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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李白高中(热门18篇)

时间:2024-01-07 16:21:23 作者:雁落霞

一篇优秀作文需要有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和个性化的思考角度。优秀作文不仅要有独特的观点,还需要具备清晰的逻辑和流畅的语言。在写一篇较为完美的作文,首先要确定一个清晰的写作主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遇见高中作文

亲情你无法选择,每一个人的父母、兄妹都是注定的,他们对你的爱是暖暖的;友情取决于你自己的人格魅力,人总喜欢找与自己志趣相投的朋友,他们对你的爱是甜甜的;而爱情需要的是你的努力与所谓的感觉,她对你的爱是又酸又甜有暖的。

“亲爱的,我多么幸运,人海中能够遇见你,就从这一刻起和你分享所有感觉,只要你在,我就有梦想,力量,你的爱没有保留,你的心献给了我,只要你在我就有理想,与你同在就好像拥抱天堂,每一天在这里永远永远有家的感觉,和你分享家的感觉。”喜欢这首歌,给人爱情的真谛:有家的感觉。

人活着其实很卑微,很多时候追求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而已,希望有一种家的感觉。现在的我们,家的概念还只是父母和自己,那一年后呢?我们成年了;那四年后呢?我们大学毕业了;那十四年后呢?也许我们早已做起了一个家庭的顶梁柱。那时候的家,又是怎样一种感觉。其实有时候爱情真的不过只是一个家而已。

一直有个问题萦绕在我的心头,初中高中六年,老师家长始终在严防严打学生的早恋现象,但为什么高考一考完,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不重要,难道高考前的我们还是幼稚的,高考完的我们就成熟了吗?我承认,我只是个幼稚的孩子。

青春期的我们,总是会萌发太多太多的想法与感觉,我们现在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将来做准备,为了那个将来在人海中遇到的你,现在这个年纪的我们,渴望着爱情,也厌恶着爱情。

这尘世的古道,牵绊难了,爱恨难图,此岸冰雪纠缠,泪滴下的过程风化千年,回头望,这一眼的温柔早已取代一切。爱情说穿了,普普通通、平平常常,就是男人与女人相互理解、尊重、搀扶、关爱,互相取长补短,安慰体贴。故事的主角,永远都是饮食男女;故事的场景,永远是家庭和社会;故事的情节,永远不外乎一个男人喜欢上了一个女人或一个女人喜欢上了一个男人;故事的结局,不是悲剧就是喜剧,永远没有中间的道路。

现在的我们,人海中的遇见,所谓的爱不过是一种感觉,不同阅历的人追求的感觉也是不同的。我们生活在这么一个固定狭小的环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们阅历的增加。爱从青春懵懂期才会渐渐开始,和荷尔蒙的分泌也有关,早恋就是青春荷尔蒙躁动的表现。而只要有感觉也一定不可避免的会有错觉,随着人生阅历的丰富和环境的改变,爱在感觉上的歪曲会不断被矫正。同一个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给你的感觉也会不一样。对于异性越是懵懂越是被强烈的吸引,因为这时候的爱里面地是好奇和美好的幻想,是本能的异性相吸,其实爱的不过是对方明显的异性特征而已。当我们长大后,面对婚姻我们最先考虑的是爱的持久性。而现在年轻幼稚的我们,未必知道自己真正爱的是什么,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心里的每一次放弃,都是一个成长的足迹,成熟!

多么幸运,人海中能够遇见你,那种“有气质的乐观”,让我有了家的感觉,未来的你,现在的我会努力的!

遇见高中作文

你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去,不留丝毫的痕迹,那年的青春时光,装点在你的故事里,收藏在我的心里。生命中的遇见,不必祈求着心手相牵。

那年的我们,无言为暖。在放学后听一首清韵似乎成了你我的习惯,在这首清韵里似乎包含了彼此的心语,这种新人的语言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只是彼此心间都明白罢了,若是凝聚汉语精髓,找到要表达的语言,那就只有若是懂得,无言为暖最不为过了。

那年的我们,狂荡不羁。在茫茫人海的大街上徘徊着唱着情歌,不去在意别人另类的眼神;在山间草地上打滚,不去在意那些虚伪的形象;在山顶撕心裂肺的呐喊是我们青春最不羁的标志。或许只有那时的我们,才能如此潇洒狂傲吧!

