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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13篇)

时间:2023-10-24 00:55:16 作者:温柔雨 最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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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主要产品:所有铝合金(包括部分钛合金和高温合金)的自由锻件与模锻件。

3、生产规模:15000t/年(其中铝合金锻件12000t/年,其它为钛合金和高温合金锻件)。

4、建设投资金额:1.5亿元。

二、立项的理由(目的和意义)及主要内容(任务和目标)。

1、立项的目的意义。

锻机、扩孔机等各种锻造设备上锻造,可以自由锻、模锻、顶锻、辊锻和扩孔。一般来说,尺寸小、形状简单、偏差要求不严的铝锻件,可以很容易的在锻锤上锻造出来,但是,对于规格大、要求剧烈变形的铝锻件,则宜选用水(液)压机来锻造。对于大型复杂的整体结构的铝锻件则非采用大型模锻水压机来生产不可。特别是近十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对材料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迫使铝合金锻件向大型整体化、高强高韧化、复杂精密化的方向发展,大大促进了大中型液压机的发展。

2、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业向现代化、高速化方向发展,交通运输工具的轻量化要求日趋强烈,以铝代钢的呼声越来越大。

特别是轻量化程度要求高的飞机、航天器、铁道车辆、地下铁道、高速列车、货运车、汽车、舰艇、船舶、火炮以及机械设备等的重要受力部件和结构件,近几年来大量使用铝及铝合金锻件以替代原来的钢结构构件,如飞机结构件几乎全部是用铝合金模锻件;汽车(特别是重型汽车和大中型客车)轮毂、保险杆、底座大梁;炮台机架;直升机的'动环和不动环;火车的气缸和活塞裙;木工机械机身;纺织机械的机座、轨道和绞线盘等等都以应用铝合金模锻件来制造。而且,这种趋势正在大幅度增长,甚至某些铝合金铸件也开始采用铝合金模锻件来代替。

目前,世界上的大型锻压液压机为数不多,中国更是寥寥无几,随着国防工业的现代化和民用工业特别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铝合金模锻件的品种和产量,不仅不能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国际市场也有很大缺口。因此,在我国抓紧建设几条大、中型的铝合金锻压生产线是十分必要的、及时的,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文档为doc格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工作,根据《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验收工作组组建项目验收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项目镇(街)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需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项目所在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其他人员在镇(街)政府相关单位和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科和农田建设管理内部抽调(条件允许可聘请3名专家参与验收)。各验收组应在标段验收前由组长、副组长负责建立。

(一)自验:以标段为单位,单项工程工程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组织自验;。

(二)单项工程验收项目,单项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共同开展单项工程验收;。

(三)农业农村局聘请的第三方开展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和工程质量检测;。

(四)县级项目初验:1.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向县农开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县级验收申请后,确定验收时间,组建项目初验组开展竣工验收。

1.对单个建筑物进行普查;。

对线性建筑(路、防渗渠)的外观进行普查,长度进行抽查,抽查率30%。

2验收时,(1)听取承包人,设计、监理、检测单位对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质量;(3)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在验收底稿中写明,由验收组成员、验收组长签字;(4)收完成后,验收组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报告,列出整改清单,县农业农村局确认验收结论;(5)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合格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发包方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项目初验为合同验收应对照《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项目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逐项核查,并检查单项工程验收指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具体包括:

1.项目申请竣工验收要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

2.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档案资料要收集并分类整理好;。

3.各项建设内容达到项目设计的功能目标,且运行良好;。

4.各单项工程已通过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参与的四方验收;。

五是已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提供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一)竣工工程定点定位图及规划图(二)竣工图、单项工程验收的工程验收表和项目下达计划、变更文件(三)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及监理单位资料(含施工日记、监理日记)。

每个标段暂定验收时间为一天。

车辆、防暑用品、工作餐。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集合

    为确保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第四期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项目前期任务:拆除项目区有碍项目实施的房屋,完成沟渠及道路旁需要动土区的树木砍伐、零散坟墓的迁移等拆迁扫障任务。

2.项目施工任务: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

1.项目宣传发动工作安排。

(1)会议宣传。乡政府召开全乡建制干部大会宣传发动,各村召开广播会、村组干部会、党员会、户主会广泛宣传。

(2)社会宣传。制作大型宣传标志牌、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制作项目区房屋拆迁、坟墓迁移等影响施工的林木砍伐公告及土地使用权属公告张贴于群众主要集中居住区。

