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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督工作报告(优秀5篇)

时间:2023-08-31 13:19:22 作者:念青松 煤矿安全监督工作报告(优秀5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煤矿安全监督工作报告篇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区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区称任组长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关闭对象和各相关部门责任,确定了分4阶段进行的整体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也结合各自职责,制订了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宣传动员和排查摸底工作。为整体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期间,市政府督查组多次对我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二、排查隐患,动态监管

我区非煤矿山企业都是地处乡村边缘的个私砖瓦粘土开采和砂石开采企业,企业规模小,原始投入低,管理素质差。我局鉴于非煤矿山企业特点,严格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在安全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培训、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动态监管。二是坚持隐患排查,将取得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列入正常监管范围,六月下旬,区安监局专门对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以重点检查企业防坍塌、防讯排涝等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共发现各类事故隐患16处。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砂石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对非煤矿山企业排查隐患40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6份,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1份。三是组织督查活动。7月中旬,我区会同市政府督查组对各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三、深化整治,稳步推进整顿关闭工作

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区经过深入排查和认真研究,确定拟关闭5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并上报市政府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严格按程序实施关闭工作。截止目前,拟关闭的5户企业,已经公安部门确认均无火工品使用证,现场无火工品;工商营业执照已全部吊销;供电部门已依法拆除了电力设施;采矿许可证已全部到期,国土部门已收回3户,其余2户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由于5户企业采矿许可证已到期,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现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收回3户,其余2户由于无法联系,目前尚未收回。

现我区5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被依法关闭,符合自治区、乌海市关于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要求。近期,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户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政府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持续改进,长效管理

通过近几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相当一部分企业投入不足,使用陈旧设备,安全防范能力偏差。二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下一步我们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力度,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二是继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搞好农民工的安全保护。三是继续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实施安全作业。

煤矿安全监督工作报告篇二

(20xx年9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3号公布 根据20xx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1号修正)

第一条 为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县级以上地方 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分别简称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施国家监察,对煤矿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煤矿,是指煤矿生产矿井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重组等建设矿井及其施工单位。

本规定所称煤矿领导,是指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建设矿井的领导,是指煤矿建设单位和从事煤矿建设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第五条 煤矿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加强对所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和报告。

第七条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的个数、在井下工作时间、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按照煤矿的隶属关系报送所在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同时抄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十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第十一条 煤矿应当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煤矿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第十二条 煤矿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煤矿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煤矿建立并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对所辖区域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执行情况应当在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监察执法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专项监察或者重点监察。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专项监察或者重点监察的情况应当报告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并通报有关地方 政府。

第十五条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随机询问煤矿从业人员、查阅井下交接班及下井档案记录、听取煤矿从业人员反映、调阅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控记录等方式。

(二)煤矿领导特别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

(五)煤矿领导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档案等情况;

(六)群众举报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

第十七条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举报;对于受理的举报,应当认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重处罚。

(一)未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

(二)未建立煤矿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的;

(三)未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的;

(四)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情况未按照规定公示的;

(五)未按规定填写煤矿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的。

第十九条 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处15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煤矿领导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的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50万元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100万元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0万元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xx万元的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各自的法定职权决定。

第二十三条 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 中央企业所属煤矿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由省(市、区)、设区的市 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监察。

第二十五条 露天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10月7日起施行。

煤矿安全监督工作报告篇三

我乡位于市东北部,辖20个行政村,193个村民小组,31095人,为全市15个产煤乡镇之一。

全乡共有3个煤矿,其中王家井煤座落在我乡堰新村10组境内,个体企业,年产设计能力6万吨。目前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工商营业执照,但采矿许可证因过期正在换证办理之中。xx年该矿被市政府授予省三级标准化矿井。

花满槽煤矿座落在堰新村1组境内。该矿“五证一照”齐全,但均已过期,目前正在换证办理之中,属个体煤矿,年产设计能力3万吨。xx年申报技改扩能,实施“三改六”工程。xx年12月经市煤炭局验收通过,目前已申报省相关部门验收。

界冲村煤矿座落在堰新村6组境内,个体企业,年产设计能力6万吨。目前该矿只有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工商营业执照有效,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到xx年12月30日止,其它证件尚在办理之中。该矿去年4月1日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后,被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今年3月3日被市煤炭局批准施工,4月8日煤炭局下发停止一切施工作业的安监指令。

今年以来,我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23号文件)及省市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年”、创建平安乡镇的目标,乡党委、乡政府制定了“求规范、保平安、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围绕一个中心(以安全发展为中心);明确两个目标(一是确保企业零死亡,减少一般受伤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二是圆满完成煤矿税费任务和调煤保电任务);突出三大狠抓(狠抓安全培训教育、狠抓安全资金投入、狠抓安全质标建设);落实四大整治(隐患排查整治、非法经营、生产、建设整治、企业生产秩序整治、企业资源整合整治);做到五大创新(创新安全生产责任制、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创新安全培训教育机制、创新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六大提高(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档次)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全乡煤矿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境内无非法违法开采煤矿,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乡党委、乡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书记、乡长亲自深入煤矿调研,并进行认真督查和工作指导。二是成立高规格的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乡长谢慧荣任组长,党委委员肖利古任副组长,党政办秘书、煤管站站长、派出所长、国土所所长、农电站站长、司法所所长为成员,同时要求各煤矿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三是实行责任包干,明确专人管矿。由党委委员肖利古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调度,煤管站站长江秋成包干负责王家井煤矿、花满槽煤矿,司法所李谷生包干负责界冲村煤矿。四是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监管相互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五是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按照百分制计分,实行一季度一小考,年终全面考核。六是实行严格责任追究,严惩失职渎职行为。与此同时,乡政府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乡实际,今年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煤矿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马政发〔xx〕1号)、《乡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乡xx年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关于调整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乡领导包矿责任人的通知》、《关于印发xx年村委会和乡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等5个重要文件,并与20个行政村、3个煤矿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定下发了《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3份。