如今的我们,天各一方。隔了山隔了水隔了光阴的岸,落了风落了雨落了岁月的尘。往事历历,旧梦依稀。,一切都只是回忆,在没有你的日子里,我曾消沉过,但依旧是花样的年华,伤痕就让时间去抚平,眼泪就让时间去拭干,我们不需要忧伤,我们不需要回忆。

每个人都是彼此生命中匆匆过客,看那枝头被染红了的枫叶,树荫下的女孩早已不在,一切都只是过去。或许那一弦清音不会像以前那样媚了眉弯,醉了心间,但也是很美。在成长的过程中保留一点遗憾,倒也不坏。

就让往事都随风,任它东西。以前就仿佛躺在这风中,做了一场梦,梦似水一样柔软,但醒后,一切都是过眼云烟。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有些人的遇见,不过是擦肩而过。有些人的遇见,却再度回首。所以相遇和回眸都是缘分。一句懂得,便是生命中最美好的遇见。

遇见高中作文

遇见,一个多么动人的字眼,于这茫茫人海中,匆匆一瞥,相视一笑,还有擦肩而过的温柔,每天都在发生。

记忆中的那天很冷,贩夫走卒们都已经消失,路两边的店铺门紧闭着,一片萧条。寒风扑面而来,似乎有一丝丝的甜味,抬头四顾,我遇见了他。

他穿着黑色衣裤。瘦小的身躯,佝偻着背,缩在炉子旁,口中的白雾随着呼吸在这寒冷的天里起起伏伏。

这是怎样的一位老人啊?他黑色的棉袄衣袖已破破烂烂,破衣角在风中飘着;布满皱纹的脸上有两块被冻红的痕迹,像块饱经风霜的老树皮;双手戴着破旧的手套,露在外面的手背已经被冻肿。

“老爷爷,拿两个红薯。”我酸了眼眶。“小伙子,等一等,还有一会儿就好了。”他朝着我露出有些发黄的牙齿。我点了点头,缩了缩身子。“快到这边来烤烤火,暖和暖和。”老人对我招招手。我凑了过去,然后问他:“老爷爷,这么冷的天,怎么不回去啊?”他笑道:“哈哈,习惯了。”我看着他冻成紫红的脸说:“这么冷没生意的。”“这不还遇见了你吗?”他的声音中满是开心,眼睛里闪着光。老人坐了下来,与我交谈起来。

不一会儿,老人再次站了起来,娴熟地打开铁锈斑斑的炉子,摘下手套,仔细挑了挑,又小心捏了捏,才从炉子里掏出两个红薯。他秤了秤后递给了我:“一共6块3角2分,收你6块啊。”我抬头看着他:“那您不是亏了嘛!”老人笑了笑:“有人吃我烤的红薯我就很开心了!”看着寒风中他的笑脸,我心里暖暖的。

我双手捧着香气弥漫的红薯,低头小口咬了一块。软乎乎的红薯伴着热气在嘴里融化,满嘴的香甜仿佛将身体里的寒气都驱散了。

我沉浸于红薯的香甜中,“喂,老头,拿两个红薯”这尖叫声异常刺耳,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不屑地看了老人一眼,而后转头对孩子说着:“你长大一定要好好学习,不然就跟他一样。”我的心猛地一揪。

“谢谢你,老爷爷。”小孩这童稚的声音像一束光穿透了这茫茫黑夜。

老人笑了,我也笑了。

孤立静止不是生活,唯有遇见的人生才会多姿多彩。感谢遇见,让我漫长的一生更添多彩,如此明媚!

遇见高中作文

好像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当我回到奶奶家,它伸着舌头,迈着四条小短腿,像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热情地奔向我,亲热地在我身旁转着,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天使,让我觉得四周仿佛不再寒冷。后来我才知道,这只小狗是属于我的了,它的眼睛是黑色的,当它看着你的时候,你可以从它的眼中看出它心中所想:对你浓浓的爱与忠诚、信任。它的毛发十分旺盛,全身毛茸茸的,尤其是颈部有三四厘米长,当它奔跑起来,耳朵贴在脑后,一身长发被风吹得篷起来,像一只小型的雪白的狼,威风凛凛。因此我给它取了个名字,酷酷。

酷酷十分活泼,它总是扑到我的腿上不停地舔着我的手,不一会儿,我的手便湿漉漉的。每天,我都会带着它去外边溜达一番,以此让它发泄它那无处安放的旺盛的精力,酷酷喜欢去野外散步,它总是把我拉离马路,走进山里,在山里酷酷开始玩耍,它使尽全身的力气冲向前方,势不可挡,突然停下奔跑,头和身子猛地向后转,借着之前向前冲的力量,一下转过身来,尾巴竖起来不停地摇晃着,将身子平衡,然后又拼命迈动四条腿,箭一般地冲了出去,突然刹注脚,转过身来,就这样来回地跑动,直到它身疲力尽。

一天下午,我回到家时酷酷却没有冲上来迎接我,我心中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我找遍了所有地方,都没有发现它的踪影,最后在大人口中得知:酷酷咬了人,被杀掉了。我不敢相信,酷酷怎么会咬人呢?可事实告诉我,它确实咬了人,我十分悲伤,从此再也没有养过狗。感谢在我的生命中遇到了酷酷这条可爱的小狗,它给了我许多欢乐,可我却没有好好教导它,给了它一个悲惨的结局。

