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最新住家月嫂合同协议书 实用月嫂服务合同精选篇一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一、 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 服务期限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26天。
2、 服务费用____元,大写_____元,服务期内休息四天,具体时间双方协商,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定金____元,服务至第七天将全款的50%____元付清,第十三天将全款金额____元付清。
3、 国家法定节假日,乙方是否休息,由双方协商,如不能休息,甲方可参照国家有关节假日标准,支付乙方报酬(一天工资的双倍),(元旦一天,清明一天,端午一天,中秋节二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
4、 乙方工作时间,正常每天24小时不断性服务,时间长、责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随意额外增加乙方的其它服务内容,必须保证乙方体力充沛,精力旺盛,保证顺利完成母婴的正常护理工作。
5、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与活动性,乙方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转为第三方服务。
6、 若有早产儿未满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00克,需再加护理费壹仟元。
二、 服务内容:
1、 产妇
a 根据产妇的饮食习惯合理的安排营养餐
b 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乳。
c 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弛。
d 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2、婴儿
a 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 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
c 为婴儿洗澡、按摩、抚摸,增加与宝宝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换衣服、尿布。
d 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 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食欲、食量黄疸、体温、大小便)的观察 f 培养婴儿的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及有效证件。甲方的义务: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2、 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并要求甲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住家月嫂合同协议书 实用月嫂服务合同精选篇二
乙方:(东家)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在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履各自的权益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务介绍费180元,并负责派出“月嫂”服务员,如果孕妇提前或推迟分娩,甲方三天内派出月嫂。
(二)服务时间:白天工作8小时,晚上起来帮忙婴儿喂养。
(三)服务内容:
(1)产妇饮食(含加餐点心)、婴儿的护理。
(2)产妇、婴儿的卫生。
(3)对新生儿开展抚触。(
4)指导产妇做产妇操、恢复体形。
(5)产妇房间的卫生。
(6)向产妇宣传科学的饮食和婴儿喂养。
(7)月嫂应遵守职业道德,尽心尽责服务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绍费180元预定月嫂后,如果不请月嫂,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180元介绍费不退。
(三)月嫂的工资,由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交给甲方,乙方需填写“回访单”由月嫂带回交给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为一个月(28天),一个月(28天)满后自行解除协议关系。若乙方需求延长服务期,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会“中心”重新签订协议,续签半个月交介绍费100元,一个月交介绍费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务,如果乙方不满意可调换。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乙双方均按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最新住家月嫂合同协议书 实用月嫂服务合同精选篇三
乙方(雇员): 身份证号:
1. 产妇的基础护理: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 新生儿的基础护理:
d、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需能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美妙的情感抚慰; e、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
协助甲方家人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洗衣、煮饭、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
1.乙方每月工作日为28天。
2.乙方工作时间正常为每天24小时间断性服务。
服务费用为 元/月,甲方于每月7日支付给乙方月工资的50%,每月 日把余额付清。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有权保存乙方有效身份证件。
5.甲方有权要求出示乙方对传染病系列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时间有效期内),如果体检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解聘。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产妇;
4.乙方自愿将合法身份证件交由甲方保管。
6.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9.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最新住家月嫂合同协议书 实用月嫂服务合同精选篇四
甲方雇用乙方为母婴护理员(月嫂),自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服务费共计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元。如甲方违约不再雇用乙方,乙方不予退还该定金;如乙方不能按时给甲方提供服务,则需双倍返还给甲方定金。
甲方:
乙方:
20__年9月 日
最新住家月嫂合同协议书 实用月嫂服务合同精选篇五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共计30天。根据协商,乙方20xx-1-22/23大年二十九/初一休息二天,23日晚回到甲方居住地。
2、服务费用:甲方向乙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并支付薪酬,一个月内按每月人民币4000元支付,折合每天110元正。正月初二到初七220元/天。请假一天扣220元/天。支付的时间为20xx年2月10日。以现金形式一次付清乙方薪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3.1产妇:
a、孕妇临产护送和医院期间护理。
d、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3.2照顾婴儿:
a、婴儿的喂养、护理、观察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
c、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d、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3日常家务:
a、清洁房屋卫生;
b、烹饪日常家庭每日三餐和产妇每日三餐(含日常采购);
c、清洗、熨烫、整理公共衣物。
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乙方的服务项目要求改变,应与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工资报酬。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与甲方及家庭成员之间人格平等。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等。
3、乙方在服务期间,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应当当面提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乙方谩骂、威逼甲方等行为;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身体健康问题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1)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或向龙岗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住家月嫂合同协议书 实用月嫂服务合同精选篇六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嫂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
相关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定进住月嫂中心的人
产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口即合同当事人甲方。
口与甲方的关系
婴儿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的关系:
口随同产妇进住。
口单独托婴。
紧急联络人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产妇或婴儿之关系: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关月嫂中心所提供之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后,以资共同遵守。
本合同所称月嫂中心,是指凡提供第四条所列全部或一部服务项目的提供者而言,并不以其名称为月嫂中心为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者,依有关法律、法规或诚信原则确定。
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其效力优于本格式合同条款。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清楚载明预定进住月嫂中心的日期及其期间,该预定日期之前后三周内,均属有效期限。
合同实际生效日以进住月嫂中心当日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建筑物须符合建筑法及消防法有关公共安全的相关规定,其设备应合乎产后护理机构的设置标准。
第四条 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配备医师或护理人员对产妇或婴儿作健康状况的评估。
