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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禁毒工作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乡镇纪委疫情督查工作计划(优秀5篇)

时间:2023-09-07 04:14:32 作者:笔砚 最新禁毒工作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乡镇纪委疫情督查工作计划(优秀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禁毒工作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乡镇纪委疫情督查工作计划篇一

(一)召开会议部署

(二)抓好学习教育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切实做到“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入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作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作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禁毒工作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乡镇纪委疫情督查工作计划篇二

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和晴雨表,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此次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适逢庆祝中国^v^成立100周年、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与转换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这一关键之年,所产生的领导班子,任期与“十四五”高度契合。为保证换届全过程清明清正清新,顺利实现“五个好”目标,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贯彻换届工作始终,确保换届顺利开展、风清气正。

一要强化思想教育,深入学习贯彻^v^^v^关于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换届风气监督,首要是深入学习贯彻^v^^v^关于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而推动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换届思想政治教育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学习换届政策、工作要求、纪律规矩等内容,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讲政治、守规矩上学深悟透,进一步凝聚共识、统一思想,使换届的过程成为用^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同时,采取专题培训、警示教育、换届纪律宣传、典型案例通报、签订纪律承诺等方式,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紧盯住代表委员和换届工作人员这个“重点人群”,管好管住广大党员干部这个“绝大多数”,教育引导他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抵制不正之风。

^v^、政法、等方面的职能责任。要牢牢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安排,对警示教育、谈心谈话、风险排查、问题快查快处等重点工作进行逐项梳理,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制定责任清单精准发力,确保换届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坚持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把应尽的责,落实好、做到位,把该负的责,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要树牢底线思维,切实将换届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v^同志为核心的^v^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了“严紧硬”,党风政风为之一新,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但干扰破坏换届的隐患仍然客观存在,工作中应注重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预判,提高政治敏锐性和警觉性,“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要及早谋划开展换届风险防范工作,紧紧围绕换届风气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隐患应急预案,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分类施策,未雨绸缪、备预不虞。要加强换届全过程排查,找准找实风险点,从严监督把关代表委员和换届人选推荐提名等工作,耐心细致做好换届中进退留转人员思想工作,进一步弘扬清风正气,杜绝歪风邪气,确保进不争、退不馁、留不松、转不浮。要聚焦换届关键环节,结合换届工作进展情况,谋划组织换届风气巡回督查和大会选举现场督导,实施精准高效监督检查,努力将违反换届纪律的风险降到最低,化解在萌芽状态。

立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机制,对受到不实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予以澄清,对在换届工作中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的予以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狠刹歪风邪气。

禁毒工作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乡镇纪委疫情督查工作计划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稽核监督,有效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根据《^v^中国人民银行法》和《^v^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稽核是人民银行稽核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对人民银行各级行及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审核、评价的再监督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业务司(局)、各分支行和行属企事业单位的稽核监督。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稽核监督实行行长负责制,稽核部门对本行行长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稽核业务上接受上级行稽核部门的领导。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稽核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下查一级”,各级行稽核部门对所辖分支机构及行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监督。根据需要,也可对同级业务部门实际内部稽核监督。

第二章内部稽核的内容

第六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各级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及金融方针、政策、制度、办法的情况进行稽核监督。

第七条对金融机构管理情况的稽核包括:

(二)辖区内金融机构实行年检考核及日常监管情况;

(四)对辖区内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投资基金发行的审核和管理情况;

(七)辖区内金融机构业务及法定代表人档案资料的建立审核情况。

第八条对货币市场管理及利率管理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对辖区内信贷总量、贷款投向及资产负债比例的监督情况;

(二)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和办理再贴现业务情况;

(三)调剂金融机构横向资金管理和办理短期融资业务情况;

(四)对同业拆借市场实施监管情况;

(五)对金融机构划缴存款准备金、财政性存款和邮政储蓄的监管情况;

(六)对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的监管情况;

(七)对金融机构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和规定的监管情况;

(八)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的管理情况;

(九)对现金和工资基金的管理情况;

(十)对辖区内金融机构执行《贷款通则》的监管情况。

(一)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的《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情况;

(二)严格执行有关金融统计保密法规制度情况;

(四)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查处情况;

(六)对上级行布置的经济、金融调查课题的完成以及建立日常监测、分析制度情况。

(二)对外债借款、担保条件的审查和对外投资的审批管理情况;

(三)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帐户的审查管理情况;

(四)对资本项目下外汇收支的监控情况;

(五)对外汇调剂业务及外汇调剂资金的管理情况;

(六)对外债统计监测和短期外债的管理情况;

(七)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查处情况;

(八)对国家外汇储备和抵押外汇集中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对国际资金业务管理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对国际资金业务的管理,办理有关国际金融组织间资金结算情况;

(二)对国际金融组织在华贷款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的管理情况;

