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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调研发言 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优质8篇)

时间:2023-09-25 19:23:45 作者:梦幻泡 安全生产法调研发言 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优质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

为抛出主题—提出主题中的问题一思考讨论问题一寻找答案一归纳总结。教师在前两个环节是主导,学员在中间两个环节为主导,培训教师和学员之间平等对话、互动交流,通过参与、合作、分享、体验,使参与培训的学员获得并建立新的安全知识,形成新的理念,产生愉悦自信的体验。充分体现安全培训“以人为本。创新培训”的新理念。比如:在区队长以上的干部安全培训班上,采用主题研讨法,诸如“我是如何当好班队长的?”主题演讲活动,效果会更好一些。

(2)问题归纳法。其策略一般程序为提出问题一掌握知识一解决问题,也就是将教学内容在实际生活的表现以及存在问题先请学员提出,然后教师运用书本知识来解决上述问题,最后归纳总结所学基本原理及知识。

(3)典型案例法。其策略一般程序为案例解说一尝试解决一设置悬念一理论学习一剖析方案一小组讨论一成果分享一总结归纳。这种方法直观具体,生动形象,环环入扣,对错分明,印象深刻,气氛活跃。

(4)情景创设法。其策略一般程序为设置问题一创设愿景一搭建平台一激活学员。这种方法将参加培训人员分为若干组,为每组队员提供一份经典管理案例,组员们积极开动脑筋,结合本岗位实际,总结出“责任要分解到人”、“工作要养成一丝不苟、有条不紊、精益求精的习惯”、“执行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细节决定成败”等一系列观点,“执行力”的概念也潜移默化地深深印刻在了每个人的脑海里。

(5)多维思辨法。其策略程序为解说原理—分析优劣一发展理论。即把现有定论、解决问题的经验方法提供给学员,让学员挑刺,提出优劣加以完善,这种方法课堂气氛热烈,分析问题深刻,自由度较大,所以教师要收放得当,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具有极高的分析探索能力。

3注重互动教学技术的创新

在坚持传统的互动教学模式外,安全技术培训教师还应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创新互动教学的形式。

(1)积极探索网上互动培训方式。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应该借助网络媒体,一是在企业网络系统上建立起培训学习的菜单平台,培训教师随时上传学员所需要的学习内容和问题,同时,教师可以在这个平台上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念,解答学员的问题,二是培训教师和学员建立互动博客,每个学员可以到自己所喜欢的博客上学习,这种网上互动式学习实现了资源共享,是互动教学技术的新趋势。

(2)模拟训练。模拟训i练就是把学生带入一个虚拟的假定情景中,人为制造种种复杂疑难的情节,让学生去面对困难、矛盾和冲突,独自去处理、解决矛盾,从中观察学生应付管理突发事件的态度和解决管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教学过程可以采用现场演示评议法,跟踪拍摄回放法,分组对垒法,角色换位法等方式进行模拟训练,这样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生的参与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hotseat”方式(热椅子)。即在培训者和被训者之中每天产生一名坐上“热椅子”的人员。众多个学员可以向他提问。通过“热椅子”形式,旨在给学生创造互动的条件,提供互动的机会。为了给学生示范,第一天坐上“hotseat”的应该是教师,最后发展为学员们争坐“hotseat”。自己去探索、体会与他人交流信息,交换意见,沟通情感的乐趣,课堂气氛自然而然地活跃起来。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矿区的重中之重,而安全技术培训又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的关键,为此,采用新的培训技术,实施互动教学是非常必要的,只要我们坚持创新,勇于改革,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一定会收到实效。i(编辑/陈志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手段。企业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既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任务,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企业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整体规划和建设之中,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五项基础工作。

