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中药材工作报告

时间:2023-07-31 10:05:37 作者:江sx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中药材工作报告篇一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

上,根据《_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

第二条 产品的验收

符合《中国药典》20xx

版一部标准; 封存样品为准。 第三条 交货地点: 第四条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回款方式:汇款或转账。

第八条

违约责任解决方式:由于出现质量问题,退回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若发生争议,则由滨海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峰瑞达生物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中 药 材 购 销 合 同

中药材工作报告篇二

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产品的原料品质,加快白术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带动农户增收,促进产业发展,甲方计划在建设白术规范化种植基地1万亩。经甲乙双方商议,现就白术药材种植及收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种植面积

栽种白术____________亩。

二、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制定乙方每年生产技术管理操作规程,并以文字形式下发给乙方,同时提供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服务,有权对乙方生产基地进行检查、监督,对达不到标准的基地,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改正。

2、负责包销乙方所生产的合格产品,对产品实行按质论价(按当年市场价上浮10%计价收购)。同时甲方对乙方产品有优先经销权,有权拒收不合格产品。

三.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进行栽植、施肥、管理等。

2、有权要求甲方回收产品,对甲方违约行为有权要求索赔经济损失。对甲方在技术指导上失误及工作服务质量等问题有权提出意见。

四、协议期限:五年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签章)

中药材工作报告篇三

为了加强岭南中药材保护,规范利用岭南中药材资源,促进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广东省以地方立法形式颁布《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于20xx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20xx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岭南中药材保护,规范利用岭南中药材资源,促进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广东道地特征的岭南中药材的种源、产地、种植、品牌等保护活动。

第一批保护的岭南中药材种类(以下简称保护种类)包括以下八种:化橘红、广陈皮、阳春砂、广藿香、巴戟天、沉香、广佛手、何首乌。

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岭南中药材保护实际需要,对符合广东道地特征的中药材经过统一遴选增加新的保护种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列入保护目录予以公布。

第三条 岭南中药材保护应当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保护相结合、资源保护与质量提升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橘红、广陈皮、广藿香、广佛手和种植在农用地的阳春砂、巴戟天、何首乌等岭南中药材种源、产地、种植的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沉香和种植在林地的阳春砂、巴戟天、何首乌等岭南中药材种源、产地、种植的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岭南中药材品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岭南中药材保护的专业指导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商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岭南中药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岭南中药材保护具体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立岭南中药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岭南中药材保护联席会议的牵头组织部门。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岭南中药材保护规划,统筹岭南中药材种源、产地、种植、品牌等保护工作。

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岭南中药材保护规划,制定岭南中药材保护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岭南中药材保护经费,制定保护经费管理办法,为岭南中药材保护提供经费保障。

保护种类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岭南中药材保护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八条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加强岭南中药材基础研究,继承创新传统生产技术,发展现代生产技术,为岭南中药材保护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

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和个人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创新岭南中药材育种、种植、采收、产地初加工等技术。

鼓励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中药材保护的技术产业转化。

鼓励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参与岭南中药材保护工作,提供信息交流、技术培训、信用建设和咨询等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应岭南中药材保护的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岭南中药材保护的信贷投放。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岭南中药材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岭南中药材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国家药品标准的基础上,完善保护种类的质量标准。

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运用现代中药分析技术等方法研究制定保护种类质量控制和物种鉴定标准。

鼓励岭南中药材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保护种类的商品规格等级标准,促进岭南中药材产品质量的提高。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医药主管部门利用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公共平台,建立保护种类育种、种植、采收、加工、流通的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

省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统一的岭南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编码方案。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质量追溯制度宣传,组织相关培训,指导岭南中药材生产者建立质量追溯制度。

