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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优秀23篇)

时间:2024-01-12 18:06:35 作者:FS文字使者

规章制度是组织或机构为了规范成员行为、维护秩序和提高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范。它具有保障公正、明确权责、促进协调等重要作用,是组织良好运行的基石之一。在工作生活中,我们离不开各种规章制度,它们为我们提供了规范和指引,让我们能够有序地开展工作和生活。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至关重要。规章制度能够帮助我们建立良好的工作习惯,促使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也能够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不仅是我们的义务,更是我们作为员工或成员的责任。规章制度范文提供的思路和参考可以帮助组织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运行和发展。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各科室:现将我院研究制定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组织制度建设,特建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保卫科院办室信访办医务科宣传部安保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研究制定医院安保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安保领导小组组长对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常务副组长在组长和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具体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部署,副组长负责分管工作内安全保卫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各成员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协助组长、副组长开展好各项具体工作。

3、掌握医院安全形势和工作动态,重大问题集中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4、指导、检查、督促各科室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工作方法。

领导小组下设保卫科,科长:

2、负责检查监督安全保卫工作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负责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自救自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宣传。

4、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

5、负责与各相关科室工作协调,保持工作对接。6、负责及时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和有关事宜,并组织协调采取应对措施。

7、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应急处置。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特制定安全保卫防范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防范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保卫科具体负责。

2、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保卫防范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保工作。

3、医院实行保安执勤制度,保安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做好门卫、新大楼、停车场等岗位执勤工作,同时按要求在院内、楼内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保卫科负责保安人员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治安保卫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教育员工增强责任意识和安保意识。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要注意检查公共区域治安情况,一旦发现治安保卫隐患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保卫科或主管领导报告。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落实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排查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保卫科负责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保卫科维修更换。保卫科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结合形势需要进行不定期检查。

6、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伤害、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7、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8、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9、对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保卫、行政后勤人员要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0、监督各种治安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1、财务室、信息科、药房、库房等要害区域负责科室,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确保现金安全。

12、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13、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14、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治安秩序意识。

3、制定和组织落实要害区域、科室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4、落实防伤害、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窃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5、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内部稳定。6、调解、疏导单位内部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帮助教育医院内部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8、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医院内部各类案件、并保护好现场。

9、组织和落实好治安承包各项工作。

10、按照国务院通过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办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1)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医院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

2、按要求巡查各楼层、外围及车场,维护医院内部正常的营业秩序,尤其是各窗口队列秩序,密切关注收银台周边情况,确保营业款绝对安全。

3、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操作程序。

4、对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标记、防火门要经常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5、每天不少于八次对医院各区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巡逻。

6、禁止患者在医院内吸烟,发现吸烟者应当立即劝阻。

7、严格禁止宠物进医院。

8、禁止未经医院相关部门许可的考察学习团队在我院拍照。

9、严厉禁止医托及其他不法分子在我院活动。

10、谢绝明显的精神病患者,乞讨者,醉酒者,拾破烂者进入医院。

11、发现可疑的人员要礼貌的进行盘查监控,防止可能的治安和突发事件发生。

12、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消防隐患,确保医院和他人的安全。

13、加强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应视情况处理或报告上级。

14、对监控室发出的到位查看指示,必须快速做出反应,并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示现场。

15、如遇突发、医疗纠纷等事件酌情况处理并及时上报。16、负责对影响医院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

(2)门卫保安职责。

1、负责前门车辆引导停放和人员通往秩序。

2、谢绝明显精神病患者、酗酒闹事者、收破烂、乞讨者、推销商品者进入医院。

3、指挥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及其它车辆定点停放。4、禁止在医院正门摆摊设点和进行各种表演义卖,及时制止打架斗殴。

5、加强对进入人员、车辆的检查,杜绝危险品进入医院、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医院。

6、对破坏医院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及时果断制止并立即上报。

7、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负责控制大门。

(3)巡逻保安职责。

1、熟悉医院各区域情况,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

2、巡察各楼层各诊室患者就诊秩序情况,防止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

3、注意发现楼层通道是否有异常情况,若发现立即处理并报告。

4、熟悉医院内部环境,消防设施分布,灭火器材的摆放点,防盗防火报警装置的位置,会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协助各部门领导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遇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报警要沉着冷静,快速将出事地点通知保卫科和院领导,并对事件现场录像存档。

