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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委托书(汇总19篇)

时间:2024-01-10 04:29:02 作者: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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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总结

一、2016年将过去了,在集团上级领导的带领下,建立工程项目工作要点,较好地完成了集团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学习上级下发文件,协助建立健全公司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各项制度。

2、在本集团现有的制度前提下,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部门的工作联系单、工作流程、工程管理表格并指导实施。

3、整顿、整理、收集与工程造价部门相关的内业文件、资料建档工作。

4、制定集团的管理方针,针对原工程造价遗留存在的实际情况和困难逐步解决,设计现有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管理方案并指导实施。

5、接任本集团的工作以后,对现有人员进行初步调整,有了一定的改善。

6、面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不同,和集团原有存在不够完善的因素,加以协调沟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展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7、加速办理一期土建及水电工程的结算收尾工作,和对原有的签证单结合现场认真细致的核实。

8、加强形象进度款的把关和控制,制订《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起到监控、核算工程造价及控制工程成本的作用,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向总裁汇报。

9、对原有的工程合同、工作联络函、工程承诺书、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通知单补充结算,进行重新核实把关,增强了造价部门在工作中真正起到了监督和审核的职能作用,确实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

10、结合公司现状提议新项目的招投标,的有效管理方案及流程管理,并在继续做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工作,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成本给公司带来效益。

11、编制本公司财务工程款的支付管理、结算程序。

12、甲乙双方已完成1#、2#、3#、4#、5#楼的土建及水电工程项目,09年12月底6#、7#、8#、9#楼的土建、水电、附属工程项目做扫尾工作,主要因素是受施工单位报审验收影响。

13、工程部的签证单时常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现象。如有些工程的工艺过程需要记录的数量、规格、工作内容均不详就要求造价室确定单价。现场设计变更或现场增减变更项目,现场施工没有及时确认,过后补签证单并要求造价工程师一起确认,不按施工管理流程。我及时的配合工程部、工程监理及时给予纠正和办理签证手续。

14、争取将二期工程总包以外的分包工程项目,抓紧于年前给予办理工程量的核实签证工作或初步结算和验收工作。由于因人员的特殊变动,以免影响现场的经手交接工作,给工程量的核实真实性受到影响。同时能够更好的把握、控制年底的进度款支付的准确性。

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

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规。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支出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和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以上的地震;。

(5)……………。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修改。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发包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发包方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从事济南市的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起至_______止,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展,另行订立承包协议。

第三条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_____月内支付。另外,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所交纳的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竣工结算后所返还数额,分公司向总公司应缴纳。

第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在年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提供分公司承揽承建工程劳务所需要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4.3协助分公司参与招投标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4.4对分公司的运行状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4.5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估。

4.6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作为承包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监督与考评。

5.2根据发包方授权,参与工程劳务投标;根据业务情况组建施工队伍,负责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资金筹措、竣工决算等工作。

5.3合法使用,妥善保管发包方提供的资质及印鉴。

5.4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5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

5.6按季度、年度呈报业绩报表,按约定时间上交承包费用;。

5.7对分公司除上交约定承包费用、承担约定其他费用外的一切有形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其它事项。

6.1分公司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2发包方应承包方请求派往分公司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审查人员,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相应的工资、福利、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担,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6.3分公司需要发包方派员参与工程劳务招投标、办理相关手续、订立相关合同、协调对外关系的,发包方应当配合,相关人员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出差补助费由承包方承担,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据实报销。

6.4承包方保证分公司按时完整地向发包方移交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6.5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分公司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在当地缴税,承包方应在当地依法按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6.6承包方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限内,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不得拖欠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赊购材料物资或者向任何单位、个人借款融资。

第七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公司及所属人员违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发生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不按约定时限上交承包费用;违规使用资质;不服从发包方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由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时间:_______。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人):

根据民法典二十三章,第424节,笫426节,第428节,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参与建设项目,并委托等人做项目前期联系工作,情况属实,由甲方组织人员去现场考查并签订合同费用由甲方负责。