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是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的核心内容,是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企业通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应急救援的范围和建立救援体系,使应急管理不再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而平时工作状态下发挥应急预案的预防作用,又尽可能化解会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所以在进行编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型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分门别类制定应急预案;(2)要分级编制应急预案,即上一级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应急预案为基础,加以统筹和提高,做到从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到子公司、分公司直至基层相互关联,形成上下对应、互为衔接、健全完善的预案体系;(3)应急预案要充分反映各作业岗位安全评价的结果。包括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种类及分布情况,。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管理网络等,确定各个生产过程或岗位的隐患或可能发生的事。故;(4)规定发生应急预案中预想事故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之我见的急救机构和相关职责、预案启动程序及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人员,对内对外报告、联系及协调制度;(5)在事故或隐患发现的早期,确定相关操作人员进行控制、预防和消除的手段、方法,监控危险的措施及联系汇报制度;(6)明确事故发生后,施行现场救援或急救的措施、要点,制定出防止事故扩大,尽可能减少损失的方针和措施;(7)编审过程中力求根据生产(运行)岗位的实况,突出体现预防事故或再识别隐患的目的,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充分具备现场指导性。

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和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的重要途径。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不同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应急预案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人员,提高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应急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和协调能力。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图书、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文化宣传力量的作用,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对从业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的内容及案例、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应急处置知识,掌握本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切实提高企业全员救援技能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企业编制应急预案,不是为了装璜门面或应付检查,而是为了真正有用于安全生产。所以,企业必须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发挥预案“平时预防事故,险时应急抢救”的重要作用。通过预案演练,解决企业内部门之间以及企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相互衔接事宜,提高各类人员的操作熟练程度、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能力,保持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及各预案之间的协调性,以及发现和修正应急预案的不足与缺陷等问题,努力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要切实形成预案演练制度。通常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模拟演练。其它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针对演练的效果,及时进行评估、修订、总结和完善,并将评估和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管理的重要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专职救援队伍,其它类型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口文/黄亚利(福建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经营规模、生产工艺、物料特性、内外部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组建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对应急救援队伍,要提出建设规划,并健全体制机制,确保队伍类型、水平等符合实际风险的特点。同时,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应主动对接并始终保持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接受应急指令,履行使命。

搞好应急物资的储备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物质基础,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否成功救援的关键。企业和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储备必要的其他应急物资和装备,努力提高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能力。同时,也应始终掌握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动态情况,定期组织清点、维护和检查,时刻保持良好状况。

石油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一、现实的六大尴尬

1、普度众生四海皆管的尴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安监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安监局,安监部门就是一个大萝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一是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二是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一是受地方干扰。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二是利益纷争所致。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权威、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权威。

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一、2001年—2003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5、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

(一)从事故类别分析,我县20xx年1—10月份共发生各类事故194起,192起为道路交通事故,2起为消防安全事故,死亡15人,均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原因:一是在未确保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造成交通事故的占总量的43%,不按规定让行造成交通事故的占总量的43%,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占总量的14%。其他行业和领域无死亡事故。但由于我县已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期,小型企业生产工艺普遍不高,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装备不全,企业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大量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二)对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认识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开展安全工作不主动、宣传教育不到位,监督管理不落实现象。

(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出现了大量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这些企业决大部分是私营、个体中小企业,业主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管理制度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相对薄弱,存在问题较多。

(四)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目前,县安监部门共有3名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1名、拟调1名和借调1名),除大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外,还承担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现有人员和工作量不相适应。乡(镇)场和行业主管部门也缺乏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

(五)基层工矿商贸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及时、缺乏针对性,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现象仍然存在。

(六)为追求经济利益,企业对安全方面的投入不足,设备设施老化和陈旧,存在大量事故隐患,安全作业条件得不到合理保障。

(七)农牧区机动车(农用机动车、摩托车)无牌、无证、无照现象较为严重,农牧民安全意识薄弱,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八)农村消防工作亟待加强。20xx年1—10月份全县共发生农区火灾事故106起(属非生产性火灾,主要是草垛)同比上升30.3%,直接经济损失7.205万元。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1、加强安监人员的自身建设。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积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安全执法和事故隐患的查处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加强兼职安全员队伍建设。扩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覆盖面,在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业中培养一批素质较高的兼职安全员,加强兼职安全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壮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安委办的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阶段和重点,定期组织有各关执法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研究、安排、协调相关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结合工作情况和需要,安委会定期将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内部通报和社会曝光,强化社会监督效果。

3、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争取财政支持,每年专门拿出部分资金,奖励安全事故隐患举报人员。

4、落实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制度。每年对乡(镇)场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行综合量化考核,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规定,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体系和单位年终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

