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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

时间:2023-07-11 05:44:58 作者:曹czj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一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不等同于反腐败,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毫无疑问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以“不惜得罪千百人,决不辜负十三亿”的责任担当,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非常重要的工作,纳入了战略布局,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推动党的建设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过去五年,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十八届党中央领导人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正之风入手,从改进作风切入,从落实八项规定破题,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人民群众原来说一年公款吃喝要花掉两千亿,一个“八项规定”出来,应该说这个问题基本上解决了,可以说“八项规定改变中国”,作风建设已经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铲除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利益集团,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强化党内监督,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推动管党治党进一步走向“严紧硬”。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达267多万件,处分153.7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5.8万人,党的纪律已经成为真正的“带电的高压线”。

十九大报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动员令和宣言书。报告提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全面从严治党必将进一步坚定反腐决心,全方位扩大反腐战果。全面从严治党从根本上扭转了一些地方和领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状况,营造出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将继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增强整个社会的反腐信心,强化全民反腐氛围。全面从严治党必将极大加强反腐工作的力度和广度,使反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同时,在全面从严治党整体推进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反腐败追逃追赃等工作的力度也将不断加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对我国未来发展作出的战略安排,新一轮的反腐工作也将随之展开。中国已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决心依然坚如磐石,中国必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的胜利。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二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知识储备。

监察体制改革后,将部分检察院的部门和纪委进行了合并,因为监察对象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监察方法出现转变,需要我们的干部尤其基层干部加强自身学习,基层干部必须提升知识储备,以便更好的识别监察对象。

二、确定对象,明确监察重点。

改革后,将本所属范围的监察对象进行梳理,确保不遗漏、不扩张,明确监察对象后,根据工作的开展情况,对监察重点进行明确,并紧密结合当前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及“新四风”的十种表现,着重整治和查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基层腐败问题,特别要盯紧干部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等违纪行为,使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强化职能,让权利运行于阳光之下。

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是遏制腐败和保护干部的有效途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构,在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整合力量,构建“大监督”格局。权利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让权与责形成高度统一。

四、严肃查处,加强查办力度。

身为纪检监察干部,便决定了我们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涉及对人和事的处理,必须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纪律规定为准绳,坚持原则,勇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让干部职工在“不敢腐”的基础上,树立“不能腐”和“不想腐”的意识,并紧紧抓住用权、花钱、管事等关键环节,健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相关机制,全面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努力推进权利的公开透明。同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职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应常怀一颗“知识恐慌”的心,主动思考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敢于破除基层纪检工作“瓶颈”,转思想,改作风,明职责,出实招,干实事,重实效,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入群众去发现问题,依据客观事实去分析问题,及时高效解决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屈子有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古往今来,这句话所蕴含的积极求进的精神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支撑着他们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不懈奋斗。而在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更加需要这种坚韧不拔的探索精神和永远在路上的干事决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有力推动我国发展不断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前进。

全面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改革开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繁重的事业,必须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干下去,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同时我们要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崭新局面,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永远在路上。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巩固了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提高,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与此同时,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大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我们要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永远在路上!我们一直都在!

一、冯新柱案的启示

从中央的通报中,可以看出,冯新柱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破坏政治生态,亲清不分……最终受到严惩,咎由自取。

这位“60后”官员的仕途可谓平步青云。1981年从乡镇企业经贸公司计财科出纳起步,到2015年晋升副省长,30余年他从一名乡镇企业出纳到副省级领导,真正做到了从人民群众中来,却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最终脱离了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总书记再三要求各级干部“要带着深厚感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做实做实再做实,真正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发展成就由人民创造,应该由人民共享”……而冯新柱对于群众的“冷漠”,对党的“虚伪”,显然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我们只有保初心、常戒心、怀公心、持恒心,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相信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才能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学习放一放;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往往是会上听一听,自己缺乏钻研和思考。二是对廉政形势的分析研判不到位。有时对高标准、严要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不敏感,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大趋势不敏锐,对有些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或心存侥幸。三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理解运用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轻廉政”现象。

(二)岗位职责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彻底。存在落实主体责任方法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主要以开会、讲话、签责任状、述职等形式落实,指导监督、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不够。二是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不够严格。中共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用党的纪律自我约束方面还不够深入。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乏争创一流、敢于争先精神,习惯于按照以往的工作方式和老经验办事,缺乏创新精神。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动摇。受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社会经济利益调整带来的冲击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思想信念淡化、对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责任感逐渐弱化的现象。