6、发生应急事件负责控制医院楼梯口。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三班全面监控。

(4)夜间保安职责。

1、上岗前应于白班执勤人员交接清楚,坚守岗位,对于夜间出入人员加强询查。

2、要增强反应,机动能力,对医院重要部位(电梯、楼道、卫生间、办公室、库房、配电室)要加强巡查力度,巡查时至少2人同行。

3、巡查各楼层,检查应关闭的灯光、门、窗、空调。

4、提高警惕,发生应急事件紧急呼叫大门保卫控制大门,同时组织保卫力量协助处理。

5、做好值班及巡查记录。

(5)执勤纪律及行为准则。

1、当班保安要求仪容整洁,按规定着装并携带好对讲机、胶皮警棍等专用装备;不得留胡须长发,不准嬉戏打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边走边吃东西或者手上挥舞其他物品;不准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懒腰。

2、不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串岗、干私人事情。

3、当班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电视,听收音机、看书报、扎堆聊天等。

4、尊重领导,服从管理。

5、不得恐吓,殴打患者、危害同事,不在岗位上大声喧哗,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

6、不得内外勾结,损害或企图损害集体利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携带医院物品,盗窃医院物品或患者钱物,损坏医院设施和执勤用品。

7、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1、在院安保领导小组下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充分利用医院展牌、视频等宣传有关消防知识。

3、要求医护人员学会简单的自救常识和寻求救援方式、方法。

4、每个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保证设施齐备、完好、有效。

5、经常性组织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指导医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

9、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扯电线,电器线路更换修理,由专职电工负责维修。

10、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保持通道畅通。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的使用方法。

11、下班后室内及时关灯及电器用品,关闭电源,防止出现火灾隐患。

12、熟悉医院现有的灭火设备存放位置,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3、严禁在办公室使用大功率电器。

14、发现火灾立即启动医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施救。

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保卫应急能力,在预防以下突发事件发生的同时,及时果断的处理即将或正在发生的突发事件,结合我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医院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1、医疗纠纷人员在院大门闹事时,值勤保安人员应及时上前制止劝阻并与保卫科、医患办等部门联系,配合相关人员妥善处理有关问题,防止事态扩大。如遇少数人员无理取闹、拉白条幅或其他医闹行为时,要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制止相关行为,并将医闹人员请至值班室或医患办公室,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特殊情况及时向矿业分局报告。如医疗纠纷人员到办公楼找有关部门人员或院领导,保卫人员要及时跟进,防止医疗纠纷人员突然采取过激行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保卫人员巡逻中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时,应组织力量迅速果断制止,并将其扭送保卫科或报警。力量不足时可动员现场职工或通知备勤人员,途中要提高警惕,防止夺路而逃或行凶。尽量避免或减轻损失,并作好现场保护工作。

3、各科室发生盗窃事件时,应迅速向保卫科报案,主动维护好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应及时交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积极向保卫科、公安机关提供情况,协助破案。

4、医院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时,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医务人员无法正常治疗或危害医务人员安全时,保安人员都要及时赶到现场制止、劝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同时及时报保卫科和总值班,必要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医院秩序。

5、发生火警时,要按照我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立即启动楼层报警装置或向消控中心报警,报警电话,讲明火情准确位置,火势情况,同时组织现场人员利用各种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或控制火情。消控中心接警后,立即通知保卫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总值班。到达现场后一要根据火情大小,利用消防用具,组织现场力量扑救;二要迅速切断电源,关掉燃气开关,将易燃易爆物品撤离火灾现场,全力扑灭初期火灾。如火情重大,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9,讲明发生火警的科室、地点、着火的是何物品,并派人在路口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简要介绍火警情况和水源情况。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治安、安全防范教育是提高职工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的重要途径。为提高医院内部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现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院安保领导小组和院职工要按规定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活动,院安保工作小组要经常组织广大员工进行安全、保卫、保密、遵纪守法教育,增强职员工的法制观念。要做到学法、懂法、执法、守法。