1、继续加强各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提高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能力。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各族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农牧民消防安全意识。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文化,充分发挥县普法机构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常识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3、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继续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组织好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保障经济快速发展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要。

4、开展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加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资金投入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5、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管理。对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和企业主管、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综合性监督,督促相关执法部门、企业主管和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和定期抽查。加强各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联合检查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党的xx大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1、普度众生四海皆管的尴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安监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安监局,安监部门就是一个大萝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 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一是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二是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一是受地方干扰。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二是利益纷争所致。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权威、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权威。

6、安监人员四脚朝天的尴尬。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出现集体撂挑子不干的如此尴尬现象,我想与安监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特别是乡镇级虽设有安监办,但监管人员大部分属兼职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监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 那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那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监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想安全、抓安全;其次,要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使其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安监部门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相关部门没有把安全监管工作前置,把资金或者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事前的安全投入加大监管,而是热衷于搞花架子,在事后救援上大搞文章,领导来了作为看点,汇报里面作为热点,试想增加一台消防车,跟搞一个培训中心效果如何?三是避免搞文字游戏,玩行政干预。安全投入是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安全监管过程中对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进行的一些行政处罚是对企业投入不足导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惩罚和告诫,警醒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环境,但相关部门不是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却在处罚上偷换概念,玩文字游戏,把安全生产处罚款变为主管部门应急装备捐款,严重损伤了安全监管的权威性,最终只能助长企业违法之风。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监的职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

4、综合协调必须以政府明确控权为依据。严格的中央政策对遏制多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效果甚微,法律效力及政府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决心和力度的层层衰减,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系统。因此,必须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准确地进行定位。一方面,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综合监管具体内容。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与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增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主动监管意愿,有效避免安全难题面前“安委会综合协调”等同于政府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综合监管各部门责任,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台,谁该做什么、谁不该做什么,主管部门干什么、监察部门干什么,明确之后,谁的责任田,谁去负责,避免出现安全协调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相关部门坐看笑话、闲着没事等不正常现象。

5、安监人员必须以履行职责为己任。破除安全监管中诸多尴尬,在新的法律、法规未能出台之前,首要的是地方政府要理顺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方式、手段,提高综合监管部门的地位和权威,赋予综合监管部门对其它监管部门的督查权、问责权、追究权,避免“踢皮球”现象;其次,要建立监管人员考评与奖励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福利待遇。出台地方财政保障制度与法规,确保监管机构正常监管和执法费用,省、市也应出台执法监管人员交通、通讯、办案补贴,减轻安全监管人员负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消除其后顾之忧。第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了安监人员责、权、利不对等现实问题后,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安全监管人员排除后顾之忧,全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福利待遇的同时,加大监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力度,在系统内树立投身安监、无怨无悔,营造一种人人敬业、人人主动、人人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安全奋斗终身的安监队伍。

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

优秀作文推荐!今年以来,我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八个必须”要求深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1-7月份,我市共发生各类事故84起(不包括七煤公司煤矿事故),同比减少1起、同比降低1.2%;死亡人数20人,同比减少22人、同比降低52.4%;其中,地方煤矿方面发生事故7起,同比减少3起、同比降低30%;交通运输方面发生事故54起,同比减少2起、同比降低3.6%;城乡火灾方面发生事故23起,同比增加4起、同比上升21.1%。下面就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做以下汇报。

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部署、抓重大问题的解决。春节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均是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出安全生产工作批示9次,出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次,深入厂矿工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11次,促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力度不断加大。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市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将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列为全市十二项重点领域改革之一,目前,改革方案已经市委扩大会议讨论两次,确定了十六项改革内容,基本涵盖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环节,从实际出发理顺了全市安全监管工作的脉络,对重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意见,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加大。目前已到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537万元(其中,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资金468万元、煤矿水患物探雷达800万元、煤矿透水事故抢排水设备269万元),拟继续投入资金630万用于采购煤化工企业燃泄爆事故抢险救援装备。四是市政府与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和指标,并要求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必须有力的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