(二)宗旨意识不牢。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三)思想认识不高。对于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差。有时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松了过不了关,严了会影响正常工作,抱着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态度,有瞻前顾后的侥幸心理。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拧紧思想总开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经常性开展中心组学习,参加好支部学习,通过系统学、反复学,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二是增强使命担当。始终对党忠诚,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三是增强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正确处理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全县大局之间的关系。坚决杜绝职务上“嫌慢”、环境上“嫌苦”、工作上“嫌累”、待遇上“嫌少”的思想。

(二)当好勤廉表率。一是加强自我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祸患常积于忽微”的道理,把握住方向,管得住小节,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减少不必要的交际应酬,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正之风,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上。二是始终敬畏权力。对权力要有敬畏心,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三是自觉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主业意识,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逐级向一线延伸,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监督是一个宽泛的范畴,是社会及其其它职能部门对于一个或几个主体责任单位的严格要求。监督是一种社会责任,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这一主体责任单位朝着正常的轨道发展,让整个社会群体对于这个主体责任单位有着更多的正确认知。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从党的十九大后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到逐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党和国家监督工作逐步延伸到每个领域、每个角落。

监督应成为基层组织的新常态。基层组织接受上级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已经长期在路上,并且有着很好的执行。但是,我们还是要说,因为社会发展变化日新月异,如今的各职能部门的很多方面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都要求我们的监督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体系要紧跟时代的脉搏,而不能成为一种形式。因此,基层组织要主动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要让社会舆论部门自觉介入自己的具体工作中,通过社会舆论告知社会本单位或部门发展的具体情况。在重大问题出现时,基层组织应该事先请示上级组织管理与监督部门,让这些部门接触问题本身,让社会舆论部门作公平公正的报道。

社会监督应该成为自觉监督的主体。社会监督的范围及其宽,它可以涉及到问题的方方面面,不会留下任何的死角。因此,基层组织应该随时随地将自己在执行上级组织的政策、策略上的时间、地点及其具体做法公之于众,主动将其置于社会监督范围之类。例如,我们的基层组织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让这些社会监督员主动融入监督之中去深入了解基层组织的发展状况,在此基础上让监督人员为社会解释一些疑惑。又如,在处理或作出重大决定的时候,我们应该广泛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其间,让他们做实事求是的报道。当然,在整个监督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是基层组织中的刚正不阿的知名人士的监督,这一环节绝不能削弱或取消。

即使监督是一种制度,但监督也是一份责任,监督应成为基层组织的千里眼,时刻督促基层组织提升自身纯洁性和党性。让基层组织发挥基石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搞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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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三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3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近期,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斗争已呈压倒性态势,更得到了全国广大党员群众的坚决拥护,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央提出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向纵深和基层发展,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好转。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中央高度一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纪检工作者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制度,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廉洁公道做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三是勇于担当,落细落早。纪检工作者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在原则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执政问责的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建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政治机关,监察法的表决通过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里程碑,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学好用好监察法是当前我们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坚决执行。

监察法颁布之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只对国家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的监察监督,监察法的颁布,特别是在当前党内监督全覆盖基础上,将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纳入监察范围,弥补了“党内监督”的法律缺口,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国家监察全覆盖,强化“用法律管全体”。为党内监督提供了切实可依的法律遵循,让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更有“底气”,监察法赋予了国家监察机制法律权威,为我国监察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使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有了法律依据,监察法的颁布,是保障和规范国家监察职能的内在要求,是构建长效反腐机制的必然选择,是推进依法反腐的必然要求。

监察法通篇贯穿了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学懂弄通监察法,首先我们要深刻认识 、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其次我们在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的同时,还要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首先素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朗朗乾坤。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领会到,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把原来的两把剑熔铸为一把剑,“新监委”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不断丰富措施手段,将全覆盖的威力和效果真正释放出来,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顺应党心民心,把近四年来正风反腐的制度成果和有效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把“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转化为久久为功的稳压常态。留置措施是一项新的制度设计,既是反腐的利器,又是一把双刃剑,使用不当,也会伤及无辜,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是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之一,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全国推广的重要工作之一。

打铁必须自身硬,学好用好监察法,是纪委监委干部新时代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职能范围、程序措施和体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筑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3月国家两会通过的监察法草案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做工作的重点,切实筑牢纪检监察防线。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充分领会深刻意义。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利、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把国家监察制度这一顶层设计制度化法制化,是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行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坚决贯彻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贯彻落实监察法,才能释放这把利剑惩治腐败的巨大威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以监察法为准绳,认真解读自身职责定位、厘清监察范围和监察权限、明确监察程序,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纠等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严格自我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纪检干部自身的廉洁性。将国家监察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思想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自律,严防“灯下黑”,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廉洁、担当的公职人员形象。

