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药品应急预案大全(13篇)

时间:2023-11-05 19:05:53 作者:JQ文豪 药品应急预案大全(13篇)

应急预案的编写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层级、不同职责人员的需求,以便能够统一行动、迅速应对。通过以下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应急预案的编写过程和要求,以及应急响应的基本流程。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xx]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xx]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个小时向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局同时将情况报告省局。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保持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命令,派出督导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都要服从统一调度,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7、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并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市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4、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第二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第三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县(区)政府。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县局须在2小时内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市局须在2小时内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在2日内将初步总结报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对表现突出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由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分工

附件1: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

成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科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科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科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药检科长

附件2: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分工

一、综合组:

组长:

成员:

二、督导组:

组长:

成员: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镇在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及时效地采取大果断措施,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民主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2、现场抢救组:由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收及护理工作。

3、现场维护组:由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待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并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县卫生部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1、人员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指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应配备检验人员和有关专业协助前往。

2、调查处理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应急处理预案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前准备。如采样工具、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等的准备。

3、交通工具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好应急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油料充足,24小时全天候命。

1、接到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各相关部门携带调查用品、采样器材、协助抢救的物品等迅速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吃过哪些事故,进食与病人人数,事态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应特别注意对“首例病人”的全面调查。

3、向首先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治医生详细了解患者临床表现的特点、急救治疗及其效果。进行必要的谢谢主抢救措施。

4、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局面,最大限度较少事故的损失。必要时封存现场可疑事物与环境、工具。在紧急情况下,根据食品来源与去向,立即追查可疑食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场所,收回已售的可疑食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蔓延。

配合县卫生部门做好样品采取,送检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其它工作。

特殊管理药品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升处置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及应急队伍和各村居护林员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福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林业站积极协助镇政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林业站干部、镇扑火应急队队员、退役军人服务队队员、网格员及各村居护林员等50多人参加此次演练。

此次演练分两步骤进行:首先由林业站工作人员现场讲授扑火扫及灭火弹使用要点。之后演练人员分组模拟了森林防火扑救:按扑火人员调度、火场因素通报、扑火队形展开、火场打火清场、安全撤离、余火清理、现场留守作业等工作逐一进行了演练。在整个演练过程中,面对险情,积极合作,各司其职,反应迅速、配合默契。经过实战,大家进一步体会到做好森林防火就要认真落实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确保科学、迅速、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才能实现“打小、打早、打了”的目的。

此次森林防火应急演练,进一步强化演练和实战意识,提高了应急能力,熟练使用扑火工具和掌握扑火技能;对科学扑救森林火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做好护森林防火、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结合我校春季火灾特点,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创建“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工作重点:要认真落实上级部署,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突出学校人员聚焦场所这一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学校重大火灾隐患。

三、工作布置。

整治期间,把校舍、厕所等建筑设施为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学校校长负全责,大队辅导员具体负责,抓好全员思想工作,提高全体师生对春季消防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与各班任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各班级、教室及值宿室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保证无故障待用状态。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防火组织和规章制度。健全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落实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重点地方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三)积极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专项治理活动。春防整治期间,学校要成立春防整治领导小组,通过对全校火灾隐患的调查摸底,及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将《消防法》纳入学校安全法律教育计划当中,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活动,采用标语、宣传板、班队会、挂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消防宣传工作局面。

(四)加强节假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相关负责人员,强化值班、值宿制度,严格火电源管理,加强学校电教器材、饮食电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_x。

副组长:_x。

成员:_x。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春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好春季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大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自查、整改力度。以学校工作分工为基础,确定责任人,积极自查、督促完成各项春防工作任务。

(三)巩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集中整治工作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的消防管理工作。

饮食电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_x。

副组长:_x。

成员:_x。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春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好春季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大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自查、整改力度。以学校工作分工为基础,确定责任人,积极自查、督促完成各项春防工作任务。

