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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专业15篇)

时间:2023-12-11 07:38:49 作者:雨中梧

在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时,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计划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安全工作计划的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听观看了中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xxx领导传达了、关于天津滨海新区“8·12”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报了事故的基本情况,教训极为深刻,令人振聋发聩。xxx副、姜峰副省长就做好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为认真抓好中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胡志强书记、尉俊东代市长做了专门的指示,提出了相关的要求,要求全市汲取天津事故教训,强化问题排查和科学应急救援,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各级各类责任,科学准确发现问题,铁腕整治问题,做到心中有责。下面,就做好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我再强调五点意见,请大家务必落实。

一、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

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体现了xxxxxx对安全生产工作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我市是全省乃至全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量多点密面广的重点监控地区。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xxxx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近日,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黑名单”制度,很快就会印发,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亲自深入生产作业场所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明查暗访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是扰乱正常生产秩序,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既是形势所逼,也是发展所需。全市上下要按照本次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和近期市安委会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规行为。各县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市级各部门按照行业监管职责,紧密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煤矿由市能源局牵头,市煤监、国土、公安、发改等部门配合,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开采、超层越界开采、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以技改为名违法组织生产等行为。以及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瓦斯监测数据造假以及尾矿库违规排放等行为。切实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不按规定进行封闭老采空区、安全投入不足、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道路交通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教育、旅游外事、农机等部门配合,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非法营运、黑出租、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非校车用于学生接送、农用机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切实整治无证经营、超越范围经营、包而不管、以包代管、非法改装、违法挂靠、违规装载、客运车辆夜间不按规定落实凌晨2至5时强制休息以及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驾驶证等问题。非煤矿山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公安等部门配合,重点打击非法盗采、非法违法发包分包和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为。切实整治非煤矿山企业抗拒安全执法、无证上岗、作业规程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建筑施工由市建规局牵头,市住建、质监、国土、执法等部门配合,重点打击非法建设、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投入运行等行为。切实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工期、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安全措施不落实、用电防护不到位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发改、工信、工商、公安、能源等部门配合,重点打击未履行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进行建设、非法进行土炼油加工、汽油调制、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生产、“一证多厂”、非法转包分包组织生产,以及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行为。切实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仓库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安全距离不足、违规存放,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消防由市消防支队牵头,市商务、质监、文广、工商等部门配合,重点打击“三合一”、“多合一”人员聚集场所违法生产经营、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等行为。切实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堵塞封闭、消防措施不落实、商场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民爆物品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商务、工商、安监等部门配合,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非法制售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为。切实整治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不符合规定要求和超时、超员、超量生产等问题。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和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2.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的标准;

3.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记录和完善案卷。

三、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方式进行。一听企业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抽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四、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计划执法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报备情况;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6.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的情况;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情况;

8.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是否进行有效监测和评估;

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10.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11.应急救援预案的报备及演练情况;

1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13.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工艺等相关培训情况;

14.新、扩、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落实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6.依法对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保管的管理情况;

1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8.确保生产厂房保持通道畅通的情况;

19.及时上报安全事故,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20.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实记录情况;

21.生产作业场所“三超两改”等违规违章情况。

(一)街道安监站在岗人数7人,内勤1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6人,分为两个执法小组。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培训学习+正常病、事假+党群活动+本级中心工作+年休假+会议=30+60+60+30+30+60+60=330天。

按照分为两组开展执法活动,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为316天。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60家,烟花经营企业40家,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家,八行业18家,共127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生产单位每年执法4次,烟花经营单位每年执法1次,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执法检查2次,八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年1次,全年共开展计划执法=60×4+40×1+9×2+18×1=316次。

六、执法要求。

1.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2.实行叁人执法小组进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活动;

3.检查人员检查作业场所,认真做好记录,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4.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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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做好安龙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编制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的通知(〔20xx〕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防护意识,促进项目工程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工程质量安全及施工安全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县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全局各站、股、室、所、队和环卫站,按其职能分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一)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管站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对县境内所有公共建设工程项目(包含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排查和隐患治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四个环节落实责任。主要针对以下内容:

1、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的质量安全排查,查工程建设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与规范规定。

2、建筑施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脚手架、深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边坡治理、物料提升设备、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与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脚手架的设计、安装、搭接、使用、管理维修是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

4、房屋拆除事故的重点是:落物打击。

5、社会消防安全的防护措施是否可行。

6、对城市桥梁及栏杆、风景名胜区与景区的高大树木、曲桥以及危旧房屋的质量安全状况。特别要对使用年限长、荷载标准低、交通流量大、存在结构隐患(含风景名胜区与景区的曲桥)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检查和养护维修制度。

7、外架是否符合施工标准;绑扎是否牢固;砼保温措施。

(二)由城乡建设股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重点是:

1、液化气加气站储藏,加气设备及操作的安全检查;

3、对新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盖板、路沿、水篦子是否被损坏);

4、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和临街建筑施工现场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的重点排查。

(三)由城建监察队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重点针对以下内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1、加强对我县城市“整脏治乱”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业主门前保洁意识。确保人行安全。

2、沿街面户外广告安装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路灯线杆等是否有锈蚀,连接不牢固等现象,对存在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配合整改落实,有效遏制用掉落伤人事故。

(四)由城市园林风景区管理股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重点针对以下内容进行排查:

1、安全用电方面,组织检查景区用电,尤其是水下用电,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2、游船管理方面,加强游船管理,增设管理人员、安全员、救生员,增加救生设备,对游船进行定期检查及维修。

3、景区危险地段,配置安全人员,增加防护栏,悬挂安全警示牌。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防汛抢险物资有针对性的储备,做到物质储备到位,能确保迅速组织抢险。

(一)落实情况: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施工企业、监理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组织本单位开展在建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对在建项目开展全面的检查,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务求实效、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建筑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二)总结阶段:各施工、监理企业和各部门将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在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中工作不认真履职,长期存在隐患未能有效解决而引发事故的,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上报到安龙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汇总上报。严重的作不良信誉记录,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彻底的项目责令停工并通报全县。

根据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特点,认真总结经验,狠抓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建筑工程隐患排查和在深基坑、高边坡支护、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拌制混凝土、防水施工、安装拆卸模板、搭拆脚手架等重要程序上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确保完成“查隐患、排隐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好本系统20__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单位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把安全生产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到人。

三、抓好房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加强对房屋安全隐患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供电线路的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教育,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自觉性。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防范工作,切实抓好全县各加油站点销售环节的安全生产防范,制订好安全生产制度及紧急救援预案。

六、年内对全系统进行四次安全大检查。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办法,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七、加强大型超市、儒林市场、西岩市场、各加油站点以及民爆公司的监督管理。

八、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责任人员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旗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要把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建材等行业的生产经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科学统筹,积极作为。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xx年建xxxx将全面贯彻落实州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手段,加大安全监管检查考核力度,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夯实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杜绝任何事故,确保20xx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现“xxx”目标。20xx年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0xx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xxxxx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执行省局、州局安全保卫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对行业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和职责,通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平安。

按照州局的统一安排,20xx年x月底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全面自评整改达标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同步完成,以标准化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一)抓好《xx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的宣贯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安全标准、体系文件的学习、宣传、落实到基层,使各岗位人员切实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能力,真正促使安全标准化进岗位、进流程、进制度。

(二)根据州局安全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明确实施任务、步骤和要求,明确具体的人员、时间、方法;在宣传、培训、实施、自评等过程中充分注重全员参与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并按州局的时间要求完成达标工作。

(一)始终以防火安全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规,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检查和考评,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把仓库、办公区、食堂、发电机房等易燃和人员密集场所作为监管重点。严格执行动火、用电作业安全审批制度;按规定配置消防水池、灭火器具等消防设施并确保有效运行;全面强化制度落实和24小时值守巡查,健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常抓不懈。

(二)突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州局车辆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集中管理,统一维修、统一调配、分散使用”的原则,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技能培训,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在实际运行中坚持“两证一单”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机动车辆检测维护和定期保养,防止故障车辆上路行驶;在车辆配置、驾驶员选配上保证安全行驶,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做到有备无患。

(三)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开展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为重点的隐患排查,系统地查找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认真分析造xx全隐患问题的原因,及时排除各类不安全隐患。以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切实做到隐患监控心中有数,隐患治理及时有效,确保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一)切实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延伸到生产经营设施设备的安全达标,所有设施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验和维护;要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管理,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技术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生产设施安全装置和仓储设施达标配置和状态良好;要加强对现有的各类安全设施及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生产经营安全。

(二)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安全队伍建设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要加大对公司各部门安全队伍技能的培训力度,定期不定期扎实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不断提升安全队伍能力水平,全面提高安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安全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三)继续深化安全文化和信息化建设,增强安全管理软实力。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质,从更深的层次影响员工观念、道德、态度、情感和安全行为,不断创新安全文化内涵,大力发扬安全文化的导向和凝聚作用,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工作防线。

(一)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强化手段,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个部门的电源、火源等进行全面、地毯式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100%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做好整改台帐记录。

(二)xx实行安全周检查,仓库实行日检查,公司办公楼实行周检查,检查必须做好台帐记录。xx消防设施、消防水系统及发电机由xx安全员检查并做好台帐记录;办公楼由保安负责每周一次的消防设施检查并记录。