(3)车辆宣传。安排巡回宣传车在全乡巡回宣传。

2.项目拆迁扫障工作安排。

(1)摸底核对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林木砍伐等底子。

(2)签订好乡政府与村委会责任状、村委会与农户关于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林木砍伐等协议书。

(3)动员相关群众按期(9月10日前)完成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林木砍伐、青苗毁损等扫障工作。

(4)8月底召开全乡拆迁扫障工作现场会。

3.项目施工工作安排。

(1)10月16日召开开工动员大会。

(2)施工期间,各村全力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和项目协调工作。

1.成立乡环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项目协调工作,下设五个工作班子:一是拆迁扫障工作班子,由牵头,全体乡村干部参加;二是矛盾化解工作班子,由牵头,全体包村干部、各村村干部参加;三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班子,由牵头,水利站工作人员和各村选派的工程质量监督员参加;四是项目到乡村的资金监督管理发放工作班子,由陈林牵头,财政所、经管站工作人员参加;五是项目区社会秩序维持工作班子,由邹云军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及各村村干部参加。

2.明确各村、相关单位、人员职责:

(1)村级:各村支部书记为本村项目区协调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村组干部参加,抓好拆迁扫障协调工作和施工中的矛盾化解工作;各村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即懂农田水利工程业务,又德高望重、群众信得过的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督。

(2)林管站:对项目区林木砍伐指标尽快办理,重点配合相关村完成四条主沟渠(云毕渠;甘家3组至保赋渠;和平高桥至出草坡机埠渠;合兴六合口至甲堤口机埠渠)的林木砍伐任务。

(3)水利站:及时对农田水利建设提供建议,协助乡环湖项目领导小组抓好协调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抓好四条主沟渠施工过程中监督工作。

(4)派出所:维持好项目区的社会秩序,严厉打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工程材料、寻衅滋事、打架捣乱等违法犯罪活动。

(5)司法所:协助乡村制定、签订好相关协议,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6)财政所:协助乡长抓好到村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发放工作。

(7)机关干部:协助所包村做好拆迁扫障、补偿资金发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良好施工环境。

3.实行联片包村责任制:我乡环湖项目协调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联片包村责任制,全乡15个村分为三个片:第一片,xxx负责;第二片,xxx负责;xxx负责所有包村干部全程参与,配合村级抓好项目协调工作。

为充分调动各村、相关单位和干部工作积极性,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乡政府将对各村、相关单位和个人工作情况严格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工作协调费补助。

1.对村级考核:原则上每个村安排10000元环湖项目工作协调费,各村完成协调工作情况与协调费挂钩,实行百分制考核,每扣1分在10000元工作协调费中扣500元,扣完为止。对于因工作不力,拆迁扫障不彻底,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施工的,该项目资金调整到其他村组,造成的一切后果村级自行承担。同时,将各村在环洞庭湖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工作情况纳入村级年终岗评考核。

2.对村级质量监督员考核:村级选派的工程质量监督员纳入项目工程指挥部统一管理,由乡政府、项目指挥部对其进行工作业绩考核,按月度绩效发放补助工资。

3.对机关干部考核:所有机关干部除做好自身分管工作、业务工作外,必须全程、全力参与环湖项目协调工作,乡政府给每名干部安排1000元作为该项工作协调费补助,对包村干部配合村级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村级协调工作每扣1分在1000元工作协调费中扣100元,扣完为止。

4.对相关站所考核:林管站、水利站、派出所,按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与工作协调费补助挂钩。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集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国家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根据《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xx〕11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63万亩。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党代会和一次、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依据新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抵御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河南粮食生产核心产区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民效益和农民收益。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建设优先顺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佛耳湖镇进行规划。

许昌市下达20xx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6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63万亩,项目总投资1008万元。项目位于佛耳湖镇,项目区涉及簸箕杨、九牛站、冢杨、柳树庙4个行政村。

按照《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一)实施准备阶段(20xx年12月6日至20xx年2月27日)。

项目镇、村及时召开镇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采购意向发布(20xx年2月28日至3月30日)。

(三)工程评审、招标(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

1、配合财政部门进行评审(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程序的办理。(20xx年5月4日至6月1日)。

