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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诗(精选12篇)

时间:2023-11-23 06:55:52 作者:影墨 我喜欢的诗(精选12篇)

优秀作文是注重细节和语法的准确性,能够展示作者对语言规范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些优秀作文的精彩片段,让大家感受优秀作文的魅力。

我喜欢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的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在夏日落日的余晖下在河边散步。当我赤着脚在河中行走时,我可以感觉到沁凉的河水流过我的双脚,河底调皮的细沙穿过我的脚趾……水声在我的耳畔荡漾着,河畔的垂柳轻轻地挥着手,恋恋不舍的夕阳挨近了西面的大山,那辉影落在被晚风吹皱了的水面上,碎成了一片一片清晰的粼光,轻轻地在水面上漂着……这是多美的一幅画啊!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它虽已不是翠绿,已不像夏天那样活力四射,但却俨然一个个知书达理的少女。恬静的伫立在那里,像是在等候什么。而当你走过森林,你就会感觉自己好像置身于金黄色的世界。秋风轻轻一吹,树叶上的叶子就像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摆动着身体飘落下来。在秋风中凄然的飞舞着。在山坡上,在小路边,美得那样凄凉。

我喜欢花,尤其是菊花,我喜欢菊花的傲霜霜怒放,它的秀丽清雅和他的清丽脱俗。看!那菊花红的似火,白的似霜,粉的似霞,大的像团团彩球,小的像小巧的花灯。那一团团,一簇簇的菊花正在拔芯怒放。在阳光的照耀下,多么迷人,多么耀眼,多么令人赞叹!

我喜欢翻旧照片,喜欢看那个留着长头发的女孩。我喜欢小时候妈妈带我漫步海边的那张,喜欢我在北京和弟弟在骆驼背上合影的那张,喜欢和朋友在林间嬉戏的那张,喜欢小学毕业留念合影的那张……它是我成长的足迹,也是我一段最甜蜜的日子。

我喜欢读书,不论在什么时候,我都会如饥似渴的读着书。我和张晓风一样,不是个非常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国外的。

散文。

有时也会拿几本有关动物的书来细细品尝偶尔也会勉强自己看一些古代的诗词小说。我喜欢里面丰富的内容。

我喜欢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里的大头儿子。他有大大的头,大大的眼睛,小小的手。它很聪明,说话声音也很大。

有一次大头儿子看见了一只受伤的小鸽子,大头儿子把它抱回家,在小头爸爸的帮助下,每天都很细心地照顾着小鸽子。给它喂食、喂水,没过多长时间小鸽子的病全好了,能飞了。大头儿子高兴地跳了起来。

大头儿子很有爱心,这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今天,晚上七点半准时播出的《新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又开始了,这是我最喜欢的动画片之一,我马上跑到楼下厨房间拿来薯片和可乐,如果你们问我我最喜欢里面的那一个人,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他:“当然是大头儿子啦!”

尽管大头儿子有时候在帮倒忙,但是他也是为了别人好,并且他做错事勇于承认,这大概就是大头儿子的主要原因吧!好了,我也不多说了,我还要继续看呢!

我喜欢_

我个人比较喜欢快乐大本营的节目:

1、因为是因为快乐家族这个独一无二的主持群,他们非常的有才华,每一个人都是不可以缺少的一部分,少了谁好像都会觉得怪怪的。

2、他们真的是引领时尚的一个节目,不仅给人带来快乐,同时也会让人了解许多的新闻和知识。

3、我是很喜欢明星的,尤其是偶像型的,快乐大本营它会把最当红的偶像明星请来做客,好像明星们有了什么重要的成就来快乐大本营上面做宣传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了。

4、他们很有活力,好像每一分每一秒都会给观众带来快乐,我每一次在看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从开始笑到结束,嘴巴笑得好疼哦。

5、觉得快乐大本营比较真实不做作,看起来给予人轻松愉快的感受,不会觉得很乏味。

总之我是快乐大本营的忠实观众忠实粉丝,喜欢快乐家族,快乐大本营,因为吴昕的甜美,维嘉的帅气,何炅的睿智,谢娜的活泼,海涛的憨厚,让我不得不爱这个节目。

我喜欢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的一本书。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小学生作文《的一本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我喜欢