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

遇见高中作文

每一个陌生的转角就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题记。

人生就是两条直线,有时平行,有时相交,也许交点的相汇就是瞬间的离别。有是我们想抓住所有,但却忘记我们只有两只手。无奈,不经意间许多美好的记忆和我们擦肩而过,随风而逝。然而,一次的擦肩而过就再也见不到了。

时间真的能够改变我们吗?有人说,人与人相处时间一长必生时间的迸发症,猜忌、背叛、出卖。如果,如果我们将彼此看的比什么都重要,是不是不会因为这样的心思而受到伤害了?但那毕竟只是如果,因为我无法保证你会将我看的比自己重要。我始终都知道我说的是如果。

不是每一个人在蓦然回首时都有机会看见灯火阑珊处等候的那个人,于是只能在回忆里寻她千百度。因为寻她,所以必修学会坚强。

然而当泪水一次又一次的打湿了枕头烧断的梦,强忍着的痛到了慢慢陌生的青春,年轮映下了苍老的痕迹。因为总是天长地久的东西其实就在转身与刹那间便不在了身边。你变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原来,拥有友谊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蔷薇花总有刺。友谊的悲哀莫过于你把一个人当成你的朋友,但她并没有象你一样把你当成她的朋友。

一个人太相信自己或是太相信依赖某个人,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全都一股脑的寄托在他们身上,最后伤及你的人往往就是你认为最相信、看重、依赖、放不下、最在乎的人。有时候与其说无法放下,不如说不想放下。但是,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事,就在我们恋恋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同样的黑夜,同样的我,仰着同样的角度,看着同样的星星,身边却早已没有了同样的你。

也去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但是我们永远都不会遇见第二个你、我。所以,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罢了。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友谊真是一件奢侈品。

在下一秒的转角,我又会遇见谁?

遇见高中作文

我看着路,梦的路口有点窄,我遇见你们,是最美好的意外。

——题记。

高山流水遇知音。

“知音少,弦断有谁听?”伯牙与子期的相遇,成了一段友谊的佳话,被多少人津津乐道?我也有一位知音,忆起那过往的点滴,倒是有点日久生情!

雨光莹莹遇“佳人”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轻轻地低吟着这首小诗,索性闭长双眸,置身那诗情画意便的场境:我独自漫步在街边、小巷,空中飘飞的毛毛细雨糢糊了我的视线,只能隐约看见一位撑着雨伞的姑娘逐渐模糊的背影……“妈!”伴随着我的惊呼声,盖在身上的毯子也随之滑下。站在一旁的母亲似乎被我的叫声吓住了,解释着说:“我怕你着凉了,就给你盖了条毯子,没想到把你吵醒了,那你早点休息,我先出去了。”

看着母亲离开的背影,竟与梦里中的姑娘如此相近……晶莹的泪珠占剧了我的眼眶,房门关上的一瞬间,泪水不争气的夺眶而出。

漫漫岁月遇书籍。

鹰意外地遇见了天空,才能展翅翱翔;骏马意外地遇见了原野,才能自由奔驰;小草意外地遇见了阳光,才能生机勃勃;而我因意外地遇见了你们,才能茁壮成长!

遇见高中作文

前生、今生、后世,这三生我所有的幸运都只是能遇上你。

——题记。

佛说,因果有缘,千百年的轮回就有缘而起。我想,上辈子也就是前生,我一定是千万次的回眸,亿万次的寻找,才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你,唯一的你!

从小到大,一直都是笑容满面的我,内心是孤寂的,孤寂中包藏着忧郁和哀伤。我渴望有一个知己,有一个知我、懂我的朋友,以消除心中的孤寂。但如今,我依然孤寂。然而,三生有幸,我是你的孩子。你用那无微不至,无私伟大的母爱冲淡了我对知己的渴望,冲淡了笑容后的孤寂,冲淡了孤寂中的忧郁与哀伤。让我的笑容真正的阳光灿烂。

当我还在襁褓中的时候,你用鲜血消除我的劫难,那是几乎失去生命的代价。那时,你抱着瘦小的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迎面驶来一辆车。撞到了惊慌中的你,怀中的我安然无恙,而你倒在了血泊中,奄奄一息,却依然抱紧怀中的我。你的这份爱,我永生难忘。

小时候,你用鲜血消除我的劫难;长大后,你用泪水洗涤我的委屈、伤心、痛苦。

六岁那年的夏季,我身上长了很多疮,一阵一阵的发高烧,你抱着我看医生,整夜守在床边,把我哄睡,自己暗暗流下伤心无声的泪水。而我紧闭双眼,不让你看到眼中汹涌的泪水。

八岁那年,察计划生育,你陪我到姑奶家躲避,姑爷在干活时,无心但有意的敲了我的头,起了个大包,还说了些难听的话,你打了我,当晚带我走回家。在途中桥下,你伤心的给我揉被打伤的地方,安慰我。我虽委屈、难过,但看到你背对我抹掉眼角的泪水,一切都烟消云散。