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保卫工作的实践中去。

3、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等)。

4、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防范教育,防盗、防暴、防火、及其他方面的教育。

5、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医疗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护知识),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强化自救自护和自我保护能力。

6、认真做好新进职工的岗前教育,对他们进行法制、医院安全防范制度以及安全教育。

1、定期深入开展医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顿。按照全方面、不留死角、整改到位的要求,要多次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2、日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积极进行整改。

3、对医院用水、用电、用气、医疗器材等相关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经检查负责人和隐患部位负责人签字后,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5、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无隐患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隐患多、漏洞大又不积极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全体教职工务必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知,增强保护学生和防卫意识。全体教职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副校长分管,每一天有值周、值日教师具体负责。

2、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治安保卫制度,带头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3、及时学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

4、不定期、及时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结合教职工会议、集会、校班会课、思品课加强对师生的'安全保卫教育工作的宣传和管理,运用校内外典型事件增强宣传效果。

6、对电脑室、图书室、光盘放像点等要加强安全管理。并与今后创造条件在财务室等重要处所安装监控设施及报警器,加强防范。重点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储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节假日由领导或教职工轮流值班加强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职责感。

8、认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剧毒物品、体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检查,做到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

9、教育教学时间内,应加强管理。对外来人员要个性注意,严禁陌生人带学生外出。携带公物外出要加强检查。放学与入学时,应注意进出校门秩序。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务必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礼貌执勤,热情服务。

二、学校(班主任)让学生明确开、关校门的时间并及时告知家长。

三、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掉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掉。

四、外来人员入校务必持有效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有校内人员领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职责,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门卫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状况下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务必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车辆禁止进入学校,严禁将场地开放与停放社会车辆。

六、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务必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学生出校务必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由教师陪同至大门,理解门卫人员的检查,方可离校。

七、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机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务必予以收缴。

八、严禁学校沿街楼房出租给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和营业性网吧等。

九、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务必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十、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务必凭有关负责人的批准单。门卫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务必配合。

十一、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务必用心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

十二、校门口值班人员放学后按时到岗,维护好交通秩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十三、学校政教处人员认真做好课间安全巡逻。

十四、学校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人、具体到人。

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安全保卫晚上每半小时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

4、要养成节约用电的意识,天黑打开照明灯、天亮关闭的照明灯。

5、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出具当事人签字的'出入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6、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8、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组织夜间巡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中国大学网)。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保卫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安班负责,保安主管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接受公司行政部领导。

二、值班保安应按要求整洁着装上岗,值班时间规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保安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三、公司员工凭员工卡打卡进出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将员工卡按要求佩戴身上。

四、员工上班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因公外出需向值班保安提供部门经理签署的《进出公司放行单》,值班保安应登记好员工进出公司时间;公司车辆外出凭《派车申请单》放行,值班保安需登记好进出公司时间,所有单据应妥善保管好。

五、非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司。因公来访者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认真填写《来客来访通知单》后,由保安通知被访者到保安室签名并将来访者引进。

六、为公司运送原料、产品的车辆经登记后,只允许司机一人开车进入公司卸货、装货。随车人员确需进入公司,应按第四条办理相关手续。

1、提高警惕,坚守工作岗位。本单位人员出入必须善于观察出入动态,对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准许,不准进入。对来访人员要认真执行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单位。

2、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凡出入本单位人员携带的物品,均应进行检查,携出物品,要凭办公室签发出门证查验放行。

3、本单位车辆出入单位一律推行,按指定地点停放。

4、晚班,要检查各处室灯火是否熄灭,各要害部门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作好记载。

5、负责巡查各个科室。控制可疑人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关闭、上锁办公楼各出入大门。锁门后,无特殊情况不开门。

6、对单位异常动态和不安全因素,要细心观察,随时记载,及时反映。树立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意识,把案件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7、单位晚间八点关门下锁,若有特殊情况,先向值班人员打招呼,同意后方可进出。

为保证工厂的安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厂区,规范收发信件,报纸等,特规定本门卫职责:

一、严格执行工厂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二、门卫负责发放工厂报纸、信件、电报及各类杂志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凭介绍信入厂,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四、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物资出厂要一律凭出厂证,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厂办公室处理。

