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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污染普查工作计划 污染源工作计划(通用6篇)

时间:2023-10-09 19:14:00 作者:GZ才子 2023年污染普查工作计划 污染源工作计划(通用6篇)

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和有意义。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污染源工作计划

为积极应对雾霾天气,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确保达到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要求,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政办函〔20xx〕198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雨政办发〔20xx〕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大精神,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治理扬尘、燃烧污染、机动车尾气、油烟等问题为重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努力建设洁净城区,美丽。

调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邹犇淼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同志、区城管局局长刘文舫同志、区政府办副主任李勇同志、区环保局局长彭跃辉同志、区环卫局局长李文同志任副组长。经开区、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市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警察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防联控办),由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正科级督办员聂荣华同志、区环保局副局长刘佩良同志、区环卫局副局长赖庆龙同志、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季正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各抽调1名同志组成,其中从环保、环卫和城管执法部门抽调的同志长期驻点办公,其他人员视情况而定。联防联控办设在区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楼内。

20xx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全市平均值以上。

(一)进一步加大扬尘整治力度

1.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逐步将暂未验收的市政道路纳入环卫日常作业;继续实行石马路、井圭路等背街小巷由小型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污染源工作计划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管理,确保在用车达标

全面推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委托工作,审核批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单位。对于不同种类或用途的在用机动车实施不同的环保定期检验周期。

对无标志的车辆可以采取限行、加大抽检力度等限制性措施。

在用机动车的定期检测应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根据车型和地域选用相应的检测方法;

开展车载诊断(obd)排放法和目测法检测。

逐步建立在用机动车环保维修制度。积极开展环保检验维修设备和配件的管理工作;

维修单位和车主应按照维修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和保养;

加大对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的抽查力度;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开展停放地机动车的排放抽检工作。

建立在用车过户环保检验制度。在用机动车过户前必须进行排放检验,过户时应出示排放检验合格证明,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得予以过户。

加强公共机动车、出租车、运输等营运车队的排放检验,根据我市机动车污染状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营运在用车的改造和治理。

(二)积极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建立市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加强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类型、定期检测线、检测频率、达标率、标志发放数量、燃料消耗量、空气达标开数等环保信息的管理,定期发布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

设立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点,科学合理布点,为逐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对机动车报废、回收和处置的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环保报废管理规定,对超过报废期的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合格的方可延期报废。

提高机动车的回收率,促进机动车回收部件的再利用。强化机动车废轮胎、废电池、废电子器件、废机油、润滑油和空调制冷剂处置的监督管理,研究并实施机动车报废的环保规定。

(四)逐步开展对车用燃料的监督管理

积极开展对加油站建设的规划和监管;

在加油站实施环保许可证制度,强化加油站的环境监督管理;

开展对车用油品的监督检测。

推动车用燃料添加剂登记制度建设,积极实施添加剂环保登记,强化对添加剂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

积极参与乙醇汽油等替代燃料的环境影响研究和监测,开展对燃气机动车的监督管理,科学指导燃气机动车等替代燃料机动车的发展。

积极推动加油站油气回收的示范和管理,开展对加油站油气挥发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定期对机动车监督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进行培训。

(六)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法规和规划

组织新在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

研究机动车排放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制定可持续交通发展计划和清洁机动车使用规划。

(七)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宣传教育

编制机动车污染宣传资料,开展控制机动车污染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控制机动车污染的意识。

建立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热线,促进公众参与机动车环保的监督。

为提高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条件成熟时将拟设立“无车日和自行车日”,并设立机动车环保奖,表彰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污染源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是,到20xx年,全市工业企业so2排放总量比20xx年下降10%以上,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建成清洁能源区,燃煤总量控制在700万吨/年以内,单位gdp能耗在20xx年底的基础上累计下降12%,单位工业产值能耗累计下降15%以上。