成长的日子里,你对我的问寒问暖,对我充满爱的唠叨。在冬季漆黑的夜里,你那等待我放学的身影;即使我长大了,你为了不让我弄脏鞋子背我走过泥泞小路的`不宽阔却温暖的后背……你对我种种的爱,汇聚成一条条暖流,时刻流淌在我的心间,直至汇成温暖的江洋。

三生有幸遇见你,你是我心中的一股暖流,是我心中的慰藉,是我避风的港湾,希望我还有下一个“三生”再下一个,生生世世,永远有幸做你的孩子!

遇见高中作文

朋友是一种感觉,有些人相处几十年也不会成为朋友,有些人只要一见面就知道她们会是朋友。是啊,我们才相识三个月多,却好像认识了好多年似的,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在这个金秋里,我们来到同一所学校。可那么有缘的是我们被分到同一个班同一个宿舍。犹记得第一次见你时,你是那么害羞,只留给我一个背影。可随着我们关系的拉近,我发现你颠覆了我的三观。

你是一个超级大路痴。我以为路痴只会出现小说里面那美丽又可爱的女主角身上。谁知,你也是路痴一枚。一开始,我还不知道,可你却用事实告诉了我一个真相。这让我不自觉的想起,我们俩又一起去万达广场时的一幕。你自告奋勇地说,你要带我去我们经常吃的面店里,我心想:好吧,你喜欢就好。你开心地说:“嗯,跟我来。”谁知道,你绕了三次,仍没有找到我们要去的地方。我一脸无奈地问你,说:“你到底知不知道怎么走去的呀?”你一脸的无辜,并耸了耸肩,说:“我不知道呀。我只是带你在熟悉一下环境而已。”“天啊,我们来这里五个手指都数不完吧。你说,你不知道怎么去,你是路痴啊!”我抓狂地说。“我是路痴啊。”你还说得理所当然。“那你不早说。”“你没问呀。”“好吧,你赢啦。”我心力交瘁地说。最后,还是我拽着你找到了那个地方。当然,最后的最后,我总是喜欢在下车时,问你向哪个方向走去目的地,你总是会指错,而我也已此乐而不彼。

你会太多太多的恶作剧了,我都数不清。不过,有的时候,我觉得你是最会给人温暖的天使。因为,遇见你,是我结得独特的缘。你会在下雨时,为我撑伞;你会在我长跑时,在旁边给我鼓励;你会在我哭泣时,借你那并不宽大的胸怀给我,为我挡去别人异样的目光;你会在我最需要你的地方出现,为我伸出那双小小的手。是你不仅一次次地告诉我:勿忘初心,而且还会督促我在这个自由散懒的学习生活里,仍然为我理想而努力。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的今世的插肩而过。那么,我的前世是积攒了多少次的回眸啊,才换得今世与你相识相知?前世的事,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是,我却明白:遇见你,是一种缘。我悄悄告诉你:你若白纱及地,我必以短裙相配。致我的好朋友。

遇见高中作文

遇见你,是我今生最美的意外。

缘,让我与你相识在规划浪漫的九月;梦,又让我与你分道在烈日吐炎的六月。我追寻与你共同走过的脚印,多幸运,在最美的时光遇见了你。

栀子花香四溢的季节里,偶然翻开相册,便又遇见笑容灿烂的你。那一抹熟悉的微笑,深深地触动着我的心,勾起了心中对往昔的回忆。

相遇总是美好的。

那是一个清凉舒适的夏末,没有初夏的微寒,也没有仲夏的燥热,夕阳西陲,留下最后一片绚丽给天空。我静静地立于校园操场的树荫下,望着那夕阳西下的美景,却无心欣赏。一天忙碌的学习生活即将过去,新的学期,新的人新的事,身边一个朋友都没有,心中愈加孤独。

在我失神之际,偶然听到耳边传来一阵春风般的声音,我迅速回过神来,一道靓丽的身影赫然映入眼帘,只见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眸正注视着我,你嘴角轻扬,露出两个迷人的酒窝,我瞬间被你吸引,以致忘记了你正与我打招呼。见我不说话,你又用你那银铃般的声音对我说道:“嗨,我们是同学呢,以后还请多多关照,我们做朋友吧!”你那轻柔的话语,像一股清凉的泉水在我心中流过;你那灿烂的`笑容,像冬日里的阳光温暖了我的心田。我微笑着答了一声:“恩!”只觉内心的孤独渐渐消融,并最终化为了虚无。夕阳的余晖洒在你我身上,见证了你我美好的相遇。