委托项目名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数量:

5.业主单位:

6.资金耒源:

7.工程造价: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参与项目施工的一切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包括工程业绩),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文件与项目中标方进行合同谈判。

2、甲方(委托乙方)与项目中标方签定合同后,此委托协议生效,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实向甲方提供项目情况,情况必须真实可靠。

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协助甲方签订合同。

三、委托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按承包工程的总造价(元)的人民币作为支付乙方委托服务费,共计.元,由甲方按照分配表比例进行分配各自应得的服务费。

2、甲方签定合同有进场费或(工程预付款)到账时支付费用给乙方,于下的部份双方协商分批支付完。

3、委托服务费甲方可以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

由乙方指定银行帐号进行支付。

分配表(币种人民币,)总额大写含税总计税后大写。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每次甲方委托服务费的支付,甲方必须要按照本委托合同规定的时间,经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和定额汇入,以上款项甲方若缓付三天以后再迟付一天的话,则以后的每一天加付滞纳金(按总工程量或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委托服务费支付完后,委托合同自然失效。

六、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机密。

本合同抄描件和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每人壹份。

4、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争议,由签定地法院裁决。

6、签合同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总结

我公司在×区×集镇原协议计划租赁土地3000亩(详见附件“协议”),实际使用面积2470亩,达到合同规定的2450亩规模,其中:※村1750亩,※村320亩,※村400亩,以此建设了××优良绿化苗木基地。

(1)插种苗区:选择在基地自然条件和经营条件最好的中心区,要求靠近管理区,地势平坦,有稳定的水源,土层深厚、肥沃、背风向阳。

(2)营养繁殖区:培育插扦苗、压条苗、分株苗和嫁接苗的地区,设在土层深厚和地下水位较高灌排方便的中心区。

(3)移植苗区:将插种区、营养繁殖区繁殖出的苗木,需要进一步培养成较大的苗木,则在移栽区进行,是大苗区的苗木前期培育阶段,分设在南片和北片。

(4)大苗区:在大苗区培育的苗木,树形、苗龄均较大,出圃前不再进行移植,培育年限较长,放在交通方便的西片、南片。

(5)母树区:为了获得优良的种子、插条、接穗、根蘖等繁殖材料,建立了采穗等母树区,该区在南片三保组。

(6)引种驯化区:为丰富绿化苗木品种,需要引进和增加植物的种子和品种,适合本地区生长的再扩大繁殖。

(7)种质资源保存开发区:该区收集、驯化、保存国内外珍稀优良的阔叶树种、经济树种、绿化观赏树种等优良种质资源,并研发行品种。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

项目名称: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询价、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测设计合同、采购合同、代理合同等)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违法违纪行为。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负责人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

不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为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本人或亲属旅游、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丌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

(三)不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安排其他消费活动。

(四)不为甲方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在自觉履行合同的同时,由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负责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甲方监督单位:

(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可分为以下七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2.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备案)。

6.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决)算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该阶段主要有以下两个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写。有编写能力的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二)项目建议书的报批。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应根据建设规模和限额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二、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

该阶段主要有以下八个环节: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论证。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报发改委审批,其中,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到规划建设局办理。

(四)进行法定环境影响评价。到环境保护局办理。

(五)办理法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委托有资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评估,到国土资源局备案。

(六)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规划建设局办理。

(八)办理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以招拍挂或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直接办理。

该阶段主要分以下六个环节:

(一)确定勘察、设计单位。由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通过招标、比选或方式择优确定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

(二)勘察。进行勘察,勘察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审查。

(三)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文本审查。由建设单位按工程性质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批准。

(四)技术设计及技术设计文件的审查。适用于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

(五)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六)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报财政局审核。

该阶段主要有以下十一个程序、环节: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在我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镇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除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工程外,一律实施报建制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人编制。