切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稳定氛围,坚持选好配齐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抓好重点要害部位的监控管理,排查、防控不稳定因素,加强应急预防体系建设和管理,认真分析应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做好应急预案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并组织开展演练、评审,确保应急体系健全有效、响应迅速、疏散及时、救援有力,增强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有效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分公司的稳定,杜绝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为安全管理工作铺平了道路,要站在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的高度,坚定地推进体系持续改进,严格执行体系标准。为确保体系真正发挥作用。

一是要确保体系能持续有效运行,提升体系运行质量。

二是要根据体系的标准和运行要求,适时组织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对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涉及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与管理缺陷进行科学系统地辨识,确定风险可承受能力,制定控制措施,开展控制措施充分性的评估。

通过抓事故预想控制、作业过程控制和重点环节控制,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范于事发之前,消除在萌芽之中。

认真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一是全年要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员工知法懂法守法;在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百日安全”活动和“119”消防周等宣传活动中,要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安全技能的培训,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技能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是强化专(兼)职驾驶员的车辆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培训,坚持至少每月一次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活动。

三是继续开展消防、地震等突发灾害的自救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和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为确保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0xx年,我们将以制度为基础,以监管为手段,从“严”字要求、从“细”字着手、从“实”字出发。在州局党组、安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安标创建达标”工作中,努力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真抓实干,奋力拼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20__年全区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xxx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有效杜绝重特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xxx为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市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依法执法、科学执法,以实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推动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协调推动建筑、交通、消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二)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

1.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突出对发生死亡事故、多人重伤事故、有迟报瞒报情节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进行处置和上报工作。

2.依法查处举报投诉电话、信访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

3.完成省、市安监局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的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二)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承担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要以执法计划统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各业务科室要认真编制并细化科室执法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时间、任务及责任人,层层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规范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察的重点、难点。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是热电生产的最大效益,是企业给员工的最大福利,作为安全生产管理而言,安全是重中之中。要做到:先安全后生产,无安全不生产;生产是安全的目标,生产反过来又为安全的实现提供了保障,总之,安全与生产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向来为人们所熟知。实现安全生产一直是人们重视关注的课题。

要实现安全生产就是要重视安全教育。“不知者无畏”、“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些甚至略带赞许的俗语,却是安全生产中最致命的弱点。须知,生产是人主观的社会实践活动,主观认识的偏差,就无法正确的指导实践,此时的错误操作就可能带来损失甚至毁灭性的后果。由此可见,岗前安全培训确实有其必要性。强调预防为主,要构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体系。而作为安全管理系统内关键的要素分别为:“人”、“机”、“环境”。

“人”是安全生产实践的主体,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刚刚进入生产岗位的新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够深刻,往往还处于“要我安全”的初始阶段。这时,他还没有意识到安全工作规程是前辈们血与泪的教训,是n次事故的经验教训,是平时工作中的“红灯”,是绝不允许发生的误操作。在这个阶段就需要我们“严把关,重执行”坚决遏制可能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章行为,百分百达到“四不伤害”、“四不放过”,对于触及“高压线”的行为,从重处罚。进而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促使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机”是生产设备,是实现生产的工具。设备的完好程度,尤其是涉及核心生产过程的机械设备,对安全生产来说更是至关重要。比如说电气系统的微机保护装置,在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及时切除故障部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此时如果装置故障,那么,造成的后果是致命的。轻则系统崩溃,重则机毁人伤。由此可知“机”是安全生产系统的重要因素。

“环境”指的是工作现场,作业生产氛围。“破窗效应”说的是如果建筑只有少许破窗不被修理好,就可能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他们甚至会闯入建筑纵火;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处理掉,很快就会布满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东西。这起到了很好的理论指导作用:不仅要人人遵章守纪,树立安全大局观,同时工作现场的环境卫生情况也要靠人人来维护,做到“工完场清”,才能切实减少安全隐患。

构建完完善的管理体系仍然是不够的,还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要实现安全生产就是要落实岗位教育工作。生产系统复杂多样,往往由多个单一环节构成一个统一整体,各个环节紧密联系,缺一不可。这就决定了生产环节由多岗位的人员负责而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各岗位相互配合,相互负责。落实岗位教育就是要明确工作范围,把公司、车间、班组和设备及危险区域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无死角、无盲点。职责明确,才能规避风险,排除人的不确定因素。落实岗位教育还要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岗位技能水平一是强化思想状态,重点提高安全法律法规认识,应“知规范”;二是强化岗位专业技能:岗位操作知识应知应会熟悉掌握,做到“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才能防止误操作并且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要进行基础技能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基本消防技能,事故逃生技能,提高应急避险自救能力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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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安全生产综合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日常执法行为的量化反映,是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2011年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国家统计局以国统办函〔20xx〕245号文件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现场监督监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监督监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听证复议诉讼、安全生产“三同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安全生产培训持证、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等情况。包括执法统计报表和执法统计分析报告两个部分。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由基础a表、综合b表和监察c表构成。基础a1-a9表由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填报。综合b表和监察c表由计算机应用系统生成,分别提供给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使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省级以下安全监管部门向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的次数和时间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于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后5日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报送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详见报表目录中各个报表的报送时间要求)。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统计。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向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统计基础报表的次数和时间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应于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后5日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报送有关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统计基础报表(详见报表目录中各个报表的报送时间要求)。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单位,应分别以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单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报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