岭南中药材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如实记录、提供可供追溯的相关信息。岭南中药材进入流通市场应当使用质量安全追溯编码,并推行使用统一标识直接载明质量安全追溯编码信息。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托企业和科研机构构建岭南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网络,促进岭南中药材生产先进技术转化和推广应用,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岭南中药材生产信息及趋势预测。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托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发挥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作用提供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根据需要建立监测站,开展中药资源信息收集、整理与动态监测,及时提供预警信息。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科技、农业或者林业等有关部门促进岭南中药材传统生产技术的继承创新,推动岭南中药材生产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以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为载体,指导保护种类生产者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支持科研机构继承和研究岭南中药材种子种苗培育、种植、采收等技术,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并在适宜地区加以推广。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岭南中药材生产从业人员列入农村科技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定期举办技术人员培训,组织中药材技术专家巡回指导,在保护种类的资源保护、繁育种植、鉴定技术和信息服务方面培养专业人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岭南中药材种植以及品牌等保护需要,依法给予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

第十八条 引导和支持企业与岭南中药材种植者,通过签订合同,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模式,由企业提供岭南中药材生产原料和技术服务,并实行成品回购,推进优质优价,促进岭南中药材产品质量的提高。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集中分布的岭南中药材天然种质资源,可以依法设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

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中药资源普查。省人民政府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依托专业机构统一建立保护种类种质资源库,为良种繁育科学研究提供可持续利用种质资源。

采集属于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岭南中药材天然种质资源,应当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 对保护种类种质资源的选育及保护工作,通过设立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进行。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应当设立保护标志,标明繁育种类、认定单位、建设单位等,接受社会监督。

道地化橘红产地化州,道地广陈皮产地新会,道地阳春砂产地阳春,道地巴戟天产地德庆、高要,道地何首乌产地德庆等地,应当设立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广藿香主产地湛江、肇庆,广佛手主产地肇庆,沉香主产地东莞、中山、茂名、惠州、揭阳等地,优先设立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

设立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生产保护种类良种隔离、栽培条件和保存良种的条件;

(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四)具备一定的种子种苗产出能力。

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的设立由生产者、经营者提出申请,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农业或者林业以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和保护,应当执行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和保护的相关规定,并施行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

不再作为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 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生产的种子种苗,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供应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

禁止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种质资源。

第二十三条 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应当制定和执行种子种苗生产技术规程,建立产品质量保证制度,对本基地种子种苗生产、初加工等各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第二十四条 岭南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实施传统与现代繁育技术相结合,以保持岭南中药材遗传特性的稳定。

在保持道地种性前提下,鼓励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保护种类的种质资源创新、品种复壮、品种改良等培育活动。

第二十五条 种子种苗生产应当执行种子种苗检验、检疫规程。经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检验、检疫,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作为种子种苗使用。

禁止假冒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种子种苗产品。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岭南中药材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岭南中药材种质资源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由受理申请的部门依法办理。

第二十七条 对保护种类产地的保护,通过设立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进行。

(一)具有适宜种植岭南中药材的地理、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

(四)生产的岭南中药材应当以药用为主或者优先作为药用。

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设立程序以及保护标志的设立,比照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执行。

第二十八条 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设立后的建设,由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省岭南中药材保护规划和本级岭南中药材保护计划实施。建设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应当按照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的要求进行,在生产基地培育符合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岭南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企业。

第二十九条 岭南中药材生产者应当合理安排岭南中药材生产,不得影响岭南中药材生产的生态环境,对岭南中药材产地造成破坏。

第三十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及周边保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影响岭南中药材生产环境的建设项目。

经批准建设的项目,施工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控制扬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对岭南中药材生产环境的污染。

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周边保护距离由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进行检查评审,对不再符合设立条件,影响岭南中药材生产质量的,经评审确认后,告知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由其决定不再作为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

检查评审可以依托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有关专家委员会进行。需要对基地土壤、水源、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的,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

第三十二条 在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种植保护种类中药材,应当优先选用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生产的种子种苗。

第三十三条 保护种类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岭南中药材生长发育特性,按照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保护种类种植技术规程,并按照种植技术规程进行生产。

第三十四条 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应当按照保护种类的特定技术规范进行种植,保持岭南中药材产品质量稳定,创新种植模式应当符合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种植生产不得违反环境保护、林地保护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禁用、淘汰的种植投入品,禁止使用高毒、剧毒及高残留农药,禁止滥用农药、抗生素、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除草剂。