从此我的生命里有了你,你的生命里有了我,我们共同演绎着属于我们的故事。

也许,经年后再忆起,阳光下你那质朴的脸庞,你那灿烂的笑容,你那些温柔的话语,时时会浮现在我的心里,我的脑海里,我会带着你给的温暖走完人生的每一个旅程,掬一捧晨曦的阳光,盈一抹夕阳下的余晖,听流年花开的声音,盈满怀的花香,守着安静与恬淡,静静走完余下的美好时光,在时光的剪影里不会把你遗忘,今生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多幸运,在最美的时光遇见了你,陪我走过了最美的青春岁月。亦或许,不是在最美的时光遇见你,而是因为遇见你,才有了最美的时光。

遇见高中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题记。

从小,我就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不喜欢读书、不喜欢看书,有时候看书的时间不过三四分钟,除了那些小篇章我会看看,像什么古典名著啊、唐诗宋词啊、最美散文啊,我根本一点儿也不感兴趣,但是父母认为不读书就不会有足够的积累,所以他们总是逼着我看书。

有一天,我不经意间翻到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当我翻开看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突然,我发现我深深地迷上了这本书,于是,我继续看了下去。

《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上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这本书之所以能迷倒我的原因是这本书语言生动,写的内容富有深意,描述的野性就是一个例子。

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的表现。

读罢《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是感动涕零。遇见更好——我爱上了读书。谢谢这本书,是它让我爱上了读书。

遇见高中作文

当禾苗遇见雨水,在雨水的沐浴下,禾苗变得滋润起来;当草儿遇见清风,在清风的陪伴下,草儿变得活泼起来;当红花遇见绿叶,在绿叶的衬托下,红花才显得耀眼。

遇见,或许是一种偶然,或许是注定的。但因为遇见,从而带来了希望。

一颗微小的花种,被花农们不小心丢弃在了人烟稀少的马路上。它哭泣着,无比的难过。路边盛开的鲜花嘲笑它,说它太丑陋了,被人们忽视了。从这路过的轿车,辗过它的全身;从这路过的人们,将它踩在脚底下;从这路过的野生动物,把它当作了垫脚石。它变得鼻青脸肿,眼泪都快哭尽了。

突然,乱来了一阵狂风。路边那些盛开的鲜花的茎杆被吹断了,花心枯萎、花瓣凋零。而这颗微小的花种“飞”了起来,它越飞越远,跃过了沧海桑田。它在空中,变得愉快,将狂风的呼啸当作了交响曲。它来到了人头攒动的`城市,风也停了,它从高空中坠落了下来。

它掉入了土壤里,进入之后,它努力的从泥里吸收着有机物来充足自己。在土壤的呵护下,它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从土里探出了头。这棵小芽并没有因此而骄傲,而是勤奋的成长。在它的眼里,自己不是最好的,但要做最好的。渐渐地,它吐出了第一个花苞,成为了待绽花蕾。又经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在土壤的谆谆教诲下,它开花了。

那是一朵白的似雪的花,它没有其他花艳丽,但它是洁白无瑕的。它在心里默默的感激着风和土壤,因为遇见它们,才拥有了希望,才变得这般美丽。

当种子遇见风和土壤,在它们的帮助和教导下,它开出了绚丽的花朵。

有时候,会因为某一件事情而苦恼,但要静静等待,等到遇见属于自己的机会。

我遇见了李白生活随笔

我,一个外星人,沃那多星人,遇见了人类,然后,我成为了一个人类。

以上,是我对故事情节的概括。

一本蛮有意思的书。在我以为正常生活的时候突然科幻起来,以为科幻下去的时候其实还是生活。

有一个不俗的开头,波折的情节故事,和一个早已预料到了的`结尾。人类尽管有诸多缺点,最后外星人还是爱上了人类。

大抵是人生。

“有一个悖论。书、艺术、电影、葡萄酒等事物虽然没有也不会死,但离开了它们还不如去死。”

是的是的,有音乐有美食有动画有小说可听可吃可看可读,让我觉得这个世界没那么糟糕。也会觉得,能够看见自己喜欢的cp安定发粮,多么让人开心!