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学法、执法、守法,将国家监察法切实贯彻落实,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行稳致远。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四

近期,我行全体员工在杨兵行长的带领下集中学习了席新国行长在全省邮储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席新国行长在讲话开始的时候强调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因此在这次会议的学习中我格外认真,希望可以领会席行长讲话的精神,吸取席行长思想的精髓,并从中有所收益。思路决定出路,席行长关于全省邮储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在指导我行今后纪检监察工作上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我省分行今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首先,席新国行长强调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在充分肯定了以往的工作成就和进步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我们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工作上协同努力,结合邮储银行自身的改革发展进程,克服困难、加快发展、规范管理、控制风险、积极转型。

其次,分析并总结了以往纪检监察工作的成就和经验。一项系统工作的成功开展,离不开完整的机构,完善的制度,齐备的人员,确切的职责的保障。当然最重要的是离不开各级领导班子的正确思想领导和工作部署,是他们主动担起改革期间发展,管理和稳定的责任,带领我们完整各项经营任务,带领我们增强能力,提高素质,在纪检监察三大块工作中做到了“三个不放过”。

席行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一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基层的一名网点工作人员,既谈不上履行什么管理职责,也谈不上起好模范表率作用,身处邮储银行二次创业的改革进程之中,人微言轻,影响甚微。可以说是不幸,也可以说是幸运。改革中的风险和挑战是巨大的,对我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严格的要求,因为任何丝毫学习的迟缓和精神的松懈都会带来淘汰的危险。大浪淘沙,挑战和机遇往往是同时出现。作为一个心系邮储银行未来发展的员工,我也充分感觉到区支行领导对年青人才的高度重视和悉心培养,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让我有理由相信也许在不远的未来,我们的工作表现和奋起上进的精神,定能为邮储银行的发展添上美丽的一笔。

席行长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讲话系统而全面,务实而深刻,对于领导班子队伍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五点指导意见。作为基层员工,服从领导的安排,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最基本的,但是这又是远远是不够的。如果我们能够在平时的工作中以席行长的讲话为指导,增强思想觉悟,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相对应的在平时的工作中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积极配合好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觉悟,加强党性修养。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学好基本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同时,需不断加强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摒弃唯利是图观念的侵蚀,坚持树立顾客至上的理念,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身在网点,更应该坚持“忠于职守,廉洁从业”的准则,秉持甘于奉献的精神,将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变成向每位顾客展示邮储银行形象的窗口。为人民服务也不应是一句空洞洞的口号,而是用行动践行的神圣承诺。

二是学习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银行号称三铁:“铁制度、铁算盘、铁帐本”。正因为有了银行的“三铁”,银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赖的,我们的邮政银行,在金融业务发展上也应该是这样。作为银行的普通柜员,认真学习“三个规定”, 以规章制度为工作的依据和指南,并严格遵守。明确自己的权限和职责,熟悉业务流程,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核对每张票据。

三是励行勤俭节约,营造和谐氛围。勤俭节约本来就是我国长久以来的传统美德,是个人优良品质的体现,在邮储银行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提出这一点也是现实的需要。首先,我们银行在在转型改革的过程中面临着资源有限的现实处境,员工如果能够树立勤俭节约的观念,那么必然可以将好钢更多的用到刀刃上,将资源效用最大化。其次,“天下之事,常成于勤俭而败于奢靡”,勤俭节约的风气的形成可以有效的降低腐败发生的概率。好的观念可以推动形成好的氛围,和谐的工作环境也要靠大家去营造。同事之间,不说长不道短,不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主义。在涉及自身的决策和决定作出之后主动服从,相信集体,相信领导,公道自在人心,一切交给领导和时间去检验。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重而道远,绝非一日之功,因此需要精神上的高度重视,力量上的不断强化,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作为底层员工,我们定会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会议所传达的精神来改造自己的思想,改进自己的工作,开拓创新,踏实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饱满的热情,不断增强发展的信心,不断增强发展的干劲和动力,以实际行动创造优异的成绩,为反腐倡廉工作,为邮储银行的战略发展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五

3月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称为“三严三实”讲话。今天小编整理了几篇有关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学习三严三实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践行“三严三实”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带头人

“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刻阐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和成事之要。作为县级纪委书记,直面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一线和人民群众,不仅要担当起“三严三实”的执行者、还要培养一支“三严三实”的捍卫者,为“三严三实”的落实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践行“三严三实”要把信仰刻在心上,做到正人先正己

“三严三实”是新时期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作为其执行者和捍卫者,践行“三严三实”首先要将要求铭记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坚定信仰、正人正己。