(三)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对工程量清单等进行财政评审。

(四)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五)择优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由项目建设单位(业主)组织招标投标(或比选)。

(六)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节能审查)备案。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七)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八)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备案。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九)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十)开工前准备。由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准备。完成“三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水和场地平整。

组织设备、材料订货。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建设单位(业主)对重要设备、主要材料进行政府采购。也可在施工阶段进行。

(十一)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按规定进行了建设准备和具备了开工条件以后,依法组织开工建设。

该阶段主要有以下一个环节:

全负责,有关职能监督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生成安全、进度合理。

特殊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六、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决)算阶段。

该阶段主要有以下十个环节:

(一)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向环保局申请验收。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向规划建设局申请验收。

(三)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验收。

(四)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业主)会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

(五)建设工程竣工备案。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竣工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查批复或审查后,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除预留质保金外,按规定与施工等单位办理结算。

(七)竣工决算的评审。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收到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书后应及时整理工程有关资料(竣工财务决算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报财政部门评审并批复后办理工程决算。

(八)审计。审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要求对工程竣工结(决)算进行审计。

(九)固定资产登记。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凭财政部门批复的竣工决算文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十)工程质量保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依法签订质量保修书,保修书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七、项目后评价阶段。

该阶段主要有以下一个环节:

项目后评价。主要采用对比方法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经济活动,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最后环节。项目后评价适用生产性、大中型型及限额以上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人):

根据民法典二十三章,第424节,笫426节,第428节,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参与建设项目,并委托等人做项目前期联系工作,情况属实,由甲方组织人员去现场考查并签订合同费用由甲方负责。

委托项目名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数量:

5.业主单位:

6.资金耒源:

7.工程造价: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参与项目施工的一切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包括工程业绩),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文件与项目中标方进行合同谈判。

2、甲方(委托乙方)与项目中标方签定合同后,此委托协议生效,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实向甲方提供项目情况,情况必须真实可靠。

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协助甲方签订合同。

三、委托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按承包工程的总造价(元)的人民币作为支付乙方委托服务费,共计.元,由甲方按照分配表比例进行分配各自应得的服务费。

2、甲方签定合同有进场费或(工程预付款)到账时支付费用给乙方,于下的部份双方协商分批支付完。

3、委托服务费甲方可以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

由乙方指定银行帐号进行支付。

分配表(币种人民币,)总额大写含税总计税后大写。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每次甲方委托服务费的支付,甲方必须要按照本委托合同规定的时间,经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和定额汇入,以上款项甲方若缓付三天以后再迟付一天的话,则以后的每一天加付滞纳金(按总工程量或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委托服务费支付完后,委托合同自然失效。

六、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机密。

本合同抄描件和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每人壹份。

4、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争议,由签定地法院裁决。

6、签合同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业强镇战略,实施好经济跨越式发展,按照2013年工作思路,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贯彻党的精神为主旨,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坚持项目建设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相结合,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全镇经济发展的动力,强力推进工业强镇战略,全力打好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努力在全镇营造争取项目、建设项目、服务项目的浓厚氛围,通过项目建设扩大投资总量,优化经济结构,打造现代产业,为建设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新桐木打下坚实基础。

成立桐木镇20xx年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 员:项目相关办公室、驻村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综合办,由易生根同志任主任,阳耀松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调度。

(一)宣传动员。3-4月份,召开全镇重点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增强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信心与动力,制作项目建设进展公示牌。

(二)现场督办。5月份,开展项目建设现场办公活动,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现场督办,对规模大、有影响的项目进行集中调度,加快项目推进。

(三)集中调度。6-7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镇重点项目进行集中调度,并由镇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一次集中督导。

(四)重点调度。8-9月份,开展对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调度,重点为项目建设解难题、加压力、促进度。

(五)评议视察。10月份,组织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对有关项目建设提出建议,解决问题。

(六)全面检查。11月份,进行全面调度与检查,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摸底和总结。