(三)对外事活动经费的预算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对会计、联行、结算管理工作的稽核包括:

(二)人民银行各项会计帐务的组织、核算管理情况;

(四)组织同城票据清算,支付结算的情况;

(五)人民银行办理手工联行、电子联行业务的管理情况;

(六)对会计档案、重要空白凭证及联行印、押、证的管理情况;

(七)对编制会计决算报表的真实、合规情况。

第十三条对财务管理的稽核包括:

(一)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情况。

(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到位、如实支出,支出是否合法、合规情况。

(三)经费开支的合法、合规情况。

(四)盈亏解缴真实、合规情况。

(五)对各项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完整情况。

第十四条对货币发行、金银管理工作的稽核包括:

(一)执行货币发行、出纳业务及金银管理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办理人民币发行基金的保管、调运、销毁及核算业务情况;

(四)金银收购,配售与金银市场的管理情况;

(五)组织开展反假人民币工作情况;

(六)金融机构现金出纳业务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情况。

第十五条对经理国家金库和发行政府债券情况的稽核包括:

(一)执行各项国家金库规章制度情况;

(二)库款的收纳、报解及其调拨监督管理情况;

(三)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的会计帐务核算情况;

(四)退库款项的审查与监督情况;

(五)对国库经收处的管理监督情况;

(六)政府债券的发行、兑付及反假国库券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对人民银行基本建设项目情况的稽核包括:

(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手续的合规、合法性;

(三)基本资金来源与运用的合规、合法性;

(四)建筑规模和投资是否超过经批准有关文件的标准;

(五)建设费用支出的经济性、合理性。

第十七条对履行稽核监督职能情况进行再监督包括:

(一)完成上级行和本行行长布置的稽核任务情况;

(二)对金融机构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查处情况;

(三)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实施稽核、检查的反馈情况;

(四)执行各项稽核法规制度情况;

(五)对下一级行稽核工作的监督考核情况;

(六)稽核的基础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情况的稽核。

第十九条开展对行属院校、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的稽核包括:

(一)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经费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三)组织安排各项收入、支出的真实合规情况;

(四)国家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单位资产管理的情况;

(五)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六)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项。

第二十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行属院校、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稽核(制度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办理上级行和本行行长交办的内部稽核事项。

第三章内部稽核的机构和人员

第二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省、地(市)分行均应在稽核部门配备一定数量和相应级别的专职内部稽核人员。

第二十三条内部稽核人员执行稽核任务时有下列职权:

(三)针对被稽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

(六)组织召开有关座谈会或到有关单位进行外部调查;

(七)对被稽核单位的工作和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评价,提供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内部稽核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稽核、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机密、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对在内部稽核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违反稽核纪律的内部稽核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内部稽核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六条内部稽核程序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根据上级行稽核部门和本行行长布置的稽核事项,可采取常规稽核、专项稽核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对被稽核单位执行稽核结论和处理决定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续稽核。

第二十八条对分支机构业务活动的常规稽核,其周期一般按下列要求实施,有条件的可以缩短其稽核周期。

(一)总行对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的稽核,每五年为一周期;

(三)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省会城市分行、地(市)二级分行对县级支行的稽核,每三年为一周期。

第二十九条专项稽核由上级行稽核部门和本行行长安排布置。

第三十条各分支行的内部稽核工作要根据上级行稽核部门和本行行长的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周期工作计划,经本行行长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行稽核部门备案,内部稽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报上级行稽核部门。

第五章罚则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罚款;

(四)没收非法所得。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金融法规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分和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对涉及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v^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要移交^v^门追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阻挠内部稽核工作,抗拒稽核检查和打击报复稽核人员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总行教育司根据本制度参照国家审计部门有关规定,分别制定对行属印钞、造币企业和行属院校等事业单位的稽核实施细则。

禁毒工作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乡镇纪委疫情督查工作计划篇四

(一)在文化建设方面,加强岗位廉政建设

一是健全廉政文化学习机制。制定《中国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岗位廉政文化学习制度》,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长效保障制度。二是打造与日常工作环境浑然一体的廉政文化氛围。在办公大厅、走廊、楼道、会议室、办公室等主要办公场所,通过字画、标语、桌牌、电脑屏保等形式,巧妙植入廉政文化,办公场所廉政文化覆盖率达90%,将廉政文化教育融入日常工作环境之中,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三是注重全员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人人是廉政文化创新主体、人人是廉政文化建设主人的观念。截至9月底,行领导讲授廉政教育课2场次;纪检监察岗干部出廉政文化学习专栏1期,编撰并表演廉政相声1个;一般干部职工撰写廉政心得33篇,编发廉政格言、警句、短信共133条。