(三)巩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集中整治工作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的消防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社区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上级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顿为抓手,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为保障,着力巩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不断创新和完善全程监管体制,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有效保障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深化治理整顿,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做好重要节庆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等集中就餐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以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三小”行业整顿规范工作;细化落实监管任务,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措施,严防不安全食品流入。

合力;完善舆情监测制度,及时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主动应对社会关切。

(三)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严密有效工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和程序,强化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明晰监管责任,不断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巩固完善以社区为主体的基层监管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充实基层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力量,履行好食品药品市场巡查、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等三大职责,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切实解决基层监管网络建设进度不平衡问题,夯实基层监管网络。

(四)完善监管措施,做好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工作。社区加大宣传力度,稳步提升食品企业素质;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三小”行业的整治,规范“三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工作措施

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广泛宣传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优良品牌、示范工程和诚信守法典型,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前进社区

2012.1

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应急总结

前进社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夯实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

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社区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情况调查、社区食品、调味品、产业状况及监管情况调查等调研活动,基本摸清了食品、调味品、市场情况,找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措施。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在调查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的数据库,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了基础。

《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医院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创造良好就医环境。

2、管理、协调医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相关资源、组织、指挥、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整体行动,规范医疗程序和工作行动。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__副组长:__组员:__。

2、工作小组组长:__。

3、抢险小组组长:__。

副组长:__。

4、职责。

1)责任环保的主管院长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

2)防保科、总务科负责识别本单位潜在环保事故和紧急情况并在发生事故时,协助主管院长负责现场协调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抢险,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区环保部门先行口头汇报。在事故处理结束再行书面汇报。

3)总务科负责提供竹梯、应急灯、潜水泵等应急物资且负应急责任相应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应联系落实抢险人员培训、演练。

4)全院各部门负责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潜在环境事故的预防并在紧急情况下积极响应领导的部署。

5)采购后勤部门负责在必要时提供石灰、黄沙等应急物资。

5、应急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联系方式。

6、外面联系电话。

三、应急预防机制。

1)总务科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巡检管理工作。发现故障及时联系修理更换,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医院每年定期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环境知识培训,应急救援小组演练,增强职工环境意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应急响应程序案环境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级。

如发生突发污染事故,总务科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通报普陀区环保应急电话:

医院将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医疗救护药品箱等安全防护物品可以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处理。

3)应急后期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紧急处置完成后,产生有吸附液体原料后的废料,将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理,由总务科收储进危废仓库,请环保资源单位处置。如有高浓度原料废水暂时应急贮存的,可由总务科日后逐步少量添加到污水处理设施中,同时对处理后排水进行同步监测,达标后排放。

4)事故调查报告与报送。

总务科将组织事故调查相关责任部门要对事故原因和紧急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材料。总务科将书面报告区环保局相关部门。

5)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分类、措施、责任部门。

四、保障措施与经费投入。

总务科应定期对应急设备、物资维护保养机制,每年的环保经费中拍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用以宣传、培训和演习保障。

五、单位基本情况。

1、医院类型:综合性医院。

2、院区占地面积: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__平方米。

4、在职职工:__人。

5、年门急诊量:__万人左右。

6、床位数:__张。

六、污染源处理情况。

1、污水处理设备一级。

2、污水处理池__平方米,月处理量__m06。

3、医用废弃物处理量__公斤,由市康环公司回收。

4、x光洗片液月处理量__公斤,由真源公司回收。

药品科防疫应急预案范文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和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强化医保定点药店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一、定点零售药店一律做到店内定期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

二、定点零售药店从业人员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三、对不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店,由店员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销售。

四、对进入定点零售药店的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测量。

六、对发热的购药人员,一律立即报告所在乡镇(街道)。

七、对违反疫情管控措施的定点零售药店,一律实行顶格处理(立即责令整改,全市通报,暂停医保服务协议)。

八、我局在收到举报线索后,将会第一时间现场核实查处。

不合格药品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不合格药品,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青岛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二、 适用范围

本急预案所称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药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 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一级)

省的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药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 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二级)

药品安全事故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 较大药品安全事故(三级)

药品安全事故在市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四) 一般药品安全事故(四级)