六、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厂办公室处理。

七、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安全责任负责人。

八、熟悉厂区治安环境情况,会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九、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十、搞好传达室周围环境卫生。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务部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6、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7、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3、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安全巡逻。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1、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2、学校及各班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二、重点部门要随时关锁好门窗(会议室、电脑室、库房)等确保安全。

值班人员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会使用消防栓,灭火器。

四、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静园后及节假日,门卫及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巡视,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开大门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幼儿擅自离开。

七、安全防护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逢假日前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实行领导带班,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全园各部门安全防护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九、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电灯、电扇、录音机、洗衣机、电视机、煤气等,检查完毕将门窗锁好,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不同处罚。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统一管理、协调、规划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是: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四)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督促各部门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

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防范措施及办法;。

(三)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六)本部门发生案件或灾难性事故等应及时报告公司保卫部门,性质严重的同时应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应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司和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的安全。

第五章安全设施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的安全设施是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和职工人身不受侵害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包括:

(一)保管箱、财务室、档案室、财富中心等重点防控点的建筑防范设施;。

(二)电视监控系统、无线通讯和防卫防护器材等技术防范设施。

第十七条安全设施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三)公司保卫部组织制定安全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办法,经常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达不到标准或违反使用规定的,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依照公安部门对金融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制定安全设施达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精心组织落实。

第十九条公司安全设施费用的管理。凡新建、改建安全设施均由保卫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安全设施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构建费用预算,安全设施费用一次列入公司费用。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公司保卫部必须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一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对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岗位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

(三)安全设施建设和自卫器械管理情况;。

(四)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情况;。

(五)其它需要检查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检查工作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不走过场,每次检查要有文字记载,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要在检查登记簿上签字。

第二十三条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

(二)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案件和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人员发现刑事案件或灾害事故后,应及时报告公司保卫部,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公安机关。保卫部接到报告要立即赶到现场,重大恶性案件,公司领导应及时赶到。部门或当事人应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司或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保卫部要及时受理各部门的报案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进行调查核实。对所受理的案件经查证后确认不属于保卫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相关管辖机关。

第二十六条按规定逐级向公司领导、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汇报案情或反映情况。

第二十七条建立安全保卫档案。做好案件、事故等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积累案件资料,为总结分析案件特点、作案手段、发案原因和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章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经过严格考核,安全保卫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三)协助查破案件有功的个人;。

(四)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突出的个人;。

(五)其他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逐级追究有关负责人以及当事人的责任。

(二)因失职、渎职、严重官僚主义而导致发生责任性案件和事故的;。

(三)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致使公司财产、职工人身安全遭到损失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处罚或追究责任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公司各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主要领导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为公司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部门经营管理目标,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岗位的管理办法。在公司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授奖、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保卫部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综治委和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第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下设独立的保卫部,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现场勘查器材、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经费单独预算。

第九条各部门必须安排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建立与业务工作相配套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第十条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和公司实际,营业网点配备专职值班守卫人员;营业网点专职值班守卫人员的配备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营业网点在公司保卫部门指导下制定相应制度办法,严格规范专职值班守卫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保卫部的职责:

(一)组织实施公司、公安部门和综治委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开展应急防暴、防扒、防火演练等安全培训工作;。

(六)负责专职守卫人员管理、培训工作,自卫武器的管理以及安全设施建设工作;。

(七)依法协助公安等机关处理公司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

(八)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综治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公司保卫部的权限:

(一)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并提出纪律处分意见;。

(三)对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结果,逐级报告,在公司内通报;。

(四)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向公司领导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学校传达员、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组织领导轮流值班,杜绝无人值班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学校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应及时通过“校园110”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四、外来人员必须查验证明或查清情况,并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登记,才可进入校园。

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出校门,学生放学后一律不准再到校。节假日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到校,如需学生到校的,由教师带领来校,学生离校后教师方可离开。

六、所有车辆不准驶入教学区内,教职工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车棚内。

七、办公室内不得寄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不得存放私人现金、票证和其它贵重物品。

八、学校安装的红外线报警系统、安监系统指定专人负责,并与传达室连接,夜间开启,一遇情况就和“110”取得联系。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纪律,自觉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财物按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单位治保会人员要对重点部门、部位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对重点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

