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车位销售合同印花税(热门20篇)

时间:2024-01-11 20:49:12 作者:纸韵

销售合同是一个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规范了交易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是交易进行的基础。如果你对销售合同范文感兴趣,可以继续阅读以下的案例。

车位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证属于个人所用的合法财产,本人具有独立的处份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这一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1、车位价款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车位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xx项目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xx停车位一个。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xx整(即)(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具体位置以抽签为准,该车位的交付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1、该协议签订后,车位抽签等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2、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4、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车位销售合同

为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

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

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车位销售合同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方便乙方在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编号为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

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

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车位销售合同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奥迪牌二手车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同意以人民币总金额:_________向甲方购买本协议所涉及的车辆所有权及其附属利益。双方签署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本协议所涉及的车辆、所有随车文件,包括: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明、养路费证明及保险费证明等。

第二条:在甲方收到上述车款后,应将本协议所涉及之车辆完整的产权和使用权归属乙方,甲方放弃本协议所涉及之车辆的产权和使用权。

第三条:在办理车辆移交时,甲方需向乙方说明本协议所涉车辆的真实情况和记录,包括:积欠的交通违章罚款、车辆年检注册费和罚金。

第四条:乙方在签定协议后,甲方交付车辆给乙方,乙方将自己承担该车辆移交以后而产生的交通事故、车辆违章、纠纷及车辆损坏的责任。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若有纠纷则受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管辖。

备注: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建议乙方将过户交易票金额开为实际购车金额,由此出现的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注明此车无涉水,无事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销售合同协议书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__小区___幢___号车库,属___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大写:___),拍卖佣金(大写:___)。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__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__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省房地产公司乙方:

代表:

日期:

车位销售合同

地址:

电话: 。

乙方:

地址: 。

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编号为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

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

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  。

代表:

乙方:

代表:

车位销售合同协议书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___市___区___区),车位面积为___平米,(___号)。

第二条上述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元整(大写:___拾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买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全额车位款(含定金)人民币___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车位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各个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当日将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及其它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交纳的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3.如乙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产权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产部门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

电话:电话:

车位个人销售合同协议书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位于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

1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六: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二手车位销售合同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九洲佳园5-2-2车库产权及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车库坐落于:;平方米。

2、该车库产权证号:房产证:号,土地证:。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确保上述车库现在及以后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九洲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并提供初次购买该车库时的房产证、土地证、有效发票及合同复印件。如甲方售卖房屋,需要在房屋出售合同中明确:此房屋车库已出售,产权及使用权已属于乙方,后续此房屋每次出售需要明确写明。若国家法律政策对该车库产权及使用权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处理。

2、本协议该车库转让价款为甲方净得价,鉴于目前该车库尚不能单独办产权证过户至乙方名下,如将来该车库乙方需要办证过户的,收到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承担乙方所有损失,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需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交易税等),并于办理当日由乙方直接向相关机构缴纳。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将该车库交付给乙方。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车库;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该车库转让价款;

3、甲方应当在该车库能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与乙方共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乙方办理车库产权证。

4、甲方应确保该车库在过户至乙方名下前不得出现任何影响乙方权利的情况发生(包括车库被查封、抵押的等),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如车库溢价超过违约金的,甲方应按车库市场价格的倍赔偿乙方损失。

5、确保不得有其他阻碍乙方使用车库的情况。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该车库转让价款;

2、乙方受让该车库后,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按期缴纳各项管理费用。

1、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车库转让价款或其他应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协议车库转让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交付车库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本协议车库转让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单方解除本协议。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经乙方催告15日后甲方仍未能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规执行。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

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房屋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相关通知应以书面签收或以挂号信或以快递寄出的方式送达。一方有证据证明该通知已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寄出,经过以下时间后视为收到本市内2个日历天;其他地区3个日历天。通讯地址的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见证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自愿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车位出租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停车位,车位号:    。

元(大写          ),合   元(大写       )每月。

租金在此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应开具收据。

三、租赁期内车位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四、此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交给乙方可用的车库出入凭证。租赁期截止时乙方将此凭证交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五、甲方承诺该车位确实归甲方所有,必要时甲方有义务出具所有权证明。由车位所有权不正确或不明晰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租赁期内车位所有权归甲方,使用权归乙方。乙方不得将车位销售、抵押给第三方。