(四)工程建设阶段(20xx年6月2日至20xx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主体工程完工,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方面资料,迎接上级部门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项目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帐,市政府将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许昌市《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19〕145号)及相关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8日在河南团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河南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增福镇南部和和尚桥镇2个镇进行规划。

许昌市下达2020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3968万元,许昌市投资316万元,我市配套736万元(含示范区县级配套420万元)。分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和尚桥镇和增福镇。一是长葛市和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和尚桥镇太平店、岗杨、张固店、樊楼、牛庄、蒋庄、段庄、楼张、贾庄、秦庄、任庄、新张营1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4万亩,投资4120万元。二是长葛市增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长葛市北部增福镇,南部与和尚桥镇相接,涉及增福镇八宝庄、张刘寨、马刘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0.6万亩,投资900万元。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1月13日至5月30日)。

各有关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在2021年3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审计局要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集合

为切实做好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工作,根据《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验收工作组组建项目验收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项目镇(街)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需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项目所在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其他人员在镇(街)政府相关单位和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科和农田建设管理内部抽调(条件允许可聘请3名专家参与验收)。各验收组应在标段验收前由组长、副组长负责建立。

(一)自验:以标段为单位,单项工程工程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组织自验;。

(三)农业农村局聘请的第三方开展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和工程质量检测;。

(四)县级项目初验:1.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向县农开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县级验收申请后,确定验收时间,组建项目初验组开展竣工验收。

1.对单个建筑物进行普查;。

对线性建筑(路、防渗渠)的外观进行普查,长度进行抽查,抽查率30%。

2验收时,(1)听取承包人,设计、监理、检测单位对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质量;(3)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在验收底稿中写明,由验收组成员、验收组长签字;(4)收完成后,验收组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报告,列出整改清单,县农业农村局确认验收结论;(5)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合格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发包方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项目初验为合同验收应对照《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项目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逐项核查,并检查单项工程验收指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具体包括:

1.项目申请竣工验收要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

2.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档案资料要收集并分类整理好;。

3.各项建设内容达到项目设计的功能目标,且运行良好;。

五是已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提供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一)竣工工程定点定位图及规划图(二)竣工图、单项工程验收的工程验收表和项目下达计划、变更文件(三)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及监理单位资料(含施工日记、监理日记)。

每个标段暂定验收时间为一天。

车辆、防暑用品、工作餐。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2015-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土地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市区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db43/t876.1-2014)及《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湘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方案(2015-2018年)的批复》(潭政函〔2016〕3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任务:提高农田质量,改善或消除农业生产的主要限制性因素而开展的土地平整、土地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基地工程建设,并保障其高效利用。

第三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

第四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在资金安排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效益优先,兼顾公平;

(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三)集中投入,连片开发。

第五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行竞争立项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先进技术推广制、财政资金报账制、多元投入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竣工验收制、工程管护制、考评奖惩制,并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六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项目申报与审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竣工验收、运行管护、项目评价七个方面。

第七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是指项目正式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项目规划、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实地考察等。

第八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立项条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项目区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开发治理的地块集中连片,具有较大的增产潜力。

第九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水利、农业、林业、科技措施综合配套,按灌区和流域统筹规划,以建制村为基本单元,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十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选址原则在湘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5-2018年规划范围内选定。2015年在栗山、梅桥、东郊、龙洞4个乡镇实施。2016年在毛田、棋梓、壶天、翻江4个乡镇实施。2017年在金薮、金石、月山、白田、育塅5个乡镇实施。2018年在潭市、泉塘、山枣、虞唐、中沙5个乡镇实施。项目单位确定好建设地点后报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审批后,开展项目勘测、规划、设计。

第十一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完成后,应当经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审定后,由各项目实施单位上报各级主管部门备案,进入项目库。

第十二条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计划,由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编制初步规划方案,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主管单位收到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文件后,向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备案,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管理,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投资效益。

第十五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一执行《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db43/t876.1-2014),工程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方可实施招投标,项目设计与预算评审由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统一组织。

第十六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委托具备法定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事宜。

第十七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可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或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中需载明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禁止围标、买卖投标人资格等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项目开工前,项目实施单位应成立项目建设现场指挥部,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建设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进度管理、工程计量和施工环境等工作。指挥部应按照行政协调、工程技术、财务后勤分组进行人员分工,明确各自职责。