(二)在廉政监督方面,加强岗位廉政监督

我支行将岗位廉政监督与同级监督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有效监督。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岗位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制度》,行领导与股长、股长与股员、股员与股员三个层次谈心谈话共计142人次,每次谈心谈话均有记录。建立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监督台,将个人岗位职责、潜在廉政风险点、风险级别、具体防范措施进行公开,实现社会监督、自我监督、自我防范的有力结合。截至9月底,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台31个,其中,高风险等级11个,中风险等级12个,低风险8个。开展岗位述职述廉,每名干部职工均对自己上半年的岗位工作进行述职述廉,向检组提交述职述廉报告31份。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签订岗位廉政勤政承诺书31份,发岗位廉政提示函31份。

(三)在风险防控方面,加强岗位风险防控

制定《中国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指南》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明确各股室及干部职工每季度末要排查本季度岗位廉政风险,并预测下季度潜在的风险。截至9月底,完成股室风险防控报告10份,个人岗位风险防控报告62份。强化对重要部门和重要部位的检查监督,如组织对营业室2013年国库往来专用凭证进行检查,开展对货币金银股发行库2012年以来的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组织对营业室2013年财务开支状况进行专项检查。与重要岗位人员签订重要岗位责任书23份,结合支行绩效考核对重要岗位人员每月进行考核评估,截至9月,23个重要岗位人员中,考核为a等级的14人。

(四)在制度建设方面,加强岗位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优化工作,对不适应形势的制度进行废除或修订。对新制度及修改完善的制度进行责任分解,对23个岗位进行了责任分解,分解到岗位已落实责任的制度67项。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实行制度落实责任制暂行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并明确制度落实要与当月绩效考核挂钩,凡是违反制度操作或执行不到位当绩效考核为c以下等级。已共对营业室记账复核岗、计划信贷金融统计岗和征信岗发送3份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函,强化风险预警,及时避免业务差错。与全行干部职工签订岗位制度落实责任书31份,明确每个岗位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岗有所责、责有所究的制度落实体系。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各股室每月由股长负责进行布置对本股室的岗位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评估一次,共计各股对岗位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评估40次,支行组织对各股室岗位制度落实情况检查2次。

(五)在行风纠建方面,加强岗位纠风与行风建设

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2013年纠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岗位纠风检查。开展岗位金融优质服务活动,在货币与信贷统计股、营业室、货币金银股、外管股4个金融服务窗口放置岗位服务牌,标明服务人员姓名、照片、服务项目和监督电话,时刻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开展岗位行风评议,设立行风评议专栏,每季度开展行风评议活动1次。聘请了县金融单位和财税部门12名评议监督员,半年和年终开展评议。

二、“五进岗位”廉政建设活动实践的启示

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健全廉政文化学习机制,制定《中国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岗位廉政文化学习制度》,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长效保障制度。打造与日常工作环境浑然一体的廉政文化氛围,促进潜移默化的廉政文化教育,推进了岗位廉政文化建设。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岗位廉政文化建设,一方面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建章立制贯穿于廉政文化的全过程,从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解决廉政文化建设深层次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文化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成强烈的廉政文化氛围,不断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新发展。人民银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要构建规范的德育、法制、组织、监督、考评和自律等六大廉政文化体系,要不断丰富廉政文化的内涵,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使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要不断地创新廉政文化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宣传长廊、字画、标语、桌牌、电脑屏保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载体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进行廉政文化的传播教育,提高廉政文化活动的参与度。领导班子、纪检组和各股室要共同行动,形成互相推动,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的联动效应,形成全行抓廉政文化建设的合力。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是加强岗位风险防控的关键

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实行制度落实责任制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指南》和《中国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2013年纠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查找风险点,界定风险等级,建立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各风险点岗位责任人都建立了相应的操作制度,对违反操作制度的个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制度健全也存在不够深入的问题。因此,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要制定更多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更加全面的制度制约机制,深化责任追究机制,把加强廉政建设风险防范与推进制度落实责任制建设结合起来,严厉惩治违规腐败现象,巩固风险防范效果,在预防腐败的关口发挥作用,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自觉接受监督和谈心谈话常态化是加强岗位廉政监督的重要方式

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将岗位廉政监督与同级监督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有效监督。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陵水县支行岗位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制度》,所有干部职工积极配合监督,积极签订岗位廉政勤政承诺书31份,自觉置身于廉政监督之下,消除潜在风险点,使岗位廉政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存在着谈心谈话活动达不到常态化,不能真正落实的问题。我们要强化制约机制,宣传廉政文化,使每个人行干部树立监督意识,明确人人都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积极参与谈心谈话活动,使谈心谈话活动达到常态化。人行干部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进行“四管好”,管好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要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做防腐拒变的典范。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汲取反面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形成人人积极互相谈心谈话、互相监督、互相帮助的局面,从而更好地推进岗位廉政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深化“五进岗位”廉政建设活动的探讨与思考