第三十五条 岭南中药材种植环境应当保持适宜的种植自然条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六条 岭南中药材种植者应当针对岭南中药材生长发育特性和不同的药用部位,通过田间农艺管理措施调控岭南中药材生长发育,保持产品质量稳定,提高药材产量。

第三十七条 种植者应当根据岭南中药材的营养特点及土壤的供肥能力,确定施肥种类、时间、数量和方法,肥料的种类应当以有机肥为主,科学合理地使用肥料。

第三十八条 种植者在病虫害的防治过程中应当优先采用生物防治方法,并依法、合理使用农药,使岭南中药材的农药残留等指标符合质量标准。

第三十九条 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应当确定适宜的采收时间和方法,避免因提早、推迟采收时间或者采收方法不当影响岭南中药材产品质量。

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应当对采收的保护种类进行取样,送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送检产品质量不达标的,不得入药使用。

第四十条 岭南中药材进行产地初加工应当符合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得污染、破坏中药材有效成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岭南中药材种植保险产品,构建市场化的岭南中药材种植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机制。

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保险费补贴。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岭南中药材保护经费,支持行业组织设立专门的保护种类品牌推广中心,培育岭南中药材知名品牌,促进岭南中药材的品牌化经营。

保护种类品牌推广中心应当提供品牌培育、宣传推广、交流合作等服务,协助岭南中药材品牌相关权利持有人扩大品牌影响范围,提高社会认知度。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行业协会、岭南中药材生产者依法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已经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或者已经取得地理标志商标权的保护种类,应当整合保护资源,扩大品牌效应。

使用岭南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应当采取防伪标识、电子信息管理等措施,加强品牌信息保护。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支持岭南中药材行业协会、生产者等,及时通过申请商标注册获得专用权保护。

经济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组织应当及时申请岭南中药材特定种类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专用权保护,并依法许可其成员或者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岭南中药材生产者和经营者使用。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岭南中药材商标持有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第四十五条 岭南中药材生产者在种子繁育及种植过程中,通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合作等活动取得发明创造成果的,应当在向社会公开之前及时申请专利。不适宜申请专利制度保护的发明创造成果,可以依法实施商业秘密保护。

鼓励符合条件的岭南中药材新品种向国务院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植物新品种权,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涉及濒危野生的岭南中药材培育关键技术和产品的专利申请,应当在提交专利申请书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向境外转让濒危野生的岭南中药材培育技术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鼓励、支持岭南中药材生产经营者对企业品牌和产品注册域名,依法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 取得岭南中药材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权利人,应当按照商标注册证和专用标志证书核准的范围进行使用;确需增加使用范围的,应当依法另行申请。

注册商标、专用标志的权利人有权对商标、专用标志的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许可其成员或者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使用人在其生产经营的岭南中药材的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商品交易文书,以及在广告宣传、展览或者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该注册商标、专用标志。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主管部门弘扬岭南中药材文化,加强岭南中药材育种、种植、采收、加工技艺交流,做好岭南中药材珍品、精品收集和有关珍贵资料的整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开展有关岭南中药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传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或者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岭南中药材理论、制作技艺和方法,应当组织遴选保护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并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十条 支持开展岭南中药材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多方认可的岭南中药材标准,促进岭南中药材国际贸易便利化,鼓励岭南中药材出口企业在境外申请商标注册。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中医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保护管理责任制度,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并组织专家评审,促进保护措施的落实。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中医药、农业、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保护活动实施以信用记录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建立保护种类质量信用等级档案,对保护种类种源、产地、种植、品牌以及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的评价和监督结果等信息登记建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岭南中药材行为的查处,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擅自扩大岭南中药材商标使用范围、非法转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岭南中药材商标等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保护,对擅自使用、伪造地理标志名称或者专用标志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者标识以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者图案标识,造成消费者误认为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控告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关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收到检举和控告,应当依法处理。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种质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不执行种子种苗生产技术规程,影响岭南中药材生产质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并可以追回已经发放的补贴经费,并予以公布。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执行种子种苗检验、检疫规程,或者经检验、检疫不符合标准仍作为种子种苗使用的,或者假冒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种子种苗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不足一万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影响岭南中药材生产的生态环境,对岭南中药材产地造成破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在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影响岭南中药材生产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未按照保护种类种植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并可以追回已经发放的补贴经费,并予以公布。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使用国家禁用、淘汰的种植投入品,或者使用高毒、剧毒及高残留农药,或者滥用农药、抗生素、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除草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域名专用权,违反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相关规定使用商标,或者未经许可使用地理标志、与地理标志相近似标识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收到检举和控告,不依法处理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依托开展专业检查评审等工作的人员在岭南中药材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保护的岭南中药材种类名称,应当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他法定名录中的名称。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药材工作报告篇四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甲方愿意出租自己的荒土、熟土、干田共计30亩给乙方种植中药材。承租期限为三年。乙方付给甲方的土租费每年每亩贰百元,三年每亩陸百元。乙方在本合同书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甲方三年的所有土租费。