(二)工作内容: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

一律停止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未经节能主管部门节能评估审查和评估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重点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用煤控制,凡涉及原煤消耗的项目实行环保、经信联审制度,优先选择使用天然气、集中供热、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市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两高”行业的投资项目,限制“两高”行业产能扩大。市环保部门要严把“环评关”,不得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能过剩的项目,不得审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市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把“能评关”,对单位产值能耗超过《无锡市工业能效指南》中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用能设备。严格按照《_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7号)要求,加快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20xx年完成无锡市下达淘汰目标任务,同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三年工作计划,并将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到各镇、园区、街道,落实到各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加快实施化工、铸造、琉璃瓦和水泥四个行业整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到 20xx 年,全市再关停化工生产企业80 家以上(20xx、20xx、20xx年分别关停30家、30家、20家),化工生产企业总数压减到 600 家左右;20xx年6月30日前,整合整改年产量3000吨以下的铸钢(铁)企业及年产量300吨以下的有色金属铸造企业(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下);2012年底,对未整合整改到位、不符合我市铸造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的铸造企业,实施关闭;关闭所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工艺的琉璃瓦生产企业,到20xx年关闭琉璃瓦企业309家;水泥企业必须在20xx年12月前通过市整合整治综合达标验收,水泥企业现有备案或审批手续不齐的水泥磨机、矿粉磨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拆除到位,水泥企业现有直径3米以下的水泥磨机必须于20xx年底前拆除到位。

3、全面实施清洁能源区建设。

4、组织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整治。

开展工业窑炉使用情况调查,摸清工业窑炉现状,制定工业窑炉专项整治目标及改造实施方案,每年将整治工作任务下达到各镇、园、区、街道和相关企业。大力推进燃煤工业窑炉热源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窑炉结构改造、窑炉保温改造、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以及控制系统节能改造等技术改造。加快实施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逐步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人工煤气、轻质柴油或其他清洁能源。采用低压旋风预热分解系统、保温耐用新型炉衬材料、高效燃烧器、高效熟料冷却机、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余热利用等技术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综合节能改造;采用节能型隧道窑、内燃烧结、蓄热式加热、余热利用、稀码快烧、煤气化燃烧、燃气燃烧及窑体改造等技术,对建材、陶瓷等燃煤工业窑炉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钢铁企业球团回转窑、石灰窑、耐火材料窑;采用加装预热器、换热器等方式,回收各种窑炉烟气余热,优先把高品位余热余能用于做功或发电,低品位余热用于空调或生活用热。到20xx年底,所有工业窑炉完成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改造。对特种行业、特殊企业必须使用燃煤、燃油窑炉的,要严格审批,实行联审制度。按照协同推进的原则,市经信、环保、安监、质监、财政等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完成燃煤窑炉整治任务。

5、切实加强废气排放企业的治理监管。

环保部门要督促企业强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艺尾气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物排放企业的治理监管。建立电子、石化及涂料、油墨、粘胶剂、喷涂等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名录,对废气排放企业实行定期监测及监察,重点企业每月不少于一次现场检查。加大限期治理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限期治理,责令企业做出公开道歉和承诺,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报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制定废气排放企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要求、整治企业名单和整改期限,严格监督检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持续推进节能降耗。

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围绕化工、冶金、建材、电力和纺织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大力组织实施以工业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为重点的节能改造。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严格实施“全审计、全监察、全报告”制度,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目标总量控制,确保20xx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xx年下降12%。推进重点节能项目实施,加大对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每年组织实施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 20 项。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组织召开节能新技术与新产品推介会,及时公布节能产品名录,认真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绿色照明”工程。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扶持培育一批技术水平较高、管理较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节能科技企业和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促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加强节能监察执法,严肃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污染源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管理,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至20xx年底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两侧裸土覆盖率达90%以上;强化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提高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水平,有效减少城市道路路面破损现象;加强城市道路环卫保洁作业质量监管,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至20xx年底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扣除人行道面积)达75%以上;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有效遏制抛撒滴漏、带泥上路、乱开乱挖、野蛮卸运等行为。

(二)工作内容:

1、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管理。

(1)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研究,完善《宜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落实建筑垃圾管理责任,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建立建筑垃圾联控机制,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提供法律支撑。

(2)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凡运输车辆不符合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条件、按照记分公示制度达到规定扣分分值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凡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业务发包给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

(3)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的记分公示制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运输单位非密闭运输、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违反市容环卫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扣分,对扣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采取社会公示、一定期限内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输处置许可证等措施。

2、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

(1)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绿化带围档高于覆土、行道树树池实现覆盖”的要求组织设计和施工,确保新改扩建城市道路两侧裸土覆盖率达到100%。

(2)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对行道树树池、城市道路两侧的裸土进行覆盖。加强巡查,对出现裸露或缺株断带等现象的城市道路绿化带,即时进行补植补栽,确保绿化带无空当、无裸露。

(3)对绿化带实施“提档降土”改造,提高绿化带围档高度,避免雨水冲刷引起水土流失。根据树叶尘土覆盖情况,及时冲洗行道树、绿化带,确保“树叶见绿”。

3、强化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

(1)严格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挖掘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交付使用不满五年的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和竣工后不满三年的大修道路;统筹安排道路管线埋设施工计划,避免重复挖掘。对批准事项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期限、规定面积、规定恢复时间实施挖掘。

