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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3篇)

时间:2023-11-04 18:36:52 作者:FS文字使者 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3篇)

规章制度是组织机构为了管理和约束成员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可以因组织的特点和需求而有所差异。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统一采购:

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报批有关部门,获批后可购买;

2.入库检查: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3.贮存注意事项:

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4.减少库存:

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预防措施:

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6.剧毒类专人专柜:

剧毒的的化学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要由专人专柜保藏。

7.废品处理:

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

8.无标签处理:

无标签或标签掉的药品和试剂需要重新鉴定,贴标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废弃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或试剂。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学品只供检验室检测样品时使用。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办公室和检测中心负责人监督实施。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中心药品库房负责购买、管理,单独建帐。

四、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时卖方应持合法证照,在确认证照合法时才予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应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时到场后才能领取药品,严禁借用和赠送。

六、药品库房管理人员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缉毒队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年购买、使用、储存等情况。每年的1―3月到市缉毒队进行年审。

七、领取易制毒化学品时,检验室持检测中心负责人审批手续,二人以上到中心药品库房登记领取。

八、检验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做实验时必须建立台帐,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药品库房报领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检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需专人管理,帐日清晰、准确。严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销毁的易制毒化学品,经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二人以上会同中心办公室人员共同处理。

十一、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将查找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有毒品应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

为了能够对实验室的试剂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申购。

避免试剂重复申请采购和积压,申购试剂前应先查看试剂存放处是否仍有存余,实验人员若发现试剂不足时应及时通知试剂申购负责人。

入库。

由至少两名剧毒与危险物品管理员对剧毒试剂的种类、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到货时间等进行验收和登记后存放于专用试剂柜中。专用试剂柜应当配备相应消防设施、设置明显标志、保证通讯畅通;危险化学品贮存必须隔离、隔开和分离,按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贮存。

使用。

接触剧毒与危险物品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的制度。管理员应定期核查领用情况,发现有被盗、丢失或误用情况,应立即向负责人上报。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组长职责:定期召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进行管理、监督、控制,做到宏观把握;制定安全预案、节假日防护,为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日常管理,了解日常管理的一切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向校长、局安办、区教仪站汇报日常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完成校长及上级各部门交办的与本管理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

3、各成员职责:参与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全过程,并作好日常管理方面的参谋;负责日常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到严格按制度办事;完成校长交办的与本管理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

1、危险化学品必须设专柜,专柜为铁皮材料制成,按特性分类合理存放。符合排风、防盗、防火、防雷、防潮、防腐等要求。危险化学品按特性分类合理存放。

2、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物相符,卡物相符。学生和其他无关人员严禁保管室。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3、严格取用审批、用量登记。领取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教材实验要求,由两位保管人员共同核实实验的实际用量,领取时间只能当天领取当天使用,若当天因故未能使用,必须及时交还保管室,不得随意放置;用后剩余部分应交还保管室,或按规定进行销毁。

4、加强对学生危险化学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操作要求,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实验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污染、燃烧、爆炸、腐蚀、中毒等事故发生。学校危险化学品严禁外借,防止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5、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实验产生或残存的废气、废液、废渣,应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内存留、释放,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6、出现问题,及时处置报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安全问题或事故,应迅速采取妥当措施排除,并按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7、坚持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学校教育技术中心应定期逐项检查,特别是药品品种和数量等,及时纠正存放、管理和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并做好登记。

总之,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并在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小学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校师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危险化学药品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对危险化学药品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统一由仪器室管理员兼管。

二、对危险化学药品要做到专柜摆放,不得与其它仪器一起摆放,且对药品专柜要上锁。

三、利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要向仪器管理员办理借还登记手续,方可使用。

四、实验员利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要掌握药品的性质、使用方法,了解实验的概况和熟悉仪器的.装备情况及实验步骤。

