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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热门17篇)

时间:2024-01-13 14:14:01 作者:LZ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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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县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关注在县安委会指导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勤査隐患,综合治理”的关注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增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意识,抓好安全岗位培训,持续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生产素质,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全社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现将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社通过督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对重点安防企业,开展了督促建立完善各类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组织体系建设。县社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坚持深入一线,检查安全工作及“双岗一责”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安全制度建设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所属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增强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刚性。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行业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消除烟花爆竹经营在储存、运输、零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遵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县供销社配合县安监、公安等部门深入城乡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打非治违”大排查。在排查中,对违规经营进行了整改;对违法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行业经营行为。根据县安委会(20xx)3号文件要求,对本系统重点安防企业进行了自查、自纠。指导丰谷农资公司对原县农资公司遗留的报废农药制定了销毁工作方案,参与周密部署,报经县政府安监部门批准后,组织有关单位实施,消除了危害社会安全重大危险源。

3月下旬,县供销社在巨虹烟花爆竹公司小溪狮子山储备库组织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演练工作邀请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现场指导和点评。演练形式采取模拟突发安全事故,演练事故场景设置逼真,演练方案制定和实施符合应急救援技术规范,结合实际,贴近实战,注重实效,达到了检验预案,锻炼了队伍,提高技能的目的。演练主要科目为:灭火器的操作使用;违货车辆运输途中突发事故救援处置等。

今年4月份组织重点安防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省安监部门举办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培训;6月份参加了县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岗位培训;11月份参加了市安监局组织的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并对全社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安排,提高了县供销社系统重点安防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是向省、市、县发送县供销社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信息;二是向有关部门报送我社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总结

将“安全第一,综合治理”作为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标本监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思想统一到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狠抓安全生产系统监管主体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严密有效,技术支撑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严格细致,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动员和发动一切力量,不惜代价,最大限度增强防控安全事故和火灾能力,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及危害,确保我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及火灾事故,努力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和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加强我院急救援体系建设。

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和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需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水、电、气等设施安全,可用。毒麻药品由专人专柜管理。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我们时刻都要提高警惕,警钟长鸣,提高安全意识。为我院营造良好氛围。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年xx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x水安〔20**〕1号)和《关于做好20**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x水安〔20**〕2号)精神,结合我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成立了管理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处第一副主任xx担任组长,管理处其他领导班子担任副组长,处属各单位第一把手为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由管理处党委副书记xx分管管理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安全员,层层抓落实,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了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20**年3月20~31日,我处安全生领导小组和管理处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隐患排查组,分别对xx2河水库、xx2水库、xx2电站、xx2电站、xx2新电站等进行认真排查,内容包括电站发电机组、用电设备、水库各主副坝、溢洪道、放水塔、闸门、引水渠道、连通坳及防汛公路、通讯设施、水文观测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造册,责成有关单位作出整改措施,为实现我处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电站工程方面。

水电站发电机组、升压站设备、电站厂房配电设备、劳动保护设备、通讯设施、规章制度、电力安全操作规程、电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消防设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等。

(二)水库工程方面。

xx2河、xx2水库各主副坝、溢洪道、放水隧洞、闸门、引水渠道、连通坳及防汛公路、通讯设施、水文观测设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巡视检查记录、规章制度、闸门操作规程、水文测验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和消防救生设备、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船舶和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等。

(三)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

以防范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办公场所、职工生活区、工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水库防汛物资仓库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设备维护保养和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防汛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等相结合,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检查督促和排查治理五到位,不留死角。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特别是安全联络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排查工作与本年度的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涉及所有单位、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围绕水库安全度汛、水利工程建设、电站设施运行、水文观测等,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确定隐患治理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

(四)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充分利用《xx2浪花》和板报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职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营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标本兼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基础性工作,实行隐患登记、整改的全过程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由于超载的重车碾压,xx2河水库主坝坝顶左右端及中间段的砼路面出现裂缝,现总长度已达82米,严重影响到大坝的运行安全。由于附近村民的阻挠,一直未能在大坝两端埋设重车限行桩。