“这种爱也许只存在于两种人身上,第一种是未来某一时刻将归于死亡的人,第二种是活得够久够丰富的人,他们深知爱与被爱很难正好合拍,因此一旦找到真爱,便能看到永恒。”

爱不会永恒,因为人类的生命尽管短暂,变心的速度却更快。然而人们是多么地期望被爱啊,又是何等小心地付出爱意。期待永恒的事物,是不变的能够充实自己的内心,而非日复一日的重复厌倦和空虚。但是所有期望永恒或让你看到永恒的事物,总会在不经意间慢慢磨损,以至于不再永恒。一旦不永恒,便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你不需要成绩好,你不需要处处优秀。不要强求,不妨摸索着前进,在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之前不要停止摸索。也许最后你什么也找不到,也许你只是一条没有目的地的路,这没关系,不过要确保自己是一条有风景、能够供人从车窗外欣赏的路。”

如果真的能做到就好了,只是很可惜,但我仍然觉得很感动,有人真诚地对我说,你不需要成绩优秀。

穿越时空遇见了李白作文

有这样一个人,在我的心中,无论天荒地老,我都会对他念念不忘。余光中这样评价他。酒入豪肠,七分酿成月光。三分秀气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唐朝。他悠闲自得,可吞吐半轮明月,他爱喝酒,还因此人数不少麻烦,因而写出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栏露华浓。

他爱月,妇孺皆知。李荣浩的歌中写到,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今天我不重来,但遇见他是我今生的幸运。我更欣赏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他总是那么自信,乐观,又总是那样向上。偶尔消极却不消沉。他把明月当成朋友,就把它随时挂在嘴边。他豪迈情怀令人佩服,它那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品质令人敬佩。他那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让人怀念。他的朋友太多,都是诗人和他一起共患难的知己。李白在诗中这样写道,欲渡黄河水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就算朋友被降职,他也毫不在乎,还如此写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就像李白对待朋友的心一样。哪怕他被送往远方,人为了知己,他也从未说知己或朋友身份如何,只因她不在乎她怎么交朋友的真谛。也懂得如何对待知己。

有一首诗写道:“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让我体会到李白的无私,他人带我一分,我便待他人签分,对我好者都应谦卑,否出李白也被称为诗仙之音,他的诗豪迈,富有激情。潇洒,但我不是风趣,让人浮想联翩,诗词吟中这样写到李白斗酒百加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升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从此诗中可知李白的酒量如何?小时候我们经常说谁谁的脸像皮球儿,现在也是,李白的肚子像皮球。圆咕噜度的像一条河豚,张口闭口嫌成语都说宰相肚子能撑船,可不一定能载得了李白的诗,才有人说如此称赞李白。

遇见李白是我的幸运,因为它让我知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他让我明白的我的两大不足,知识不足,脑力不足,可惜我今生不是杜甫。我跟你白成了朋友,也不亏让我的知识更广阔,更富有内涵。可惜我今生不是杜甫,但遇见李白是我的幸运。

穿越时空遇见了李白作文

风,带着一股烽火的气息扑面而来,从悠悠不尽的历史源头吹来。梦一般的,我横跨时空遇见了你,褒姒。

烽火台上,鲜红的火舌正舔舐着如同这片大地上人们的生活般残破天空。看着蜂拥而至的诸侯,你笑了。那笑果然倾国倾城,一笑,百媚。

“这笑很美,是么?”你向我问道。我我望向你那绝世容颜说:“美!”“美,确实美,却不知这一笑之后,将是一个王朝的的覆灭。”果然是这样么,赫赫宗周,褒姒灭之。但我有些不甘心就这样说一个女子是红颜祸水,又问道:“既然知道会如此,那为何还会有这一笑?”你反问道我:“难道不笑就能解决问题么?他能以一笑掷下千金,我若还不笑,先不说那献计之人的死活,烽火戏诸侯这样的荒唐之事,周王都做得出来,谁知道,他还会为此做出什么样的事。不管怎样,最后危及的是天下百姓啊。”面对此刻的你,我无言以对,甚至无颜以对。你凄然一笑,说道:“自入宫时起便知道自己终究会落得同苏妲己一样的下场。哪一个女子会愿意自己的名声被玷污呢,更何况是万古骂名?我也曾幻想能改变这一切。但面对这如此昏庸的周王这都只是幻想而已。周朝是要亡了,面对着王朝的兴替,又怎我一个女子奈何?”你的眼眶盛满了泪水,我以为你长长的眼睫毛一定已经承受不住这泪水的重量,却看见你的泪水已经干了,不知是被风带走了泪珠还是被烽火灼去了呢?总之眼睛已经空洞了,里面有深不可见的忧伤。是啊,一个风雨飘摇的现世,一个人人都想在上面做点文章的身世,一副让昏君迷恋的面貌,一个被世人唾弃的结局。这总总总总又怎么能是一个女子做能承担的呢?这一刻我懂了那笑的'意义。她笑,笑周王的愚昧,笑周天子这名不符实的称谓,笑自己在历史潮流面前的无能为力。那笑那么凄然,那么惨淡,那笑又包含了多少讽刺,多少无奈。