药品安全事故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三、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药房主任任副组长,医疗、护理、检验、公共卫生、办公室等科室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药品安全事故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医疗救治、事故分析、汇总上报等工作。

合格药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和日常监督管理,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控制;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措施,协助解决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负责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汇报工作等。

四、预防与控制

加强药品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制定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严格审查供药单位的合法资质,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严格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调配、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严格按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加强对各级医师合理用药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评价,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积极认真地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的上报工作。

五、报告与处理

卫生院内不合格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科室及个人负有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义务。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药品安全事故。

(一)报告时限

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科室及个人应立即向院办报告;院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院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院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

按照事故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不合格药品安全事故都必须有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在发现和得知事故后上报,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单位、地址;事故受害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事故原因、性质、发展趋势和潜在危害程度的初步判断;下步工作计划及建议;事故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

事故发生初期无法按照分类标准确认类别等级时,报告上应初步判断可能的等级。随着事故的续报,可根据调查情况核定事故等级并报告相应部门。

(2)动态报告。动态报告视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发展及变化、处置进程、控制措施、事故成因调查情况和阶段性结果、势态评估等。同时,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

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处理过程中,应每日向市卫生局报告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必要时随时报告。

(3)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和网络(电子版)两种形式同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结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涉密信息遵守相关规定。

结案报告应在确认事故终止10日内上报。

六、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开会,判断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应对措施,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

(二)预案启动及终止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件,经卫生院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后,对符合不合格药品安全事故的,由领导小组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一旦启动预案,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药房:

(1)通知全院暂停使用该药品,停止发出该药品,已发出的通知医疗停止使用,已使用的要求医疗密切观察。

(2)查找资料,分析判断不合格药品安全事故的原因、性质和处理方法。

(3)追查药品来源。

(4)向领导小组报告。

(5)按照要求,及时将可疑药品送检。

(6)保证抢救治疗药品的供应。

(二)院办:

(1)组织专家会诊,确定治疗方案,全力组织诊治。

(2)组织专家进行事件性质认定,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三)医疗、护理:

及时组织全科讨论,明确事件性质,确定治疗方案,全力组织诊治。

(四)公共卫生科

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不合格药品的登记、封存及协调救治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后,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队伍、药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

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负责收集撰写的调查处理报告,及时报送,并对不合格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科室和个人的处理、整改情况,撰写总体调查处理报告并上报。

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动终止。

七、工作责任

药品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九、本预案由卫生院负责解释。

二零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药品保供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城区居民疫情静默管控期间药品供应,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制定本预案。

按照“统一封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疫情静默管理状态下,有序及时开展居民用药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静默管理期间居民的基本用药需求,维护群众健康和安全稳定。

为确保静默管控期间居民用药保障供应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市场局设立“静默管控期间居民用药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居民的用药需求。

组长:于涛。

成员:药械股、各乡镇所负责人。

联络员:赵树鹏,136047xxxxx。

(一)履行本部门在物资保障工作中的职责。按《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2.0版)》,配合发改部门建立防疫药品物资储备机制,依托国有、批发及连锁的货源和配送优势,流动储备充足的防疫药品物资,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需要。

(二)建立畅通的供应渠道。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静默管控期间居民药品供应渠道的畅通,完善配送体系,依托国有和连锁企业货源和配送优势,建立就近、及时、齐全的药品配送渠道,做到有需求就有供应。

(三)落实专人负责。针对静默管控期间,已封闭小区人员不能外出从事药品供应工作的情况,市场局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管控人员和社区、小区的对接,确保药品保供人员上岗工作。

(四)风险监测。对于提出用药需要的居民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关联症状的,药品保供人员要立即报告联络员,由联络员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确认无疫情风险后,再配送药品。

(一)保障供应药店。

配合发改部门,确定保障供应药店(以下简称保供药店)。按照分布合理,就近选取的原则,综合零售药店人员配备和配送运输能力,确定在静默管理期间能为居民供应药品及防疫产品的零售药店,并向发改部门提供药店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按防指的要求进行信息公示。