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

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胸卡(出入证),对于未佩戴胸卡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2、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综合管理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3、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4、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5、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6、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大厅接待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7、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院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8、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9、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10、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

保安人员应对站场及办公楼、公寓楼以外的`其它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保安人员应根据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营业厅周围、站场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小时最少一次。

2、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应及时清除发现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办公楼外围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

4、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2)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3)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4)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5)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玷污环境卫生的行为;

(6)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

(7)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

(9)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第八条。

门卫检查时应注意: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材料设备、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

(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第九条。

1、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或训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5、值班期间要穿保安服并保持仪容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7、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8、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9、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十条。

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安保服务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全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

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二o__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校门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2.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车辆必须放在车棚内并锁上防盗锁。

5.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

6.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7.加强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8.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9.教学设备、贵重物品较为集中的地方、学生宿舍和食堂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灭火设备完好、有效。

10.电教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馆和各处室、办公场所,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种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11.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

12.应经常检查校园内安全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3.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来校,更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等。

14.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保卫部门;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安全保卫室工作制度

八、加强安全督查。人保科会同区公安分局内保科对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科长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工作,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卫干事每二天一次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个人的财产和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

3、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本着既保障安全,又确保教育秩序的正常进行,方便师生的原则,督促教职工自觉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4、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同时对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打击犯罪活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教学教育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分级管理

1、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室、党总支、校长办公室、各处、组、室、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职能部门归口负责的管理网络。各级都应有一名领导主管治安保卫工作。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内容必须列入各级经济责任或承包合同,实行同检查、同考核,提高教职工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各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治安保卫管理法律、法规,将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对干部、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干部、师生的法纪观念,协助有关处、组、室做好具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促进转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预防犯罪。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处、组、室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责成保卫部门对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理。

(5)对治安保卫搞得好的处、组、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给予批评、惩处。

4、校长办公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法规、条例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级治保会,会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师生的帮教工作,对需要处理的违纪师生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维护内部治安秩序,负责检查门卫、义务消-防-队等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管等情况。

(4)组织侦破内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政治\刑事

案件。

(5)协助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处、组、室抓紧整改。

(6)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配合领导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对破坏事故或破坏嫌疑事故,认真追查。

(7)督促检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安排国定节假日护校值班。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制订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行政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保安、、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科室、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

3.学校办公室.保卫科.学生科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传达室保安工作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学校财产保管制度、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防疫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消控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正当防卫。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行政领导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保安轮值情况,对保安轮值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把会客单交保安处。

8.学生没有老师的签条不得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特别注意安全。

10.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1.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2.后勤科严格把好食堂的食品进入关,由专人负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巡逻不少于五次,监控目睹二十四小时。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16.学校对在安全防范,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预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发生,或在发案、发生事故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的,揭发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员予以奖励。

17.学校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损失、失窃,致使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的,对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 “ 四防 ” 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 “ 五知二会 ” 。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保卫科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条例》为指导,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规,尽忠职守。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保卫、消防档案,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4.重点保卫医院机密和要害部门,坚决打击一切窃密和破坏行为。

5.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打击各类犯罪活动。

6.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物,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认真负责。

7.不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不明卡暗要,敲诈勒索,不吃请,不权钱交易,严禁收受财礼。

8.办案过程中,不知法犯法或以情代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以权压人,严禁打击报复。

9.严禁参与赌博,吸贩毒品,嫖娼和收看淫秽录像、书刊等违法活动,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10.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

11.领导医院治保会、护院队和义务消防队。严格执行值班巡逻制度,尽职尽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生活秩序,保卫医院集体及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12.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门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聘请上海市保安公司专职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楼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

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由行政人事部后勤主管负责公司厂区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治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切实有效的保障和管理体系。

3.对全厂安全保卫实行监督与检查,对厂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二、保安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厂房、设备、宿舍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对厂区治安负责。

2.负责公司门卫值班,实行24小时上岗,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登记工作,不出差错。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来公司办事的人员、车辆要认真登记。对出入车辆要认真检查。

4.负责公司的夜间安全巡逻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毒。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协助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早发现并消除一切隐患。

6.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所负责的以上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三、保安员日常行为规范:。