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

一是按照重要安排部署传达贯彻不过夜的原则,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以及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省政府安委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会等精神第一时间进行了传达贯彻和跟踪督办,实现了部署、传达和执行的零延迟。市政府共组织开展“两会”、“两节”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行动7次,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了持续的跟踪报道。神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在全国推广后,我们召开全市神华经验宣讲会,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展开学习讨论。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省级煤矿和煤化工安全生产专家到七台河现场传授安全生产经验,并组织地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到中煤龙化公司参观,学习央企先进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帮助煤矿企业深刻领会神华精神,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44号)下发后,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全市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广泛征求了意见,将于近期由市政府审议发布。三是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任务执行进行了全面督查督办,对督查中发现的2个安全生产工作滞后部门的一把手进行了约谈,用实际行动警示全市各部门必须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必须执行的要求,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

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

一是通过安全社区试点建设,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四级安全监管体制,以突出明确区县乡镇街道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和社区村屯负责人的包片责任为手段,促进各级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深入落实。二是对以龙煤集团七煤分子公司为代表的中省直驻市企业开展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其特点制定了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促进中省直驻市企业属地监管责任深入落实。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和落实《七台河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并进行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促进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四是严格执行《关于设立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十二条“高压线”的规定》和《七台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五是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和开展日常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促进职工岗位安全责任落实。通过五个方面的促进工作,不断践行责任必须落实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公安、安监、煤管、国土、工商、交通、住建、质监、工信、监察、司法、林业和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厉行问责的惩治措施,不断落实打击必须坚决的要求,严厉打击一批以盗采矿产资源为代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煤矿方面:各部门联动开展煤矿安全执法71次,检查煤矿企业589户(次),下达整改指令597份,责令停产整改xx户,收缴罚款xxx万元,炸毁填平矿井35处,查获非法案件15起,抓获盗采人员81人,其中刑事拘留8人(已移送起诉5人,劳动教养3人),行政拘留73人;非煤矿山方面:强制停产采石场1户,切断证照过期非煤矿山企业动力电22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查封非法柴油储罐2处,取缔无证经营化学助剂公司1家,打掉废机油提炼锅炉燃料油作坊和甲醇流动贩售摊点各1个。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62家,集中销毁非法渠道流入市场的劣质烟花爆竹567件;交通运输方面:持续开展打击“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和“洒驾”违法行为行动,共录入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5308例,其中,无证驾驶247例、饮酒驾车35例、醉酒驾车8例、超速行驶23534例、货运超载163例、客运超员51例,行政拘留92人;消防方面:共排查单位25522家,查出各类火灾隐患60583处,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183处;建筑施工方面: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工程—北岸新城近500栋楼盘在安全技措、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排查,整治隐患突出问题40余项;特种设备方面:对电梯、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违法违规使用行为实施打击,查封违法充装站点1个,发现各类隐患500余项,落实整改率100%;食品和药品方面:开展餐饮和医疗器械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立案435起,经济处罚56.78万元;教育方面:取缔非法办学机构153所,责令26所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民办学校停业整顿。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力开展。

针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断落实整治必须彻底的要求;道路交通方面:清查长途运输车辆、旅游包车、个体运输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质,全部纳入户籍化管理。对煤矿职工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争道抢行、超速、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六统一”:即统一校车标识、统一清除车膜、统一校车颜色、统一校车运输许可证、统一贴反光标志、统一纳入户籍化档案管理。对308省道茄子河大桥、大个岭与依七高速平交路口等交通隐患点段,进行了事故隐患排查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正在落实整改措施。对全市危桥继续实施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明确养护包保责任,确保危险桥梁时刻有人管、有人修。在强降雨天气在地势低洼路段安排专人测量积水水位,严防机动车辆熄火造成损失;消防方面:对商场、学校、高层建筑、建设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设施进行了专项排查,对挤占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接近尾声,全市243家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已全部达标。通过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划分消防安全“大网格”43个、“中网格”307个、“小网格”20xx个,全面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了“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林区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大排查,加大巡护和了望频率,共入山清出闲散人员2540余人次;建筑施工方面:对市容市貌改造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整治高空作业防护设施不到位等违规施工行为。加强对建筑深基坑、模板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严防坠落事故。全面检查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足承揽工程行为;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开展一次性餐具、烧烤店、火锅底料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餐饮”、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社会福利机构食堂、托老所食堂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了医药和化妆品批发企业,对含有禁限用物质的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进行收缴;特种设备方面:开展燃气充装站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气瓶超期使用以及电梯不按时检查和带病运行行为;卫生方面:对幼儿园、看护站等儿童集中场所进行了全面的强制消毒,并对消毒效果进行了监控。对全市228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和336家公共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排除安全隐患63处;教育方面: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饮食、饮水、交通、消防、用电、危房、治安全方位安全排查,排查出隐患50处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将学生自救自护纳入教学内容,结合“礼让班马线”和校园安全“四个一”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在校师生自救自护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以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程为依托,不断落实隐患排查必须全面和监管必须到位的要求。我市被省安委办确定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地市,并率先启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七台河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参与体系建设的25个单位的责任分工,以安全管理基础相对较好的危险化学品行业和水泥制造行业为试点率先推进,已形成比较科学、全面的直管行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标准》和《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目前,集隐患排查自查自报标准、行政执法检查标准于一体的移动终端正进行现场测试和改进更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信息系统已经投入试运行。截至目前,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2家水泥制造企业已经通过体系信息系统上报隐患自查信息9次,上报各类安全隐患756条。下月初,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将在我市召开,我市将作为典型向各兄弟地市汇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经验。