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决定了纪委书记必须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只有坚定了信仰才能从根本上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才能从根本上理解我们党的性质,才能从思想上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够充分领会中央的要求,贯彻中央的决定,才能够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要做到坚定信仰必须要加强理论学习,不仅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也要学习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更要学习现代化、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特别是要加强党的以来重要文件的学习,加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加强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要坚定信仰必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只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才能从根本上理解我们的党的本质。把人民群众放心上,必须深入群众,听民声顺民意,时刻记得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护民利、得民心,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用心、用情、用力,抓紧、抓细、抓实,做到民心所指、执纪所向。

“正人必先正己”,我国古代《礼记·大学》也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理念,作为一名党纪的维护者和执行者,一名合格的县级纪委书记要刚正清廉有胆识。

一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谨慎交友,特别是要与商人保持必要的界限。要严格约束身边人,特别是从严要求亲属子女。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在钱财、美色面前能坚持原则恪守党性。

二要有勇气胆识。明朝廉吏于谦赋《石灰吟》以明志,“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我认为县级纪委书记就是要以“粉身碎骨全不怕”的勇气和胆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把中央的意志贯彻到基层。

县级纪委书记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主心骨”,务必以身作则,勇于担当,以毫不动摇的信念带领基层纪检监察队伍,方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不辱使命。

践行“三严三实”要把责任担在肩头,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面对基层广大群众,从一定意义上讲,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人民群众利益实现的过程,就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大局、履行职责的过程。而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的调整期、社会结构的变革期,社会矛盾日益突显。在此重大变革期,县级纪委书记践行“三严三实”,既要谋“实事”、干“实事”,又要讲纪律、守规矩、严以用权。

首先,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理顺反腐倡廉同发展大局的关系,确立“廉政也是生产力,抓环境优化就是抓发展生产力”的观念,明确“有案必查是尽职、不会办案不称职、有案不查是失职、压案不查是渎职”的理念,解决好“为”和“位”的关系,“为”是前提,是必要条件,只有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做起、从严要求、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敢于攻坚、敢打硬仗,以强有力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群众的呼声充之于耳放置于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才能对得起自己的“位”。

其次,要处理好顺势而为与因地制宜的关系。找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部、着力点和突破口,用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全面深化改革排除障碍。同时,要明确角色转换,县级纪委书记既做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又作为同级党委的,既是主角、又是配角,既要认清自身在监督执纪问责中的主体地位,又要认清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的配角助手职能,处理好与“一把手”的关系,当好主要领导的参谋助手。

践行“三严三实”要把主业意识融入脑海,从实谋划执纪工作思路

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反腐倡廉的形势和任务也在不断变化,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刻的结构性变革。一名合格的县级纪委书记就要与时俱进,积极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和新常态,围绕“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把主业主责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明晰执纪思路,确保执纪效果。

首先,聚焦主业,转职能。推进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决退出与主业关联不大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清理分工兼职,整合增强办案力量,厘清职责聚力主业。

其次,调整思路,转方式。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严格遵守安全文明、依纪依法办案规定的同时,着重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腐败案件及责任案件的线索摸排和查办,提高对违纪问题的“发现率”、“查处率”。同时,注重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

第三,从严要求,转作风。全面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县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律意识,秉公执纪,守纪律、讲规矩,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良好形象、过硬素质、优良作风,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践行“三严三实”要把队伍建设抓在手中,提升系统履职能力

强化纪检监察工作,保障“三严三实”落实,必须建设一支讲政治、懂政策、熟业务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名合格的县级纪委书记要知人善任带队伍,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人做事做官要有血性有韧性有品性,要履践于行、合力共担、攻坚克难、秉公用权,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会谋事、敢担事、能成事的干部队伍。

一要善于筹划布局,明晰思路。强化责任担当、焕发创业激情、永葆进取之志,在实践中提升判断力、决策力、执行力,强化谋篇布局、运筹帷幄的能力。

二要选好人用对人,人尽其才。人选对了,事情就解决了一半。“役其所长,则事无废功;避其所短,则世无弃材。”要优化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择优选用科室负责人,实现人岗相适;建立干部交流激励机制,推行岗位练兵,多方位锤炼年轻干部综合素质。

三要坚持民主集中,形成合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知人善任,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带头维护和增进班子团结,果断而不武断。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六