1.对工作尽职尽责,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互相配合,真诚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好。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

3.上岗必须着装,做到整齐清洁,仪表庄重,精神饱满。站立值勤时要做到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不准留长发、小胡子,值勤时不哼歌唱曲、吹口哨、听耳机、吃东西,严禁抽烟,不准聚在一起谈笑。

5.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编定的时间表值班,不许脱岗,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调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6.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忠于职守。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各项政策,增强法制观念和政策纪律观念。

四、保安员执勤要求:。

1.注意观察判断各种往来人员的动向,机动灵活,细心观察,发现意外情况及时解决。

2.有礼貌地查询来往陌生人的证件及进出公司的物品,若发现可疑人等,要注意监视并作出处理,必要时报告主管领导。物品出入公司,凭相关部门领导签发的《放行条》放行,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不得徇以私情。

3.维护公司周围通道秩序,不准机动车、自行车乱停放,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保持公司出入口、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准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公司内。

4.夜间巡逻必须有警惕性,注意各重点部位,水、电、门窗关闭情况。上夜班开小差、打瞌睡或睡觉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5.值班人员实行就餐轮换制,就餐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

6.发现情况,抓住疑犯,应立即报警,并封锁公司所有进出口;拘捕疑犯后,应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虐待及殴打捕获的疑犯。

7.详细记录有关政府部门的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8.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工作日记,值班时所发生的事情和各种案件,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将未尽事宜记录并交待接班人员。

9.注意防火、防毒,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须及时查找并报告主管领导,切实消除隐患。

10.每个保安人员必须熟悉火警电话,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消防部门,并立即处理。

11.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保安人员,均应服从公司主管领导的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a、在校长领导下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b、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重大节日前领导小组负责布置学校各方面保卫工作,确保节日安全。

c、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室场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d、加强防火、防盗经常检查灭火器、消防栓、门、窗、锁等。防止事故发生。

e、健全门卫、节假日值班制度,加强教师宿舍的管理,未经校长批准,外来人员不得在校留宿,凡留宿人员须做好出入时间登记工作。

f、如发现不安全事故和事件,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开会研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或口头报案。

g、加强教工食堂和师生饮食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危害师生身心健康。

h、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杜绝不安全事故出现。

i、各室场责任人要做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存放管理,严格检查。保持室内清洁、通风、以免仪器设备物品损坏。专用室做到“开门不离人,人离关好门”。各室场要做好电源、电器的管理,防止触电和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等事故发生。

j、经常对全校的线路开头、插座、电器设备、体育器械作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k、凡玩忽职守或违反制度的责任人,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还要罚款损失款的10%。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关系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绝对不能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为使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除不安全因素,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门卫制度

1、总务处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2、门卫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盘查。

3、学生在规定在校时间内,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老师的.准假证明。

4、来客来访者必须持有关证件或讲明事由,登记后方可进入。

5、学生在校期间,校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会见学生。

6、车辆携带物品出门,须经总务处的同意方可放行。

7、严禁校外闲散人员、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内。

8、按学校作息时间开门、锁门;按规定开关校园报警系统。

9、保证校门内外卫生整洁。

10、放学后、节假日,严禁无关人员在校内活动、玩耍。

二、防火制度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经常进行预防火灾事故的思想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2、严禁在校内和家属楼院、公共场所放置易燃物和倾倒液化气残液,液化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学校用房禁止存放液化气瓶。

3、严禁学生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玩火,不准在室内生火做饭和使用电炉。

4、实验室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专柜放置,并经常进行检查。

5、定期对校内照明线路进行严格检查,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

6、定期对校园网络、微机室、图书室等进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7、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只能专物专用,不能移作他用,做到定期检查。灭火器药品要定期更换,保证有效使用。

8、各种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地方,容易发现,便于取用。放置地点合理,保证安全和完好。

三、防盗制度

1、经常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防盗意识。学校教职员工要对子女包教育、包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2、建立校内纪律监督岗,严格把关,加强防范。每天对校内学生纪律进行检查,对内外勾结盗窃学校和师生财物的学生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各处室要把治保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加强治安工作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学校的档案室、财会室、电教室、保管室等应加固防盗设施,加强防范力度。