立在烽火台上的女子,美艳,孤独,身影里刻着对这世事的绝望。

我遇见了李白作文

不成不成。李白连连点头,说道,这诗讲究的就是要有昏黄感。借使假如诗意浅露,就如酒兑了水,有趣了。本来如此。但是当代社会的人们只接管浅显易懂小说、散文之类的东西,而对美好、高雅的诗歌却五体投地,导致诗歌在书架上昏睡多年,每次测验,非论是高考还是中考,也非论是会开还是平常平凡考,作文的要求老是陈旧见解:题材不限,诗歌除外。世人如许萧瑟和架空的诗歌,真是过分度了。我忿忿的说。

恩,我也信赖!我重重的点了点头。

李白高兴地笑了,然后一摇一晃地向远处走去,最后消逝了。

我的梦醒了。梦醒的时分已经是21世纪。诗歌也醒了。

是的,说到诗歌的将来,我信赖它必然会大多数人所接管。你等着吧,李白爷爷,诗歌的繁华已指日可待了,因为它究竟?成果是文学王冠上一颗灿烂的明珠!

穿越时空遇见了李白作文

哦,近了,近了,原来是历史上最负盛名的诗仙-----李白!他走到我面前,举了举手中的`酒壶,和蔼地说:“有酒才有诗,无酒诗不成。其实诗就在你的身边,小朋友,你,找得到么?”我眨眨眼睛,说:“李白爷爷,你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你作的诗意境深远,清新飘逸,读后让人回味无穷。不仅是我等这些学子,连老少妇孺也喜欢读你的诗。但是诗歌的内容和意蕴有的还是令人理解不透,是不是能用白花表述出来呢?”

“不可不可。”李白连连摇头,说道,“这诗讲究的就是要有朦胧感。倘若诗意浅露,就如酒兑了水,无味了。”“原来如此。可是现代社会的人们只接受通俗易懂小说、散文之类的东西,而对优美、高雅的诗歌却不屑一顾,致使诗歌在书架上昏睡多年,每次考试,不管是高考还是中考,也不管是会开还是平时考,作文的要求总是千篇一律:‘题材不限,诗歌除外’。世人这样冷落和排斥的诗歌,真是太过分了。”我愤愤的说。

李白笑了笑,说:“是吗?也许。毕竟是时代不同了。用白话写成的文章,通俗易懂,读起来觉得很流畅,可以自由表达较多的内容。在这点上,白话文章和诗歌可算是各有千秋吧。”李白顿了顿,又说:“虽然现在人们对诗歌还不能完全接受,但是我相信,诗歌一定会受人们喜爱的饿。小朋友,你说是吧?”

“恩,我也相信1!”我重重的点了点头。

李白开心地笑了,然后一摇一晃地向远处走去,最后消失了。

我的梦醒了。梦醒的时分已是21世纪。诗歌也醒了。

是的,说到诗歌的将来,我相信它一定会大多数人所接受。你等着吧,李白爷爷,诗歌的繁荣已i为期不远了,因为它毕竟是文学王冠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遇见李白作文

放学后,我正准备回家,却发现学校边新开了个小吃摊,我便去买了一串肉丸,吃了之后身体就一阵不舒服,脑袋昏昏的。

过了几分钟后,我才缓过来,随手一指,眼前便出现了一个类似黑洞的小隧道。出于好奇,我伸手去摸了一下,没想到它直接给我吸了进去,一眨眼我又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一条小街上。

只见这里的人都穿着各式各样的汉服,有些人身上还背着把剑。就在这时,有个人骑着个马向我驶来,还好他及时停住了,我被吓得倒在地上,那个人下了马把我一把扶起,说道:“小兄弟,你没事吧?”我的表情还在惊吓之中,没缓过神来,他见我没说话,便对我说:“你如果有什么事,可去到前面的醉仙楼客栈去找我,对了,我叫李白。”我一听到他叫李白,立刻回话:“我叫刘建林,你……你就是李白?我可是对你十分崇敬的。”“哦,是吗?没想到我的名声这么大。”李白有些惊喜,接着说道:“小兄弟,晚上我请你喝酒,就当给你压压惊了。”

天色渐晚,我如约到了山上,走近去,李白正看着挂在天空之上的月亮吟出:“小时不识月……”我随之诵出:“呼作白玉盘。”李白听见声音,回首一望,说道:“好诗,好诗呀,竟和我的想法一样,好事呀!”我笑了笑,但心里却想,李白这可是你的诗,我只不过是背了下来而已,惭愧,惭愧。我们又一起吟诗,十分开心,最后李白醉倒了。这时,时光隧道又出来了,我特不舍,可我终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该回去了,我最后望了一眼李白,“你可知多年以后,你将名动整中国,更是被人赋予“诗仙”之称。”