4月21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议后,我乡立即召开了党政联系会议,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分析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4月23日下午党委委员肖利古主持召开全乡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议,各矿业主、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参加了会议,乡党委书记、乡长、分管领导、包矿责任人也参加了会议,会上各矿矿长首先作了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发言,煤管站站长江秋成就全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下段工作安排作了专题报告,肖利古传达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议精神,最后乡党委书记梁贱芽、乡长谢慧荣作了重要强调,从而增强了与会人员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会后各矿相继组织班、队长以上煤矿管理人员召开了会议,并针对本矿存在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王家井开展了“要我安全、我要安全”大讨论,投入资金40余万元添置2台电运车、1台空压机、2台离心水泵、20台瓦检仪,并更新井下电缆、开关等淘汰产品,逐步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花满槽煤矿针对水患严重情况,制定了防治水整治方案和水情调查报告,成立了防治水机构,配齐配强探水专业队伍,还添置了1套探水设备,全面清理了井下水仓和矿井周边防洪沟圳,落实“排、堵、探、放、疏”综合措施;界冲村煤矿决定将每月1日定为“安全日”,并制定了作业人员“23不要”,建立了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发动全体员工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查找隐患,防患于未然。

我乡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齐配足安管人员,落实重点作业区域和五大系统的管理措施,在监管方式上实行三个结合三个到位,即重点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主动监管与配合监管相结合、集中监管与分散监管相结合,监管时坚持监管人员到位、监管文书到位、监管处理到位。在监管内容上做到六查六落实,即:查资料、台帐,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查人员在岗在位,落实安全责任;查作业人员资格,落实持证上岗;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查违规违法生产施工,落实处理措施。根据煤管站入矿检查,今年共发现全乡煤矿安全隐患42例,目前尚未整改到位有5例,其中王家井1例,0米水平总回巷严重失修,多处垮塌淤塞;花满槽两例,55米水平北翼未安装瓦斯传感器和55米水平北翼机电设备使用淘汰产品;界冲煤矿两例,主斜井筒一处约20米开裂变形,未维修加固和监控系统失修,未正常使用。

全乡三个煤矿均已按要求建立了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井前都悬挂与填写当班领导带班下井公示牌板,每月底坚持将下个月矿领导带班下井安排表报送市煤炭局。按照制度坚持矿长每月带班下井8班次以上,其它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15班次以上,且能坚持与工人同时入井,同时升井,都能较好地解决井下的一些实际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以上是我乡煤矿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距上级要求还相差甚远。我们将再接再厉,常抓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把我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进。

煤矿安全监督工作报告篇四

煤矿申请安全员工作报告 尊敬的领导:您好,感激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申请书。我叫x.在公司工作近三年多时间里,我都在综采一队工作。不但学到了更多的专业知识,更培养了我吃苦耐劳,敢于挑战的精神。还使我学到了更多做人的道理。感激大佛寺对我的栽培,综采一队对我的爱护,以及同事对我的帮忙。

在井下工作的时间里我见过太多违章和血的教训。‘三违’是安全生产的蛀虫。作为一向在一线工作的员工我对安全有更深的感知。更想方设法的要安全,能安全。

我是一个外向的人,无论对生活还是工作,我都充满了热枕。进取向上的态度使我能理解更大的压力,同时也使我充满了动力。良好的人格和性格使我和同事们相处愉快,让我懂得更多与人相处的道理和技巧。我相信这些多我以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忙。

因本人身体不适,为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为了以后能更好的开展工作。同事为不影响工作以及本人对安全工作有极大的兴趣,现特向领导提出申请,调到安全部从事安全员工作。

安全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是安全生产的保护神。用爱岗敬业的精神,保护员工的安全。用辛勤汗水和纯纯教导,唤醒违章者的沉睡。安全员是一位勇士,日夜穿梭在生产现场而不知疲惫,查到安全隐患,消除事故根源。筑起安全生产的坚固壁垒。每个安全员心中都有一个信念,“安全生产“.每个安全员肩上都挑着两副重担,“安全,生产“.我很喜欢我的公司,在公司工作我很幸福,我也很喜欢安全工作。对安全员工作有极大的热情。或许没有干过安全员工作是我最大不足之处,但也是我最大的前进动力。我会努力学习。我相信,在公司的培训和我勤奋努力下,我会在新的岗位做的更加出色。

煤矿安全员先进事迹

煤矿安全员岗位职责

离职申请工作报告

煤矿土方安全员岗位职责

煤矿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煤矿安全监督工作报告篇五

贯彻落实富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1、我矿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和检查,并实施安全考核。二、进一步完善煤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煤矿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我矿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头面重点监控,对我矿所有的井下各系统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灾害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矿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煤矿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5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9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5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四、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煤矿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20xx年实现我矿80%的工作面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

强化对我矿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严格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12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行季度交换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我矿将紧密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宣传方式,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加大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煤矿技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