第二十条项目建设现场指挥部人员应按工程施工管理的相应程序处理相关事项,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程序的执行必须以文本为准,口头表述无效。

第二十一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由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统一组织招标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工程建设强度配置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工程变更及争议处理。工程开工时进入现场,且施工期常驻工地。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该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制定监理计划,完善监理措施,收集整理监理资料。

第二十三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批复后,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终止,确需调整、变更或终止的,按主管部门的规定报批和执行。没有相应规定的,单项工程计划调整、变更在5万元以内的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审批,5万元以上的由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负责审批。

第二十四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会同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及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标段进行质量等级评定,评为优良工程标段的施工单位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在下年度工程施工招标时予以加分;评为不合格标段的施工单位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不得参与下年度项目工程投标。评选结果由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审定,具体评分标准参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推进资金整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自主创新,按照“源头不变、渠道合并、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整合模式,在市财政局设立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整合资金范围主要包括财政、发改、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移民、电力、交通等部门用于农田建设方面的涉农资金。重点整合以下项目资金中可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部分:土地综合整治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中用于测土配方施肥的支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投资;防护林建设以及其他涉及农田建设资金等。

第二十六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保证金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经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的,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收到上级下达的资金文件后,报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备案,并到市财政局登录指标,资金拨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专户。

第二十八条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向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资金申请,办公室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实,并报常务副市长审批后将资金拨至项目实施单位。

第二十九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按主管部门预算定额标准执行,如果主管部门没有明确标准,则按项目投资额度控制使用,其中:投资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的,管理费控制在1%以内;投资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的,管理费控制在0.5%以内。项目管理费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项目实地考察、项目建设现场指挥部开支、检查验收、业务培训等,具体支出包括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支出。

第三十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制。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初验、协调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验收和省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的验收。

第三十一条项目验收结论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年终一次考核,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乡镇实行奖扣分制,分值为1分。

第三十二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明确工程设施管护主体,并督促管护主体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第三十三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的管护,按照“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筹集工程设施运行日常维护费用。

第三十四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绩效考评和总结。

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一)坚持整村推进。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三)统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注重高效利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加强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月31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月30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2022年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5月30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375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后管护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要求,县财政按20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50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1.5%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10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2000元、乡(镇)4000元、项目所在村各4000元/亩),新增旱地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1000元、乡(镇)2000元、项目所在村各2000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镇村。

691。

黄村。

乌桕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古塘村。

200。

龙湖。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城厢镇。

城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黄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上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田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小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樟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镇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小计。

2800。

金龙镇。

合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增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木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黄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小计。

4350。

龙源坝镇。

寨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炉坑村。

1300。

镇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小计。

17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陂头镇。

陂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岐山村。

2174。

竹山村。

1031。

小计。

3350。

社迳乡。

江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当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塔下村。

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里湖、瑶下。

小计。

2350。

龙下乡。

上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川垇村。

900。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二、主要任务。

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

三、实施步骤。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月31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月30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2022年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5月30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

四、工作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

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375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后管护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要求,县财政按20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50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1.5%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10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2000元、乡(镇)4000元、项目所在村各4000元/亩),新增旱地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1000元、乡(镇)2000元、项目所在村各2000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镇村。

691。

黄村。

乌桕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古塘村。

200。

龙湖。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城厢镇。

城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黄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上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田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小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樟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镇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小计。

2800。

金龙镇。

合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增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木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黄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小计。

4350。

龙源坝镇。

寨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炉坑村。

1300。

镇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小计。

17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陂头镇。

陂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岐山村。

2174。

竹山村。

1031。

小计。

3350。

社迳乡。

江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当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塔下村。

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里湖、瑶下。

小计。

2350。

龙下乡。

上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川垇村。

900。

小计。

1250。

合计。

25000。

坑子组。

小计。

1250。

合计。

25000。

高标准农田

根据许昌市《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19〕145号)及相关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8日在河南团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河南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二、优化项目布局。

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增福镇南部和和尚桥镇2个镇进行规划。

三、项目规模。

许昌市下达2020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3968万元,许昌市投资316万元,我市配套736万元(含示范区县级配套420万元)。分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和尚桥镇和增福镇。一是长葛市和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和尚桥镇太平店、岗杨、张固店、樊楼、牛庄、蒋庄、段庄、楼张、贾庄、秦庄、任庄、新张营1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4万亩,投资4120万元。二是长葛市增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长葛市北部增福镇,南部与和尚桥镇相接,涉及增福镇八宝庄、张刘寨、马刘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0.6万亩,投资900万元。