二、乙方以上所租甲方的所有出租土地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出面调解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双倍赔偿。

三、从上述协议签订之日以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反悔方将按所租租金的百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四、本合同书经瓮安县__村民委员会审批通过。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瓮安县__村民委员会存根一份。本合同书从经瓮安县__村民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瓮安县__村民委员会审批意见:

甲方签印:

乙方签印:

日期:

中药材工作报告篇五

以前的我对于中药的认识,认为中药就是凉茶。我出生于广东佛山的一个农村中,从小家里就有时常煲凉茶清热降火,所以一直误将凉茶作为中药的全部,但通过了对中药的学习,我知道了中药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认识和使用的药物。通过了学习中药,使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让我懂得了许多处世为人的道理。

中药有它的起源和发展,同样地,人也有自己的出生和成长;中药有它具有明显地域性的优质药材,同样地,人也有自己具有明显地域性的高素质人才;中药要根据医疗、调剂、制剂的需要而进行必要的加工处理,受到炮制,同样地,人要根据兴趣、爱好、特长的不同而进行专业的筛选受到不同的培训,受到教育;还有一点很重要的是:中药有它自身不同的寒热温凉四性,作用于人体所产生的反应、收获的疗效是完全不一样的,不过不同样的药材也有它相似的地方,人也一样,有自身不同的冷漠、热情、开朗、孤僻等性格,对于不同的人,关系不同,表现出来的也不大一样。

人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就肯定会像中药一样有着酸苦甘辛咸的人生路。虽然人生有数不尽的辛酸咸苦,但是心中苦尽甘来的甜蜜时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人生有它浮升的开心时刻,同样也有沉降的低落时段,所以必须要有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人生的升降浮沉。人的一生也要学习中药的配伍规律,有自己一个人单行的时候,有自己一个人能独立完成的事,但是时常需要学习麻黄和桂枝,相须行事,互相帮助。有时候则需要像黄芪和茯苓一样,一方为主,另一方为辅,合作行事。而有时候却要用到相畏相杀的关系,降低一件事的负面影响。还有时候绝对不能做一些会对别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创伤的事,犹如中药配伍规律的相反,当然这是可以放止的。

中药的使用,需要有剂量和用法,用量是否得当,直接影响药效。

总而言之,学习中药使我懂得的很多很多,绝非一时三刻,三言两语就能概括出来的。以上的就是我对学习中药以后的体会。

来到了这里,我重新审视了自己曾经学习过的东西,发现有很多知识是课本不能给予的。对于我这个只有两年学习药品经历的学生来说,我对一切都感到新鲜和畏惧。第一次穿上白衣看着镜中的我,心底的那份坚定与自信犹然而生!