七、由于乙方自行保管不力造成车辆被盗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车库漏雨、灌水、坍塌等由第三方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乙方向第三方索赔。

八、由乙方不当使用造成车位受损,由乙方向甲方协商赔偿。

九、乙方应在租赁期截止前通知甲方续租或不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十、租赁期内,甲方如有出售车位的行为,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应保证出售行为不影响租赁期内乙方对车位的使用权,否则等同于甲方提出停止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以上各条款双方均认真阅读并理解其含义,签字视为同意。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销售合同印花税税率

现行征管:按1‰单边征收。

历史上,证券交易印花税曾经历多次调整,但调整的内容主要是税率和征收方式。2007年5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要求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次发布通知调整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和征收方式。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调整后的税率和征收方式延用至今。

影响主要限于上海和深圳。

证券交易印花税并非全国性税种,归属权调整,影响的地域主要限于上海和深圳。

根据沪深交易所数据,2015年沪市累计股票成交金额达到132.56万亿,深市成交122.5万亿。按照现行印花税1‰单边征收的规定,沪深两市去年印花税总额超过2500亿。按照此前中央97%、地方3%的分税比例,上海和深圳总计分得75亿元。而2016年1月1日起沪深两市将不再分拿证券交易印花税,全部收归中央。

不过,有关专家表示,上海和深圳两地财政收入相对丰富,所以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全部收归中央影响不会很大。

此次调整不包括其他印花税。

专家表示,证券交易印花税实际上仅是印花税当中非常小的一部分。此次调整仅仅是针对证券交易印花税进行,而非全部印花税。一直以来,印花税都是由地方税务局征收,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的其他印花税全部归属地方。

延伸阅读: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种,起源于荷兰。

1624年,荷兰政府面临经济危机,统治者摩里斯打算增税扶危解困,但又怕招致民怨沸腾。有人想出高招:生活中人们常使用契约等单据,如果对此征税,税源广大。而且,人们有这样的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有政府盖的印,才是合法凭证。荷兰政府在试探了民意后,确立了这项税收。由于缴税时是在凭证上用滚筒推出“印花”戳记以示完税,因此被称“印花税”。

此税一出,欧美各国竞相效法,印花税被欧美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税。

但当时设立证券交易印花税这个税目的.最初出发点却绝非仅仅为了财政收入,而更主要是地方政府为了调控初创伊始的证券市场上所出现的“过热的投机行为”。

证券交易税的主要职能是调节市场交易,同时,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财政收入职能也很明显。关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就证券印花税分成比例的安排,因为深圳开始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时,我国税法中有关印花税的法规只有1988年国务院(而非立法机构)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而其中并无证券交易印花税这一税目。

而对于印花税来说,根据1988年11月9日财政部《关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所规定的,一开始印花税是中央和地方分享税,按对半分成。不过仅仅过了两个月,在1988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改变“印花税”预算级次问题的通知》中重新规定,“‘印花税’收入,全部划归地方财政,作为地方预算固定收入,此项收入上解地区中央财政不参与分成。”

由此可见,印花税在1988年10月1日实施起到年底,短暂执行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半分成外,从1989年至今一直属于地方税种。

1993年12月15日颁布、1994年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正式将“证券交易税”定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并明确“证券交易税,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尽管因为种种原因,证券交易税的设置最终没有实现,有关工商税制的改革也一直延宕搁置,但(证券交易)印花税却从此开始按照《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从1994年起变更执行地方和中央各50%的分配比例,一直到1996年底。并从此以后一直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当作证券交易税在使用,并使它实际成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

1996年12月16日颁布、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要求:“自1997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由现行的中央与地方各50%,调整为中央80%,地方20%。”国家税务总局在1997年1月28日相应地对上海和深圳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的“国税发(1997)14号”文。

4个月后,国务院在1997年5月9日下发了《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将印花税税率从3‰调整到5‰,并要求将“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新增加的收入,全部作为中央财政收入。”于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这个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调整税率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收入的分享比例,中央88%,地方为12%。”

1998年6月11日,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中决定:从1998年6月12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为4‰。并要求“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调整后,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对该项税收的分享比例不变,仍为中央88%,地方12%。”

之后在2000年9月29日,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决定,“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由现行的中央88%、地方12%,分三年调整到中央97%、地方3%。即2000年中央91%、地方9%;2001年中央94%、地方6%;从2002年起中央97%、地方3%。其中,2000年的分享比例,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根据沪深交易所最新数据,2015年沪市累计股票成交金额达到132.56万亿,深市成交122.5万亿。按照现行印花税1‰单边征收的规定,沪深两市去年印花税总额超过2500亿。