朱光秀

2011年4月,我有幸参加了在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北戴河培训中心举办的由四川省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中央纪委监察部 同志的重要讲话,使我认识到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所肩负的重任。通过聆听专家的授课,本人感觉受益匪浅,不仅掌握了一些新的理论知识,还在工作的思维和方法上受到了启发,同时也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今后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通过对纪检监察工作综合业务知识的学习,使自己进一步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是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职责、重要手段,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始终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学习、领会纪检监察综合业务涉及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使自己更加坚定投身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坚定理想信念。一是要坚定信仰。共产党人以马克思

1 主义为信仰,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终生奋斗目标,要全面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刻内涵,坚信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富强中国。二是加强学习。理想信念的确立是建立在对科学理论准确认知和深刻理解基础上的。这就需要持之以恒地学习。三是践行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来自人民、服务人民,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党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学习收获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2 察职能的重要机关,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党群干群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和谐,监督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行政等重要职责。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二是进一步全面系统地学习了纪检监察的理论业务知识,增强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

在这次的培训学习中,我们系统地学习了理论政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案件检查、信访、纠风、审理、法规制度建设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及经济形势、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等宏观知识,知识涵盖面广、跨度大,使我全面地了解纪检监察调查办案等业务知识,接触了纪检办案、询问等的技巧与工作程序,同时深刻地认识到做好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还必须具备丰富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与时俱进,履行好纪检监察的各项职责。

三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角色,增强自我约束性及当好表率的自觉性。

3 工作过程中,真实履行职责,做党的忠诚卫士,干部的表率,群众的贴心人。

三、受到的启示

通过本次培训、交流,对我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处事的方式方法有如下启发。

(一)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作为纪检干部必须认识到反腐倡廉是自己工作和人生要务。要搞好反腐斗争,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摒弃低级趣味和庸俗的作风,因此,面对当今世界的新奇巧的刺激,我们要不断提醒自己:政治上做明白人,工作上做带头人,一辈子做有益于人民群众的人。

(二)从小事做起警钟长鸣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更是纪检干部的基本准则。因此纪检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时刻将警钟敲给自己,长鸣不绝于耳,才能有如履薄冰般的谨慎、如临深渊般的警醒。

(三)增强责任感,拓展工作思路。

纪检监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政治工作,必须长

4 抓不懈。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要怀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要加强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要讲原则,做到公道正派,要讲团结,同心协力,互相配合,要始终做到表里如一,讲实话,办实事。坚持做好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次纪检监察培训学习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是完善自我的需要。虽然这次的培训时间很短,但我已经认识到,想要胜任纪检监察工作,还需要在培训之后好好总结和反复的学习实践,才能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好本职工作。

总之,我将以此培训为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更新思想观念,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来迎接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挑战,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做一个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

2011年4月29日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七

20xx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宪法修改,确立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历史不断前行,法治建设只有跟上实践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自党的xx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但自上次宪法修改已过了20xx年,随着20xx年来的发展,我国现有监察体制机制存在着明显不适应问题。《宪法》根据新时代新形势下中国监察体制机制的切实需求,正式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为最高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我深刻意识到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顺应形势、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这也是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信心。

监察法,为反腐败立法,实现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重大举措。《监察法》第三章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6类监察对象,即用法律的形式把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固定下来。因为这一条款不仅扩大了监察范围,还整合了分散的反腐败力量,加强了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集中领导,弥补了现阶段我国监察体制存在的明显问题,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制度设计。比如,原来一些非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纪不能处分,政纪里面没有规定,是一个监督空白,但是现在监察范围扩大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让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密更牢,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让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上沿着正确的方向越行越远。

监察法,明确监察工作的方针,是各级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启明星”。《监察法》总则第六条是监察工作方针的规定。开始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这三条方针所体现的意义,但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我对这三条方针有了更全面而深刻理解。它们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切实体现:“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是“不敢腐”的震慑,是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执着狠抓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是“不能腐”约束,形成监督合力,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不想腐”基石,将法律与道德相结合,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挖掘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优秀品质,由里及外,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国无纪,民无生。《宪法》和《监察法》是我们党是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定心丸”是实现伟大梦想,凝聚全民信心的“主引擎”;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定星盘”。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时刻以“打铁还需自身硬”来要求自己,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八

20**年**月,在医院三楼会议室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统一高效的监察体制。

作为新一代的共产党员,我认为一个国家,只有勤政廉政,才会使国家工作人员不忘初心,真正为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去忘我工作,不会为了一己私利,去贪污受贿,为了一点蝇蝇小利,贪赃枉法,污染社会风气。

作为医院的一份子,我们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

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自己的使命,加强两学一做的主题教育,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自觉爱党护党,奉献社会,争做“四个合格”党员。

*** 20**年**月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九

吴飞燕

2018年6月1日,我中心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宪法》。

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国家监察法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监察法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