五、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要在实验员的指导下进行,并要求严格遵守药品的使用方法进行正确的规程操作,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六、管理人员要做到定期检查危险化学药品存放是否泄漏情况。管理人员对危险化学药品不得外借。

七、如出现危险化学药品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强氧化剂、强腐蚀性等药品应作为危险化学药品管理。

1、中学教学实验应尽可能避免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使用的,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药品管理规则进行管理。小学教学实验不得使用危险化学药品;中学生物实验不得使用强烈致癌物和危险微生物。

2、危险化学药品的采购,由实验室管理部门根据配备目录、教学需要和现有药品情况以及经费情况,本着尽量减小储藏量的原则,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采购。到货后必须立即验收并登记入库。

1、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应按照化学药品的性质,根据防盗、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腐蚀、防相互之间发生化学反应的原则分别确定相应的存放环境,集中存放。

2、储存危险化学药品的场所应具备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危险化学药品的领用分装不得在普通化学实验室进行,储存处应有适合于领用分装的基本条件。

1、应根据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情况制订不同的管理等级。剧毒、易爆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教师填写领用单,经学校领导批准。其它危险药品的领用必须由教师填写领用单,经教研组长批准。

2、剧毒、易爆药品的领用单应作存档,其它危险化学药品的领用单应至少保存一个学期。

3、危险化学药品使用后的残余量应交回危险化学药品储存处,并作登记。已经改变性状、不再属于危险化学药品范围的化学药品(例如:浓硫酸已稀释为稀硫酸),则不再需要遵照危险化学药品管理规则进行管理。

1、学校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危险化学药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2、编制危险化学药品采购计划、实施采购、验收、登记、入库、保管、领用、定期维护、清点、记账以及剩余药品的回收管理等全过程,必须实行两人同时在场并参与的制度。

3、管理人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泄露给与工作无关的人。

4、一旦发生事故,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学校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汇报,不得隐瞒。

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二、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并熟悉所使用的各种药品的性能、特点、危害范围、程度、以及防护、补救等知识。

三、领取危险化药品前,须作详细用量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批,某些剧毒药品须经保卫部门审批后,才能领取。

四、危险化学药品须安全储存于保险柜内,并有严格的收发记录,储存时必须严格区分药品的性质,严禁混放。必须具备处理剩余毒物和残毒物品的设备与措施。

五、管理人员对实验中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严格把握精确用量,并作出记录,由使用人签名。绝对不允许使用人将危险化学药品携带出实验场以外。

六、节假前后,储存在实验室中的危险药品必须进行清点、核对。剧毒药品必须交回设备科危险品仓库暂存。节假日完后,再领出使用。

七、凡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必须按情节轻重、给于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根据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实际需要和药品的现有情况以及经费情况制订添置补充计划。

2.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化学药品详细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等,对化学用品的购买、领用及出入库必须进行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教学上已不需要的危险药品,应及时清理调出。对变质失效需要报废的化学药品,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由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并做好账册登记后,方可报废。化学药品的销毁要严格按程序、权限进行,同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2.化学药品的存放,做到定橱、定位,摆放整齐。对不同性质,相互会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要分橱隔离存放。对受光易变质的物品应装在避光容器内,对易挥发、易潮解和易水解的要密封。

3.化学药品容器必须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分装的药品,必须在容器标签上标注名称、规格、浓度、日期等。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专业人员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4.化学药品保管室要保持阴凉、通风、干燥,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备(如水、细沙、灭火器等),对各类用电线路、电器应做好定期检查工作,消除隐患以保证安全。化学药品储藏室(橱)内严禁火源,化学准备室、实验室使用火源,必须有人看守,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5.根据教学需要,除有毒、易爆、易燃、易挥发药品外,物理和生物仪器室可保存少量化学药品,但必须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6.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化学药品储藏室。