(一)以文化学习加深“五进岗位”廉政建设深度

禁毒工作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乡镇纪委疫情督查工作计划篇五

一、央行事后监督产生的背景及影响

自人民银行独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20多年来,央行的会计核算管理体制改革随着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而深化,逐步探索出了强化会计内部控制的新路子。2004年,各分行(营管部、省会中支)和中心支行专门设立了独立的事后监督中心,实现了会计核算由分散监督向集中监督的转变,监督范围由单一的会计核算业务扩大到会计、国库、发行、外汇等日常核算领域,形成了涵盖中央银行全部会计核算业务的大监督格局。

随着事后监督中心职能和地位的确立,事后监督作为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屏障,在央行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地位日益显现,与核算业务部门的事前事中控制、内审部门的审计监督、纪检^v^门的执法监察共同构成“四位一体”的央行内部控制体系,既相互独立、各有侧重,又密不可分。事后监督部门以监督的独立性、连续性、及时性、全面性和重点性形成自己独有的优势,能够与内审、纪检^v^门形成监督合力和互相补充,有效弥补其他监督行为存在的“非连续”、时效慢等不足,监督“防火墙”作用得到了很好的发挥。这既是现代化银行会计业务集中核算的需要,又符合现代金融管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管理发展趋势。

二、当前央行事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机制运行以来,随着会计核算业务的快速更新,在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监督对流程改进的关联度不强,监督量有增无减等问题日益突出,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监督手段等方面仍存在尚待完善之处。

(一)政策传导机制不畅,多头指导管理乏力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规定:会计核算监督工作接受上级行会计财务部门牵头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对辖内地市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但由于会计、支付、国库、货币金银等业务部门均需对下级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管理指导,自然造成在日常工作中关注下级行对口业务部门的时候多,顾及下级行事后监督中心的时候少,对事后监督的业务指导难以落到实处,监督水平难以提升。

(二)监督资源相对分散,监督合力难以形成

目前基层央行事后监督工作处于一种各自为政的尴尬境地,事后监督中心与纪检监察和内审等部门间沟通不畅,其监督成果未得到有效整合与利用,造成了监督资源的重复和浪费,纵向信息沟通不畅,横向交流无人组织,既不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缺乏交流工作经验与成果的平台,这导致了监督水平难以有效提升,不利于监督效力提高和内控体系的完善。同时,监督分析少,成果运用有限,在日常监督工作对发现的核算业务差错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核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未对差错形成的原因及规律提出更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改进建议,从根本上制约了事后监督部门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监督范围过于宽泛,监督重点亟需突出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指出“会计核算监督是指对营业、国库、货币金银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全过程进行的审核、控制和检验,应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事后监督是指核算业务发生后,对核算结果实施的复核和审验”。可见,事后监督属于会计核算监督的范畴,主要是核算业务发生后对核算结果实施的复核和审验,日常监督中过多地注重对凭证要素规范性的监督,内容面面俱到,没有突出监督重点,还要承担会计资料的整理、装订、保管、调阅等大量非监督业务工作,以致事后监督人员疲于应付,难以把工作重点放在对资金风险点的监督上。据对会计核算业务差错情况分析发现,80%以上的核算差错属于凭证规范性问题,未能真正发挥防范风险“防火墙”的作用。

(四)监督手段相对滞后,监督效率有待提高

目前只有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开发了事后监督子系统,采取人工监督和计算机监督相结合的手段,而国库及货币金银等其他核算业务完全采用人工监督,过分依赖于手工计算、翻阅、勾对,监督的重点是凭证金额、印章等内容,监督方式、手段单一落后,效率低下,事后监督仅仅充当了“大复核”角色。随着国库会计数据集中核算系统的上线运行,国库业务电算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会计信息经加工后的外部载体反映更加简洁,纸质凭证进一步减少,而国库事后监督仍采用手工监督模式,国库监督人员每日接收国库部门凭证、账表后,只能通过人工核对的方式审核,手工核打国库资金的对应关系等,缺乏对资金详细流程及资金风险点的重点监督。

三、央行事后监督职能发挥的建议

(一)实施职能战略转型,构建“大监督”内控格局

目前很多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已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形成具有自身业务特点的风险控制体系。我国中央银行的核算业务,由于目前采用条块分割的核算模式,成立专门的事后监督部门以防范会计核算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可以省为单位对事后监督专业实行垂直领导,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以便统一进行工作绩效考核、统一制定业务操作规程、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同时,事后监督工作对本行行长负责,接受上级事后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上级行事后监督部门还负责组织辖区事后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交流。事后监督发现的问题逐级汇总至上级行事后监督部门,上级行事后监督部门整理后将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提交核算管理部门,为核算管理部门制定、修改制度提供参考。

(二)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实现监督资源共享