四、主要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1月13日至5月30日)。

各有关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在2021年3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审计局要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长葛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1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履行好农田建设管理职责,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和相关政策,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闽农综〔2019〕127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农〔2019〕40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财政资金报账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结合我市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乡镇、街道(业主)要从廉政风险点防控、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高度,切实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把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对项目规划设计质量差、工程偷工减料、以旧顶新、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施工进度滞后、工程监理不到位等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的管控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全方位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制度》参照国家、省、三明市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经验,进一步细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与要求,便于项目乡镇街道业主管理与执行。

自文件生效之日起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检查验收、责任追究等环节和内容进行规范化管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项目建设单位与监管单位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严格依法依规查处高标准农田建设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严禁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虚增工程计量,一经发现予以通报,列入“黑名单”,同时对负责项目建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一并纳入“黑名单”。对情节严重及再次违反的,报送同级纪委监委、发改、住建、市场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超出本部门处理范围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本《制度》分四个方面,具体为:

一是《永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共五项。第一项总则;第二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基本要求;第三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分七点;第四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第五项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是《永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施工管理制度》,共六项。第一项总则;第二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分五点;第三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分三点;第四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资料管理,分四点;第五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责任追究;第六项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规范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施工行为,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是《永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管理制度》,共六条。第一条总则;第二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报账主要内容;第三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程序,分五点;第四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报账规范要求,分五点;第五条资金报账注意事项,分五点;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尽事宜适时进行调整修订。

四是《永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共六项。第一项总则;第二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范围,分六点;第三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分三点;第四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归档清单,分四点;第五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分五点;第六项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尽事宜适时进行调整修订。

高标准农田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15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涉及10个乡镇、90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大广高速、邯临公路、定魏公路、经济开发区南北连接线两侧,共分四个区域:一是河南疃镇、第四疃镇;二是镇、槐桥乡;三是安寨镇、白寨乡、南里岳乡、大河道乡;四是侯村镇、依庄乡。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2014年11月7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投资金额、建设工程等。五是质量监督公开。由项目监理单位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做好施工阶段监督检验,并接受村民小组的监督。六是资金使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七是竣工验收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由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实行专家验收制。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开展自验,然后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局向上级提出申请,进行最终验收。

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并参与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审计迎检,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及纪律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

检察院负责项目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投标全过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行为,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农牧局负责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并对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农田防护林种植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供电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农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要成立土地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主管副乡镇长及项目区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项目区土地整理宣传及施工单位入场等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在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后,做好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管护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农牧、林业、水利、供电、交通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资金运行监督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杜绝出现“豆腐”工程,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资源局和监理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检和质量控制制度,并抓好落实。工程施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并按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做好各工程队的自检、专检工作;施工前对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设备进行严格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查制度,强化对项目工程施工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预支和超支,每笔款项都必须有工程结算清单附件,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项目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支付。

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

围绕“一统三分”一城两带”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抢抓中央、省委1号文件及中央、省水利工作会议政策机遇,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防汛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的原则,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当家塘堰整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水土流失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力争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5.86万亩,本年度计划开工完建各类水利工程1196处(不包含“三万”活动塘堰整治项目)累计完成土石方1411万立方米。建设高标准农田6.03万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8.2万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7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0平方公里。通过水利工程措施,逐步改变长期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条件,为农业高产高效服务。

突出六大建设重点。本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一是塘堰渠系工程。通过“三万”活动推动、各级财政驱动、整合资金联动、社会力量互动、农民群众主动等五项措施。大规模整治田间渠系330公里,全力推进当家塘堰清淤扩挖2.7万口。

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折不扣完成18.2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着力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所建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防护与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采取隔离防护、污染整治等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是灌区及小农水工程。抓好城区长坪、丹江口市江北等万亩灌区。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的原则确定产权归属,积极探索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

四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完成12座小(一)型水库工程主体加固任务,积极开展了列入12年除险加固计划的65座小(二)型水库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查批复工作。

