓展线索摸排触角,在坚持群众走访、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信息员及时将摸排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将摸排的责任落实到人,对于摸排不细致、不深入及瞒报、漏报,错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积极协作配合加强通力合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扯领域广、涉及地区部门多、情况错综复杂。我局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衔接制度。对于触及司法领域的案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积极协作配合公检法的工作,落实“一案三查”,加强通力合作。

深入专项整治打击黑恶势力。

认真研究土地资源方面涉黑问题和工作隐患,迅速启动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打击黑恶势力。

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挺高群众评价。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除黑恶成效的直接受益者。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标尺。对于群众来访来信,将做好登记,认真调查,及时回信;对涉黑涉恶突出的地方,进行明察暗访,深挖细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善用新媒体,实时展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斗争成果,体现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来提高群众评价,增强群众认同感。

规范资料收集建立健全档案。

档案资料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事件、历史再现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的不规范与不完整极大程度上体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具体问题。参照平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建设目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纳,从而在整体上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有更全面的把握,对局部环节存在的缺失与问题也可以起到查缺补漏的效果,以便及时完善我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不足,并为后续工作重点指明方向,提供指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宣传发动,深入综合治理,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助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切实提高妇女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及参与率,更好地让妇女姐妹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倡导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自觉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崆峒区妇联决定开展“扫黑除恶扬正气群防群治创平安”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向全区妇女姐妹和家庭发出积极检举黑恶势力,护航经济发展、共创平安崆峒的倡议:

一、从我做起,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广大妇女姐妹要不断提高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构筑抵制黑恶势力侵袭的隔离带和防火墙。要主动加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加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构筑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做到"不让黑恶势力进我家"。

二、从我做起,积极举报黑恶势力。广大妇女姐妹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自我做起,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把民主、和睦、文明之风请进家门。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从自我做起,互相监督,一旦发现身边有黑恶势力,及时向有关部门大胆举报,努力使自己生活的周围成为一方净土。

三、积极行动起来,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大妇女姐妹要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竭尽所能向家庭成员、社区居民、周围的朋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预防知识,帮助他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对黑恶势力的防范能力。要发挥家庭、邻里作用,努力挽救涉黑的失足者,家人要用亲情去温暖、感化;邻里要用真情去诱导、帮助;社会要用热心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使涉黑者迷途知返、根除恶习、重获新生。

广大妇女姐妹要确立“黑恶势力就在我们身边”的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区妇联组织的“扫黑除恶扬正气群防群治创平安”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营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各级妇联组织要增强全区妇女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积极营造社会共同防范黑恶势力、拒绝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远离黑恶势力,共创平安家庭的良好舆论氛围,使社会正气高扬,让群众身心健康,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健康发展。

姐妹们,打黑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珍爱家庭、珍爱亲情,远离黑恶势力、拒绝黑恶势力、举报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共创平安家庭,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崆峒作出积极贡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此,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义务: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周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纪检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中共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举报电话:

11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和平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去年以来,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以下黑恶犯罪:

1.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

4.在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和平区深入开展,发挥和平区居民群众“群防群治”的积极作用,和平区扫黑办号召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法。

20xx年4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老师们、家长们、孩子们:

小海幼儿园坚决拥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创建和谐平安幼儿园竭尽全力。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小海幼儿园欢迎全体师幼及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配合幼儿园检举揭发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的线索:

1、侵占幼儿园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幼儿园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幼儿园周边敲诈勒索家长、教室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校园欺凌行为;。

5、干扰、阻挠幼儿园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6、各类非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7、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8、幼儿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情况;。

9、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唆使,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10、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我们倡议:

人人争做扫黑除恶的参与者。要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等各项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要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自觉树立远离违法犯罪的主动意识。

人人争做扫黑除恶的宣传员。要引领身边家人、同学、朋友弘扬时代新风,推进移风易俗,让黑恶势力、腐朽文化无孔可入;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扫黑除恶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人人争做扫黑除恶的监督员。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为了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美好,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尽力扫除黑恶阴霾,尽快扫出风清气正,尽早扫来朗朗乾坤。

我园一直以来不断加强园所安全建设,严格按照“凭卡接送”制度,保证幼儿在园所的安全。而家长朋友们在外遇到涉及黑势力的人员或活动,应保持镇定,保证自身安全后及时通知警方,避免以身试险。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加以防范,警惕被动机不良的人以哄骗方式走入违法犯罪泥潭。从多途径学习了解扫黑除恶,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扫除黑恶势力巩固基层政权。

坚决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

2.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不准黑恶欺行霸市。

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3.扫除黑恶犯罪促进经济发展。

坚决打击非法高利放贷、讨债、非法拘禁、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坚决打击以威胁、恐吓等手段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5.黑恶是毒瘤一个不能留。

坚决打击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6.黑恶必扫除恶务尽。

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的黑恶势力!