静静整理。

无处安放的记忆。

凝重地呼吸。

我喜欢在长满青草的台阶上。

数着天上一片片的云。

化作片刻的凝视。

化作随风的郁香。

化作缓缓在指尖振翅的蝴蝶。

拥有无法企及的遥远。

把芬芳掩藏到清风的背影里。

看星星缠绕成河。

我稀罕我所走过的足迹。

我喜欢

几个月前,妈妈带我去猫狗市场,给我买下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它就是的小狗——亮亮。

亮亮的耳朵可有趣了,它跑的时候,耳朵一上一下的摆动着,像一只小鸟的翅膀,它站着的时候,两只耳朵则轻轻地垂在脑袋边。亮亮还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和一个葡萄似的鼻子,还有一张不算大的嘴巴,吃起东西来“吧嗒”响,它的身子长长的,腿短短的,跑起来像一个移动的香肠。它那又细又长的尾巴就更没说的了,摸着舒服极了。

星期天的上午,我把亮亮带到文峰广场的一片空地上,把它的绳子解开后,亮亮抱着我的腿,好象在说:“谢谢你给了我自由!”而我却趁它不注意时,一脚把它掀了个四脚朝天,然后一溜烟地跑了,我边跑往后看,咦?狗没有了?丢了?一回头,啊!原来它在我前面,开心地跑来跑去,那得意的神情分明在说:“哈哈,我赢了!”我也开心地笑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狗,这就是活泼机灵的亮亮,虽然我现在很少见它,但是我不会忘记它、冷落它。

我喜欢

老师的那堂课,给了我太大的震撼,让我终生难忘。

——题记。

“初一要努力了。”老师说。

“时间过的很快,一天一转眼就过去了。”老师说。显然,她不知道我们等待的那个神圣的时刻已焦头烂额。老师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生只有一个13岁,一个初一。我原本郁闷的情绪竟败给了这句话。我花大把大把的时间来想象我的未来,浪费了这些时间,只想而不去为它拼搏,到头来,一切为空。

同时,我又失落的发现,我的青春有多么空洞,没有波澜壮阔,刻骨铭心,只有平凡,平淡。灵动的,一丝一缕的闪现。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老师说。

那天,我懂了老师课上的一个成语:物是人非。

“大家要互助互爱。”老师还在不厌其烦的说。

我明显的有一丝伤感。现在,人们就象鱼缸里麻木的金鱼,你朋友肯定会说为你两肋插刀,肯定有,但他们帮助过你吗?逢场作戏,揭开面具,心像千年的寒冰。

“不能放弃,一定要努力。长大了要报效国家。”老师的话有些要结尾的意思。

然而,有人哭泣了,在名次的压迫下;有人放弃了,在分数的要挟下。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一个的蜕变,我只有一个感觉——惋惜,因为他们学会了欺骗。

雨蒙蒙的下着,是表示悲哀吗?

可它就是不告诉我。

我喜欢这堂课,它告诉我太多。

文字在它的启发下显的是那么的无力与苍白。它是说不清的。

我喜欢这堂课,它决不会因岁月的流逝而让我淡忘的……。

我喜欢

说起小动物,狗是我的最爱。

我们邻居家的那条狗,长得特别漂亮,两颗宝石般的眼睛,全身都是雪白雪白的绒毛。

记得有一次,我在楼下碰到邻居家的狗,它就一直0跟着我,好像我是它的主人。我跑它也跑,跟我玩起了游戏,我叫它翻跟斗它就翻跟斗,它还去添我的手,我叫它站立它就站立,特别乖。这件事让上了小狗,小狗是最可爱的小狗。

我喜欢

旅游。正如:“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样。他,古人,古迹身后的荒凉能更多的唤起我对历史的追忆,加深我对人类命运的思考;原生态的自然风光则可以拥有“纯正”的自然,从而发出对生命真挚的爱。春风春鸟,秋月秋蝉,花虫草木鸟兽既可以传达声的讯息,也可以在你生动传神的笔墨下转而承载人类的自然之爱!

文章不是“写”出来的。是涌]动的思想,按耐不住的真挚情感所融合的结晶!所以,有了真情实感,有了个性化的体验,就是一片成功的文章。

彩虹。因为我愿意面对挫折,因为我想相信彩虹总在风雨后!以最佳的精神面貌面对自己的人生。换句话说,就是挫折。因为人生是一本考验之书,每翻开新的一夜,就是挫折像你挑战的时刻;当你翻开最后一页的时候,也就是你人生中最灿烂辉煌的时刻!所以,挫折是你面对下一次挫折的武器!