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

积极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更好地开展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工作责任的意见(试行)》,将巡查发现、牵头打击、善后处理、交叉职责划分等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煤矿“打非治违”责任体系。以打击通过“人背井”和“简单机械”方式盗采煤炭资源活动为重点,坚决治理纠正煤矿企业19类违规违章行为,对22处存在未经验收私自生产、证照过期、私开工作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井进行了处罚。

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组织开展了地方煤矿“一通三防”和“六大系统”专项检查和高瓦斯、高管矿井、瓦斯异常涌出矿井专家会诊工作;不断加大瓦斯治理示范区县和示范矿井建设工作力度,督促和指导74处矿井和2处示范区到20xx年底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开展了全市地方煤矿生产矿井年度瓦斯鉴定工作,目前已鉴定生产矿井135处;通过“一通三防”、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和瓦斯防控现场管理等手段严格落实了“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决执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建立健全了重大瓦斯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机制;今年1-8月份地方煤矿实际抽放瓦斯264.82万m3,完成年度计划的88.27%,全年预计可抽采瓦斯390万m3,超额完成省下达指标。

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按照煤矿水害防治“十个一律”的要求,积极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了全市地方煤矿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严格落实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措施;开展煤矿水患摸底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矿井井田范围内和周边老窑分布情况,为煤矿防治水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开展煤矿水患物探工作。今年市政府投资800万元购置了煤矿探水雷达设备,成立了煤矿水患专业物探队伍,拟对全市地方煤矿实施免费的水患探测,目前已经完成19处生产矿井的探测工作。

推进煤矿“六大系统”工作。

按照我市制定的煤矿“六大系统”建设三年规划,20xx年建设完成除紧急避险系统外的'“五大系统”;20xx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地方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目前,除紧急避险系统外,我市生产矿井全部完成了其余“五大系统”的建设工作。

推进淘汰3万吨/年矿井工作。

开展淘汰矿井摸底分类工作,按照“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全力推进3万吨矿井通过机械化改造、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等合理途径提档升级。目前我市已有8处矿井基本完成了提档升级工作;召开3万吨矿井淘汰计划专题会议,与企业法人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宣传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解决矛盾,通过提早布局、妥善安排,确保解决3万吨矿井淘汰问题。

开展矿井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下发了《关于开展地方煤矿矿井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通知》,从市安全生产费用解决资金,聘请省级以上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对已通过复产验收的各类矿井进行逐一安全程度评估,分级分类打出分数,确定矿井安全程度等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据矿井安全程度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目前第一阶段煤矿企业自评已经结束,此项工作争取年末前完成。