(二)xx2一副坝放水涵洞在高水位(171m)时曾出现较大漏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以上安全隐患建议由主管局出面与xx政府协调,争取汛期前完成xx2河水库主坝设立重车限行桩;关于xx2一副坝放水涵洞安全隐患,将采用开挖回填的方式进行封堵处理,同时建议上级部门及时安排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尽快完成两水库除险加固扫尾工作,确保大坝运行安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和隐患治理工作绩效,提升了全办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了各项事故防范措施。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全年考评工作范围,不定期地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抽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势态,做到安全生产检查目标管理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20xx年我局组织学习了《20xx年省林业厅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的通知》、《易炼红同志在安全生产专题会上的讲话》等一系列上级文件领导讲话精神;2月10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传达贯彻1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2月8日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月24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传达贯彻2月23日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7月29日下午,召开全体警员大会,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月30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以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是省局办公大楼安全。包括大楼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电梯和水电等设备设施安全等,重点检查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指挥中心安全。重点检查局指挥中心各消防、用电等环节岗位安全及安全规范执行情况。三是车辆管理及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情况。四是公务用枪安全。重点检查公务用枪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五是食堂饮食安全。重点检查机关食堂饮食原料来源及质量情况,食品存放保管情况,加工卫生等情况。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落实了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局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促进了我局的安全稳定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我局先后组织职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为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控,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排查方案》,安排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就枪弹库值守、网络信息、车辆使用、文件资料、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安全排查。

为确保公务用枪、枪弹库安全,我局制定了公务用枪管理制度,对枪弹库安装报警系统,每天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每月组织一次例行检查。

为确保消防安全,组织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检查的重点是消防设施配备、消防系统维护、用电管理、电线路铺设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过载发热的情况,应急疏散指示设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和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等,并严禁库房内存放易燃物,严禁室内擅自使用明火,确保了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的落实。

为确保警务公务用车安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的行为发生,制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专项检查,确保车辆运行良好的技术状况,有效地保证了车辆的行车安全,防止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需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我们将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以饱满的热情、强有力的措施,打一场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县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20xx年上半年无一起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县体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部署。并把消防安全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1、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制订了《xx县体育局20xx年消防工作方案》,制订了相应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消防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

2、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强化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以《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板报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体育局系统营造人人关心消防,人人注意安全,事事保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职工知法、学法、遵法,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

3、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消防措施和执行规章制度,避免事故发生的必要手段和有效措施。体育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县体育局办公设施、县体育场的消防、人员疏散,以及学生训练等重点场所,开展全方位的检查活动,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早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实行逐级上报、层层负责制度,确保我局组织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4、强化消防安全目标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县体育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目标内容,年初与县政府签定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按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把消防安全纳入工作目标,一级抓一级,逐级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5、积极抓好大型群众体育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我们根据今年消防安全具体情况,着重突出了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比赛的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在每次大型活动前,都积极同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定详细的安保工作方案。有力保证了各项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今上年,县体育局无一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为开展体育工作创造了安全、良好的环境。今后,我局将继续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始终牢记“消防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的宗旨,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牢。为开江体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认真组织实施,制订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现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xx幼儿园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检查,我们发现仍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

1、综合楼施工处后门为开放式,隔离墙高度不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及防雷设施还有待健全。

3、个别班级卫生间有漏水现象。

4、中班及大大班教室里面灯管已坏,樱桃班电线线路有故障,芒果班走廊栏杆螺丝松动。

5、全园各班经过班级检查木制桌、椅、床部分有松动现象,需要修理。

6、操场草坪有杂草。

7、操场秋千螺丝生锈,松动,修要更换修理。

8、幼儿园大门前放学期间道路狭窄,易出现拥堵现象。

针对以上相关情况,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领导和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我园认真组织全园师生学习安全常识及制度,并吸取近期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训,特别是针对当前幼儿园药品管理,食品安全等情况,我园制定了相关安全工作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2、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我园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区教育局下发的文件精神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全员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食物中毒、保护身体、性教育、心理健康、疫情、交通等安全事故的教育以及应对洪水、火灾、雷电、暴力、拐骗等突发事件的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宣传预防传染病常识,不断提高师生的防控意识,切实增强了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加强幼儿园与社会各部门及家庭的联系工作。

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孩子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幼儿校外安全工作,家长会、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并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幼儿园大门口前公路上车辆很多,我们在两处显眼地方设立了明显的安全标识,并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要求接送学生必须手牵手送至大门内。