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建立“月统计、季分析”制度。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有效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和建议。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每季度后6日前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统计分析报告》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遵守《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实事求是填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要督促指导基层单位按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要加强统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统计培训、统计数据审核与统计考核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被委托单位: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一、委托项目及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xx月31日止委托你所执行。

二、委托权限: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罚款和移送案件应由卫生局审批)。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审查。

三、有关要求: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5、本委托书自20xx年6月1日起生效。

委托机关:盂县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盂县卫生局。

二零xx年五月三十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阜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执法人员是指在编在岗,有行政执法工作岗位和具体的行政执法职责,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针对特定的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执法人员应当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活动准则,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忠于职守、纪律严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五条经过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或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和省应急管理厅核发安全生产执法证的人员,方能持证上岗。

第六条执法人员应做到爱岗敬业、秉公执法;不谋私利、裁量公正;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第七条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用语规范;必须二人以上,并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八条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检查和处罚违法行为。检查时,应当做到全面检查,全过程记录,客观评价;处罚时,应当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取证合法充分,适用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完整,文书制作规范。

第九条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行政相对人从事行政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或保护。不得利用执法证件谋私,在不执行公务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条执法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系统内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对因工作岗位变化的执法人员以及执法证到期人员,予以收回原执法证件。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司法法制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接受社会组织、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建议、监督和批评。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或拒不执行上级规定,造成执法错误的,依法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以通报批评、收缴或注销行政执法证。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岗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21〕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21〕6号)、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21〕14号)和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市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矿山、旅游景点等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通过强化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排查和整改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全市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按照《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七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以及《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21〕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21〕6号)等有关规定,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

3、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相关材料、台帐是否齐全;

4、新(改、扩)建防雷装置是否依法依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报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是否发生过雷击事故,发生雷击事故后是否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防雷部门报告。

6、是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是否贯彻落实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长安发〔2021〕4号),是否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年初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后,季、月计划不再公布,"双随机"计划不再公示。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频次。

市气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企业开展防雷安全计划执法检查。今年纳入计划执法检查的行业监管企业共60家(具体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见附表),市区(内五区、长沙县、望城区)执法检查率约13%。对区、县(市)气象局纳入本年度的监管执法检查对象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加强对下级防雷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对纳入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流程,确保工作效率。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七)严格执行防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八)规范完善检查记录和执法案卷,每次按计划实施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

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监管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充分发挥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建设“一城四区”新苏仙创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郴州市苏仙区应急管理局作为本级监管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职权。

依法对非煤矿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有色、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相关中介服务组织(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执法检查。

(一)重点检查范围。一是原则上纳入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均为重点单位。对于无贮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零售店可以按一般单位对待。二是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含危险化学品(含中间产品)使用或储存的工贸行业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近三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单位为重点单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三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五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七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八是行政许可委托下放的企业取证情况。九是中介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情况。

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落实省厅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遵循省厅执法程序规程,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案件审理、作出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区应急管理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或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区应急管理局应当监督检查受委托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推进依法治安。

(二)科学编制执法计划。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在分类分级基础上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以保实现有效对接和点全覆盖,加强协调,避免市、区、镇(街道)一月度内对同一家企业重复执法,加强对行政许可下放事项、未遂安全事件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2019﹞538号)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四)大力加强执法宣传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

一是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案要案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三是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含区、镇、街道)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瞄准弱项补强,针对短板提高,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将执法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行“两月一通报”,法规股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制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公平公正公开执法。政工室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确保行政执法制度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为了进一步依法规范县(市、区)安监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明确委托机关与被委托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负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委托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法律政策宣贯权。受委托单位要按照委托单位的统一部署,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隐患。

(二)行政检查权。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委托单位计划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行使行政执法检查权。

(三)现场处理(违法行为制止)权。对委托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权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有权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建设。

(四)行政处罚权。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简易程序的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50元(不含本数)以下或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不含本数)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

(五)提请查处权。被委托人发现违法行为超过委托权限,在取得初查证据后应当提请委托单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对不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移交有权部门查处。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呈批表格,规范执法文书编号。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确保符合接受委托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保障安监站的机构与人员编制、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必要设施和工作经费,明确基层安监站工作职责,健全基层安监站工作规范,探索基层安监站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安监站能够圆满完成委托任务。

2、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4、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6、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7、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9、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0、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承担。

本委托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期满之后由委托单位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作为附件。

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xxx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