专家认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由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改为中央税,意味着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入划分工作正式启幕。而财税改革重头戏――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也或将于2016年开启。

商品房的车位销售合同

该自住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自住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商品房的车位销售合同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万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

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

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车位个人销售合同协议书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住宅项目建设程序合法、用途明确。协议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其位置(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标注为准)位于______地下车位,编号________,其功能主要用于停放家用轿车、小型旅行车。

二、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去拟购停车位实地看验,协议签订后,视为乙方已对此停车位的实际状况及其可使用的状态进行了确认,没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将提供完整的规划方案供乙方参照(规划图附后)。

三、乙方要爱护车位及其设施、设备,如由乙方造成的损坏,其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建设部令第______号《房屋建筑工程维修办法》的规定,保修期内甲方负责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损坏除外),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检查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保修期外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常的运行、养护、维修费用,从本车库车位使用人缴纳的车位物业管理费中支出,由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六、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战时征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免责:

(1)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位;。

(2)因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八、停车位售价:

1、______地下停车位首批的出售价格确定为___万元/个。

2、地下停车位的规格为宽______米,长___米,用彩色线条标注。停车位的使用权预售以一个车位计价。

九、停车位的交付步骤: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后顺序出售地下停车位;。

6、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后因其它原因主动放弃购买,甲方同意退还购买款。

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乙方拥有该车位的使用权,甲方将无权再处理该车位,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车位销售代理合同范文

汽车代理销售合同甲方:临沂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与东环路交汇处向北500米路西邮编:276000乙方:山东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临西五路邮编:276000座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北京现代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1.甲方经第三方同意授权乙方为北京现代全系列产品在兰山区、南坊新区、兰陵县、沂南县等地区的二级代理商,并负责改产品再上述地区范围内的总经销。2.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二、委托期限本合约有效期: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2014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14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1.乙方在公司必须设有能够可以展示北京现代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2.甲方为了支持乙方,甲方暂时提供北京现代全系列给乙方代销(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即乙方暂压首批进货(车)款,但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为销售的贷款(车款)按双方协议的价格支付给甲方(具体销售价格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3.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认同。乙方的售价不得低于委托销售底价表中的低价。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所得利润双倍的罚款。特殊情况须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4.甲方暂提供的首批北京现代系列产品在进入乙方展厅后3个月内,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在其上有任何权利、义务的规定。5.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时补充货源;双方处某型号车售空,都可以再对方处调货,双方在提车。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四、甲方义务1.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2.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3.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4.甲方与购车客户签订有关合约后,因合约履行引起的纠纷由责任方承担责任。五、乙方任务1.乙方提交代理销售建议书,经甲方认可,乙方应按计划推广销售工作。2.每周乙方销售负责人员到甲方了解甲方销售情况,积极迎合市场需求并有利于本系列产品的全部销售,组织处理两地销售处的协调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3.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急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4.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5.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上海大众的相关规定。7.应积极配合或独立完成代理区域的市场调差及分析资料,并及时提交给甲方应用。8.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六、委托代理程序双方按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中的价格进行计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发票出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七、提货方式及验收货物由乙方自提,在提货及销售过程中造成损伤的,有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需甲方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后及验货签字收获,风险转移。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2.若产品再保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随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运费。3.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甲、乙双方应高度重视,迅速予以妥善解决,减少负面影响。九、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修改、终止合同。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责任方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甲乙双方即时向对方提供销售进度信息及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责任方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的经济损失。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则责任方构成违约,无责任方首先可书面通知责任方并给予责任方二十天地整改期,整改期满后责任方仍未修正,则无责任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责任方。5.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急购车款,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不得无视法律,随意夸、隐瞒或虚假承诺等情况,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十、其他1.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3.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4.甲方对乙方的财产无留置权。5.如本合同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条款无效,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6.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7.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市面,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十一、合同效力1.再本合同期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2.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潍坊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车位销售代理合同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二、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交清全年使用费用。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_____物业公司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_____小区车辆通行证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公司报失,否则后果自负。