(二)配送方式。

静默管控期间居民有用药需求的,按照就近选择的原则,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保供药店联系,药店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处方进行核对后,出具销售凭证,并负责将药品配送到小区管控人员,再转交用药人,全程做到无接触。

1.保供药店从业人员应按“应检尽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上岗。

2.药品配送人员、社区管控人员务必加强做好个人防护,收付款均采用电子支付方式,避免现金等直接接触,以免造成疫情传播。

3.购买“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以下简称“四类药”)药品的,保供药店要核实购药人行程和接触史,确认无疫情风险后方可配送,如购药人出现发热、咳嗽等与新冠关联症状的,要立即报告联络员,由联络员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确认无疫情风险后,再配送药品。销售“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药品要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系统”网报。

5.配送冷链药品要使用符合要求的设备;

6.保供药店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订单。

应急预案

制定“制造工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一、该应急预案适应我公司的下属个分厂的制造工段,该应急预案是由车间的主任任组长,各班长任组员组成应急救援小组,负责该工段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和实施;若主任不在时由班长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待上级领导到现场后移交职责。

二、工段涉及到危险品原料有盐酸、液碱、氨水、冰醋酸。上述原料大日常储运过程中存在人员中毒,腐蚀灼伤,火灾和环境污染等事故的潜在危险。根据工段使用的原料,危险源确定为盐酸,液碱及氨水等应急救援目标。

三、工段危险为使用的液体原料,盐酸,液碱和氨水,贮存在计量槽主要监控是否泄漏。

1、当有少量液体酸、碱、氨水,泄漏时,发现则立即采取堵漏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当大量泄漏时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车间和公司领导报告。

当现场有人受到酸或碱伤害时应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鼻、口腔的清洗。若是机械损伤严重,报告公司迅速送医院抢救。

3、当事故情况得以控制处理好,清除一切隐患后,经领导批准方可生产。

事故情况上报要说明事故发生原因,处置是否得当,经验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四、通讯情况:

车间主任电话:

养老机构药品应急预案范文

为确保项目部大型机械发生故障后,发生安全事故,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方财产安全风险,特定本项目部大型机械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二、大型机械安全运行保证措施。

1、大型机械一般要求。

大型机械应按有关规定由安装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安装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负责安装和拆卸;安装和拆卸前项目部应对装拆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和教育,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报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三、发生事故应急措施。

1、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第一人应立即大声呼救,报告责任人(项目经理或基地负责人):

2、项目管理人员获得求救信息确认事故发生后,应:(1)组织项目职工自我救护队伍进行施救;(2)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120);(3)立即向公司上报事故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结果;(5)保护事故现场。

3、紧急小组接到电话报告后,应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4、当事人被送入医院接受抢救后,紧急小组应做好:a、做好与当事人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工作;b、按职能归口做好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

二、触电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为确保我项目部触电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方财产安全风险,特制定本项目部触电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项目部组成应急响应小组,负责应急抢救指挥。

(二)、触电发生后急救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物体如干燥的木棍、竹棒或干布等物使伤员尽快脱离电源。急救者切勿直接接触触电伤员,防止自身触电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

2、当伤员脱离电源后,应立即检查伤员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就地抢救。

(1)轻症:即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伤员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2)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亦可针刺人中、十宣、涌泉等穴,或给予呼吸^v^(如:山梗菜碱、咖啡因、可拉明)。

(3)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则应在人工呼吸的同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以建立呼吸和循环,恢复全身器官的氧供应。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用15: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坚持到底。

(5)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伤、灼伤均需同时处理。

(6)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三)、事故处理程序。

1、当触电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第一人应立即大声呼救,报告责任人(项目经理或基地负责人):

药品应急预案

为完善齐云山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休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群专结合;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先期处置;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工作原则。

本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中毒和药品中毒,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一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3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2、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

4、发生急性药品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

5、以上事件出现异常急性死亡病例。

6、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群体性身心健康,或导致食品生产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体性健康明显危害,或出现3人及以上死伤的。