“六项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当天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共设立安全咨询台31处、彩虹门49处、各类展版120余幅,并向群众发放了17种宣传材料和宣传品累计9500多份;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安全频道》,丰富了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安全社区试点建设以及“4·17”、“5·12”两次全市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培(复)训非煤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020名,培(复)训副矿长281人、矿长136人、四级培(复)训9000人。另外,我市组织了地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轮训班学习,采取聘请专家和市煤管局领导亲自授课方式,作为常态化工作,每星期日免费培训,每期培训160名,共计开设六期培训班,现已开班两期。同时组织煤矿班组长、瓦检员进行培训,已培训1500人。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煤矿方面: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矿区环境整治相结合,已有73处矿井达到3级以上标准化,124处矿井完成封闭式煤仓或防尘网建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28户生产、储存和批发企业已全部开展了自评,并有13家企业上报评审申请材料。预计年底前能够完成全部标准化任务;非煤矿山方面:10户企业正在与标准化评价机构进行沟通,预计年底前9家企业能够达到3级标准化(1户企业因采矿证过期已被责令停产办理延续手续);工商贸方面:今年按要求我市需完成12户规模以上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已经完成2户,其他10户企业正在进行自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度均超过70%。

加强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通过使用煤矿探水雷达对全市煤矿进行水患探测,依托便携式检测设备和仪器进行现场安全监管执法,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不断推动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强化专家和先进适用装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制定了《七台河市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行为做了进一步的约束和规范;市政府安委办和法制办牵头聘请知名律师对全市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在高危行业着手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保障作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地市,经过对北京、大连等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的典型地市的多次考察,综合各地平台特点制定了我市平台建设方案。平台投资总额573万元(其中省专项资金105万元,市级匹配资金468)已全部到位。目前平台建设正进行现场装修和设备安装,预计九月底前投入使用;投入254万元购置的煤矿透水事故抢排水设备已经到位并验收合格,市矿山救护中队正在熟悉装备,争取尽快形成实战能力。1-8月份,市区县政府共组织开展7次应急联合演练,其中煤矿2家、油库1家、煤化工企业4家,基本涵盖了我市存在较大事故风险的主要企业类型。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重新组建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两队一办”,即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支队、安全执法稽查支队,考核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巡视稽查组,建立了企业、区县、市级煤炭安全监管、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稽查四级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并建立了区县安全监管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日常监管队伍建设,新启用19个编制充实市级煤矿隐患排查支队和执法稽查支队,目前,正在准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录。通过引进高端人才活动,聘用了两名煤矿专业博士研究生和两名煤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各区县煤管局增加科级职数21名,并将长期在监管一线的63人核入编制;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均增设了职业健康科,并完成了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由卫生部门向安监部门的划转。全行业职业健康情况摸底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各区县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启动,均已纳入各区县委、区县政府的议事日程。

全面部署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7月13日,我市召开各部门监管人员及重点企业法人代表共计400人参加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以“打非治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务求以高压严打态势确保十八大召开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召开煤矿打非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市打击煤炭资源盗采行为工作进行了安排,细分了各部门责任,对坚决遏制因盗采煤炭资源引发的事故进行了周密部署。三是市安委办会同安全生产巡视稽查组对全市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情况进行了督查,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将百日攻坚战行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还有待于加强,“三违”行为时有发生,具有共性的违规违章行为还比较突出;二是受经济大环境影响,煤矿、煤化工企业开工不足,安全管理人员及经验丰富的工人流失严重,将给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三是我市地方煤矿目前还存在77处三万吨淘汰矿井,在“十二五”期间80%将通过资源整合、机械化改造途径淘汰,由于资源整合矿井进度缓慢,造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后三年淘汰落实产能工作难度加大,社会矛盾和压力加大。

一是贯彻落实好省安委会第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以“打非治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定期组织全市范围内的联合执法,将多部门联动作为解决安全生产中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的重要手段,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持续高压态势。

二是突出抓好煤矿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私设工作面或隐蔽工程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五化一加强”、“六防”、“四个零”工作方针,继续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推进煤矿通风安全质量升级,加快推进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地方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继续落实“逢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加快水患探测进度,争取年末前完成对全市已开工矿井免费探测;继续开展矿井安全状况评估工作,推动煤矿差异化管理;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推动煤矿从业人员的轮训工作常态化。

三是推进3万吨矿井淘汰工作。进行分类处理、一矿一策,通过机械化改造、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途径将3万吨矿井淘汰问题积极稳妥的解决。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步伐,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化水平。

四是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方面加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解决一批舆论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为全省两个建设的推进摸索经验,全面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继续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将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和机制调整到状态,以应对日益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