4、严格门卫制度,对出校车辆要进行停车检查,对自行车要严格看护。

5、学校备用金,应按银行规定金额留存,教职员工办公室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被盗。

6、下班时各办公室、教室都必须关好门窗;教学楼、实验楼都必须由专人按时锁门,开门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

7、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加强巡逻,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公安部门,以确保学校的安全。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保卫科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法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内部管理,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预防和制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重大紧急事项,确保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安全保卫按照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分开的办法进行管理,不同的区域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负责。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实行院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负责制。分管行政工作和法警工作的院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领导,办公室和司法警察大队是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安全保卫人员是安全保卫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要切实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庭、室、科、队、人民法庭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院长负责,并向院长报告工作。

第五条直接从事安全保卫的人员是司法警察和临时聘用人员。司法警察大队应根据情况安排若干名法警轮流值班,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生活区门卫人员由本院聘请,并订立合同。

第六条生活区门卫人员由于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而直接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对安全事故有主要责任的,一律及时解除聘用。

第七条生活区门卫人员确因重要、紧急事情需请假的,经本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八条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法警大队与办公室既分工,又密切配合,共同承担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保卫责任。

第九条办公区、审判区按上班时间和下班以后来划分安全保卫工作。法警大队负责办公区、审判区八小时上班时间(含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指导临时聘用的门卫人员做好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临时聘用的门卫人员负责办公区、审判区八小时下班以后(含双休日、节假日)的及生活区二十四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条办公区安全保卫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办公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进入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进行严格询问,并如实认真登记,实行工作人员通道和当事人以及外来人员通道,当事人和外来人员必须通过安检门进行安检。对外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除到立案庭办理立案的当事人外,未经请示院领导和案件承办人批准同意,任何来院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必须到指定位置等候接待。

(二)按时开关办公区大门,外单位人员从院内带出物品时,值班人员要主动询问,查清情况后方可放行。

(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对在办公区吵闹、滋事的人员进行批评、劝阻后将其带出办公区。遇有突发事件和险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领导。

(四)保持办公楼大门内外的整洁卫生,指挥来院人员和车辆、物品的摆放,禁止在办公楼门外停放车辆。

(五)夜间对办公区,尤其是财务室、档案室等重要部位进行巡逻。适时检查重点部位门窗、电源关闭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果断处理,及时报告。

(六)门卫发现的治安问题,应及时报告处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分子应予抓获、报警。

(七)门卫对上级有关部门往来的通知、电话,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对报刊、信件应及时送发。

(八)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和长假值班,实行院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值班人员、驾驶员由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共同负责协调落实。

第十二条审判庭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

(一)对进入审判法庭的旁听群众、当事人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押解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

(三)审理各类案件时值庭,维护法庭秩序,对扰乱法庭秩序的人进行纠查,必要时在审判长指挥下采取强制措施,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出示物证等事项。

第十三条生活区安全保卫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按时开关大门,对进入生活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和登记,对外来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

(二)保护院内的绿化及公共设施。

(三)定期对住宿楼的防火、防盗等设施进行检查。

(四)夜间在院内进行巡逻。

(五)遇紧急事态时,应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制止违法违规的人和事,并及时报告领导。

第十四条安全保卫人员上岗执勤时必须着装,穿戴整齐。

第十五条安全保卫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安全意识,上下班期间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严禁脱岗。办公区、审判庭执勤人员执勤时,不得闲谈,玩牌、下棋、看小说、看电视、办私事,打瞌睡、接待亲友等与执勤无关的事项。

第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热情服务、文明执勤,对群众和来访人员询问和登记时,用语应文明规范,不得态度冷硬,不得简单粗暴。

第十七条下列人员经询问、登记后可以进入办公区:具有“三证”的律师、来院联系公务的其他单位人员,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约定的其他人员(邀约人事先必须告知门卫)。但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经询问后无须登记,即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经检查后可以进出审判法庭:有关领导、新闻记者、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

第十九条非本院工作人员、居住在生活区内的人员及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不得进入生活区。严禁小商小贩、叫买叫卖人员进入生活区。本院工作人员、居住在生活区的人员的非直系亲属一般不得在生活区留宿,确需留宿或短期居住的,必须在门卫处如实申报登记。