16、上级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未达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1、监测。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作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就诊病例被动监测和可疑病例的主动搜索。疫病可能发生、流行期间,开展相应的肠道、皮疹、发热等门诊监测。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筛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2、报告。

镇政府、村委会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乡镇、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发现和接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组织核实。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和镇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有规定实行网络报告的,还应实行网络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存在变化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进行续报,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初报(首次报告):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和采取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简要报告时间、地点、首发病例情况、发病人数、发病主要症状、死亡情况等。

续报(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的方式连续报告事件进展。

终报(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配合县药监局、卫生局做出结案报告。

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通报。

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话、广播、公告栏、会议、走访、喊话、敲锣等手段,及时向本乡群众通报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乡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有关信息通报、预警提示或监测结果,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可能波及本镇,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工作:

1、与上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镇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镇人民政府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镇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协调、指挥各单位开展预防控制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镇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协调、调度本镇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2)负责组织建立和启用隔离场所、避难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保障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的基本生活秩序,包括食宿、饮水、厕所、就医等内容。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镇发生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协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肉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4)本镇发生疑似食物或药品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5)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采购、接收、分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7)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团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为保证以上措施有效实施,镇人民政府成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派出所、驻乡镇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公布。镇人民政府领导设立ab岗,相应领导不在岗位时,对应领导承担组织协调职责。上级领导未到现场前,现场职位最高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村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配合专业机构落实群众性预防控制措施。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村开展医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措施的组织、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转运,及时通知卫生、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对本村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村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4)接收、分配和使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区域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

3、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是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1)认真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售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9)指导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应急工作任务;配合乡卫生院落实上述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学校。

发生校园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事发学校应按照要求,采取边调查抢救、边核实报告的万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及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公安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对可疑涉及犯罪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展开先期调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驻镇工业企业。

针对企业自身危害因素制定突发事故和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和培训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完善安全防护警示标志。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并立即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相关专业部门落实抢险救援相应措施和开展事故调查。

8、工商所。

按照工商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措施。

9、畜牧兽医站。

按照畜牧兽医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通报动物疫情监测信息,落实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0、镇武装部。

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救灾抢险、排查危害因素、维持社会秩序等。加强动物防疫及疏散群众、转运病人、维持社会秩序等。

11、其他相关机构。

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驻镇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终止。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终止决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处置需要,确定本镇应急反应的终止。

2、应急评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3、恢复与重建。动员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4、奖励与惩罚。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对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6、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1、信息系统。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镇各单位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收集整理并及时更新乡各主要单位、重要岗位、主要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乡居民基本信息。

2、专业队伍。乡镇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的有关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完善传染病监测门诊,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开展预防接种和疾病控制宣传。针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能力培训演练。

3、经费和物资保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和完善镇应急物资储备库。

4、宣传教育。镇人民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驻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5、密切与各类社会单位的联系。摸清本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业、畜牧、交通、建设、经贸、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互沟通协调机制。

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汛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城市环境卫生工作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做到环卫防汛应急工作处置规范有序,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河东区环卫处置应急工作预案。

成立环境卫生防汛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沈长川。

直接责任人:王洪晓。

许维杰。

成员:潘学明、赵秋英、王永立、王金娟、何相广、陈玉龙范、秦利国。

以凤凰大街为界,以北所有路段由王洪晓负责;以南所有路段由许维杰负责。其他路段环卫防汛责任具体划分为:东兴路全段由赵秋英负责;三和东街、东夷大街、人民大街由陈玉龙负责;凤凰大街、解放东路、金雀山东路由何相广负责;八条背街小巷由王金娟负责;温泉路全段由范强负责;兰亭路、孝友路、李公街由潘学明负责;华龙路、龙山路、皇山路由王永立负责;华阳路、正阳路由秦利国负责。

区环卫所10名工作人员组成应急中队,区环卫所组织城区主要道路的30名环卫工人组成应急处置分队。环卫所清运队2台洒水车,1台吸粪车,1台压缩车,1台翻斗车,1台叉车(配备垃圾箱)组成应急车辆中队。环卫所应急中队配备清洁工具10套,应急处置分队配备清洁工具30套。