7.邪不压正正义必定战胜黑恶。

坚决打击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8.全民参与扫除黑恶稳定团结和谐小康。

坚决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组织强迫妇女卖淫,开设赌场,贩卖、运输、制造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9.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

坚决打击堵门堵路、医闹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交通秩序的黑恶势力!

共建和谐社会、美好家园需从娃娃抓起希望家长做到以下几点。

1.监督幼儿不带尖锐的危险物品进园,来园前要检查幼儿的口袋!

2.及时与教师沟通幼儿的一些行为和表现,保持良好的家园沟通。

3.教育幼儿认识常见的安全标志,知道遇到危险时需要正确的求助方式。

4.正确处理孩子间的矛盾冲突,切记威胁对方孩子,出现一些过激行为,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5.接送幼儿期间,遵守交通规则,别乱停放车辆,遵守幼儿园接送制度,按时接送。

6.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用正确的方式耐心教导孩子。

7.教育幼儿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学会保护自己。

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肃黑除恶,就是肃黑除恶。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而且影响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咬牙切齿,恨骨头。各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安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卫生计生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涉医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保障医务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总体要求,通过涉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使医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

***纪委书记。

***副院长。

***副院长。

***工会主席。

***院长助理。

***副院长。

***院长助理。

***:程时德医务科科长。

***保卫科科长。

***监察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

***护理部主任。

***人事科科长。

***科教科科长。

***药剂科科长。

***总务科科长。

***物资供应科科长。

***财务科科长。

***宣传科科长。

***信息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务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院内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在医院门口等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各种电子显示屏、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对涉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加强正面宣传,动员医院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院上下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在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在全院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的氛围。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1.畅通举报途径。院内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各科室深入服务对象中开展问卷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街道、**社区、**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涉及医疗行业的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医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医疗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医疗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医院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院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干部职工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规范线索管理。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严守工作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医院综治工作(平安医院)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四)加强内部管理。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职工思想、法制、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建立问责机制,重点整治“庸、懒、散、软”行为。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在医院年终考核及“五比考核”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院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卫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维护和巩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国家、省、市、区总体要求,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彻底清除安次区医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等涉黑涉恶问题,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从而实现全院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安次区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附件1)。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活动。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组长:胡连军。

副组长:何忠培,邵兴波,翟德林,汪书兵,王佳星,徐方伟,陈明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物业科,由王宗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5)医院内部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6)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根据自治区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及《河池市卫生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卫办发[2018]3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除黑恶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也为我院营造平安幸福,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河池市中医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长:谭翱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蒙恩绩党委委员、副院长。

韦承生党委委员、副院长。

罗建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河宾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成员:各科室、部门主任或负责人、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余乐周同志为联络员。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方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4.医院内医务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医疗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6.在医疗纠纷协调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7.寄生在医院内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8.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9.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我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10.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扫黑除恶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医院网站、微信平台、电子屏、宣传横幅等悬挂、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通告,动员全院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全院干部职工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营造全院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突发安全事件依法应对能力。(党政办牵头,医务科、信息科配合)。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1.将医院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对外公布,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同时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排查,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医疗服务协调办公室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

2.提高纠纷处置能力,推进医患纠纷妥善化解,进一步完善医院医疗投诉管理和纠纷处理机制,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医院内部,从源头上防治医疗纠纷的升级。(医务科牵头,医院各科室、部门配合落实)。

3.加强与辖区派出所联动,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保卫科、纪检监察室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

(三)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纪检部门加强对我院医务人员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行政执法“十不准”》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加强办案纪律,注重协调配合。参与办案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各科室、部门要积极配合扫黑除恶工作排查整治,有效整合我院干部职工共同推进专项斗争。

(三)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