七、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__物业公司,否则后果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销售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一、印花税的意义: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土地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怎么交纳呢?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赁合同,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第三、还有那些凭证是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呢?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特别提醒的是: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交纳的问题,希望上面的介绍让您对印花税的税率问题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对您以后更好的交纳税种有所帮助。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车位进行包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订立条款如下:

本项目名称为,位于,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车位。

进行包销服务。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除非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3.合约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1.本合同书约定之车位由乙方全权负责销售。

2.甲、乙双方按“甲方得底价、乙方得超过底价部分的溢价”原则进行合作。

3.甲方按下述方式给付乙方溢价收入:

(1)底价:甲、乙双方确定,项目车位销售底价为/个,底价部分为甲方收入。高于底价部分为溢价,该溢价均作为乙方的收入。

(2)结算方式:乙方按月编制销售报表,提出当月应收溢价。甲方在收到销售报表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溢价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逾期视同审核完毕)。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万。

2、该履约金为合同保证金,保证乙方履行包销义务。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

双方按下述步骤实行合作:

1、可售车位的给付。

(1)甲方分期向乙方交付可售车位。

(2)自本合同签订后第二个月起,每月3日前以《可售车位一览表》的书面形式,将可以销售的车位交给乙方。该《可售车位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2、包销款项支付。

(1)乙方收到《可售车位一览表》后,向甲方上报《包销回款计划》。

(2)双方约定,《包销回款计划》中应列明完成时间和完成比例。完成时间为自计划上报之日起向后顺延12个月。完成比例为《可售车位一览表》中车位数量x销售底价x80%。

(4)双方约定,上一款中第一个笔20%包销款项自乙方向甲方上报《包销回款计划》后一个月内支付。

3、溢价款项结算。

(1)双方约定,乙方的车位销售的溢价款项按月结算。

(2)具体结算方式为:乙方在每月3日前向甲方上报上个月的《溢价结算申请》。该申请中列明上个月已销售车位、销售总额、底价溢价明细和乙方应收取溢价。

(3)甲方在收到该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溢价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4、本条所述所有文本、计划、表格,均以双方对接人签字为准。

双方的对接人为:xxx。

联系方式为:xxx。

如双方要更换对接人,由一方书面向另一方提出。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代理期限内,本项目车位销售必须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不得自行进行销售,且不得指定其它代理商或物业公司代理销售本项目车位。

(2)为保障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销售代理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以及该项目公开销售车位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

(3)甲方应向乙方授权并提供对外委托销售代理证明等相关文件,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

(4)甲方负责完成地下停车场的地锁、指示牌、照明灯、蓝牙门禁灯基础设施。

(5)确保委托乙方所销售车位权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甲方应提供乙方销售接待场所及日常办公设备。

(7)甲方应该提供其他必要支持:销售活动场地、广告位、业主资料、车位锁等。

(8)甲方负责车位交接事宜,乙方协助办理。

(9)甲方负责销售合同的编制和制作,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

(10)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包括协调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部门(交警、公安、城管等)配合乙方工作。

(1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12)客户购买车位的车位款及其他附属应缴款由甲方直接收取。

(13)乙方递交的已签车位购买合同,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审阅完毕(甲方认为需修改的除外),如果5个工作日内未审阅,则视同已签;甲方仍须按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14)因买卖合同纠纷、车位质量、车位交付等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代理佣金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进行正常销售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负责本项目独家代理销售工作。

(3)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

(4)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提成、奖金、福利、住宿、工装、差旅培训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工作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合同,必须以甲方确认的合同样本内容为准,任何与客户额外的约定事宜,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全权负责制定相关车位营销策划、设计符合法律规定的销售广告及其它促销。

(8)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的办理车位交接工作。

(9)乙方负责价目表的制作(在双方商定好均价的基础上)交甲方签字后执行。

(10)乙方负责优惠方案的编制和制作,甲方审核签字后执行。

(11)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低于销售底价销售本合同委托之车位,否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1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甲方向第三方整体转让或部分转让项目权益或产权等而导致所委托物业的权益或者产权变更的,甲方在转让时必须向受让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及债权债务事宜签定协议。如未能签订新的代理协议,则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本项目违约部分车位销售佣金总额)的20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13)如出现以下重大变化,可能影响乙方销售的,乙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的终止合同,不对甲方负任何赔偿责任。