(七)总结考评。12月份,进行年底评分、考核,筹备总结表彰大会。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氛围。各部门、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一个项目由一位镇领导牵头、一个责任单位联系、一个专门小组落实的责任制度,牵头领导负责总体协调,责任单位负责全程服务,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到位,一抓到底。责任部门和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抓、全力抓,真正做到主要领导的主要精力向项目集中、主要工作向项目倾斜。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切实把广大干群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一切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党建办要对我镇项目建设实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在全镇营造聚精会神抓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2、强化调度督导,确保工作力度。镇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工作实行一周一抽查、一月一调度与通报,随时掌握动态情况,加快项目推进进度。镇党委、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督促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不定期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导,督查和通报任务落实、项目进度等情况。

3、强化考核奖惩,确保任务落实。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考核纳入部门和村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底由镇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客观科学、公正、分类考核的原则,组织对全镇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综合考评。严格落实工作奖励,考评结果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评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奖励。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和干部使用、绩效考核挂钩,作为使用和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

工程项目建设自查报告

1、项目实施的内容与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内容做对比,变更部分需说明原因。

2、项目审批和报建手续办理情况,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消防、环评等手续的办理情况,田间工程用地的落实情况,具体开工时间与批复的建设期存在的差距等。

1、财务管理制度及人员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各项规定的情况,按规定设置独立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建设项目财务工作的情况,会计资料整理、归档的情况。

2、资金情况,包括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

3、会计账簿及记账凭证情况,包括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具体执行情况。

4、会计报表情况,包括报表种类、格式、编制的情况,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等情况。

5、财务支出情况,包括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建设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的情况,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规定使用管理费、提留质量保证金的情况,待摊投资和往来账目的情况等。

6、工程价款支付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结算手续完备程度,支付审批程序的规范性,支付金额的'真实性,核算内容的正确性和合规性,建设期间利息收入的情况,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等。

7、基建收入及工程结余资金情况。

8、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情况。

9、投资控制情况,包括投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投资完成及其真实性,超标准和计划外工程情况,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其他费用使用和管理情况,概算执行情况等。

1、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现场具体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

2、工程质量情况,包括制定质量保证措施的情况,现场施工进行情况,工程监理制定《监理大纲》和按《监理大纲》执行的情况,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工程质量评价情况等。

1、项目管理制度情况,包括项目单位管理机构和制度的完备情况。

2、项目现场情况,包括土建工程(含水工工程)现场、田间工程现场情况,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使用运行、管理和规章制度制订情况,项目运行管理制度制订、执行情况等。

3、招标采购情况,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的招标情况。

4、合同管理情况,包括合同签订情况和合同执行情况。

工程项目建设补充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

发包人:_。

承包人:_。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年月日签订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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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补充协议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已签订的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

前期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确定的计费方式,在后期施工过程中乙方提出定价偏低,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

1)按照表一计价。2)按照表二计价。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财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合同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委托书

本人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兹委托项目经理担任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权处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配合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项目监督员的监督工作,并负责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现场事务联系、协调工作。

委托期限为该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止,此委托书中被委托人不得再次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现场受托人(签名):

施工单位(盖章):

工程项目建设补充协议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5月11日签订《临沂市罗庄区高新区创新大厦内外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年6月3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设计制作安装。

二、工期要求:206月3日至2010年6月18日。

三、新增工程量:

详见附表一:《高新区创新大厦后期加工标牌一览表》。

四、质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诺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执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六、其它:

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

工程项目建设居间合同

甲方(居间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就项目(以下简称该工程项目),向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引荐乙方和该项目的`招标单位洽谈,协助乙方投标,并最终促成乙方与招标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乙方与招标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仅为乙方提供信息,或为乙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居间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项目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金额的5%。

2、居间成功后,乙方应在收到。

第一笔工程预付款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的50%,并在收到。

第二笔工程预付款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50%居间报酬。

3、乙方应以的方式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活动费用的承担。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作为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施工合同签订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并从居间报酬中扣除;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返还居间活动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保证其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2、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及居间活动费用。