工作方法:采取分批次、保重点、人机配合、机械和化学方法并举的办法,确保城市重点道路的卫生保洁,要密切关注道路卫生情况,出现垃圾及时组织清理,道路两侧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规定,清扫门前垃圾。根据天气状况和道路实际情况,做好垃圾清理和垃圾清运方案。

要求:所有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应急车辆中队随时待命,洒水车、吸粪车将车清空,所有车辆要保持车况良好,接到命令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

1、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提前预测可能出现的降水量大小及次生灾害等。

2、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社会参与意识。采取得力措施,发动职工参与,担负保洁任务的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保洁工作。

药品保供应急预案

为完善齐云山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休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群专结合;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先期处置;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工作原则。

本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中毒和药品中毒,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一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3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2、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

4、发生急性药品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

5、以上事件出现异常急性死亡病例。

6、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群体性身心健康,或导致食品生产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体性健康明显危害,或出现3人及以上死伤的。

16、上级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未达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1、监测。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作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就诊病例被动监测和可疑病例的主动搜索。疫病可能发生、流行期间,开展相应的肠道、皮疹、发热等门诊监测。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筛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2、报告。

镇政府、村委会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乡镇、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发现和接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组织核实。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和镇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有规定实行网络报告的,还应实行网络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存在变化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进行续报,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初报(首次报告):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和采取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简要报告时间、地点、首发病例情况、发病人数、发病主要症状、死亡情况等。

续报(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的方式连续报告事件进展。

终报(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配合县药监局、卫生局做出结案报告。

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通报。

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话、广播、公告栏、会议、走访、喊话、敲锣等手段,及时向本乡群众通报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乡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有关信息通报、预警提示或监测结果,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可能波及本镇,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工作:

1、与上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镇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镇人民政府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镇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协调、指挥各单位开展预防控制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镇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协调、调度本镇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2)负责组织建立和启用隔离场所、避难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保障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的基本生活秩序,包括食宿、饮水、厕所、就医等内容。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镇发生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协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肉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4)本镇发生疑似食物或药品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5)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采购、接收、分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7)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团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为保证以上措施有效实施,镇人民政府成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派出所、驻乡镇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公布。镇人民政府领导设立ab岗,相应领导不在岗位时,对应领导承担组织协调职责。上级领导未到现场前,现场职位最高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村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配合专业机构落实群众性预防控制措施。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村开展医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措施的组织、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转运,及时通知卫生、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对本村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村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4)接收、分配和使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区域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

3、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是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1)认真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售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9)指导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应急工作任务;配合乡卫生院落实上述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学校。

发生校园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事发学校应按照要求,采取边调查抢救、边核实报告的万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及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公安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对可疑涉及犯罪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展开先期调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驻镇工业企业。

针对企业自身危害因素制定突发事故和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和培训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完善安全防护警示标志。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并立即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相关专业部门落实抢险救援相应措施和开展事故调查。

8、工商所。

按照工商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措施。

9、畜牧兽医站。

按照畜牧兽医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通报动物疫情监测信息,落实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0、镇武装部。

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救灾抢险、排查危害因素、维持社会秩序等。加强动物防疫及疏散群众、转运病人、维持社会秩序等。

11、其他相关机构。

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驻镇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终止。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终止决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处置需要,确定本镇应急反应的终止。

2、应急评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3、恢复与重建。动员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4、奖励与惩罚。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对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6、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1、信息系统。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镇各单位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收集整理并及时更新乡各主要单位、重要岗位、主要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乡居民基本信息。

2、专业队伍。乡镇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的有关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完善传染病监测门诊,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开展预防接种和疾病控制宣传。针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能力培训演练。

3、经费和物资保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和完善镇应急物资储备库。

4、宣传教育。镇人民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驻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5、密切与各类社会单位的联系。摸清本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业、畜牧、交通、建设、经贸、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互沟通协调机制。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