(1)国家政策及法律关于车位归宿问题的新定义。

(2)项目物业管理公司变换或现物业公司不配合销售工作。

(3)甲方对本项目所承诺条件的变更。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销售佣金,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佣金的3%。向乙方偿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按合同总金额(本项目所有代理车位销售佣金总额)的20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2.在本合同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该项目车位的代理合同或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按合同总金额(本项目所有代理车位销售佣金总额)的200%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3.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须承担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若发生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双方协商一致的;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

4.因以上两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已经销售的`佣金提成据实结算。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任何争议之处,双方可友好协商另立补充合同,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照_有关法律及规定,向本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乙方:。

授权委托人:。

日期: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数。

产权性质。

进出口朝向。

负一层。

使用权。

负二层。

使用权。

负三层。

使用权,

有一个子母车位。

2、项目周边车位物业现状。

三王府地下车库销售策略。

2、项目周边车位物业现状。

4、建议:建议落袋价格14万元/个,标价16万元,楼层差8%,即负二楼16万/个,负一楼万元/个;负三楼万/个。开盘当日成交的前10名优惠万元/个,第11名到30名优惠万元/个;第31名到60,名优惠万元/个。落袋价以上的作为销售公司的佣金。

第二•周边项目车位物业营销方式。

漾福居,平均价格为8-9万元/个,现销售55套左右;

星城世家,万/个,要求一次性付款,无折扣;

亚华香舍花都,地下车位是在交房入住后开始销售,租售并举,售价在万/个,租金230元/月,随着小区入住率高达95%,车位已供不应求,基本销售一空。

第三•市场车位物业投资回报比较。

第四•背景分析及调查结论。

a、从周边同类项目车位配比率、实际利用率来看,三王府项目车位物业供大于求。

从项目车位配比来看,同类项目来中,三王府项目最高,一般项目平均在50%左右,随着城市发展,新项目,车位配比逐步走高;过高的配比,三王府项目车位一段时间将供大于求。

b、从消费能力/投资心理来看,项目业主对车位物业的需求空间并不明显。

随机抽取部分有车业主,约60%的人表示不会考虑购买车位。约40%的人表示将会考虑购买车位,购买动机均为节省使用成本或现在价格较低,先选个好位置。随机抽取部分无车的项目业主,基于消费能力和投资回报的考虑,约80%的人表示最近将不考虑购买车位。

从上表3也反映出这点,银行储蓄或投资住宅、购买股票基金收益均高于购买车位。

c、市场反应冷淡,部分项目不销售车位,而是长期持有,提高租金,以租受益,等待时机成熟。

素,对车位物业长期持有,以租受益,等待销售时机成熟,成为部分实力项目采取的主要策略。

d、市场上车位销售情况较好的,基本为车位配比较低的成熟社区。

市场上,车位销售较好的,一是商住项目,拥有大量办公需求,二是市中心区成熟小区,入住率高,停车位较少。如维一星城、蔚蓝天空等。

e、项目车位销售,基本上前期均不理想。

从车位销售情况来看,前期普遍情况不理想,基本均为项目入住后,销售率才有所提升,且项目交房越久,入住率越高,车位销售及使用情况越好。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东玺门,专门针对车位强销,目前也仅销售了150个左右,仅为12%左右。

f、拥有大量地面停车空间,则地下车位使用率偏低。

长沙市民喜好省事、方便,有地面停车位,就不愿下地下车位已成普遍现象,如德政园,现基本路面全部都停满车。

第五•车位销售策略。

销售部从目前起,重点考虑车位销售的准备工作,待做好车库装修工作后,即5月底6月初开展车位销售。

如此考虑,一是考虑目前车位现状不理想,尤其是亮化与停车系统没有建立;二是需要将周边进行整治,将车辆停到地下车库形成习惯;三是车位的销售,尤其是开始,最好是集中精力打个歼灭战,集中消化一批,然后利用提价等价格杠杆,促进犹豫不决者及早购买。例如东玺门,在车位集中开盘销售一批后,目前已封盘,不再销售,等待客户心理转变。

二、销售策略:

1、销售政策向车位倾斜。

由于车位的销售金额较小,提成较少。因此为了增加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建议采取提高销售人员车位提成标准的方法。

2、公开信通知。

由销售公司制作关于车位销售的公开信,将市场上车位的销售价格及书面形式告知客户,如目前市面上,车位销售及租赁价格普遍提升,部分高端社区,已是一位难求,租金更是高达600元/月等,同时,结合促销措施,以先购先得及前期购买给予一定优惠及一段时间过后将提价等,促进客户产生紧迫感,并提前购买。