从第一天到中成药房转科,到现在在中草药房帮忙,我的心里还对很多事物充满着新鲜感和好奇心。记得第一次对着满室的中药让我想起了古代的药房,抽拉式的药箱,称药的戥子,熟悉的药材名,甚至不时的捣药声,一切都向我展示着草药的神秘,我喜欢这个地方。从当初老师抓一副药而我称出一味药的无奈到单独完成一张处方的从容,我得到了太多东西。记得第一次体会到取错药的尴尬,将后下的砂仁一股脑的分到群药里,然后被查药的老师纠正,又重新分发。

1、思想素质:要教育和培养每一个药学人员热爱药学工作,献身药学事业,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要有崇高的道德品质、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医德修养:真诚坦率,精神饱满,谦虚谨慎,认真负责;要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协作。

2、专业素质:药学人员要对病人极端负责,态度诚恳,和蔼热情,关心体贴病人,掌握病人的心理特点,给予细致的身心护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按章办事,操作正规,有条不紊,执行医嘱和从事一切操作要思想集中,技术熟练,做到准确、安全、及时,精益求精;要有敏锐的观察力,既要沉着冷静,机智灵活。

3、科学素质:药学人员要具有实事求是、勇于控索的精神,要认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药学是一门应用学科,必须注意在实践中积累丰富的临床经验,要掌握熟练的技术和过硬的本领;要刻苦钻研业务;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控索,开展研究,勇于创新,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更好地为病人的身心健康服务。

在新的环境里,我也会百分之百的努力!我会加油,我也会对所有人说:加油!不光要总结,更要实践,用自己的切身行动证明一切!

一、 与中医的渊源

对中医、中药我自小是有接触的,小时候住的巷子对面就是县城的中医院,印象中生病了妈妈就会带去中医院找相熟的医生看病,有时妈妈晚上才得空,就去医生的家里看,医生都是相熟的乡邻,吃上几剂中药病就好了。外公、舅舅是开中药铺的,小时候去外公家对那一整面墙的各种中药也是充满好奇的,没事就在柜台看表姐给客人捡药,当时很佩服能她能记得那么多种药分别放在哪个抽屉里。大学毕业刚工作时还看过《思考中医》、《人体使用手册》等畅销书,当时感觉中医博大精通、好玄妙,好难懂。但是在大城市生活,中医反而渐渐淡出身边,生病了还是习惯去看西医,各种检查、各种西药和输液。去药店买药,药店也是经常给你推荐各种头孢啥的消炎药、激素、抗过敏药。等自己有了小孩,也是一生病就去带去医院看医生,看多了发现医院都是标准处方的,诊断是什么病后在系统里选药,基本所有的小孩都是开一样的药。我儿子咳嗽,在医院喷雾吃头孢就减轻,但是停药后没多久又加重,反反复复,我对西医产生了质疑。身边有朋友建议看中医调理一下,我开始留心别人介绍的好中医,自己也有意识多看中医有关的书和课程,买了一堆黄帝内经之类的讲阴阳辨虚实让人看得云里雾里的书。总而言之,个人是一直对中医很感兴趣的,但是苦于没老师带入门,那一张张药方每个字都认得,但是却不知道功效有什么不同,为什么用药不同。

二、 初识经方

第一次听说黄煌教授的《中医十大类方》是在孟倩老师的中医课程上,她推荐了中医初学者的几本书之一,书是屁颠屁颠都买回来了,可惜自己还是看不懂吃不透,最后束之高阁。机缘巧合,2016年初看到古求知老师有开“大众经方”班,知道古老师是黄煌教授的高徒,赶紧报名学习。那期课程,古老师是按常见病分类,给介绍各个常用经方。比如咳喘病的经方有:小青龙汤、麻杏石甘汤、半夏厚朴汤、小柴胡汤、大柴胡汤。一边学习,一边也给身边的家人朋友开个方练练手。记得:给感冒肩颈痛的同事开过葛根汤,给痛经的同事开过红花酒和温经汤,给高血压失眠的妈妈开过黄芪五物汤,给口腔溃疡的老公开过甘草泻心汤,给自己开过越婢加术汤等。但是在根据病症具体选用方时,还是似是而非,抓不准方证。但是起码通过学习知道了常用经方的名字和大致的作用,把经方比喻作人的话,就是认识了这个人,人跟名字对上号了,但是这个人的性格和本领还摸不透。