我又从时光隧道里穿了回来,眼中充满了不舍,这段短暂的过往让我久久难忘。

穿越时空遇见了李白作文

《穿越时空遇见你》这本书,从书名就开始吸引了我,从打开书的那刻一股书香就把我引入到这个奇妙的故事中。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它,而且重复看了好几遍,它是我看过的最有魔力的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是讲了爱读书的小天和小鸟兄妹俩,发现了一本崭新的小书,叫作《谁来训服不听话的书》,书里讲了一个神奇的人物“图书训服师”,兄妹俩在疯狂地寻找这本书的作者叶西奇的过程中,发现图书管理员朗诗竟是书中训服师,接着发生了一串串奇妙有趣的事:书有灵魂、书中的主人公能走出书本……。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书确实是有灵魂的,这个灵魂不是走路,不是说话,它是活在你的脑海里,它最大的魔力就是,它所讲的故事像一盘dvd,书本上的每个人每件事,就像放电影一样,在你的脑海里活灵活现,所有情节一幕幕在你面前呈现,每次带你走入不同境界。记得小的时候不爱看书,觉得看书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事,看书时间长了不是发呆就是想睡觉,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明白了,书中真有黄金屋,它能让你学到好多好多东西,拓展你的思维,更主要让你明白好多东西。

记得在这本书的结尾,小鸟小天迫不及待地想成为图书训服师,他们觉得这个职业多帅啊!可朗诗却说:“我要像蜡烛不停燃烧,照耀每个人”。这让我深深感动,也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道理,在你羡慕别人的同时,不要只看到别人风光的一面,其实别人付出了更多的艰辛,爱迪生在几十次上百次的失败中发明了两千多种东西,居里夫人在发明镭时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阳光总在风雨后,这是在这本书里得到的最深的感悟。

世界上最神奇、最多变、最温馨的地方,就在书的字里行间。《穿越时空遇见你》就是一本充满魔力的书。

机灵古怪的欧阳小鸟与酷爱读书、品学兼优的张天飞翔是一对表兄妹。一个偶然,他俩在图书馆里发现了一本很薄、淡黄的小书《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书中讲述了一位图书驯服师与一群调皮捣蛋的书们的神奇的故事。被这本书深深吸引的小鸟与小天,在经过各种奇怪的方法后,终于找到这位书的作者―叶西奇。叶西奇曾是一位作家,她的`作品多次被退稿,只自费出版了这本《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因为过于冷门,此书被读者少有问津,叶西奇心灰意冷,改行做了一位果酱女。与此同时,小天在图书馆探出了真正的图书驯服师朗诗先生,并发现叶西奇与朗诗先生有着一种神奇的关联。()小鸟、小天和叶西奇在朗诗先生的带领下,穿越时空、书与现实三者之间,最后来到了梦幻的荷叶夜市上,见到了一些熟悉的图书中的人物。在结束之际,朗诗先生道出了他的最大的驯服武器―那就是爱,他消失时留下了一段话:我会在任何一本书里的某一页等着你!此时的叶西奇流下了感动的泪花。

读到这本书的末尾,我的鼻子也有些酸酸的。也许这本书想告诉我们得就是爱吧。书中图书驯服师朗诗说过,很久以前驯服都是用锁链捆绑着的,这让缺少关爱的书们愈发孤独,最后变成黑暗系的书了。而能拯救它们的并不是多么巨大,多么厉害的武器,而是世界上人人皆有的最普通最善良的爱了。这就象书中所提到的非洲断肠草一样,虽然它们极度敏感,被人不小心碰了会慢慢枯萎后死亡,但如果同一人每天都去触摸它,它就会活很长时间。

那些调皮书就象我们的心灵,那些驯服诗就象是我们自己。心灵是需要呵护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每天用爱滋润自己与别人的心灵。当它们孤独是,我们应该用爱去慢慢温暖它,将附于表层的冰冷融解,是心灵重新焕发光彩。这本书地故事充满魔力一般,将快乐、感动悄悄地流进我的内心深处,让我在成长的每个时刻学会珍惜,学会关爱,学会感动,并牵着我的手,让我又在不知不觉中穿过了一道成长的门槛。

夜深了,《草丛的村落》里的音乐家们开始演奏起一曲曲美妙的音乐。这是,一颗流星以飞一般的速度划过天空,仿佛一串《金色的脚印》。

我正听着贝多芬的《月光曲》,睡着了,朦胧中,我仿佛踏上了一条《丝绸之路》。

突然,一群日本兵冲了进来,旁边的那个小兵叽里呱啦的不知和领头的老大说了什么,那个老大突然朝我开了一枪,正当子弹要射穿我的心脏时,我又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那是一个樱花漫天飞舞的世界,每户人家都安装了《新型玻璃》。一个公园的千年《杨树》最引人注目。一只鹦鹉在空中飞舞着叫道:“庆祝满族小学0周年!20000周年!”20000周年?难道说,现在是……21946年?天哪,居然穿越到未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