第二十条对进入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的外来车辆应严格控制,出租车、三马仔一律不得进入。对外来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做到停放有序,非来院办事的车辆一律不准停放在办公区院内外。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安全管理的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拒绝进入、批评、教育,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责令退出,对违反规定,态度蛮横,并严重影响正常的审判秩序和工作秩序的,经领导同意可采取强制措施。

(三)对本院工作人员、居住在小区内的人员及其家属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可以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对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的考核管理。院里按岗位责任制对法警大队和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法警大队、办公室的主管领导未履行好职责,致使本院办公区和生活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刑事案件,视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分别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庭、室、科、队、人民法庭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因保卫人员的失职造成办公区及生活区被盗、失火等不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案件的,视其情况,对临时聘用人员,扣发当月劳务费或解除劳务合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2011年3月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伤害事故。

2.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教师书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情况,未经登记或情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

4.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确保校产安全。

5.晚自习放学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总务处应对学校建筑物、旗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学校应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机房、食堂、实验室按有关规定配备好灭火器,政教处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维修。

2.总务处应经常检查学校防盗工作。

3.财会人员应遵守财务制,禁止现金在办公室存放过夜。

4.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保卫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不熟悉的来访人员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发现盗窃现象立即报告。下午放学后应仔细检查教学和生活用房门窗,关严关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5.较长时间的节日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度,寒暑假实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离岗、并经常查看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总务处要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广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电器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严防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食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正确方法操作烧煤灶具,确保安全生产。

1.会计、出纳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设专人看守。

2.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并安装有防盗装置。

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万元以上巨额款的,应派有保护人员。

4.个人的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5.学校各部门的贵重设备,在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6.存放贵重器材、设备的库房、实验室、广播室、电脑房、多媒体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并设专人管理。

为加强校园内计算机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防止非法、涉黄网站以及盗窃、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按照规程设置匹配电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4.校内教学、办公使用的计算机,不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设置。

5.凡集中存放的计算机,应制定突发性工作预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点或出校门(含个人计算机),必须持有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证明。

7.禁止教工下载非法刊物、黄色制品、反动言论。

1.本规定适用于临时出入校门的外来人员。

2.凡到我校来访、会友以及其它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或值班人员的询查,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3.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详细检查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来访时间并与前往部门或个人进行联系。

4.如来访者携带机动车辆,值班人员要对车牌号进行登记,并标明时间,待该车辆离开后标明离校时间。

中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学校发《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教师在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8、建立行政人员及教师日、夜巡逻制度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9、各处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0、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记,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13、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4、门卫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a、在校长领导下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b、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重大节日前领导小组负责布置学校各方面保卫工作,确保节日安全。

c、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室场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d、加强防火、防盗经常检查灭火器、消防栓、门、窗、锁等。防止事故发生。

e、健全门卫、节假日值班制度,加强教师宿舍的管理,未经校长批准,外来人员不得在校留宿,凡留宿人员须做好出入时间登记工作。

f、如发现不安全事故和事件,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开会研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或口头报案。

g、加强教工食堂和师生饮食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危害师生身心健康。

h、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杜绝不安全事故出现。

i、各室场责任人要做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存放管理,严格检查。保持室内清洁、通风、以免仪器设备物品损坏。专用室做到“开门不离人,人离关好门”。各室场要做好电源、电器的管理,防止触电和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等事故发生。

j、经常对全校的线路开头、插座、电器设备、体育器械作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k、凡玩忽职守或违反制度的责任人,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还要罚款损失款的10%。

保卫科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依照“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和教学正常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制订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总务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处、室、班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规定门卫及保安夜间值班巡逻、学校财产保管、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专用教室管理、学校卫生防疫,消防设施管理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4.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5.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白班保安巡逻二次(09:00,16:00),夜班保安巡更三次(20:00,22:00,5:00)。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正当防卫。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主管领导要检查或抽查保安轮值情况,对保安轮值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6.保安对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把会客单交门卫或保卫处。

7.上学、放学时,保安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对师生进出校门,进行严密监视,保证师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以防意外。上课时间,师生凭签条出校门。门卫、保安要严格把关。

8.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9.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