1.使用化学药品应有登记。

2.使用化学药品应按照节约和尽量少用的原则,在满足实验需要,能够得到信息的条件下,尽量少用。提倡开展微型化学实验。

3.化学实验后的`废液废渣应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方能排放。产生废气的实验室应加强通风。中小学化学实验不可产生毒性强和量大的废气。

1.化学药品的管理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保证安全的原则,并加强危险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教育。

2.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化学药品管理知识,掌握化学伤害和中毒症状及急救措施,主动接受当地公安部门和教育装备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3.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等情况,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存放室或专用柜单独存放。

二、化学危险品必需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剧毒药品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

三、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应保持通风,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药品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要随时严格检查危险药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不可靠,应立即设法维护或更换。

四、领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亲笔在危险药品的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交责任领导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用后保管不当而发生意外。

五、领用人对化学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药品时,实验人员应详细指导并严密监视。

六、使用后剩余的危险药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规定要求处理。

七、必须做到账物相符。

(一)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中成药单价4元以上,中草药单价1.00/10g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

(二)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本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三)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内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四)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六)贵重药品如有破损,应按院内规定的报损制度处理,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主任签字方能上报财务预以报销。

(七)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将药品差价填写调价单,上报财务科。

(八)调配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九)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十)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严防过期霉变的现象发生,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

(十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十二)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日清月结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十三)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库房与临床科室均无权发放。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种危化品的管理。

第五条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

2、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3、需要特别防护。

第六条学校主要的危化品种类主要是指学生实验用的化学药品。

第七条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或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

第八条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第九条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学校实验室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第十条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采购部应当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第十一条学校应有危化品存放场所,必须将相关资料报消防部门审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条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

第十四条危化品存放点应张贴危化品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五条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第十六条危化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危化品库管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防止运输过程中危化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运输危化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化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第二十一条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有危化品的运输工具。

第二十三条危化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四条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第二十五条喷漆场所、调漆间的漆料、稀释剂不得超过当班的生产用量,暂存间的漆料、稀释剂周转储量不得超过一周的生产用量。调漆间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的配漆室内进行。

第二十六条危化品的使用应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第二十七条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第二十八条使用危化品的场所,应根据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隔离等安全设施。

第二十九条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条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第三十一条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第三十二条废弃且能够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由采购部负责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化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安全环境保障部、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环境安全保障部联系具有销毁资质的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第三十三条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学校将视情节给予50—500元处罚。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环境安全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对物理、化学、生物中的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为领取。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仓库在主管科室领导、保卫部门的'监督下,积极开展工作。

二、危险品物资入库时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后方可入库,否则不得入库。

三、库房应建立严格登记、入帐、保管、出库、使用制度,库存帐、卡、物相符,做到日清、旬结。

四、库房选派管理人员及政治可靠、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专人、专柜管理。

五、危险品入库后分类按架号、位号存放,保证该品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漏、不爆。

六、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防盗、防火、防破坏,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七、物品发放时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发放要有编号,领、用、退各个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有人监督和登记。

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要分类存放,对易燃、易爆、剧毒品要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三、化学实验管理人员和实验员应接受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格化学实验室的.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实验器材及设备的完好情况。

四、实验室内要配备必要的专用消防器材,室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及无关物品。

五、实验课要组织学生按次序进出,严禁打闹。

北京师范大学第三附属中学

危险源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沾化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管理。

3、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

5、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6、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工作。

7、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自动检测、报警、通讯等装置,保障其稳定运行,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8、按国家法律、标准规定或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对安全设施、重要设备等进行维护、校验、检查、报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9、在重大危险源岗位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0、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1、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保证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的演练。

12、根据危险源的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备用。

13、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经专家审查通过。

14、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

15.1、造气车间1#、2#半水煤气柜重大危险源。

15.1.1控制目标:无煤气泄漏、无氧含量超过控制极限、无气柜抽空、无气柜顶翻。

15.1.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人身事故。

15.1.3控制措施:见《1#、2#煤气柜运行控制措施》。

15.1.4事故处理措施:见《造气气柜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1.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统化工生产运行及带压停车期间。

