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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规心得体会优质

时间:2023-07-09 06:37:10 作者:曹czj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优质篇一

为提高教师对《安全教育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 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优质篇二

在学校领导的组织带领下,我认真观看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宪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回想起自己从教学以来的点点滴滴,深感惭愧。曾经,因为学生迟到而被罚站;曾经,因为学生说话而被痛骂……这些事情原以为很普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指出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的教育行为。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我们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要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是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和依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是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要以这次修改宪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宪法同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讨论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提高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优质篇三

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迫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剂和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构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基本原则是卫生保护、预防为主、公平、保护社会健康和患者自主原则。

固然我们学习卫生法学的时间很短暂,只有短短的五周,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对医生这一行业的相干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固然没有到达精深的地步,但是我相信,对我们往后的医生工作会提供很大的帮助。

通过对相干法律法规的熟习了解帮助我们在碰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时可以帮助我们将事情和平解决。而且在成为真实的医生之前,我们还有很多的法律程序要走,不管是到医院工作还是开私人诊所,我们都必须根据某些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则是我们面对医疗事故的指南,帮助我们处理各种纠纷。

并且,当我们医学生刚刚步进实习的医院是,由于对医学知识和临床医疗技能的把握较为欠缺,因此在整个医疗活动都有可能给患者造成误诊或伤害,乃至死亡的可能性发生。而此时我们通过对卫生法的大概了解,可以免我们犯一些低级的、没必要要的错误,培养尽职尽责严谨认真的态度,则可以大大的减少实习生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

也许现在的我们对卫生法学的了解还是很浅薄,还有做到具体的熟悉,但是,这作为一个契机,在了解到学习卫生法学的重要性后,我们会自发的在平常的课余时间对相干的卫生法进行学习与了解,强化我们的法律意识,以使自己在进进医院时能使自己可以在平常的医疗活动中避免各种因法律知识不熟而致使的医患题目,同时,在碰到医患纠纷时也能够应用正确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优质篇四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你知道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是什么吗?接下来就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习教育法规心得体会,供大家阅读!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技高者为师焉。想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那么先要有具备渊博学识、精深学业、鲜明教育教学风格的良师。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2、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题的学生,要多方面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3、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热爱每一个学生,我要热爱我的每一个学生,我觉得教师不只是教给学生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是我的目标。也是我的责任。

4、活到老,学到老。社会的飞速发展,对教师的要求不断提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知识的更新非常快,原有的知识已不能很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以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扩充知识量,为实现优良教学效果提供保障!(同事间多交流、讨论,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博采众长)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xx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xx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优质篇五

一、深刻理解新《条例》、《准则》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新的《条例》和《准则》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出台,可以说是以为首领导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也是管党治党之纲。“纲举目张”才能“固党之基,强党之魂,立党之威”,“法纪严明”方能达到“警钟长鸣”、“猛药去苛”的效果。因此,新的《条例》和《准则》出台,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准则》的要义与实质

新的《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并且将适用范围从以往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更加强调了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和廉洁用权,清晰地界定了全体党员同志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可以说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言和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新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并开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三、切实把《条例》、《准则》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我们坚持学习《准则》、《条例》目的,最终就是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武装起来,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时刻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

一是要时刻以《准则》、《条例》为行动指南和标尺,做到行有所止,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的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在具体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更要崇尚高标准和严要求,从小事做起,从小节做起。要带头学《条例》,模范遵守《准则》,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哪些能做,哪些坚决不能违反,给自己上一道“紧箍咒”,不越“雷池半步”,也将会是对自己最有效的保护。

二是要把《条例》、《准则》的要求贯穿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规划作为政府一项公共政策和调控手段,处在各方利益激烈博弈的中心和社会矛盾的焦点,从事规划工作也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因此,在行使权利时,要牢固树立“权是民所赋,理应为民所用”的宗旨,强化依法用权,按章决策的意识;在工作作风上要体现务实高效;在为官做人上要勤廉实在;在服务上生活中,要干净磊落。要带头营造健康的民主集中制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头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是要以《条例》、《准则》为准绳,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单位负责人,首先要带领局总支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尽快完善局党组织架构和网络,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123”模式落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布置任务的督办,加大上下班等工作纪律的抽查及通报处理力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绝不回避、不袒护。其次,要始终把模范发挥带头作用当作自己的从政的境界和追求,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防止政治上糊涂、精神上懈怠,提高治党管党的实际能力,做好治党管党与规划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