3、居间成功的,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招标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利益和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经营信息、生产信息、技术信息、财务信息等。

2、双方不得以其在签订居间合同或实施居间行为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实施对另一方不利的任何行为,否则因前述不利行为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不利行为的实施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居间事项完成的、居间事项已无法完成的、居间事项的完成已无意义的或居间期限届满的,本合同终止。

3、因不可抗力等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本合同终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2、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或居间活动费用的,乙方应当按日以逾期未付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的施工合同金额,否则须按施工合同实际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生效后,任意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在前述违约金支付完成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工程项目建设纲要

项目执行经理:项目承包单位:

2017年1月。

一、工程概况。

*******商住小区工程位于*******区,*******路与*******路之间西临*******路,东与*******接壤。本合同段(一期)总建筑面积107875.4㎡,系框架剪力墙结构。一期主要由1#、2#、3#、4#楼、1#地下车库组成,系高层建筑均为地下一层地上26层,同时1#、2#、3#楼沿街部分设有2层商业,建筑高度为8.200m,1#、2#、3#、4#楼地下一层层高依次为3.6m、3.0m、3.0m、4.4m,1#、2#、3#、4#楼一层层高分别为4.8m(4.6m)、4.8m(5.2m)、6.0m、6.5m标准层层高均为3m。建筑总高度为81.300m(26层)(均不包括屋面设备用房的高度)本项目地下室为整体地下一层结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5555.28㎡,其中各主楼地下一层为各类设备用房及非机动车车库,其余为地下机动车库。地下室机动车库分为3个防火分区,主楼地下室根据使用功能不同:1#楼为3个防火分区、2#楼为2个防火分区、3#楼为3个防火分区、4#楼为4个防火分区主楼非机动车库与机动车库间的高差为1200-1800mm;1#、2#、3#、4#楼一层主要包括住宅入口大堂、管理、消防控制室及电表间,其余部分作架空层,二层(三层)及以上部分为住宅。本项目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勘察、*******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由*******有限公司总承包。

二、项目完成情况汇总。

由贵司开发我司承建的*******商住小区一期工程,很荣幸能与贵司一起合作共赢、共谋发展,2016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虽然困难重重,步履维艰,但成绩还是有目共睹的,回顾2016年我司把本项目开工以来至目前阶段做一个简要的汇报,不妥之处望贵司多提宝贵意见。

本项目因贵司要求我司于2015年4月份陆续进场,对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道路(场地)硬化、民工宿舍及办公室等基础设施进行施工建设,因拆迁补偿、土方开挖及当地各种原因的扰工等情况,虽然给贵我双方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和损失,但经贵我双方的共同努力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本项目首栋楼终于在2016年6月份进入施工状态。

针对*******商住小区项目精心编制施工计划,并且项目部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施工要求,按质按量的进行组织施工,至春节前,基本完成项目部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即地下车库整体结构完成,1#、3#楼在11月底达到10层(顺利完成建设单位开盘节点),1#、3#楼结构在年底达到15层,并完成1#楼5层样板房砌体施工,2#楼三层墙柱及顶板浇筑完成,4#楼二层墙柱及顶板浇筑完成,各层的建筑垃圾进行了及时彻底的清理,累计完成合同内产值约8000余万元,合同外贵司委托我项目部完成部分工程款金额约600余万元(包括回填土、抗浮锚杆、桩头破除、边坡支护及土石方等),共计完成总产值约8600余万元,我项目部总计投入自有资金约2500余万元,不仅施工任务如期完成,而且在2016年9月迎接全市创建全国卫生文明城市的工作当中积极配合,在全市创建全国卫生文明城市的检查当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当中成绩优异,受到市、区各级领导的重视和肯定,2016年12月份*******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检查组来我项目部检查时,针对施工项目的整体形象给出了不错的评价,并对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体系给与了高度赞赏。