所以,。

我喜欢

春天来了,在每个角落都飘散着春的气息,春天。

街心花园中,百花争艳,竞相开放,可真是美不胜收呀!淡雅的色彩和芳香诉说着春季的情怀。

春季,一个静与动完美结合的时节。春季像一个天使,踏着愉快的`脚步,翩翩来到人间。春季像一位花样年华的少女,鼓动着飘逸的风情。春季像一位画家,涂满了蓬勃的色彩。春季像一首瑰丽的诗,如梦般甜蜜,如酒般香醇。

春——是自然女神,一睡醒来就在梳妆台旁梳洗,她把凝住的流水“梳展”开;把姹紫嫣红涂抹在大地上;把天空洗得明澈湛蓝;把乌云拨开,让七彩的阳光又普照万物。

春天来的好快,悄无声息、不知不觉中,草儿绿了,枝条发芽了,遍地的野花、油菜花开的灿烂多姿,一切沐浴着春晨的曙光,在春风中摇弋、轻摆,仿佛少女的轻歌曼舞,楚楚动人。春姑娘就带着阳光、花朵和雨水来到了人间。微风轻轻地吹着,小草绿了,柳树发芽了,柔软的枝条随风飘动。柳树挥动着刚刚长出来的嫩叶,好像在欢迎春姑娘的到来。一朵朵小蓝花、小红花和小黄花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在绿叶间东躲西藏。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了。到处都是美丽的风景。

啊,春天把我们的世界变成了一个美丽的花园,让我们生活在一个美丽的世界,春天!

我喜欢

我爱篮球,所以在一年级入队时老教练给了我两套9号球服,从那一刻开始,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它。

它是一套黑绿,一套白蓝,左胸前有一个似勾的标志,它们是布制的。

它陪我征战六年,撒下无数汗与泪。在训练时,我穿着它;比赛时,我也穿着它。三年后,我荣获“篮球队队长”之称,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泪和汗水没有白洒。

在一次训练中,我穿着它,老师突然毫无征兆地下达了任务:“今天十组折返跑,一组两次,中途休息十秒钟,五线折返,开始!”大家怔住了,我一边起跑一边叫道:“快跑呀!”大家才如梦方醒,跟着跑起来。

我跑完了一组,累得不行了,气喘吁吁的,不一会儿教练叫到:“快跑!坚持!”我冲到罚球线,又跑回底线,又到三分线,回去,又到中线回去,另一个半场也是,两组后,我身上的篮球服就好像被水浇了一样,湿透了!

我是第一个跑完的,没想到教练根本没有放过我们的意思:“休息一分钟,俯卧撑30个,九十度垂直!”

一分钟后,我开始做俯卧撑,一个、两个、三个……三十个做完了,我的9号球衣湿完了。

终于可以休息了,我鼓励队友,不一会儿也有很多队友跑完了、做完了,我看见好多人流下了眼泪,这湿漉漉的球衣记录下了我们的坚持。

还有一次,在我打比赛时,教练让我们穿黑队服,我们换好了衣服后上场。

我让他们站队形,中锋,准备跳球,一声哨响比赛开始!我们率先拿球,我控球,一个胯下过了人,又有一人盯防我,我一个背后运球向左又忽然向右,又过了人,对方中锋上来,我一个后撤步投篮两分,进了,对方犯规2+1,一个罚球,进了,3比0,我们回防,对方逼近,我们每人盯一个人,我断球,交给前方队友,有人盯着他,他一个人背后传球交给了我,上篮,又是两分,五比零,对方进了一球五比二,我控球把对方逼到三分线,一个后撤,三分出手,进了!八比二。后来一直保持这个比分,我们赢了。这件已被汗水浸透的球衣记录下了我们的荣耀。

篮球不仅带给我快乐,还带给了我信心!

我喜欢

我喜欢思索,经常在铺满落英的田埂上,默默咀嚼心泉的花影和离愁。

我喜欢孤独,经常在绿意萌动的季节里,独自享有林荫路的静谧和幽远。

我喜欢跟月亮坐在一起,在蓝幽幽的周围,唱那首或苦或涩或稀或稠的青春歌。

我喜欢乘上红帆船,在烟波浩渺的辽域,拥有那段如诗如画如歌如梦的风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