4、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

幼儿园建立领导安全巡视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周领导带领值周教师每天对校园进行巡视,各位教师发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报告,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并与教师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

幼儿园上下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时时有监控、天天有督办、月月有检查的良好局面。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园安全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整改工作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认真分析和勇于正视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搞好幼儿园安全和治安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

师生在园内生活、学习和工作,安全工作任务极为艰巨,社会关注程度十分集中,绝不能有任何的松懈和疏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必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顺和建构学校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做到环环相扣,点点相连,密而不繁,疏而不漏,确保万无一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也必须具有高度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事事安全第一,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和治安整治卓有成效。

(二)针对安全排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修理工作。

1、对于安全隐患极大的施工后门未安装及隔离墙太矮问题,因客观原因园内无法自行解决,我园已多次对施工方提出改进意见,也就此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

2、早晚离园的交通拥挤现象,我园现采用分时段分班级放学的办法得到缓解。

3、园内硬件维修分批于每周六、周日完成。

4、草坪杂草已清理。

(三)强化饮食卫生。

1、是必须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意识。

要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刊发播报有关饮食卫生安全的信息,要通过教师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使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2、是必须建立台帐,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食品购销情况直接关系到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应该严把食品采购索证关,严防伪劣、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及时建立食品购销台帐,保证食品安全问题有据可查。

3、是必须坚持督查,进一步做好饮食卫生每日检查制度。

对于学校的饮食卫生问题要常抓不懈,坚持做好每日检查制度。

(四)强化疾病防控。

1、要加强晨检,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蔓延。

开学来,学校严防甲型h7n9传染病,加强晨检和疫情的报告。

2、要加强消毒、通风,切断传播途径。

要选择合适的时间加强消毒,降低病菌的存活时间和密度,切断传播途径。

3、要加强宣传,提高学生的预防意识。

各班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短信平台,家园天地等多种形式,向幼儿讲解传染病的预防常识,提高自身预防意识。还要利用园内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刊发播报有关饮食卫生安全的信息,要通过班主任、学生家长科学引导,劝阻幼儿不买三无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使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五)强化交通安全。

1、要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人身伤害。

2、要教育幼儿不乘坐超载车、不合格车辆、农用车、三轮车。

3、要做好监督工作,

(六)强化治安安全。

1、要做好幼儿园封闭工作,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工作,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

2、要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我园、师生财产人身安全。

3、要加强对幼儿遵纪守法教育,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化解矛盾,严防家长来园闹事事件的发生。

4、制定了xx反暴预案机制,及时与分管片警联系,取得配合,预备开展相关的安全演练。在园内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全园教职工、家长、幼儿的自我防护意识,杜绝突发以外事故的发生。

(七)强化目标责任。

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幼儿安全责任制。

(八)强化师德师风。

教师注意为人师表,注意语言文明,不辱骂学生,不体罚孩子,教育幼儿注意方式方法。教师要了解幼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对班级中有些能力差的幼儿,要加强疏导。

(九)强化教育宣传。

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在深度和广度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如升旗仪式、演讲、安全知识讲座、家长会议等教育活动。要开展好每日的安全教育课,要利用班、队会等有利时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结

我公司在接到晋市安委办发《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的通知》【2011】46号文件后,为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我公司迅速行动,制订措施,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仅是国家和省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和迫切大事。对此,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了隐患排查机制,结合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各车间、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下设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指导、协调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各车间也都成立了车间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活动内容及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发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活动氛围,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项,目前已整改。

项,整改率为100%.三、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

根据晋安监管三字〖2010〗15号和泽安监发〖2011〗141号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准备合成氨工艺自动化改造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11年底前按要求完成自动化改造工作。

总之,公司通过全面深入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好地把握隐患治理、事故防范的主动权,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安全科。

2011年11月19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学校非常重视校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提出治理要求,明确各种工作目标,强化安全防范教育意识,由政教处、总务处、护校队、门卫等具体落实,其他各部门、各年级、各班主任、各班层层有责任有任务,全校师生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和谐育人环境。制订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召开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及安全常识培训等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时时、处处、事事的工作有专人负责。学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了全校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齐尊双凤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车间主管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四、各驻安监处(站)协助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职责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职责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资料: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景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一条: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山东齐尊双凤酒业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广大师生的安全。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日巡查:

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人员,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1)每一位教职员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人员,学校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二、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职责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职责: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景;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职责人员。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景;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景;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景;

8、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景;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景。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班上岗操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操作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当班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

(三)出现下列情景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发布或者修改;

(2)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

(3)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险情;

(4)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

(5)其他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的情景。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对无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能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相关违法行为的,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组织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级别和监控保障措施,并及时报送风险评估结果、治理方案和复查验收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以及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发现上报的隐患,要和被检查部门职责人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登记。

(三)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整改职责区划、职责范围向职责人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职责单位或职责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上报整改完成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的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景下,必须采取撤人、避险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应进行整改情景检查验收,构成检查验收报告。对重大隐患整改情景应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复查验收,编制复查验收报告。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检查验收和复查验收报告应分别由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应进行销号登记;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再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八)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或者职业病危害现场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九)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十)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后,应当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自然灾害时,应当及时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措施。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景。

(十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建立信息档案,每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档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体包括下列资料: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报告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经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所在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工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除有保密规定的外,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能够公开查阅,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公开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十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3、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人员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职责的提议;

5、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十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3、定期分析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并承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

4、按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作好记录,并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1、能够立即消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

2、对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3、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对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时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进行复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销号,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决定。

6、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依法封存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经停产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掉。

(十九)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重点和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实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二十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监管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登记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时,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自收到挂牌督办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时,应当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和金融机构。

(二十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已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职责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资料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

第1。

二、适用范围。

三、定义。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异常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四、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性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公司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公司安全办公室;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全公司性隐患整改情景的验收。

2、车间主任负责各自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班组长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隐患整改情景验收。

3、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安全办公室;公司安全办公室对隐患整改情景验收。

4、公司安全办公室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5、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6、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一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景,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景,对发现的重要情景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办公室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2、重点部位“十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二是工艺技术管理、仪表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景必查;

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景必查;

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景必查;

六是企业防雷、防汛、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景必查;

八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情景必查;

企业建立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景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安全办公室;企业每月25日前要向乡镇(街道)报送隐患自查自改情景表,企业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景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六、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总负责人:张明政、一区负责人:刘守帮、二区负责人:黄学宽、成员:王家庄袁宏张德淮邓端正。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组长:张德淮、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验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

2、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地检查整改。

3、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利用教师大会和班团课,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各处、室负责人向校委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周星期四向校委会通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景;

(一)事故隐患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检查人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书上应有:隐患单位、检查时间、隐患情景、整改期限、检查人、被检查人。

2、被检查人接收“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证明文件、资料,交由检查人存档备查。

3、检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证明文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4、检查人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附上《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证明文件、资料等,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保安部存档备查。

检查人员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被检查人进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善度,并及时反馈整改的信息,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总结

根据县局(绥安监发【20xx】80号)文件精神要求,我站七月份重点抓好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跟踪督查、开展非煤矿山汛期期间隐患排查、加强汛期安全检查等工作,保持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推进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指导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进展情况,了解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情况,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太平砂石场、星火村黄康培砂石场督促检查,查看相关证照和标准化建设情况。

(二)加强汛期矿山隐患排查工作。我站转发了县局《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尾矿库、非煤矿山防汛防洪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绥安监发【20xx】80号),对矿山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组织排查治理隐患,强化汛期矿山工作。检查了沙石场采掘作业周边地质情况,责令企业在矿区周围完善排水沟,做到无裂缝,无积水。设置矿区防护栏和警示标志。

一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不到位,培训力度不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够。二是须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综治专干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针对寄宿制学校或中午有学生午休学校)。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反映。

4、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5、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6、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由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厂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我厂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制氧厂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经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周期根据我厂实际情景,确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厂部领导、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等不定期下车间检查,并构成记录。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异常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芝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经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我厂每月应各做一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厂部、安全员、车间主任等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资料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景和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情景;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景;

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景;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景;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景是否到达要求;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景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提高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制氧厂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职责制。

1、对部门和个人经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厂部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厂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经理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厅局或政府报告。

4、厂部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景、采取的措施、监管职责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职责人、监控职责人、检查时间、减产情景等详细登记、记录。

5、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项目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景进行督查。

6、对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厂部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将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职责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员的职责。

结合制氧厂情景,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和检查,及时沟通和掌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进展和动态趋势,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