2.婴儿居住的场所、哺乳、洗涤工作、奶粉或其他相关物品的提供。
3.产妇居住的场所、膳食、衣物提供及洗涤。
4.产妇照护婴儿的教导及健康恢复课程。
5.书报杂志的提供。
上述所定服务的内容及收费详如附件。
第五条 本合同的预约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六条 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探视产妇时间为每日上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下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探视婴儿时间为每日上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其余时间非经产妇及乙方的同意,单独托婴的情形,非经甲乙双方的同意,不接受探视。
第七条 为顾及产妇及婴儿的安全及休息,乙方不得允许推销人员进入向产妇推销物品。
第八条 乙方对产妇及婴儿的照顾及安全管理事项,应善尽其义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婴儿交给任何人带走。甲方非产妇时,应征得产妇的书面同意,如为单独托婴的情形,则由甲方带走。但依其情形显示由甲方带走有违背公序良俗之虞时,乙方应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产妇出院时,应将婴j乙一并办理出院,如有延长托婴的需要者,有关托婴的内容及费用应另行约定。
第九条 产妇或婴儿发生急、重病或其他紧急事故时,乙方应即送医治疗,同时依其设备采取适当救护措施,并即通知紧急联络人。
第十条 在第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无法接受乙方的服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
除上述事由外,甲方可于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解除合同。但乙方仅可没收甲方缴交的预约定金,不得请求其他损害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存续中,产妇或婴儿因死亡、疾病、健康情形不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必须出院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将预约定金抵充作为住院费用的一部分,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 在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因天灾、战乱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全数退还。
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的合同实际生效日之前,如乙方不能证明有前项的事由,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加倍返还甲方所缴交的预约定金,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者,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产妇或婴儿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接受乙方的服务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按已发生的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情形,乙方向甲方请求终止合同后,未达预定进住月嫂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_______作为损害赔偿总额。但不得逾越全部费用的10%。
第十四条 合同存续中,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可请求合同终止后,未达预定进住月嫂中心期间的天数的全部费用百分之_______作为损害赔偿,甲方如能证明因此而受有其他损害时,并可另行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因有安全或卫生上的危险,造成产妇或婴儿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依第十五条的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时,对每一人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
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如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过失者,不受上述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依相关规定申诉、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提请仲裁。
第十八条 本合同成立后,可经双方同意增减费用或变更合同内容。
第十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执保管,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条 其他协议事项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住家月嫂合同协议书 实用月嫂服务合同精选篇七
甲方(雇佣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被雇佣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协定事项:
1、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共计天。
2、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交定金元整,余款在服务终止日全额付清。
3、服务内容: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纾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尽快恢复健康。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为婴儿洗澡、抚触,增加与宝宝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c、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d、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
产妇及婴儿的衣物清洗及产妇月子间的卫生。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正规月嫂证书以及身份证。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乙方的权利
(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务。
1、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数折算工资给乙方。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五、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常住地址: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
乙方:(东家)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履各自的权益义务。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务介绍费180元,并负责派出“月嫂”服务员,如果孕妇提前或推迟分娩,甲方三天内派出月嫂。
(二)服务时间:白天工作8小时,晚上起来帮忙婴儿喂养。
(三)服务内容:
(1)产妇饮食(含加餐点心)、婴儿的护理。
(2)产妇、婴儿的卫生。
(3)对新生儿开展抚触。
(4)指导产妇做产妇操、恢复体形。
(5)产妇房间的卫生。
(6)向产妇宣传科学的饮食和婴儿喂养。
(7)月嫂应遵守职业道德,尽心尽责服务。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绍费180元预定月嫂后,如果不请月嫂,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180元介绍费不退。
(三)月嫂的工资,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给甲方,乙方需填写“回访单”由月嫂带回交给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为一个月(28天),一个月(28天)满后自行解除合同关系。若乙方需求延长服务期,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会“中心”重新签订合同,续签半个月交介绍费100元,一个月交介绍费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务,如果乙方不满意可调换。
四、本合同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均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中心一份,东家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最新住家月嫂合同协议书 实用月嫂服务合同精选篇八
雇用(甲方):____________电话: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电话: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1.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28天。乙方在工作期间没有休息日,如有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或工作中私自离岗,工资将会做相应或加倍扣除。(乙方的具体工作时间根椐产妇实际生产日期可适当提早或推迟)
2.服务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共计_________元整人民币。(法定节假日无加班费)
支付的时间为服务期终止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己方应向甲方开具收据。
3、乙方工作时间:
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24小时对产妇及婴儿进行护理。
4.服务内容:
(1)产妇:
c、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g.其他必要的产妇护理工作。
(2)婴儿:
e、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f.其他必要的婴儿护理工作。
1.甲方的权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3)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不具备相应的产妇婴儿护理常识,不能胜任工作的;
6.身体患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7.工作漫不经心,对产妇或婴儿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害的;
8.其他侵害产妇、婴儿或甲方家人权益的行为。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1.签订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
2.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