(2)提高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水平,有效减少城市道路路面破损现象,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80%以上。在养护作业、沟槽回填修复中,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及时清运废料、废土,确保周围道路平整、洁净、畅通。

4、提升城市道路环卫保洁质量。

(1)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水平,扩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范围,积极推广应用国内最新颖的环卫洗地作业车辆,在慢车道试行小型扫地机清扫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洁净度,降低城市道路扬尘。

(2)扩大城市道路冲洒水作业范围,结合天气情况实施冲洒水作业,0℃以上天气实行夜间冲水作业,30℃以上天气除夜间冲水作业外,白天上、下午各实行一次洒水作业,有效降低大气悬浮物。

(3)规范环卫保洁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扫路车一日两次湿扫作业制度,避免在环卫清扫作业过程中产生扬尘;杜绝扫路过程的干扫、扬尘现象,监控作业车速,确保清扫效果。

(4)提高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质量,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宜兴市背街小巷环卫保洁管理的办法》,提高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加大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投入,落实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责任,完善背街小巷环卫监管考核体系。

污染源工作计划

为贯彻市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立足当前、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科学治污”的基本原则,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依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七里河区环境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保证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为目的,以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全面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市区联动、综合整治,全民参与,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力争削减烟尘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城市煤烟型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重大突破,焦化污染治理取得更稳定效果,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确保今冬明春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一)重点工作内容

1、燃煤型大气污染防治。以燃煤污染控制为重点,大力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的燃煤窑炉、燃煤锅炉和洗浴业的燃煤洗浴炉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重解决污染设备闲置、使用硫份、灰分超标的劣质煤和不按规定操作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大气污染环境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二次扬尘大气污染防治。要在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堆煤场和堆渣场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要求建筑单位和使用堆煤和堆渣的单位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煤场、料场、渣场、灰堆进行遮盖,封闭运输、半封闭堆放和喷洒覆盖剂等方法,有效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3、区域面源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大沿街焚烧监管。由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在大街小巷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废轮胎等杂物的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加强居民小火炉和市场取暖小火炉的监管,劝导居民和经营户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确保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餐饮业污染防治。要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器经营户,督促整改,不断巩固近几年餐饮业综合整治成果。

4、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防治。要坚决杜绝机动车尾气造成大气污染,定员定岗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车辆尾气环境监测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对尾气超标和冒黑烟的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予以整改和处罚。

(二)任务分解

1、区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工业窑炉、燃煤锅炉、洗浴炉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下发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通知,组成冬防检查小组,采取“三查四看”(三查:联合执法检查、夜间检查和突击检查。四看:看煤质化验单硫份、灰分是否超标;看堆煤、渣场是否有防尘措施;看锅炉内是否添加有色添加剂;看污染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的有效工作方法,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冬季限产停产工业窑炉和洗浴业的污染设施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进行上限处罚,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污染源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乡紧紧围绕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格按照《休宁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休大气办〔20xx〕2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_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面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x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为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陈霞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会议,认真部署全乡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陈霞乡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了各村、乡直有关单位和有关企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并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防治工作重点,明确了每项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围绕工作目标,迅速展开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提高公众的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我乡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村广播、发宣传单、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悬挂宣传横幅1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千余份。进一步发挥流动服务队的功用,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开展一系列的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公众对新《环保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秸秆禁烧等有了较深刻的认识,极大地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到环境建设中去、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

(三)严格工作落实,强化监督管理

由乡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以秸秆禁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油烟污染防治、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避免环境污染。

一是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多次(尤其是在夏、秋两个农忙节点)召开乡、村干部大会对我乡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陈霞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秸秆禁烧巡查组。全乡全年紧紧围绕“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这一工作目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巡查制度及保障措施;划分了陈霞乡秸秆禁烧责任区,乡与村,村与组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切实保障了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序开展。大力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截至目前,我乡未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现象。

二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随着月潭水库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项目将陆续“落户”我乡,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乡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的卫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强化辖区扬尘治理。

三是加强对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加强巡查,对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

四是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假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五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的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部门汇报。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部署要求,继续开展以秸秆禁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油烟污染防治、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年度考核、强化目标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以长效管理机制和环境执法为保障,持之以恒地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任务

1、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激励作用,加大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的力度、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力度、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大力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