通过学习监察法和宪法,我们更加明确了党员、干部、职工的职责与权限。做为基层党员同志,要按章办事,守纪律、讲规矩,要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是不能做。要依据党章党规、宪法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廉洁从业的执行者、维护者,营造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氛围,自身也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通过此次学习,我对监察法、宪法有了全面的了解,对法律条文的丰富内涵精髓有了更深程度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

2023年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模板篇十

第一、《监察法》的制定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又一次重大进步。《监察法》的施行是新时期党和国家不断保持自身先进性、廉洁性的重要创举,对于提升我国政治文明和反腐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监察法》的制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开创新时代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以来,我逐字逐句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原文学习、精心研读,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监察法的理解和把握,为今后在依法行使国家检察职能中运用宪法法律开展法律监督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支撑,而且使我更加深刻认识体会到,作为一名国家检察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认真履行检察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把法律监督与纠正违法贯通起来、有机统一起来,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过去,由于机制体制等种种原因,村级组织干部像农村非党村委主任等存在“没人管”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将过去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应管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监察对象大幅度增加,消除了监督的盲点,进一步扩大了反腐败的覆盖面,彻底打通了反腐败“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扩大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反腐败无死角、全覆盖的决心。唯有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核心,以自律加他律,以管理加引导,确立严格规范,才能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取得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篇二】

加强监察法的制定完善,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所有行使公职权力人员的监督,监督全覆盖,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学习监察发,落实监察法,学以致用。新时代,就要有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环境,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老虎打了,苍蝇也得灭。灭了苍蝇,病毒才不会传染,空气才会更加清新。

一、加强学习,方可自敲警钟。作为基层普通工作者,主要一点是要自觉提升防腐能力,不时给自觉注射防疫。也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学习,才能至始至终始终保持以党中央一致,才能依法办事。自我教育,警钟长鸣,才能时时提醒自己,才能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从思想上预防腐败产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那就要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懂得珍惜,不断学习,不断进取,才不会越红线,跨入腐败的门槛,步入罪恶的深渊。

二、自觉履职,方可清心寡欲。一切腐败行为的产生,首先是他的工作态度问题,一个走上贪腐的人员,可能想的就不是为人民履职的问题,而在思想上存在得过且过,他们一心谋“事”而不干事,总是搞团团伙伙,搞拉帮结派,以权压人,用人一家亲等。有这类思想的人总是发挥不了为群众服务的主观能动性,也不可能安心履职,更谈不上为民办事,从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也只有自觉履职,把身心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为群众办事中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消除私心杂念,去除心魔。清心寡欲,方可廉洁奉公。

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受人民欢迎的基层工作者。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坚决与违法违纪行为着斗争。为什么苍蝇会悄悄滋生呢,追根溯源,就是监察力度不够,缺少正义举报,提供线索。要使苍蝇无处躲藏,就得全民参与,四处阳光。监察全覆盖,就要求每个同志勇于举报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言行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州、县的各项决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做个尊纪守法的好干部,尽职尽责为人民服务。

【篇三】

监察法是我党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重要里程碑,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效统一。

要认识监察法制定的历史必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同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针对当前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80%,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党员比例超过95%的实际,在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部依规管理监督的同时,要按照法治轨道,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一个“结合点”,是历史的必然。

要运用法治思维把握任务要求。颁布的监察法,对比行政监察法,将监察范围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扩展到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到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等6类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同时,对纪法衔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干部必须运用法治思维,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严格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调查取证,细化审批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法规和历史的检验。

要锻造具有法治思维的纪检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察法的执行落实者,面对新的纪法衔接的形式,必须在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纪意识,养成法治思维,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在工作中做到懂法用法守法,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篇四】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获表决通过。这一历史性时刻,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掀开了新的篇章,踏上了新的征程。监察法的颁布施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了国家意志,它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有效解决了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交叉重叠问题。由监督“狭义政府”到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真正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机关的统一领导。

读精学透,提升底气效率。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依据宪法制定,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其重要意义就在于使监督对象范围更宽、监督内容覆盖面更广。监察法的“转型升级”,我们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必须要迅速领悟其精髓实质,逐字逐句理清核心要义,逐一对照列出清单数据,对新增监察对象的变化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策。以强化理论学习不断夯实监督责任担当,挺起腰杆、硬起底气、提起效率,以不怕得罪人的战斗意志和革命精神面对新情况,迎接新挑战。

另一方面,采取培训、座谈、互动交流等形式,不断增强转隶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意识,在促进思想、理念、感情融合的同时,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合作、协调的工作氛围。