石油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党的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一、现实的六大尴尬

1、普度众生四海皆管的尴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安监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安监局,安监部门就是一个大萝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一是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二是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一是受地方干扰。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二是利益纷争所致。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权威、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权威。

6、安监人员四脚朝天的尴尬。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出现集体撂挑子不干的如此尴尬现象,我想与安监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特别是乡镇级虽设有安监办,但监管人员大部分属兼职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监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那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那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监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二、对策建议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想安全、抓安全;其次,要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使其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安监部门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相关部门没有把安全监管工作前置,把资金或者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事前的安全投入加大监管,而是热衷于搞花架子,在事后救援上大搞文章,领导来了作为看点,汇报里面作为热点,试想增加一台消防车,跟搞一个培训中心效果如何?三是避免搞文字游戏,玩行政干预。安全投入是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安全监管过程中对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进行的一些行政处罚是对企业投入不足导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惩罚和告诫,警醒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环境,但相关部门不是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却在处罚上偷换概念,玩文字游戏,把安全生产处罚款变为主管部门应急装备捐款,严重损伤了安全监管的权威性,最终只能助长企业违法之风。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监的职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

4、综合协调必须以政府明确控权为依据。严格的中央政策对遏制多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效果甚微,法律效力及政府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决心和力度的层层衰减,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系统。因此,必须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准确地进行定位。一方面,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综合监管具体内容。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与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增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主动监管意愿,有效避免安全难题面前“安委会综合协调”等同于政府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综合监管各部门责任,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台,谁该做什么、谁不该做什么,主管部门干什么、监察部门干什么,明确之后,谁的责任田,谁去负责,避免出现安全协调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相关部门坐看笑话、闲着没事等不正常现象。

5、安监人员必须以履行职责为己任。破除安全监管中诸多尴尬,在新的法律、法规未能出台之前,首要的是地方政府要理顺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方式、手段,提高综合监管部门的地位和权威,赋予综合监管部门对其它监管部门的督查权、问责权、追究权,避免“踢皮球”现象;其次,要建立监管人员考评与奖励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福利待遇。出台地方财政保障制度与法规,确保监管机构正常监管和执法费用,省、市也应出台执法监管人员交通、通讯、办案补贴,减轻安全监管人员负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消除其后顾之忧。第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了安监人员责、权、利不对等现实问题后,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安全监管人员排除后顾之忧,全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福利待遇的同时,加大监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力度,在系统内树立投身安监、无怨无悔,营造一种人人敬业、人人主动、人人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安全奋斗终生的安监队伍。

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态势。

(一)加大执法力度,紧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根本性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县检查各类企业*家次,排查安全隐患*条,立案处罚*起,罚款*万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采取闭环式隐患排查整改,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档案及相关机制,目前全县*家“精细化管理”备案企业正扎实推进“精准治安”工作。

(三)紧抓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已培训企业*家次,从业人员*人次。二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采取“集中观摩、交流经验、督促指导”方式,切实督促全县*家规模及限额以上企业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在组织辖区标杆企业开展示范演练基础上,带动其他企业开展演练,截至目前,已指导*家企业进行了应急演练,其他企业确保年底全部完成。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期间,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次,投入资金*余万元。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今年来,共向各级媒体报送信息*余条。组织各单位设置展览宣传牌*余块,悬挂横幅*条,发放宣传品*万余份,宣传安监工作亮点及创新措施。

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麻痹大意,监督管理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对工作部署存在滞后现象。特别是在执法车辆、经费上无法做到充分保障。二是还没有形成监管合力。个别单位没有认真按照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还存在各自为战、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的问题。三是“打非治违”力度不够。因非法违法企业取缔不及时、不彻底,引发舆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教训深刻。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存在安全条件差,安全保障能力低,职工教育培训开展不扎实,应急演练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风险管控有漏洞的问题。

突出抓好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管理,坚决杜绝3人以上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危化品领域:加快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好“三评级一评价”、分类施策和依法治理,实现对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的全程监管。建设工程领域: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工地、燃气供热工程等重点领域,严防坠落、坍塌及燃气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消防领域: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全力做好秋冬火灾防控工作。

(二)抓住重点载体不放松。在全县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