3、限期限额优惠促销。

销售人员电话联系客户,向客户告知,在三王府项目车位集中开盘时间段内购车位将享有5000元—10000元的优惠,如“购买车位的,前30个优惠10000元/个,前50个客户购买车位优惠6000元/个,50——100名优惠3000元/个”,另外,通知客户,“车位即将调价,2013年6月30日之后,价格一律上调10000元/个”等。

购买二个以上车位,额外优惠2000元/个。

4、付款方式多样化。

5、实行销售控制,减少车位推出量。

前期车位销售,建议采用销售控制,控制车位推出量,减少客户选择余地;集中放量销售,辅以优惠政策,以现场销售氛围,增加紧迫感,促进成交。宣传上,不宜过多强调三王府项目车位高配比。

经我们分析,如果在销售过程中,采用上述销售策略,预计可实现如下计划:

四、其他策略。

1、物业管理要严格控制地面停车位,小区实行严格的人车分流。

小区园林景观设计施工上,尽量不考虑地面停车位置;交付后,物业管理上要求汽车一律入地下车位,严禁地面停车。同时,地下车位,一律统一加装车位锁,防止随意停放。2、提升成本:提高车位的租金水平。

目前市场普遍项目停车位的月租费为230元—300元左右,车位使用成本偏低,致使使用者宁租不买的心理成为制约车位销售的主要抗性。

为此,特建议如下:在物价局行政指导价的价格幅度内,物业将车位月租费统一上调,例如定为350元/月,以提高租金的方式来促使车位的使用成本上涨,借此促进车位的销售。

3、提升品质,增加信心。

销售需具备的条件:

硬件:1、停车标志线与指示标志牌;2、监控摄像头;3、场内灯光;4、耐磨地面;5、进出口的收费岗亭;6、进出口的遮阳棚;7、进出口的灯箱;8、大楼东西两侧的led显示屏(*)。

软件:1、停车计时收费系统;2、人脸识别系统;3、监控系统;

4、讲究推售策略。首先推出负一楼,最后推售负三楼。

         致三王府项目业主。

——关于车位的公开信尊敬的业主:

您好!在此长沙跃伟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全体员工衷心感谢您对三王府项目的支持!

现在您得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居住的空间,更得到了长沙核心地标所带来的荣耀与尊贵!您的生活将从此而与众不同!当您选择一个家时,请不要忘了安置您的宝马良驹。三王府项目精心为您准备了100多个车位,但在这个大型社区200多户的总数面前,产权车位的数量却明显不足,平均2户才配置了一个车位。据报导,现在长沙市机动车已经突破100万辆,2015年将达到00万台,停车的供需缺口已达50多万个。且三王府项目位于长沙城区最核心商业地段,周边土地已被高度利用,不可以再建大型的停车场。而开发商会在较短的时间内,以最大的优惠幅度,毫无保留的对所有车位进行销售。以三王府项目业主的购买力,消化掉这些产权车位是毫无疑问的。

此时,您将面临以下两种选择:

一、放弃购买产权车位。如果说您是出于经济实力或无停车需要才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可以理解的。否则,它将会对您今后的生活带来许多的困扰。当所有的车位已全部被销售完毕之后,而您又有停车需要时,您不得不从车位业主手上租赁车位,到时,车位的租金也许高得让您无法接受。现在长沙市就有小区的车位月租金超过600元的案例,将来也许会突破千元大关。这也许会让您放弃购车的梦想!不过,您也许可能会选择高价再从其他人手中购得车位,但这也要别人愿意卖才行!

二、购买车位使用权用于停车或作为投资。这样一来,对于有停车需要的业主就免除了刚才所提到的困扰,让您的爱车得到应有的保护。如果您是作为投资的话,大可通过租赁获取收益,而车位的价值可能会像深圳那样成倍的翻。这就像买了一个小门面,说不定还可以“一车位养三代”呢!您可以借鉴专业市场的运作模式,联合其他车位业主成立车位租赁委员会,统一定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不论您作出怎样的选择,开发商都会理解和支持!并再次感谢您选择了长房三王府项目!

车位数。

产权性质。

进出口朝向。

负一层。

使用权。

负二层。

使用权。

负三层。

使用权,

有一个子母车位。

2、项目周边车位物业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