三、项目进度质量的控制。

实际,及时调整并完善了计划,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经济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合同措施等,做好纠偏补漏工作,确保了施工管理工作向既定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在充分利用集体的智慧和发扬团队精神的同时,及时研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和方法,督促劳务分包队伍增加人员,力求现场作业人员能够满足施工进度需要。

抢抓项目进度的同时,项目部自始至终把“质量百年计,过程严控制”作为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合理调配各施工班组,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我们秉承“中天工匠精神”的核心理念,坚持“三检制”,真实、及时的填写质检记录,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都坚持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向监理或业主报验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严把各分项工程(基础、主体、给排水、暖通、电气等)施工质量检验,并从人、材料、机械、施工方法和环境五个影响质量因素入手,严格把好质量关,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坚决返工重做,到目前为止,不仅所完成的工程均达到合格要求,而且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季度对项目质量考核工作,不仅如此,项目部定期组织项目质量大检查,以检查质量体系运转情况和相关资料为主,与此同时,每周周一组织关于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专题会议,主要介绍和交流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技术和质量要求,明确工作方法、程序,用指导、引导的工作方法加强事前质量管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事后质量问题的出现,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预防为主”。

四、项目的材料、机械和施工方法控制。

严把材料进场关,凡进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均要求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检验报告,应该复检的,均按要求进行复检,各项手续齐全后方能用在工地上。材料进场后及时的取样送检,不合格材料不予使用,坚决清退出场。

为了保证施工机械能够正常运转,我项目部指派专人对施工机械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检测记录,尽量减少机械设备故障的发生。

施工方法上,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施工,在每项工作开展前,我们均认真对各施工班组进行交底,各种交底均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实施。

五、安全文明施工。

*******商住小区项目采用全封闭式管理,采用先进的门禁系统,主要施工场地做硬化处理,所有临时设施与场地布置均按照*******现行标准化施工标准实施,做到布置合理,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材料堆放整齐,安全标志明显,劳动纪律严明,施工作业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凡事均有章可循,有专人负责,有人监督,有据可查,严把文明施工关,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为了系统地抓好安全工作,我们先后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等多个安全管理专项方案,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了方向,并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凡进入本工地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全部持证上岗,同时,要求身体健康条件必须满足施工作业环境的要求,在施工中严禁带病作业或者酒后作业。对进入工地现场的作业工人,我们都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先教育后上岗,同时,根据施工进展情况,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了解自己工作岗位的不安全因素和预防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项目部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施工现场“三宝”“四口”

“五临边”的检查。在醒目的地方张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坚决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在管理上,重点对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等五类常见工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微杜渐,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2017年工作计划。

本项目部计划于2017年1月16日放假,于2017年2月15日开工。

确保*******项目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并交付,我们将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切实有效的赶工措施,合理划分施工段,开展流水作业,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工程尽早交付使用。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方面,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指导现场施工,杜绝盲目性、随意性,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继续落实好各自的岗位责任制。

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继续保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积极态度,在施工过程中继续做好工人安全教育工作、安全交底,时刻敦促各班组牢记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在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同时每周进行定期检查,管理人员每天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加强对工程质保资料和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合和归档工作,力求工程资料真实反应施工现场情况,确保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综上所述,贵我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赢发展的原则,继往开来,在新的一年里推动双方的合作迈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集团有限公司*******商住小区一期工程项目部。

2017年1月8日。

工程委托书

兹委托贵单位承建:海南儋州______沙盘模型底座,施工,具体工程委托约定如下:

1、工程范围:海南儋州______沙盘模型底座。

2、施工依据:配合营销部顺利开放。

3、工期:(填写工期及开工日期)

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5、工程结算依据:本工程计价办法采用全费用总价包干:82293。16元(人民币:捌萬贰仟贰佰玖拾叁点壹陆);计价项目及单价见报价单。