五是水土保持工程。以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防治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治理工程为抓手。确保治理效益,促进治理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0平方公里,投资9630万元。

六是河道治理工程。将防洪治理作为首要目标。体现“河畅、水清、岸绿、坡稳、景美、便民”治理理念。启动城区泗河流域马家河下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郧县叶大乡余河治理工程项目,抓紧实施丹江口市浪河盐池河镇河段治理工程、竹山县洪坪河流域治理工程、竹溪县竹溪河水坪段防洪工程、城区张湾河中下游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28.5公里,完成投资26880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一统三分”一城两带”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行政领导责任制,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效作为行政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一项硬指标,从严检查考核。

(二)密切部门合作。一是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共享。二是要整合项目资源。各地涉农项目,按照“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原则,捆绑项目,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倾斜。三是整合资金。整合南水北调生态建设、退耕还林、支农资金、扶贫开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板块基地建设等多种可用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资金整合放大效应。

(三)强化建设管理。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组建程序。认真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加强合同管理。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规定,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措施,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意识与要求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

(四)加大建设投入。一是抢抓国家加大对水利建设投入的机遇。逐年增长,主要用于国家项目的配套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补贴以及目标考核奖励。三是引导社会资金、受益农民投资投劳农田水利建设。

(五)加强宣传督办。各地要利用新闻媒体等舆论工具。积极宣传水利建设的方针政策与建设管理的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氛围。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始终把重点督导、巡回督导、驻点督导、跟踪督导、舆论督导等多种检查督办方式有机贯穿到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把督办检查落实到工程、落实到田间。

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指示和对甘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市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按照“谁实施、谁摸排、谁整改”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具体牵头,会同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项目原主管部门及相关镇,在“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查评估的基础上,着力摸排、整改全县20xx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显著提升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为保障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二、“回头看”主要范围。

20xx年以来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建设且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回头看”重点内容。

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建后利用等全生命周期,对不同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开展分析摸排,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实施前是否征求群众意见并得到多数认同;

规划是否存在违背自然规律超高标准设计或过低标准配置等不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内容等。

(二)实施过程方面。项目建设是否按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和建设手续;

实施主体对项目建设过程监管是否到位;

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等。

电力配套设施是否完整并使用,是否存在已建机井有井无电;

建成的工程设施是否存在不能用、不好用;

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损害群众利益等。

是否建立建后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资金,是否及时维护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出现的问题等。

(五)合规廉政方面。建设单位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违规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

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私下勾兑等违法违纪行为;

是否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否及时回应并处置信访问题、投诉建议等。

四、“回头看”主要措施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2021年6月10日前)。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回头看”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审议决策重要事项,协调有关部门推动问题解决。各有关镇建立镇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组织专班人员,全面摸排项目质量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及时向有关行业部门报送摸排情况,积极做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二)摸排自查(2021年6月25日前)。项目摸排自查坚持“谁实施、谁摸排”的原则,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回头看”范围要求,分别梳理出“回头看”项目清单。各有关镇、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清单,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逐项目深入开展摸排自查。针对摸排自查发现的质量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坚持边摸排自查、边整改落实,抓紧处理建设质量问题。6月25日前,各相关镇将摸排情况报送项目原主管部门,项目原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整改落实(2021年9月25日前)。针对摸排自查发现的质量问题,由项目原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镇,分类分步坚决整改,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涉及损害群众利益、工作程序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建设资金违规套用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要压实工作责任,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立行立改,对问题性质严重的,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对投入标准不高、非人为原因损毁等导致建设质量问题的,要明确整改落实时间表、路线图,结合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等,逐项整改落实销号。9月25日前,项目原主管部门将整改工作台账和整改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防范化解农田建设风险的具体行动。各有关镇、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工作,扎实、认真组织摸排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完善长效机制。各有关镇、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xx〔2021〕x号)有关要求,对建设质量问题早发现、早反应、早处理,有效规避风险,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措施。要建立问题整改逐项销号制度,对摸排自查发现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加大跟踪落实力度,督促按计划完成整改落实工作。要结合问题摸排与整改,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三)靠实工作责任。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要求,各有关镇、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任务职责,落实具体人员,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要加强舆情监测,对群众、媒体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核实并澄清说明,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坚决整改,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有关负责同志要实时掌握摸排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风险要立即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并尽快消除隐患,确保风险可控,不发生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