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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旁听申请书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申请书(三篇)

时间:2023-06-01 19:06:30 作者:曹czj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申请书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申请书范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___(身份证 号:
)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___)___法民_初字第__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___系参与涉案___人员,了解涉案___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___出庭作证,证明涉案___情况,请予以准许。

此致

_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案件情况的,就可以作为证人。

一、基本要求

1、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健康状况相适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能够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7条规定,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用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6条对“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了具体规定,是指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以上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涉及证人出庭作证具体操作程序的规定有3条(分别是第54条第一、二款,第55条,第58条)。具体程序是:

(1)、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人民法院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因此,当遇到了民事问题的时候,一般是很难处理需要有一些人证来帮忙的,而且根据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作证规定,证人的年龄和精神等状况一定要良好的,最重要的就是是真的能讲出事情事实经过的,因为这是一定要出庭作证才可以的。

1、证人出庭做正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督促证人诚实作证,法律对于作伪证设定了相应的不利后果。证人、鉴定人作伪证的,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狂第二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证人出庭作证是,法院应将以上内容告知该证人。

2、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4、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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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申请书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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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应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刑事案件申请证人出庭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刑事案件申请证人出庭申请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____

单位:____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____大厦_座__层

联系方式:____

申请事项:本人在“_______罪”一案中,接受当事人____之子____的委托,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向贵院申请“________罪”一案的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

此致

_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证人出庭向人民法院如实的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经过审判人员、双方当事人的质询被人民法院采纳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法》将证人证言纳入证据的种类之中,使得证人出庭作证显的更为必要。

第一,证人出庭作证有利于当事人支撑自己的诉讼主张,避免在诉讼过程中产生不利于自己的后果。在民事诉讼当中,对于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以 “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举证责任倒置为例外。一般来说,当事人在诉讼当中提出某个主张之后就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进行证明,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诉讼主张和理由,那么可能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八大种类中的一种,可以以言词的方式支持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有利于当事人更好的实现诉求,达到理想的诉讼结果。

第二,证人出庭作证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对案件事实,人民法院是在充分的质证的基础上进行认定的。一个证据如果没有经过质证就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人出庭作证阐述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可以使得案件轮廓更加清晰、形象。另一方面,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通过以上的质证方式人民法院可以综合分析之后对是否采纳证人证言作出判断。“直接言词原则使审判人员就法庭上陈述者之真意及感情获得明晰印象,以保证审判人员对证据的真伪和证明力的大小作出正确的判断。”通过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可以更好的了解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裁判。

第三,证人出庭作证能够节约诉讼成本,优化法院资源配置,提高人民法院裁判的效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证人出庭作证,经过充分的质证之后,人民法院可以较为便宜的查明案件事实,做出正确裁判,提高审判效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另一方面,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证人证言有过细致完整的询问,自身对于案件事实有了一个更为客观的了解,对人民法院不利于自己的裁判反应也会更为缓和。人民法院在此基础上所做出的裁判可以极大的避免错案,减少上诉案件数量,稳定社会秩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刑事案件中的证人到庭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当事人申请,另一种为法院传唤,无论哪一种,证人都具备出庭的义务,若存在法定的不出庭理由,包括证人居所离法院太远,证人患有重大疾病等等的,证人都应当出庭。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证人不出庭作证的话,那么对其之前所做的证言,就有可能不采纳。当然,现在科学技术那么发达,其实并不一定要求证人要出庭。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那么通过视频传输技术也是可以不当庭作证,而是通过远程视频来作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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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申请书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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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法院证人出庭申请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事项:

申请证人___某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李某诉张某、赵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了办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贷款,将申请人与涉案房屋产权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签订的申请人手中仅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办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交给建设银行___支行个贷部___某经理处审查,___支行本应把申请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却被赵某某从支行个贷部___经理处强行取走,致使申请人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___某到庭作证,证明申请人仅有的提供给___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被赵某某强行取走。

此致

_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到法院等候出庭。

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引入了诚实信用原则,为制裁民事诉讼伪证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该原则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中的具体适用还缺乏可操作性。为促进诉讼诚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4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将原则转化为制度,对证人签署如实作证保证书的程序和后果等问题作出细化规定。

一、证人资格审查

民事诉讼的证人是指除诉讼参与人( 原告、被告、第三人和代理人) 之外,了解案情,并就自己的感知向法庭陈述事实的单位或者个人。谈到证人出庭作证程序,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哪些人能够作为证人,哪些人不能够作为证人?即证人的资格问题,英美法国家又称证人的“适格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该规定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定单位或公民是否有承担作证义务的标准,也是判断证人资格的唯一标准。

二、出庭作证程序

民事证人出庭作证程序,是证人出庭以言词方式陈述所了解的案情,并接受原、被告及第三人质证及法庭询问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和步骤。一套完整的证人出庭作证程序至少应当包括

以下内容:

1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 、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 、查明到庭证人身份;

4 、法庭向证人交代权利义务;

5 、证人保证如实作证;

6 、证人陈述作证;

7 、交叉询问质证;

8 、法庭补充询问;

9 、证人退庭。

三、注意事项

1、 是指为说明印证本方主张,参加诉讼者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庭作出决定允许本方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参加诉讼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启动该程序。启动方式是由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一方,以书面的形式,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至迟在证据交换时,向法庭提交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包括证人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拟出庭作证的主要问题。合议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申请证人出庭一方提交的申请书及证人名单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出庭的决定并对此决定负责。

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均应以通知形式通知申请人。批准证人出庭的应以出庭通知的形式告知证人。该程序作上述规定,目的是使法庭能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庭的时间、地点、人员,以保证案件的审判活动能顺利进行。诉讼的各方最了解本方的主张,了解本方证人的情况,了解其证言的证明力,对传谁到庭作证,也最有发言权,故如果申请证人出庭则必须由他们提供证人名单。但是否批准并通知证人出庭的决定权在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依据该证人证言是否与案件事实有直接联系,是否是本案审理的重要证据,以及证人的年龄、身体状况、作证能力等方面作出决定。

2 、查明证人身份、交代法律责任及证人保证程序证人到庭后,应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查明证人身份,成年人应向法庭交验身份证。核对是否就是被申请出庭的证人,该证人开庭后是否在法庭内旁听了已经进行的庭审。并询问其他各方对证人上述情况有否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被驳回则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上述内容是介绍关于证人出庭的相关内容的,首先先介绍了证人资格审查,先确定该证人是否符合证人资格,然后介绍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上述内容中程序是按顺序进行的,每一步都不能漏掉,有了上述内容的理论依据,大家就可以知道在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候该如何走法律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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