三、 辨别体质

接触经方后,对黄煌师爷是向往不已,师爷来广州的讲座热情高涨地参加了,2016南京的经方班也请假去南京参加了,通过学习对黄煌教授的体质学说有了较全面的认识。学会从一个人的体型、外貌、神态、性格来辨别是什么体质的人。每首经方都有它适用的方证、适用的人群,适用体质的人用该方就安全、起效快,“方--病—人”一体辨证治疗。平时我也有意识去找身边的“柴胡人”、“半夏人”等,建立了根据体质类型去选类方的思路。比如柴胡体质的人感冒用小柴胡汤,麻黄体质的人感冒用葛根汤。作为理科生的我不禁就想捷径:是否可以从《中医十大类方》附注的病名所用的方里按体质用方?但是古老师说:这样学经方就学死了,经方是很活的,要抓“方证”。

四、 跟诊

都说百闻不如一见,“舌淡”、“苔黄腻”“肌肤甲错”、“半夏线”等辨方证时老师经常提到的“证”到底是怎样的?非常庆幸古老师开了跟诊班,第一时间抢了个席位。通过几次跟诊,体会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也解了之前的很多困惑。

1. 老师问诊很详细,吃喝拉撒、睡眠、心情都不放过,面诊、脉诊、舌诊、腹诊、腿诊全面来看,然后抓最重要的点(最大问题)来用方,然后再通过加减味来覆盖其它或然证。

2. 经方治病靠的是方,不是药。同一味药,不同的配伍,效果就完全不同。老师开方的思路是合方,而不是合药。就像打仗靠的是排兵布阵,而不是单个兵。

3. 一定要抓主证,可能诉求的是不同的病但只要主证是一样的,那就是用相同的方。有次跟诊好几个病人是不同的病,但最终用的都是血腑逐淤汤加减。

4. 病症明显的或急症,就只从病考虑开方;慢性病或调理体质的更多的是从体质考虑开方。

5. 要重视病人的性格、情绪。比如性子急容易发脾气的人,是身体失衡了,用对药了,就不容易发脾气了。就正如不同性格的人容易得的病也是不同。反过来,病人若能主动改变他的性格,去除了致病的根,自然病情也会有所好转。

6. 对药方里药的用量也有了较直观的认识,一般尽量按原方比例用,一般药用量是20g,细辛是3g,麻黄5g等。

五、 总结

诚如老师说的“西医是治人的病,中医是治病的人”,中医是以人为本,做的是“拨乱反正”事,将病的人纠正成“中正平和”之人。经方是学中医的捷径,经方是中国流传千年的瑰宝,感谢古老师的倾囊相授,我后续会多多研读老师相赠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学了中医后,我心中有颗种子,希望以后在中医上也能学有所成,为家人、朋友、乡亲邻里的健康护航。

为期十天的暑假实习活动圆满地结束了,这次在医院的实习活动带给我很多收获。我们去了中药房、制剂室、中药煎药室等地方,通过在这几个地方的锻炼,我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相互协作能力都有了一定的提高。

在中药房实习的这段期间,验方和称药都是中药调剂学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如果没有坚实的理论基础,那么真正的实践也是没有的。在调剂完药物之后还要进行复检,即将药方上的药物名称同药物进行一一对应,检查是否有误。这一点是最关键的,它要求调剂人员要有较强的认药能力做基础,还要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否则就是把危险带给患者,是不可取的。我们实习生只能进行调配,不能进行检查,因为我们的熟练度还不够。

在中药房实习时,这里的工作量是很大的,每天都有许多病人来这里买药,所以这里需要调配的药方也很多,每天要有好几十张甚至几百张药方需要调配。在这里工作需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娴熟的动手操作能力。首先,在拿到方子的时候要验方,检查方子有没有问题,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进行调剂。这样拥有中药调剂学的理论知识就很重要,我们可以运用中药调剂学的知识来对方子进行检查;而且由于在中药中同一种药物的别名有许多,如:九孔子又名路路通;牵牛子又名黑丑、白丑、二丑等。

其次,在抓药时要会熟练地使用药戥进行称量。药戥不同于我们平时见到的小贩卖菜时用的杆秤。药戥又分前毫和后毫,在使用时用右手提住后毫可以称量50克以内的重量,用右手提住前毫可以称量50克至250克之间的重量。在使用时还要先在定盘星上定位,便于称量时进行校准。

在实习岗位度过了半年多的时间,我的感受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许多实践都是依托于理论知识。作为学姐,我还是要提醒学弟学妹们在学校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珍惜宝贵的学习时间,认真听课!