15.2、合成车间氨库罐区重大危险源。

15.2.1控制目标:无超压、无超过贮罐安全贮量、无泄漏。

15.2.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2.3控制措施:见《氨库罐区运行控制措施》。

15.2.4事故处理措施:见《氨库液氨球罐应急救援预案》。

15.2.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尿素车间生产期间,氨库贮罐贮有液氨期间。

15.3、合成车间甲醇贮罐区重大危险源。

15.3.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罐及管道、无阀门泄漏、无充装过量甲醇溢满、无人为错开阀门。

15.3.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3.3控制措施:见《甲醇库区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3.4事故处理措施:见《精甲库区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3.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销售期间及甲醇贮罐内有甲醇期间。

15.4、合成车间甲醇中间槽重大危险源。

15.4.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4.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4.3控制措施:见《粗甲醇中间槽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4.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醇中间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4.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期间。

15.5、尿素车间甲醛贮区重大危险源。

15.5.1控制目标:无甲醛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5.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5.3控制措施:见《甲醛贮槽运行控制措施》。

15.5.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醛贮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5.5方案有效期限:大颗粒尿素运行、甲醛贮槽贮有甲醛期间。

16.1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体系,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按职责分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业务管理,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按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其生产操作控制、检查、检修等日常管理。

16.2重大危险源由车间识别、申报、编制救援预案,安全环保部组织评价,车间编制安全运行控制措施,生产管理部编制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报请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执行。

16.3对已经列入重大危险援的设施、设备、装置、岗位,定期进行工艺、设备及操作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公司保证资金、技术的投入使其能够得到及时整改,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评价。

16.4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生产岗位操作技术规程的培训,取得安全作业证及相关资格才能上岗独立操作。安环部每年组织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6.5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下发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备案。

危险品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化品采购、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1、采购生产使用产品的数量必须按照每次生产计划的定制采购数量不得造成每批次生产完后,危化品原料剩下400公斤以上;油漆采购必须保证两周以内的用量。

2、采购人员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3、采购人员不得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4、采购人员不得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禁止验收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入库。

5、采购剧毒品,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剧毒品准购证和准运证。

6、采购人员应向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单位索取所采购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1、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2、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边检查,边改进,制止违章作业,及时防范和整改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每次生产前必须做好应急预案。

3、生产车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烟卷等火种进入车间和仓库。

4、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5、目前公司的一部分产品在其他公司代加工,员工必须遵守他人公司的规章制度。如与本制度有冲突以他人公司制度为准。

1、销售人员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销售人员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3、销售人员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安全评估审查意见书》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登记证》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1、油漆部分必须委托储存在有危化品储存资质的仓库内并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提出双方的责权利。

2、生产所需的危化品存放在代加工公司的按其相关制度管理,存放在本公司库房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委托具有化学品承运资质的单位采用专门运营汽车、专业司机进行运输,并与承运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提出双方的责权利。

2、少量的样品可以由普通车辆运输,但数量不得超过50公斤,车内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

集中收集,统一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危险源管理制度

定期开展危险源普查。采油厂、井区、班站每月开展一次危险源辨识工作,并按照危险源级别划分,积极组织风险削减。

1、一、二级危险源,及时上报hse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2、三级危险源,由井区负责人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四级危险源,班站长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周围民众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以上危险源的应急预案要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并实行领导干部承包制度。

采油厂、井区建立《危险源立案销案台帐》,班组建立《危险源辨识台帐》,记录班组、井区辨识出的各类危险源及削减情况,并每月向hse办公室上报一次。

基层骨干和全体员工都有参与危险源管理、辨识、评价、削减的责任和义务。井区负责人、班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实施风险削减;基层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查找及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岗位员工负责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或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判断,对能力所及的应进行削减或控制。

由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应及时组织全区员工的hse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人为风险。