6、保修:按照合同第五条有关条款。

7、付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时实际造价的80%,办理完毕结算后14天内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后14天内一次付清。(如无保修时,办理完毕结算后14天内一次付清。)。

8、违约:由于被委托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违约金200元/天处罚,处罚总金额不超过本委托工程造价10%;由于委托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9、其他:本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被委托单位须在5天内申报工程签证单及相关资料,28天内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否则,视为被委托单位经济权利放弃。

签约代表(盖章):(工程部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字)签约代表(盖章):(被委托单位签字)。

工程名称:(填写工程名称,同上)。

编号:

(填写委托编号,同上)注: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1)工程技术部门要监控与审核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落实三级交底制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十项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

2)生产计划部门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质量”的要求,在落实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计划,要坚持做到上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终以严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提供使顾客满意的精品。

3)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质量标准,要严格材料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应用要求的情况,做到为工程建设提供合格材料。

4)质量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挑选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质量人员公司直接领导,应相对固定,不得任意调整。如因工作确需调动,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5)专职质量检验员的配备,根据国家规定数据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应满足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与能力。

6)项目部、队组质量管理,要充分依靠群众,在操作过程中要精心施工,随时自检。项目部应有项目质量员,项目质量员独立开展工作。专业队应有兼职质量员,以便进行自检工作。兼职质量员由关切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

7)质量管理网络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分管,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下展开各项工作。各技术经理分管质量工作,分管技质的主管抓质量工作,项目部设质量员、队组设兼职质量员。

8)质量检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的质量活动。

9)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一种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的全体职工,都要学习和参加质量管理,为了取得经验,逐步展开,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开展活动。

工程项目建设补充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地基与基储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装饰等工程(建施、结施、水施工程图纸)。

资金来源:自筹。二、双方明确工程范围为:

地基与基储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

等工程,其中供电、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预应力钢筋由发包人指定分包人。三、合同工期确定为: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图纸中特别标明的相关标准、规范。

七、双方对一般权利和义务补充明确如下:1、发包人工作。

1.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使用情况,具体实施办法:1、承包人在施工进行期间必须将各材料供应商、施工班组的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报发包人驻现场代表;2、承包人在申请月进度款时必须把上月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组的工资的发放列表作为附件上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当认为承包人申报当月进度款资料不齐,不予支付当月施工进度款。

(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另定。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

(4)向监理公司提供的办公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1间装有水电的办公场所及3套桌椅办公设施,并承担水电费。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维护: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设施进行维护。如果施工现场承包人数量较多,则由发包人联合所有承包人进行协商。但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0)电梯井内的脚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负责。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0年月日前重新确定并提供。

1.2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2、工期延误。

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雨水天不作工期顺延;。

2.2当承包人本月的实际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该月进度计划(即第八条第1项所确定的进度计划,下同)的70%时,发包人将暂不予支付该月施工进度款,并推迟到下月与下月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当承包人持续两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出现以上情况,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内尚无具体整改调整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发包人当视承包人违约并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强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如承包人拒绝、阻止发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发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误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进度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五天起,每天罚款10000元(人民币壹万圆整),累计计算。

2.4承包人未按进度计划完成第一个月进度计划工程的70%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质量通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质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卫生间、门窗、外墙面几个容易发生渗漏的部位应重点监控。如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达到约定的标准后,发包人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赔偿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如超期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重新组织施工队伍将剩余工程施工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1中间验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工须在三天内撤离施工现场,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以合同总价的5%赔偿给发包人。

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其他。

1、工程转包、分包。

承包人不得擅自转包工程。若承包人将施工劳务作业等非主体结构工程分包,须经得发包人同意。

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按通用条款执行。3、保险。

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自有人员办理保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为承包人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办理保险。

4、履约保证金。

4.1双方约定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补充条款。

5.2承包人必须组织设立本工程项目部。

5.3图纸的修改、变更内容以及指定材料项目内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无具体条例可供参照执行的,由承发包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发包人:承包人: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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