作为一名药学专业的学员,只学习书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是不能学以致用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把我们所学的知识带给人们,所以,我深入到基层在药品销售岗位接受锻炼。初到药店工作,老同事向我说明了零售药店与医院药房的不同,医院药房的药师只需凭医师处方发药,而零售药店的顾客大多是对药品认识较少的非专业人员,所以,销售人员在对顾客销售药品时,要尽可能的多向顾客说明药品的用途及性能,对每一个顾客负责,我所在的药店经营的有中药、中成药、西药、非药及一部分器械,现将实习学习情况作一个总结报告。

一、严守劳动纪律,以员工的标准要求自己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该院的劳动纪律和一切工作管理制度,自觉以医学生规范严格要求约束自己,不畏酷暑,认真工作,基本做到了无差错事故,并在上下班之余主动为到医院就诊的患者义务解答关于科室位置就诊步骤等方面的问答,积极维护了药学院的良好形象;并且理论联系实际,不怕出错、虚心请教,同带教老师共同商量处方方面的问题,进行处方分析,大大扩展了自己的知识面,丰富了思维方法,切实体会到了实习的真正意义;不仅如此,我们更是认真规范操作技术、熟练应用在平常实验课中学到的操作方法和流程,积极同带教老师相配合,尽量完善日常实习工作,给各带教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通过实习笔记的方式记录自己在工作中的点点心得,由于我的主动积极,勤快认真以及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各科室给予的好评。

二、如何做好药品知识及医学知识的学习

药用植物学在中药材鉴定中的应用意义重要。大部分情况我们根本不用理化鉴别的方法,只用植物形态学的鉴别方法就可以鉴定。因为大多植物有其特有的遗传基因,于是能表现出基本稳定的形态特征,这样们我们在中药材鉴定中“努力寻找不同因子”就可以鉴定植物类中药材的真伪。例如:小品种中的石楠藤是蔷薇科的植物,而有时采购来的药材表现出:节膨大、有扁节,这是胡椒科的石南藤的特征,这样就很明确了只要石楠藤中出以上两种特征就可以断定药材掺伪。

中药材工作报告篇六

乙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

第二条 产品的验收

第六条 第七条 回款方式:汇款或转账。

第八条 违约责任解决方式:由于出现质量问题,退回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若发生争议,则由滨海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中药材工作报告篇七

中医认为,甘草无论生用炙用,均能润肺止咳、调和药性,治各种咳喘及用于缓和药性峻猛药物的毒烈之性等。说起来,甘草的使用还有一段来历呢。 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中药材“甘草”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从前,在一个偏远的山村里有位草药郎中,他总是很热心地为人治病。有一天,郎中外出给一位乡民治病未归,家里却来了许多求医的人。

郎中妻子一看这么多人急等着丈夫治病,而丈夫一时又回不来,便暗自琢磨:丈夫替人看病,不就是那些草药嘛,一把一把的草药,一包一包地往外发放,我何不替他包点草药把这些求医的人打发了呢?她忽然想起灶前的地上有一大堆草棍,拿起来咬上一口,觉得甘甜怡口。

过了些日子,几个病愈的人特地登门来答谢郎中,说吃了他留下的药,病就好了。草药郎中一听就愣住了,而他的妻子却心中有数,赶忙把他拉到一边,小声对他如此描述了一番,他才恍然大悟。

草药郎中又急忙询问那几个人的病情,方知他们分别患了咽喉疼痛、中毒肿胀之病。此后,草药郎中便在治疗咽喉肿痛和中毒肿胀时,均使用这种“干草”。

由于该草药味道甘甜,郎中便把它称作“甘草”,并一直沿用至今。

中药材工作报告篇八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

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

第二条 产品的验收

第六条 第七条 回款方式:汇款或转账。

第八条 违约责任解决方式:由于出现质量问题,退回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若发生争议,则由滨海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