对暂时不具备削减条件的危险源,应向hse办公室提出临时性防范措施意见,经hse办公室同意后,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落实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待条件成熟后,进行风险削减。

削减措施完成后,将完成情况上报hse办公室,由hse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

1、对上级有关部门辨识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纳入井区月度hse考核,与奖金挂勾。

2、整改完毕而不及时上报的,可认为未及时整改,也将纳入井区的月度hse考核。

危险源管理制度

1、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危险因素进行辨识。

2、危险源辨识应根据施工作业活动、施工作业流程和施工工艺,确定采用科学合理的辨识方法,分析辨识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列出危险源清单。

3、对已辨识出来的危险源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确定风险等级。

4、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5、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实施跟踪查验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6、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报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7、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立“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存在部位、作业时间、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8、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应随施工情况及时更新。

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对本公司点火使用的油进行有效的控制,预防柴油发生着火爆炸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

点火柴油的安全预防措施.

1.

车辆在打油时必须熄火,人员不得吸烟;岗位巡检人员在抽油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生紧急情况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2.应将油类保存在室内(非露天)指定地点,并明确标识,应防止渗漏、雨淋,油桶应盖好。

3.

油类物资应及时使用,使用时严禁烟火。

4.油类物资使用时,要加强污染预防,取油和加油时应小心操作,严防油类外泄。

5.

检修时,应提前准备好,对有废油的设备应用废油收集装置将废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6.

岗位工应加强对用油设备的巡检,预防设备漏油,若发现漏油应及时处理,并确保完全消除漏油现象。

7.对设备或地面上的油污,应及时用棉纱吸取,废油棉丝应统一放在指定地点,以便集中处理。

三、应急措施。

1.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指挥人员应立即通知车间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应迅速做出反应赶赴事故现场,组长、副组长利用现场可能的条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扩大蔓延,引导人员疏散,进行紧急救护,保护现场。

3.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应急联络方式与当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支援,在通报情况时必须讲清事故发生的地点、联系电话,并派人员到关键路口接引。

4.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疏散警戒人员立即分头引导人员由安全通道撤离现场,并确定安全警戒线,严格控制人员的出入。.

5.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紧急抢险人员及救护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展开求援工作。在进窑前,必须对灾情进行初步的评估,准确掌握窑内的灾情后,再采取相应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

在事故的抢险、救护、疏散过程中,所有应急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行动小组各施其职,行动有序。

7.当抢险、救护、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组长组织应急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

学校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剧毒的的化学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要由专人专柜保藏。

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

无标签或标签掉的药品和试剂需要重新鉴定,贴标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废弃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或试剂。

学校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库房保管负责每月检查所有化学品的存放、标识、使用等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在贮存期内,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渗漏等情况,应及时整改。

2.药品的领取由保管具体负责,领用人领取药品后填写领用记录并签字。

1.对于实验室领用后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

2.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

3.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

4.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

5.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

6.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

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

8.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

9.不能把浓酸、浓碱气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10.使用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

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国家对剧毒化学品的存储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剧毒化学品的存储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存储剧毒化学品。

二、剧毒化学品的仓储设施与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三、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库房结构完整、干燥、通风良好,商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内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备与剧毒品性质适应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同时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四、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五、储存剧毒化学品应专库贮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贮存方式与储存数量要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并将数量、地点及保管人员报公安机关。

六、储存剧毒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剧毒品的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应当定期检查。

七、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要24小时专人(60岁以下)值守和犬防,按时巡查,并有记录。

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剧毒化学品的发运要按规定委托有资质认定的运输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员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通行证时,托运人员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剧毒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的资质情况。

三、剧毒品运输要采用危险品专用车,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同时必须定期进行检测。

四、剧毒品运输车上必须有必要的应急救援通讯工具,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放散火等用具。

五、剧毒品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

六、剧毒品运输车辆中途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行驶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七、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必须立即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八、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的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剧毒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