精准拿捏,发挥最大效能。监察法的制定,填补了对违法行为监督的空白,使“犯罪有人管,违法无人问”的问题得到深度解决。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有利于防微杜渐、亡羊补牢。通过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的广阔空间层层设防,更加有效地避免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小错误发展成为大祸患。换言之,监察法进一步增强了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用意尤为明显。对症下药才能发挥药效,一定要认清“四种形态”从常态化到极少数的根本宗旨,绝不能把轻处分变相为“人情照顾”或单纯作为指标数据使用。要准确拿捏轻、重处分的尺度,从根本上遏制“不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是阶下囚”的现象。

【篇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把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打虎”“拍蝇”“猎狐”成效显著,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逐渐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2018年全国“两会”讨论通过的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为依法依规治党和严厉惩治腐败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党中央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由此,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掀开新的篇章。

这部法律最显著的两个特点是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及对严惩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在党内实现监督全覆盖的情况下,补上目前行政监察范围过于狭窄的短板,真正实现监察“无禁区、无盲区、无死角”,有利于全面完善党和国家监督监察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讲政治,顾大局。要明确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要把遵循并巩固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坚如磐石”不动摇作为所有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将学深悟透国家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抓实、抓好。要对监察法的学习提出质和量的要求,特别是要读原文,原汁原味的吸收精华,并结合日常工作和典型案例,反复咀嚼、学习吸收。要采取集中培训、模拟训练、专题学习等方式,组织发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多轮次专项培训,实现国家监察法培训工作全覆盖。同时,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纪法、法法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在交流中侧重对实战经验的学习和吸收,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和调查处置的能力。

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执纪执法方式。既把纪律挺在前面,又把力量向一线监督倾斜。要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抓早抓小、惩治与教育相结合。要全面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特别是对准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标对表,精准发力,靶向治理,对症下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幸福感。要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执纪铁军,在对党绝对忠诚的原则上,全面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勇做改革“头雁”,敢于担当尽责,依法依规履职,强化自我约束,认真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要求,推进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篇六】

提升政治站位。监委是党的政治机关,从事的是政治工作。监察法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从体制机制方面明确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履职过程中,福清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工作中,严格实行向党委书记请示、审批、报告等制度今年以来,已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7次,向市委书记请示报告51次,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

强化责任担当。监察法解决了原有监察体制机制的监察范围过窄、反腐力量分散等问题。监察体制改革后,福清市监察对象由改革前2554人增加到8368人。面对庞大的监察对象,深感责任重大。今年以来,福清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围绕监督全覆盖,加强对全体党组织、党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重点查处涉黑涉恶、民生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目前,全市共立案114件,同比增长178%,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做到履职尽责。

提高法治意识。相比以往,现在纪检监察机关的任务发生了变化,既要审查违纪问题,又要调查违法犯罪问题。对于违法犯罪的问题,取证要求和标准更高了,要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批机关的审查。实践中,福清市纪委监委围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通过以学为用、以案代训等方式,全面审慎、积极稳妥地使用好讯问、询问、留置、搜查等12项调查措施,努力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同向发力。今年以来,已谈话312人,讯问29人,询问194人,查询142人,调取68人,查封1处,扣押13件,搜查4人,留置4人,均严格依照监察法进行组织实施,确保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严管厚爱。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也变得更大了。为了落实好“对监察人员的监督”规定,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一名福清市监委干部主动辞去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为进一步用好监察法条文中涉及监察机关权限的28个“可以”,建立监督调查、案件审理等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说情、过问案件等情况的记录、报告制度,严密防范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福清市纪委监委将不单纯就监察法学监察法,而是以监察法为中心,进行发散性地系统学习,重点学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广泛涉猎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知识,做到触类旁通、融会贯通,审慎地处理好各种疑难问题,不断积累实战经验,努力发挥出监察法应有的力量。

【篇七】

腐败与反腐败永远处在权力天平的两端,一直进行着残酷的较量,也只有反腐败的力度和强度不断加大,才会真正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这不,“两会”期间,监察法草案就引发了热议。“制定监察法,是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完善国家监察立法,是以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反腐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法律的尺子填补国家监督的空白。”……代表们的发言,句句道出了监察法的重大意义。

人民日报新媒体中心和一本政经工作室更是联合制作了微动画《当检察法遇上孙悟空》。用“猴王初问世”、“官封弼马温”、“大圣闹天宫”、“难逃如来掌”四个故事生动有趣、通俗形象地诠释了监察法对我们日常生活以及所有公职人员的影响。监察法将监督我们的一言一行,威力无匹!

“戴着政府的帽子,拿着市场的鞭子,收着企业的票子”的单位屡禁不绝,更有干部领导知法犯法、顶风作案,使百姓不得不寒心。在今年开年的短短三天内,竟就有3名省部级干部接连被查。监察法中就提出了关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可视情形将其留置等等条例。这是反腐工作向制度反腐的深入,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使反腐败向法制化、制度化发展。

智者,以别人惨痛的教训警示自己;

慎独、慎权、慎欲、慎初,方能抗得住诱惑。公职人员要清楚地对自身定位,充分认识到公务员只是职业,不能将公权力任意沉淀到自己的社会角色中。否则在不久的未来极有可能会走上腐败这条不归路,葬送了自己一生的前程。

没有法治的完善就不可能有反腐的成功。换而言之,一个对腐败“零容忍”的社会一定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监察法将会助力反腐行稳致远。

【篇八】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我们今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明方向、立好标杆、擎稳总舵。

把握“学深悟透”这一根本,坚定理想信念。监察委员会是反腐败专门工作机构,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制定出台,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能职责和调查手段,补齐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解决了反腐败力量分散问题,真正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我们要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监察法热潮,学深学透监察法,深刻领悟其内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把握“依纪依法”这一关键,坚守法律底线。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监察法的通过,意味着以法律的形式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牢牢把握“依纪依法”这一关键,主动适应对接改革后纪与法的不同要求,贯彻执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调查措施运用等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不留线索尾巴,确保案件办得下来、诉得出去。

把握“忠诚履职”这一目标,强化自我监督。监察法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我们必须要学习好、运用好、维护好监察法,在坚守纪委职责定位的同时,深化拓展监察职能,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融合好、贯通好、执行好,真正把反腐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监察法中专列“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一章,表明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要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确保做到自身硬、自身净,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

【篇九】

一步,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突出讲政治,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监察法把“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写入总则,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用国家法律固定下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现到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实施举措中,贯穿反腐败全过程,为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提供坚强保证。

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立足监察全覆盖,再造完善工作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全面履行一体贯彻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推动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通过纪法高效贯通、同向发力提升反腐败效能。

带头做严格自律标杆,以坚定信念、优良作风、严明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监察法,是一个学思践悟、循环提升的过程。我们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强化权力监督,以维护民利的实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十】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反映了全党和全体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大势所趋、事业所需、人心所向。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崭新的国家监察机构。改革目标是,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党中央对国家监察立法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上均对此提出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相关立法问题,确定了制定监察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明确了立法工作的方向和时间表、路线图。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制定监察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17年以来,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扛起监察改革“主体责任”,统筹谋划、精细施工,抓住机构组建、人员转隶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继完成了人代会选举、监委组建工作,监察体制改革已经结束,国家监察工作步入了正轨。如何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监察法,全方位开展监察工作是当前监察委员会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笔者通过学习《监察法》,开展基层监察工作调研,并进行深入思考,归纳出以下几点工作对策,供同仁们商榷与指导。

一、学习贯彻《监察法》,深刻认识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二要深刻理解监察体制改革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创制之举。三要认真学习监察法,以上率下、突出重点、把握要义、学懂弄通,增强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四要结合开展“七五”普法,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监察法活动,加大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力度,提升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为开创新时代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建立法治、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理念,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把讲政治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构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的大监察工作格局。二要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挥纪法双剑合璧战斗力,提高反腐败效率,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三要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强化监督问责,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四要建立监察办案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模式,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确保案件质量。五要建立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对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相互协调、互相制约的协作配合机制,抓好公务流程监控和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监察信息反馈制度,构建全新的监察体系。六要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遵守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认真执行向上级请示汇报制度,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和滥用调查权,提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全覆盖开展监察工作

一要发挥国家监察职能作用,突出监察办案第一要务,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积极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以突破案件来实践监察法。二要依法适用监察建议,做好“纪法衔接”,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立足于教育挽救干部,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减少存量腐败、遏制增量腐败,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三要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监察,对握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做到全方位监察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四要瞄准农村基层反腐败存在的短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治理,深挖细查危房改造、涉林、涉农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做到监察全覆盖,无盲区,以反腐败的成效取信于民。五要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相统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法法”衔接。依法使用12种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证据标准,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真正办成铁案,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强化自身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

提升准确分析案情、突破案件能力;

提升运用法律、法规、政策的能力,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四要建立监察工作接受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律情况的监督,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提升监察工作透明度,提高监察效能,维护良好政风,为加快建设生态优良、产业兴旺、开放融合、法治文明、幸福和谐的美丽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真心喜欢作者的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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